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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儒以焦京之学,明阴阳术数。为《易》之别传。田何传之施、孟、梁邱,为《易》之正传。其言皆主义理,不近术数。余谓此说非是。孔子作《易》,本因术数家言,而予以改造,成立己义。商瞿传《易》,其于孔子创作之旨,固有所识。而于元来术数之说,当亦旁通兼采,不遽舍弃。盖传经之业,以考核为主。非若孟、孙诸巨子,直探孔子之大义微言,而自有开辟创获也。商瞿一再传弟子,其材智不必及商瞿。则能获圣心者或少,又经三传四传以后,源远流长,而渐失其真。且古代术数家言,本与孔子之《易》并行,而其势力当更盛。 术数最为人情所易迷信者。 商瞿后学,展转传授,罕能发挥圣言。自必驰于术数家种种穿凿之说, 穿凿者,纯任意想造作,而不必当于理实也。 悉以附于孔子之《易》。如孟喜受《易》田王孙。王孙师丁宽,宽师田何,本商瞿以来正传也。而孟喜得《易》家阴阳灾变书,便托为师田生所传。焦延寿得隐士说,授京房。房以为即孟氏学。高相专说阴阳灾异,自言出于丁将军。 即丁宽。 虽孟喜托田生,有梁丘贺明其伪。焦延寿托孟氏,翟牧自生不肯。然此特不幸而遇反对耳。若高相专说灾异,自言出丁宽,而不闻有非高相者何耶?孟喜本丁宽再传弟子,喜得《易》家阴阳灾变书,云从师受。而梁邱贺力辨。高相专说阴阳灾异,而言出丁氏。丁氏门人后学,竟无辨其非者。由此可知丁宽以前之传,早杂术数家说。而孟喜所得,乃术数家中别一派之书,流行民间,为当时所罕见耳。其书与丁氏传授,亦必大同小异。盖均为术数,必无根本不同处也。然则汉时《易》家正传,早杂术数之说,不必得孔子意。岂止京氏之徒,以术数为别传而已乎?世儒不究孔子之《易》,宜其于正传别传,妄分轻重,而不知夫二者俱失也。余少时稍阅惠栋、张惠言诸氏所述汉《易》,颇觉汉人滞于象,而不得孔子之意,虽间存古义,而无所发挥。盖汉世《易》家,大都承术数家之遗绪。即田何后学,号为正传,实与孔子之《易》,无甚关系也。

孔子《易》学,在两汉犹存一线者,幸有费氏。《汉书》《儒林传》曰:“费直,字长翁,东莱人也,治《易》。为郎,至单父令,长于卦筮,亡章句。徒以《彖》、《象》、《系辞》十篇,《文言》,解说上下经。琅玡王璜平中能传之。璜又传《古文尚书》。”《后汉书》曰:“东莱费直,传《易》。授琅玡王璜,为费氏学。本以古字,号古文《易》。”两书并云:费氏未尝立于学官。据前书所称,费氏长卦筮,则亦兼考术数矣。而其说经,独不取术数。班氏称其徒以《彖》、《象》、《系辞》十篇、《文言》,解说上下经。足征专守孔子之义。徒以二字,甚可玩。必由孔子之文,以求其义。绝不杂术数家说,故曰徒以云云也。费氏大概不满于当时易家之违失圣意,故孤守经文,以救其弊。独惜不为章句,而所深造自得者,至今不可窥。《隋书》《经籍志》,有费直《周易注》四卷,亡。新《旧唐书志》、陆德明《释文序录》,并作《费直章句》四卷。与本传所称亡章句者不合,当是后人依托。又《隋志》有费直《周易分野》一卷、《易林》二卷,恐亦伪托。汉儒说经,大抵繁碎而无关大义。费氏殆惩其失,不肯造说。此其所得深矣。

费氏《易》本古文,而其学独宗孔子。恪守圣言,不参异说。可见今古学之分派,乃汉世始起。廖平谓经在先秦前,已有二派。一主孔子,一主周公云云,此实妄逞异论。《汉》《艺文志》称《易》为五经之原,可谓深达道要,明见圣学之大体。汉去古未远,先师口义流传,故班氏能识之也。若如廖平言,经在先秦前早分二派,古文学不宗孔子而主周公,别为史学派。果如此,则为五经根源之《大易》,既有今古二派。 廖氏今古学统宗表,于《易》,则施、孟、梁丘为今学,费氏为古学。 而古文学之费氏,应偏重历史,依据术数。不应徒以《彖》、《象》、《系辞》、《文言》,解说上下经,严守孔子大义微言,丝毫不容紊也。 不应,至此为句。 费氏确尔遵守圣文,虽通术数,而不肯以术数家言,汨乱经义。足见古文学者在西汉,尚非不宗孔而仅以史学标帜者。况先秦以前乎?廖平谓《王制》为今学之主,《周礼》为古学之主,此说尤浅陋。今古学,果在先秦前已分派者,必于根本大义处,异其主张,方有分派可言。《王制》粗略已甚,不得与《周官》并论。旧说《王制》为汉博士作,其然否姑不论。要之,《王制》无根本大义可言,则稍有识者能辨之。何得以此为主而名一派之学耶?夫《王制》言地域、封国、官制、征税、祀典、学制等,与余经有不必合者。此自寻常事。孟子生晚周,已云周制不可得而详。其说周室班爵禄,不过以意推之而已。尚考《论语》,孔子自谓能言夏礼殷礼,而惜其不足征。凡说古事与旧制者,每不免有互歧。由传闻异,而纪载各殊者有之。由故籍散佚,而学者以意推说,遂为后人所据之以成异论者,此事亦所常有。但此等处,与六经根本大义无甚关系。治经者考核注疏家之同异,而分别观之,固亦宜然。但不必过分张大其说,以为经学在先秦前,已有今古学二派也。 但不,至此为句。 廖平持说,张小为大,流弊甚多,此中不及详谈。 皮锡瑞《五经通论》本依廖氏,而绝不称及之,亦可怪。 《易》始杂于术数,自经孔子制作,遂为五经之原。易言之,五经根本大义,皆在于《易》。《周官》为万世制太平之意,其根源亦在《易》也。若今古学分派,肇于先秦前,古学是史学者,何故《易》家忽略历史,不谈术数,徒持守孔子之经,至严而不可乱者,乃在号古文易之费氏乎?故夫以今古学分派,过事张皇者,实无甚意义。汉世今古文之争,大抵因今文家先立学官,而抵拒古文家不得立。由此,二家互相水火。而于经说中涉及古代度制,或有不一致者,则二家各持一说以相倾。如古文家有持某种异说者,则其同业皆朋比之,以与今文家抗。而今文家之于古文家也亦然。此乃因争立相仇而后有之事,非先秦以前,早有此二派也。然二家所争,大抵古礼或古制传说不一。乃考据方面枝节问题,罕有关于大义,并无根本歧异处也。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云:“凡《彖》、《象》、《文言》等参入卦中,皆祖费氏。东京荀、刘、马、郑皆传其学。王弼最后出,或用郑说,则知弼亦本费氏也。”赵汝梅《易辑闻》云:“陈元、郑众皆传费学。马融、郑元、荀爽、王肃、王弼皆为之注,今《易》乃费氏经也。”案费氏亡章句,只持守孔子之经文,而以经解经,不更以术数家言乱之,不逞臆立说,此其态度谨严,乃传经之正轨也。后儒唯王辅嗣一人,确承费氏家法。如“乾元亨利贞”,“初九潜龙勿用”,辅嗣注云:《文言》备矣。 元亨利贞之义,潜龙勿用之义,皆《文言》所已详故。 “九二见龙在田”,注云:出潜离隐,故曰见龙。 《文言》曰:“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潜为未见,则见为出潜矣。潜为隐,则见为离隐矣。 处于地上,故曰在田。 《说卦传》曰:“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详此,则五与上为天,三与四为人,初与二为地,初为地下,二为地上。故辅嗣云:处于地上也。 此即费氏以经解经之法。陈澧、皮锡瑞皆以此称辅嗣,可谓知言。陈元、郑众、马融、刘表、王肃、荀爽、郑玄诸人之《易》,今皆散亡。但爽与玄其佚文可搜集者较多,犹足窥其概要。大抵东京诸儒,虽同用费氏经本,而实各自为说,各自名家,亦皆不脱术数余习。晁氏赵氏谓诸儒皆费学,其说未免侈而失实。诸儒佚文可征者,要皆滞于象,未知假象以会意,得意而忘象, 未知二字,一气贯下。 故是术数之余习也。

术数家取象,只是占吉凶。至孔子作《易》,虽复采用卜辞,其辞皆象。而取象之意自别,只假象以显此理而已。如干之象为龙,龙者神变之物,即假此象,以明夫生生不息,健动无竭之真元,故曰假象以显理也。善为《易》者,得孔子所以取象之意,而冥会至理,即无所事于象矣。佛氏云:既渡不须筏,象犹筏也。假象以会意,犹假筏以渡也。得意自忘象,犹得渡而应舍筏也。费氏不事章句,盖已得意而遣象矣。东京诸儒,何足语此。而谓其皆传费学,岂其然乎?凡治《易》者,不通象固不可,然若以能言象即为知《易》,则吾未敢许以知《易》也。

费氏不为章句,其自得固有足多者。然以此传经,后学或守文而不究其义,或转杂异说,而失经旨。东京诸儒,虽承用费氏经本,毕竟不传费学。王辅嗣崛起季汉,其学本出道家。 道家元是易之别派,说见第二讲。 然其治易,独能扫象,则亦远绍费氏之传也。辅嗣《易》注,仍承费氏以经解经遗意,并不多下注语。然《易略例》,宏廓深远。又何待章析句解而后无憾乎?前儒病辅嗣者,以其扫象,不知扫象正是辅嗣遥会圣心,真能发明《大易》之奥也。辅嗣易注最可法者,在其知象而扫象。清人焦循《周易补疏,多摘王注,暗用郑、荀诸儒说。如“坤上六,龙战于野”注云:固阳之地,阳所不堪,故战于野。焦循《补疏》曰:按《正义》解固为占固。 占即占字。 谓阴去则阳来,阴乃盛而不去,占固此阳所生之地。故阳气之龙,与之交战。然阳之地,则未实指何所。窃谓王氏暗用郑、荀之说也。荀爽云:消息之位,坤在于亥。下有伏干。盖坤为十月之卦,其辟在亥。以卦位言之,干处西北,是亥为干之地,而坤辟之,此干所以不堪而战也。郑氏以爻辰说《易》。坤初贞未,二贞酉,三贞亥,四贞丑。五贞卯,上贞巳。干辟于巳,则坤上爻,实为干之地,而坤爻据之,又干所以不堪而战也。王氏用荀、郑之说,而浑其辞为固阳之地。不然,坤之上六,何以为阳之地乎?焦氏议辅嗣暗用荀、郑而浑其辞,其说似是,而实不得辅嗣意。荀、郑之说,盖本术数家遗法,不必据之以释孔子爻辞。故辅嗣知之而不肯言也。《正义》解固为占固,亦失注意。盖固者锢蔽, 《论语》,学则不固。孔曰:固,蔽也。 固阳之地者,地,即指坤上爻。何必取术数家消息之位云云, 详上引荀说。 及爻辰云云乎? 详上引郑说。 以干支及方位 如西北等方。 月分等等 分读份。 穿凿立说,有何义据?夫坤上爻,阴盛已极也。阴盛极则消阳。消者,消灭。阳非可灭,但为阴所锢蔽而不得显,便谓之灭耳。阳性刚健,任阴之消,必非所堪忍,故必战乎阴。阴与阳战而终不胜也。野者,郊外。上六,则阴处外卦之终,故有野象。战于野,谓阳与阴战也。夫阴为质,而阳为神。 神,具云精神,而非谓上帝。 阴为欲,而阳为理。阴为乱,而阳为治。宇宙肇始鸿蒙,渐凝为诸天。物质方盛,而心神殆不可见。上六 盛阴。 为固阳之地,此共征矣。然强阳之运, 强阳,本《庄子》“健故曰强”。 终不物于物。 谓终不物质化。 不物于物,故谓之战。宇宙由无机物, 无机物,盛阴也。即坤上六之象。 而有生物,以至人类,心神毕竟从重阴重固中显发,而成宰物之功, 心能了别物,及能改造物质世界。故心神是主宰乎物质者也。 战之效也。又反验之吾身,邪欲盛, 上六盛阴。 则天理之心受其固而不自安。 天理之心,阳也。不自安者,阳所不堪。 终必克之,而使欲不逾矩。 克者,理与欲战也。矩即天理。 又如治化败坏至极,社会不平至极,即坤上六之象。此际茫茫不可见治几, 治几,阳也。 是阴固阳也。然人道恒向于治,终必拨乱而成治。拨乱则阳欲胜阴,不惮于一战也。《易》义无不包通,未可执一端为说。荀、郑徒取术数家言,而不达圣意。辅嗣云:“阴之为道,卑顺不盈,乃全其美。”余谓物从心而不以蔽心,欲从理而不至逾矩。乱消而归治,此阴道所以成其卑顺之美也。辅嗣又云:“盛而不已,固阳之地。阳所不堪,故战于野。”其辞浑而含义极丰。焦循以考据之小知,未足喻斯神旨。乃议其暗用荀、郑,岂不惜哉?只盛而不已,便是固阳之地。盖坤卦六阴,至上而极,故是盛而不已。阴盛如此,阳不得显,故以固阳之地责之。地字宜活看,何必如荀、郑之必离爻辞本义,而采术数家说,别为之地乎?易家言象数者,实承术数旧法,至辅嗣始刊落尽净。此其所以直接费氏,而为二京群儒所莫逮也。然辅嗣实通象数,其辞高浑,即以象数求之,亦不相悖也。故曰辅嗣知象而扫象。焦循《补疏》所擿发多条,玆不暇详论。学者虚怀细究,当知焦氏所议,正是辅嗣之长也。循序诮让辅嗣云:洵童稚之藐识。又曰:弼盖有见于说《易》者支离傅会,思去伪以得其真,而力不能逮。如斯狂吠,无知者犹乐道之。呜乎!上智之见诋于昏浅,盖千古同慨,岂独辅嗣蒙诟而已乎?余生衰季,将以孤炬,而烛昏城,诚知其无补,而不容已也。真理自在天地间,又何以长夜为虑耶?

西汉诸儒,不为注疏之业,而自成一家言者,尚得一人焉,扬雄子云是也。雄作《太玄》拟《易》,说者病其僭妄,然诚有见于道而后发言,则其言为载道之言,不谓之经不得也。雄虽未足语此,顾其覃思自得者亦多矣。张衡神悟超拔,精究历算。读《玄》而叹其妙极道数,使人难论阴阳之事。则《玄》之未容轻议可知。然雄之为《玄》,所准者卦气。未若费直超然独寻洙泗,但其创作之绩不可没。清人黜辅嗣而尚荀、虞,置《太玄》而崇高密。 郑玄,北海高密人也。宋王应麟始辑郑《易注》一卷。清惠栋更补正为三卷。张惠言复辑《郑易》,而称其列贵贱之位,辨大小之序,正不易之伦。经纶创制,吉凶损益,与《诗》、《书》、《礼》、《乐》相表里,则诸儒未有能及之者也。其推崇过当,足征其识之卑耳。 以此抑宋,其失更甚,吾何取焉。

孔子之《易》,其源出于术数。故传《易》诸家,每取术数为说,而失孔子创作之旨。 术数流派极繁,前引《汉》《艺》《文志》可覆看。商瞿后学,曰已参杂术数,非自焦、京始也。 余于汉经师《易》说,殊不重视。 子云、辅嗣,各有创发,异乎传经之业,故非经师。 然治《易》者,于其思想渊源,毕竟不可弗究。汉时去古未远,间存古义,非有稽古之功,何以为知新之助。今将汉《易》概要,稍为引述,庶俾初学,略识面目。

一、孟长卿《卦气图》

马国翰曰:《汉志》《孟氏章句》二篇外,又有《孟氏京房》十一篇灾异,《孟氏京房》六十六篇图。以卦气配节候,殆孟、京之遗法。唐《大衍历议》云:“十二月卦,出于《孟氏章句》其说《易》,本于气。而后以人事明之。”惠栋曰:“孟氏《卦气图》,以《坎》、《离》、《震》、《兑》为四正卦。余六十卦,卦主六日七分,合周天之数。内《辟卦》十二,谓之《消息卦》。按《辟卦》后详。干盈为息,坤虚为消。其实,乾坤十二画也。”《系辞》云:“干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夫以二卦之策,当一期之数,则知二卦之爻,周一岁之用矣。四卦主四时,爻主二十四气。十二卦主十二辰,爻主七十二候。六十卦主六日七分,爻主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辟卦》为君,《杂卦》为臣,四正为方伯, 二至夏至冬至。二分。春分秋分。 寒温风雨,总以应卦为节。是以《周易参同契》曰:“君子居室,顺阴阳节,藏器俟时,勿违卦月,谨候日辰,审察消息,纤芥不正,悔吝为贼。二至改度,乖错委曲。隆冬大暑,盛夏霜雪。二分纵横,不应漏刻。水旱相伐,风雨不节,蝗虫涌沸,群异旁出。”此言卦气不效,则分至寒温,皆夫其度也。《汉书》谷永对策曰:“王者躬行道德,则卦气理效,五征时序。 兼《洪范》五行言。 失道妄行,则卦气悖乱,咎征着邮。”张衡上疏,亦言律历卦候,数有征效。盖汉儒皆用卦气为占验云。 详惠氏《易汉学》。 陈寿熊谓惠氏说犹有未审者。其读《易汉学私记》云。按六十四卦,皆乾坤之交易。而十二卦,皆乾坤之消息。又阳息为息,阳消为消。消息皆主于干。 注意。 故《系辞》以乾坤之策当期。卦气即以六十四卦之爻直岁。六十四卦,一乾坤也。《说卦》以干为君,卦气即以乾坤消息为辟。乾坤消息,一干君也。十二卦,为二气之消息,属天,故象君。四正卦,为四时之方位,属地,故象方伯。不计四隅卦者,独用四正。则余六十卦之爻,乃正得三百六十。盖以每卦六日,当三百六十日之大数。复各余七分,以尽五日四分日之一之零数也。惠氏说殊未明备。

六日七分图

此卦气图之一也。《易纬稽览图》曰:“甲子,卦气起中孚。六日八十分,日之七。”郑康成注云:“六以候也。八十分为一日。日之七者,一卦六日七分也。”《易纬是类谋》曰:“冬至,日在坎。春分,日在震。夏至,日在离。秋分,日在兑。四正之卦,卦有六爻,爻主一气,共主二十四气。余六十卦,卦主六日七分。八十分日之七,岁有十二月,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六十而一周。”按旧有六日七分图,象周天圆图,今改排如下表。取付印之便耳。学者可参考惠氏《易汉学》木刻本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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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冬至,《坎卦》用事。春分,《震卦》用事。夏至,《离卦》用事。秋分,兑卦用事。

十一月、未济、蹇、颐、中孚、复。

十二月、屯、谦、睽、升、临。

正月、小过、蒙、益、渐、泰。

二月、需、随、晋、解、大壮。

三月、豫、讼、蛊、革、夬。

四月、旅、师、比、小畜、干。

五月、大有、家人、井、咸、姤。

六月、鼎、丰、涣、履、遁。

七月、恒、节、同人、损、否。

八月、巽、萃、大畜、贲、观。

九月、归妹、无妄、明夷、困、剥。

十月、艮、既济、噬嗑、大过、坤。

四正 坎离震兑。 为方伯。 震东方也。离南方也。兑正秋也,即西方。坎北方之卦也。见《说卦》。 中孚为三公。复为天子。 表中复为辟,辟者,君义。 屯为诸侯。谦为大夫。睽为九卿。升,还从三公,周而复始。《系辞》上曰:“旁行而不流。”九家《易》曰:旁行周合。六十四卦,月主五卦。爻主一日,岁既周而复始。

六日七分图外,复有六十四卦用事,配七十二候图。见唐一行《大衍历》。宋李溉所传《卦气图》,云出孟长卿者,即本此。今不录,避繁故。

二、商《易》《十二辟卦》

《十二辟卦》本《归藏》。前述六日七分图,内有《十二辟卦》,谓之《消息卦》。今表如下:

子复  午姤

丑临  未遁

寅泰  申否

卯大壮 酉观

辰夬  戍剥

巳干  亥坤

徐善曰:“此《归藏》《十二辟卦》,所谓商《易》也。辟者,君也。其法,先置一六画坤卦,以六阳爻,次第变之,即成复、临、泰、大壮、夬五辟卦。次置一六画乾卦,以六阴爻,次第变之,即成《姤》、《遁》、《否》、《观》、《剥》五辟卦。十辟见,而纲领定矣。又置一六画坤卦,以复辟变之,成六卦之一阳。 复为辟卦之一,故云复辟。下言临辟等者,均仿此。 以临辟变之,成十五卦之二阳。以泰辟变之,成二十卦之三阳。以大壮辟变之,成十五卦之四阳。以夬辟变之,成六卦之五阳。更进为纯干,而六十四卦之序已定矣。徐而察之,干之六位,已为递变之新爻。而坤之六位,犹为未变之旧画。即卦中阳爻已变,而阴爻犹故也。于是复置新成之乾卦,以姤辟变之,成六卦之一阴。以遁辟变之,成十五卦之二阴。以否辟变之,成二十卦之三阴。以观辟变之,成十五卦之四阴。以剥辟变之,成六卦之五阴。更进为纯坤,而坤之六位已更新矣。卒之非有两营也。止此六十四虚位。顺而求之,由坤七变,得阳爻一百九十二,而纯坤之体见。逆而溯之,由干七变,得阴爻一百九十二,而纯干之体见。一反一覆,而三百八十四爻之《易》以全矣。” 按徐善明六十四卦生生之序,亦可备一说。

《十二辟卦》,亦云十二消息。《系辞传》曰:“变通配四时。”虞翻注:“变通趣时,谓十二月消息也。泰、大壮、夬配春。干、姤、遁配夏。否、观、剥配秋。坤、复、临配冬。谓十二月消息相变通,而周于四时也。”又曰:“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虞翻注:“谓十二消息,九六相变,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故变在其中矣。”又曰:“往来不穷谓之通。”荀爽注:“谓一冬一夏,阴阳相变易也。十二消息,阴阳往来无穷已,故通也。”又曰:“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虞翻注:“干为寒,坤为暑。谓阴息阳消,从姤至复,故寒往暑来也。阴诎阳信, 信读伸。 从复至泰,故暑往寒来也。”又曰:“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九家《易解》,范者,法也。围者,周也。言乾坤消息,法周天地,而不过于十二辰也。辰,日月所会之宿。谓诹訾、降娄、大梁、宾沈、鹑首、鹑火、鹑尾、寿星、大火、析木、星纪、元枵之属是也。 诹訾以下,谓自寅至丑,自泰至临也。 按此皆以经文,附会十二消息卦。郑康成注《干凿度》曰:“消息,于《杂卦》为尊。每月譬一卦,而位属焉,各有所系。”惠栋曰:“每月譬一卦者,如干之初九属复,坤之初六属姤是也。”临观以下,仿此。

陈寿熊云:“六十四卦,皆乾坤之交易。而十二卦,皆乾坤之消息”云云。又曰“《说卦》以干为君,卦气即以乾坤消息为辟”云云。 前文已引。 此宜详究。

三、虞氏《八卦纳甲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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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坎离,日月也。戊己,中央土也。晦夕朔旦,坎象流戊。日中则离,离象就己。 晦夕朔旦,以阳通阴。象坎上下二爻阴,中一爻阳。日中则离,以阴通阳。象离上下二爻阳,中一爻阴。故曰坎象流戊,离象就己,戊己土位,象见于中。 三十日会于壬,三日出于庚。 三日暮,暮即月令所谓昏。推步家以日入二刻半为昏。其时日在西,月在庚,月向日三分之一生光,在下,象震初阳爻。背日三分之二无光,在上。象震二三阴爻,故曰震象出庚。 八日见于丁。 八日暮,日在西,月在丁。月向日三分之二有光,在下,象兑初二阳爻。背日三分之一无光,在上,象兑三阴爻,故曰兑象见丁。十五日, 盈于甲。 十五日暮,日在西,月在甲,日月相望。月三分皆有光,象干三爻皆阳,故曰乾象盈甲。十六日, 退于辛。 十六日旦,旦亦谓之明。推步家以日出前二刻半为明,其时日在东,月在辛,月背日三分之一无光,在下,象巽初阴爻。向日三分之二有光,在上,象巽二三阳爻,故曰巽象退辛。 二十三日,消于丙。 二十三日旦,日在东,月在丙,月背日三分之二无光,在下,象艮初二阴爻。向日三分之一有光,在上,象艮三阳爻,故曰艮象消丙。 二十九日,穷于乙,灭于癸。 二十九日旦,日在东,月在乙,日月同度。月三分皆无光,象坤三爻皆阴,故曰坤象灭乙。 据此图,虞氏实本之《参同契》。 玆不及引。 此即所谓纳甲法也,京房《易传》曰:“分天地乾坤之策,益之以甲乙壬癸。震巽之象配庚辛,坎离之象配戊己,艮兑之象配丙丁。谓干纳甲壬,坤纳乙癸,震纳庚,巽纳辛,坎纳戊,离纳己,艮纳丙,兑纳丁。” 节惠氏《易汉学》及李锐《易虞氏略例》。

四、虞氏消息消息之卦,前已略及。 覆看《十二辟卦》。 玆复加详。

复䷗ 坤上震下

姤䷫ 干上巽下

临䷒ 坤上兑下

遁䷠ 干上艮下

泰䷊ 干下坤上

否䷋ 坤下干上

大壮䷡ 干下震上

观䷓ 坤下巽上

夬䷪ 干下兑上

剥䷖ 坤下艮上

干䷀ 干上干下

坤䷁ 坤上坤下


上息卦六。       上消卦六。

凡消息之卦十二,孟康谓京房以消息卦为辟。辟,君也。李锐云:“此十二卦,辟之消息。余卦,谓之《杂卦》。”汉儒皆以此十二卦为消息,虞氏亦同之。

自复至干为息, 复初一阳,至临二阳,至泰三阳,大壮四阳,夬五阳,干六阳。 自姤至坤为消。 姤一阴,遁二阴,否三阴,观四阴,剥五阴,坤六阴。 干息则坤消,干消则坤息,易为乾道,故消息皆主乎干也。此于六日七分,为十二月辟卦。

复  十一月  姤 五月

临  十二月  遁 六月

泰  正月   否 七月

大壮 二月   观 八月

夬  三月   剥 九月

干  四月   坤 十月

荀氏明阳升阴降之义,见称虞氏。 仲翔称颖川荀谞号为知《易》,且谓马融有俊才,解释复不及之。 玆附著于此。干《文言》云:“干升于坤曰云行,坤降于乾曰雨施。乾坤二卦,成两既济。 离下坎上,䷾其卦名《既济》。 阴阳和均,而得其正。”又云:“坤五之干二为离,干二之坤五为坎。”坤《文言》注云:“干二居坤五为含,坤五居干二为宏,坤初居干四为光,干四居坤初为大。”《系》注云:“阳成位乎五,五为上中。 五爻之位,上卦之中也。 阴成位于二,二为下中。 二爻之位,下卦之中也。 故《易》成位乎其中。”又云:“阴升之阳则成天之文也。阳降之阴则成地之文也。”幽,谓《否卦》,䷋ 坤下干上,其卦名《否》。 变成未济也。 ䷿坎下离上,其卦名《未济》。 明,谓《泰卦》 ䷊干下坤上,其卦名《泰》。 变成既济也。 ䷾离下坎上,其卦名《既济》。 此乾坤为三百八十四爻之升降,由泰而既济,由否而未济,为阴阳之大限。通六十四卦为运行。故既济注云:“天地既交,阳升阴降。”未济注云:“虽刚柔相应,而不以正,由未能济。明既未济,为升降之用也。”干注云:“干六爻皆君。”二当升坤五,四上跃居五,或下居坤初。上当下之坤三,以干爻君坤。谓干六爻,为六十四卦之君。《乾坤》二卦,成两既济。其义如此。乃爻升之例,非主一卦而言。 节张惠言《易荀氏九家义》。

五、虞氏旁通

师䷆ 坎下坤上 与同人旁通

谦䷎ 艮下坤上 与履旁通

小畜䷈ 干下巽上 与豫旁通

豫䷏ 坤下震上 与小畜旁通

比䷇ 坤下坎上 与大有旁通

蛊䷑ 巽下艮上 与随旁通

履䷉ 兑下干上 与谦旁通

临䷒ 兑下坤上 与遁旁通

同人䷌ 离下干上 与师旁通

离䷝ 离下离上 与坎旁通

大有䷍ 干下离上 与比旁通

恒䷟ 龚下震上 与益旁通

剥䷖ 坤下艮上 与夬旁通

夬䷪ 干下兑上 与剥旁通

复䷗ 震下坤上 与姤旁通

姤䷫ 巽下干上 与复旁通

大畜䷙ 干下艮上 与萃旁通

革䷰ 离下兑上 与蒙旁通

颐䷚ 震下艮上 与大过旁通

鼎䷱ 巽下离上 与屯旁通

坎䷜ 坎下坎上 与离旁通

干二五之坤成坎,坤二五之干成离。坎离者,旁通之本也。虞氏于《师》、《比》、《谦》、《豫》、《小畜》、《履》、《同人》,《大有》八卦,皆以干之坤、坤之干而成。皆有坎离象,师内体坎,比外体坎,同人内体离,大有外体离。谦二至四,豫三至五,有坎象。小畜三至五,履二至四,有离象。离注云:“干二五之坤成坎,体师象,师即坎也。”此注云:“师二上之五,比自师来,即坎来也。”小畜注云:“需䷄ 干下坎上,其卦名《需》。 上变为巽, ䷸巽下巽上,其卦名《巽》。 巽本坎也。”履注云:“谓变讼 ䷅坎下干上,其卦名《讼》。 初为兑也。 ䷹兑下兑上其卦名《兑》。 兑本坎也。”此八卦皆有坎离象,则皆与坎离同义。合六十四卦论之,十二消息,乾坤消息也。六十四卦,乾坤往来也。《坎》、《离》及《师》、《比》,至《大有》八卦,皆干之坤,坤之干也。极而言之,六十四卦皆乾坤也。干流坤形,坤成干性,干足以统坤,以是知六十四卦皆干也。故曰干为《易》。其非《坎》、《离》及《师》、《比》等八卦,亦有云旁通者。《复》、《姤》、《夬》、《剥》四卦,以一阳五阴,一阴五阳之卦,皆相与为旁通。故此四卦,与之同义。革《鼎》二卦,以坎初至五体蒙。 ䷃坎下艮上,其卦名《蒙》。 二至上体《屯》。 ䷂震下坎上其卦名《屯》。 离初至五体革。二至上体鼎。离旁通坎。故革鼎旁通蒙屯也。《颐卦》以大过体复一爻,潜龙之德。《大过》 ䷛巽下兑上其卦名《大过》。 初至五体姤。震阳人伏巽阴下,所谓龙蛇之蛰也。颐初至五体复,颐一爻,即复一爻。复旁通姤,故颐旁通大过也。小畜以豫四至坤初为复,复小,故名小畜。萃 ䷬坤下兑上其卦名《萃》。 五之复二成临,临者大也,故名大畜。小畜旁通豫,故大畜旁通萃也。《临卦》则以经八月吉,周八月,夏之六月。于消息为遁,故旁通遁也。《蛊》《恒》二卦,以终变成随益, ䷐震下兑上,其卦名《随》。䷩震下巽上,其卦名《益》。 故旁通随益也。六十四卦,虞氏注言旁通者二十一。皆有义例可寻,余卦或无取乎旁通,故虞注不及之欤? 节李锐《易虞氏略例》。

六、京氏《八宫卦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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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行成曰:若上九变,遂成纯坤,无复干性矣。干之世爻,上九不变。九返于四,而成离。则明出地上,阳道复行。故游魂为晋,归魂于大有,则干体复于下矣。

二震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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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坎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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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艮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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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坤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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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行成曰:若上六变,遂成纯干,无复坤性矣。坤之世爻,上六不变。六返于四,而成坎。则云上于天,阴道复行。故游魂之卦为需。归魂于比,则坤体复于下矣。

六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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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离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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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兑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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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行成曰:阴阳相为用。用九以六,故干之用在离。用六以九,故坤之用在坎。《参同契》曰:“易谓日月。” 《说文》云:“秘书,日月为易。”日月合为古文易字也。 坎离者,乾坤之妙用。二用无爻位,周流行六虚。是乾坤互变,坎离不动,当游魂为变之际,各能还其本体也。 惠氏注:经云:“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性命者,坎离也。言乾坤互变,坎离不动,故云各正,坎为性,离为命。” 又云:凡八卦游魂之变,乾坤用坎离,坎离用乾坤,震艮用巽兑,巽兑用震艮,皆为阴阳互用。以至六十四卦,若上爻不变,则皆然。是故诸卦祖于乾坤,皆有乾坤之性也。其正以坎离为用者,惟乾坤为然,坎离肖乾坤,故用乾坤。

上引《易汉学》。

每卦有六爻,初爻为一世,二爻为二世,乃至上爻为上世。其一至五世皆变,而上世不许变者。因上世变,即是六爻变尽。则干返成坤,坤反成干。坎离以下,准知。如此,则八卦皆不得还其本,而八宫皆乱矣。故五世变而穷,乃以上世不变,而返于四,是为游魂。 四在外卦,故曰游魂。如干之世爻,上九不变。九返于四,而成离。则明出地上,阳道复行,故游魂为晋。 又于内卦 一世二世三世 既变之后,重行变之,而内卦还复其本。如干宫游魂为晋。晋上离下坤,变之为上离下干,是为大有。即内卦复还干体,故曰归魂。 张行成云:“归魂于大有,则干体复于下是也。” 玆以干宫为例,表之如下。余可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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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宫卦次之说,荀爽、陆绩、干宝等皆承用之。如《恒》《彖》曰:“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荀爽曰“恒,震世也。巽来乘之。 震三世,下体成巽。 阴阳会合,故通,无咎”云云。《蛊》《彖》曰:“蛊,元亨,而天下治也。”荀爽曰:“蛊者巽也。巽归合震, 巽三世至游魂,皆震也。 故元亨也。蛊者事也,备物致用,故天下治也。”京房《干》《传》曰:“精粹气纯,是为游魂。”陆绩曰:“为阴极剥尽,阳道不可尽灭,故返阳道。道 具云阳道。 不复本位,为游魂,例八卦。”干宝《易蒙卦注》曰:“蒙者,离宫阴也。”此皆用八宫世变之说,余不胜引。

七、郑氏爻辰及互体

郑玄注《易》,以爻辰为说,其书久佚,学者或未知何谓爻辰。自王应麟集郑注后,姚士麟惠栋摭采尤多。栋作《十二月爻辰图》,及《爻辰所值二十八宿图》 见《易汉学》。 于是学者可一览而知。陈寿熊曰:郑氏求象,多用爻辰。虽亦玩占者所不可废,而以爻配辰。又就辰而求其星象肖属,于《易》之本义,殆不无隔越矣。故其于诸经,皆不愧为博通,独于《易》,未可谓之精诣。 《读易汉学私记》。 然议爻辰者,不自寿熊始。自晚明王船山迄清焦循,皆攻之甚力。独何秋涛作《周易爻辰申郑》,义虽为高密解围,而实无关《大易》本旨。

王应麟曰:“康成学费氏《易》为注九卷,多论互体。以互体求《易》,左氏以来有之。凡卦爻二至四,三至五,两体交互,各成一卦。是谓一卦含四卦。《系辞》谓之中爻。所谓八卦相荡,六爻相杂,唯其时物,杂物撰德是也。唯乾坤无互体,盖纯乎阳,纯乎阴也。余六子之卦,皆有互体。坎之六画,其互体含艮震。 ䷲坎二至四,《震卦》也。三至五,《艮》卦也。 而艮震之互体亦含坎。离之六画,其互体含兑巽。 ䷸离二至四,《巽卦》也。三至五,《兑卦》也。 而兑巽之互体亦含离。三阳卦之互体自相含,三阴卦之互体亦自相含也。”王弼尚名理,讥互体。然注睽六二曰,始虽受困,终获刚助,睽自初至五成困。 兑上坎下,其卦名《困》。睽下卦则兑也。其三至五,则坎也。虽坎上兑下,若覆之,以兑为上,坎为下,即成《困卦》。 此用互体也。弼注比六四之类,或用康成之说。钟会著论力排互体,而荀顗难之。余谓互体说见《系辞》,康成确然有据,义不容遮。

上来略举汉《易》概要,将令初学得识汉学面目。汉诸《易》家之说,不外采术数家占验遗法,而加以推演。以附会孔子之《易》。其于孔子本旨,殊少会心。清人治《易》,确守汉学。虽有稽古之绩,而宣尼穷神知化之妙,广大悉备之蕴, 穷极化源,究尽物则。博观万事万变,而得其理。以会归于无待之极。故《系传》称《易》之为书,广大悉备,诚穷于赞叹也。 乃愈诲而不可明,岂不惜哉? 3iMmShEx5vfvAJYLyJAcuWgDvGqDTJyYezHVxT5strEP/p9a2EvOGN4DB0gtOs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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