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一月六日院中同人会谈应提事件:
一、今后 以寒假期内为限 每逢星期三上午,接见留院学生谈话一次,人数不拘。星期六下午,与同人会谈一次。遇有特别事缘,随时面商。
一、留院学生劄记,每月十五日呈阅一次。
一、同人因事请假不到院,应置簿自行填注,每月送阅一次。
一、刻书、印书、赠书、售书数目,每月应列表送阅。 以前截至二十九年十二月止,应查列一总数表。
一、同人分任检校诸书,应预计付刻时日,尽先校理,以免延阁。
一、《讲录》第五卷宜督促早日刻成。
一、廿九年下半年度决算书及附粘单据,应赶于本月十二日以前寄出。
一、今后每月收支对照表,应于第二月初五日以前送阅。
一、本年上半年度薪修、膏火,应照预算草案支付。
一、参学人收取半膳,从本月起应酌加若干,须决定,由典学通知。
一、《泰和宜山会语》合刻,以前印售若干,截止廿九年终应结算一次。今后是否可将板片归入书院印行,应请醵资诸友公决。
一、此次补刻《避寇集》,其刻印装钉诸费,仍请划出,由浮自任。
一、关于购置事项,再须考量,是否尚应添补,以足支上半年度为限。
一、关于工役之调整与考核,应讨论具体办法。
一、关于行船规则,应确定施行。
一、关于园地之整理,应加注意。
一、旧历年终,诸友每循俗例馈遗食物,务恳寝罢。同处患难,分当损抑。不唯无德堪承,在诸友所以爱之亦不在是也。
以上诸条,随意写出,略无次弟。诸友如有见到处,望尽量讨论,拾遗补阙,乃义之当然,无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