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四年七月十日
事由:
为书院与各机关、学校有别,承拨食米,仅有一项,并无生活补助费等名目,碍难遵照规定表式编制预算。谨将实在情形陈明,请予例外通融,免其编列呈送事。复性书院 董事长 屈某某 副董事长 陈某某谨奉书。
国民政府主席蒋先生座下:
窃惟复性书院之设,自公创之。将以振儒术于将坠,存讲学之遗风。原其礼遇之意,固属处以例外,与部属教育机关一切须秉法令程式者有别也。
某某等辱命受任董事,六年以来,未有所树立。主讲马君一浮,无岁不辞。既病无以待四方来学之士,欲稍事刊行古籍,又苦剞劂无资。公复屡助刻书费,嘉惠无尽,凡属士林,莫不诵仰。
及去年,某某等与各董事商搉,咸以物价倍蓰于前,书院饘粥听其自谋,实恐不继,始由董事会动议,请拨食米。马君适于此时专电力辞主讲,初未一字及于请粟,公复温语慰勉有加。会教育部陈部长亦以书院应发食米为请,因有从三十二年七月起,饬粮食部每月拨供食米二十二石八斗之规定。此皆出于公宽仁体恤之至意。而主讲马君方在休假,犹以个人不敢仰叨廪饩,自请除外。所有接受粮部拨供食米及量宜分配诸事,皆由董事会聘任监院督同书院办事诸友行之。监院沈君敬仲亦自动以本年一月至六月应得之米,捐作刻资。书院同人素敦风义,自监院至于研习生。编校诸执事现仅八人,余有写、刻、刷、钉工友共十二人,杂役四人。除主讲外,在书院服务者凡二十四人。亦有旧时肄业及参学人,来往无定,不能不脱粟与共。故关于食米之分配,不得不随时损益,酌以权宜。如写刻工工资,一部分即须以食米抵价,始能应付。每月收支,董事会皆有报告可稽,实无虚糜,更无余剩。
书院为讲求义理之地,其于辞受取与,必致其谨,不敢稍涉自欺。若使依照法令形式,则与事实不符,势必变更事实以迁就形式,是非书院所敢出也。近来迭据教育部函知,抄示行政院通饬,应遵照三十三年度各机关公务员生活补助费及公粮编列预算办法,并附规定编制表式,嘱其编送行政院,以便补列三十三年度总预算,并以书院职工等生活补助费向在何款内开支为询。书院同人本不敢自比于公务员,且向来未有仰邀生活补助费及薪俸加成一类之事,实属无从编列。仅有公粮实物一项,若照部定表格填呈,亦嫌形式不类,是以据实陈明。可否仰恳俯赐鉴察,处以例外,免其编送?
出自逾格之施,我主席示民以礼,使岩野被仓廪之余泽而不绳之以吏法,将弥见国家风教之美,而士类益兴于廉让矣。若奉行者必以不合法令为嫌,则请迳将拨供复性书院食米停罢,亦于公之德意无损。盖韦布之儒,习于弦诵,不谙公牍,但求免于吏责,初不敢存希幸也。公宵旰忧勤,诚不宜以细事上渎。以侍从室陈处长布雷,亦曾被命为书院董事,谨因布雷处长请闲以闻。临书不胜悚切之至。屈某某、陈某某谨上。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