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典学,传示诸生。
一、自本月起,讲期改为每旬一次,以逢五之日行之。 每月五日、十五日、二十五日。 时间仍定午前九时。
一、在院诸生人数不多,此后个别谈话亦改为每旬一次,以逢十之日行之。在尔雅台接见,人数不拘。时间仍定午前九时。
一、诸生劄记,改于每届月底呈阅一次。
一、诸生有在去年寒假以前离院,未与课试者,在离院及寒假期内,均应停给膏火。本年有复来者,其膏火以到院之日为始。
三十年三月一日,湛翁。 ixkIRJ9x7ETzhqI9kCUQY3q8Wj/s4QKiXaxCUBFq/1hZBYQhcv/0vZ+t9KYHLB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