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至,適在紛擾中,比覆,未知作何語,甚悔甚悔。大論以肉體不死立宗,極善。然所據以為斷者,乃謂肉體變化于宇宙間,有聚散,無消滅, 論者所徽,神氣離合聚散,我、物無常等。 故無死,此猶張載、王夫之之舊說耳。 船山宗張子,以物之生死,由太虛理氣渾然之實體變動而有聚散,聚而生物,散則物死,大化周流不已,然能化與所化祇是一體。故船山曰:‘不是陰陽五行之外別有個天。’其說為主動,與近世柏格森之旨略近,非善讀者不能得之,以其言皆散見也。 如若所云,肉體既聚散無常,豈無常之物,而可謂不死?請更論之。死之定義,依佛家小乘,說五蘊滅壞為死,肉體唯是色蘊。今之所論,即此色蘊可滅與否,經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肇論》云:‘事各性住于一世。’則色蘊不滅明矣。尋夫事相常住之旨,豈謂相滅,而有實體不滅哉?又豈滅已還起他相,故不滅哉?夫惟全理成事,事事皆真,當體常住,非于事外求理,故即相以見不滅爾。試即色蘊為徵,譬如一人,昔為朱顏,今成白首。以今望昔,可說朱顏為已滅不?不也。何以故,今對昔有故,如無昔者,則無有今。昔既不無,朱顏自住在昔,亦猶白首自住在今,同不滅故。以今望后,白首住今,亦復如是。故通三世為一際,一切物常住,無起亦無滅。仲尼曰:‘回也見新,交臂非故。’新故之云,順俗為言,意明凡物互相依住。 《華嚴》無盡緣起義,宜細參。 交臂之喻,見無起滅徽朕也。一切法無起滅,色法惡有滅,是故說言肉體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