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 母 呼 , 应 勿 [1] 缓 [2] ; 父 母 命 [3] , 行 勿 懒 。
父 母 教 [4] , 须 敬 听 ; 父 母 责 [5] , 须 顺 承 [6] 。
冬 则 温 [7] , 夏 则 凊 [8] ; 晨 则 省 [9] , 昏 则 定 [10] 。
出 必 告 , 反 [11] 必 面 ; 居 有 常 [12] , 业 无 变 [13] 。
事 虽 小 , 勿 擅 为 [14] ; 苟 [15] 擅 为 , 子 道 [16] 亏 。
物 虽 小 , 勿 私 藏 ; 苟 私 藏 , 亲 心 伤 。
亲 所 好 , 力 为 具 [17] ; 亲 所 恶 , 谨 为 去 [18] 。
身 有 伤 , 贻 [19] 亲 忧 ; 德 有 伤 , 贻 亲 羞 。
亲 爱 我 , 孝 何 难 ? 亲 憎 我 , 孝 方 贤 。
亲 有 过 , 谏 使 更 [20] ; 怡 吾 色 , 柔 吾 声 ;
谏 不 入 , 悦 复 谏 ; 号 泣 随 , 挞 [21] 无 怨 。
亲 有 疾 , 药 先 尝 ; 昼 夜 侍 , 不 离 床 。
丧 三 年 , 常 悲 咽 ; 居 处 变 [22] , 酒 肉 绝 。
丧 尽 礼 , 祭 尽 诚 ; 事 死 者 , 如 事 生 。
注释
[1] 应勿:答应不要(迟缓)。应,答应。勿,不要。
[2] 缓:迟缓,慢。此处指反应迟缓。
[3] 命:命令,差遣。此处指父母差遣子女做事。
[4] 教:教育,教诲。
[5] 责:责备、责骂。
[6] 顺承:顺从承受。
[7] 冬则温:即《三字经》“香九龄,能温席”的故事。东汉时的黄香,九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了,父亲体弱多病。冬天,屋外寒风刺骨,屋内被褥冰冷,黄香怕父亲受凉,在睡觉前,先用自己的体温为父亲把被窝暖热,再让父亲上床睡觉。
[8] 凊(qìng):注意这个字原刻不是“清”,凉快的意思。还是上面所说“香九龄,能温席”的故事。夏天,天气炎热,晚上屋里还有蚊子,使人难以入睡。为了让父亲休息好,黄香晚上总是先用扇子替父亲把席子扇凉,赶走蚊子,才让父亲躺下,使父亲能早些入睡。
[9] 省(xǐng):多指对尊长探望,问候。《礼记·曲礼上》:“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郑玄注:“省,问其安否何如。”故此处可指向父母问安、请安。
[10] 定:查《汉语大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湖北辞书出版社)第一十五个义项为:“晚上给父母安顿床铺为‘定’。后一般用作问安之意。《礼记·曲礼上》:‘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郑玄注:‘安定其床衽也,省问其安否何如。’”床衽(rèn):意思是床席,泛指卧具。因此,此处是指晚上向父母问安、请安,给父母整理好床席。
[11] 反:同“返”,返家,返回。
[12] 居有常:居住的地方则应当尽量固定不变,方便父母随时来找你。有书译为“平日的生活起居,要正常有规律”,显然是不理解这句话的时代背景,所以译文不符合原意。其他很多《弟子规》教材虽然译文不同,但一般也译错了。“居有常”出自《礼记》:“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礼记·曲礼上》)显然“居有常”从“所游必有常”而来,与孔子说“子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意义相似。“游必有方”一般理解为为人子者出去要有一个方向,南怀瑾先生则理解为要有一个安顿的方法,他是从为什么要“游有常”来说明问题的,因为父母不知道你到哪里去了,你作为子女先要把父母安顿好才是孝道。当然,作为“方向”解释也有道理,如《礼记·玉藻篇》:“亲老,出不易方,复不过时”(父母老了,出门不要改变方向,回家不要超过与父母约定的时间,不要逾期不归),这就明确显示“方”是固定的方向与地点,而不是指方法。这主要是因为古代交通不如今天这样四通八达,更没有现在这样方便的通讯设备,手机随时都在身上,一个电话就知道在哪里了。古代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方位,父母有急事就找不到你,或者时间长了找不到你,为你担心。所以为人子者出去就要有一个固定的地方,如果改变了地方就要及时告诉父母。《礼记》中的“游必有常”与孔子说的“游必有方”大体相似,但到清朝李先生写的《弟子规》将“游必有常”变成了“居有常”,这说明随着时代变化,交通不便、信息不通的情况到了清朝大大改善了,因此这个时候人到哪里知道的方法就多了,而随着交通方便,人也不可能固定在某个地方不动了,所以李先生与时俱进,将“游必有常”改成“居有常”,游走的地方难以固定不变,但居住的地方则应当尽量固定不变,方便父母随时来找你。
[13] 业无变:所从事的事业不要随意改变。有书译为“做事要合常规,不要随意改变,以免父母担心”,这个译文大体把“业”理解为“做事”,做事不要随意改变,还基本符合原意,但译者前面加“做事要合常规”似乎与本文没什么联系,其意或许是做事随意改变就不合常规了。“业无变”的真正含义还是要联系《礼记》所说“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来理解,“习业”意思是攻习学业或学习职业,“业”有“学业”“事业”“职业”等意义。“业无变”之“业”可以指“学业”“事业”“职业”等,但事业大体包括了学业或职业,因为学业一方面是学习如何做人,另一方面则是学习知识与技能为今后的事业服务。所以,“业无变”,可以译为所从事的事业不要随意改变。因为随意改变,今天做这个,明天做那个,最后只能一事无成,不仅父母担心,也无法孝养父母。
[14] 擅为:擅自做主,任性而为。
[15] 苟:如果,若是。
[16] 子道:有人解释为“为人父母之道”,但实际上不是为人父母之道,而是为人子之道。有书解释为“为人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本分”。依据《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6年版)解释为“子女对父母应遵循的道德规范”。例证有:《史记·五帝本纪》:“舜父瞽(ɡǔ)叟(sǒu)顽,母嚚(yín),弟象傲,皆欲杀舜。舜顺适不失子道,兄弟孝慈。”《汉书·五行志上》:“董仲舒以为成(鲁成公)居丧亡哀戚心,数兴兵战伐,故天灾其父庙,示失子道,不能奉宗庙也。”
[17] 亲所好,力为具:凡是父母所喜欢的,一定要尽力地做到。亲:父母。好:喜好,爱好。力:尽力,努力。具:置办,准备。从狭义来看,凡是父母亲所喜好的东西,应该尽力去置办;从广义来看,则是父母所喜欢的,一定要尽力地做到,这就包括了品德上的东西。
[18] 亲所恶,谨为去:凡是父母所不喜欢的东西,要尽力丢掉。从广义来看,不喜欢的东西也包括坏习惯、不良嗜好等。
[19] 贻(yí):遗留,留下。
[20] 谏使更:直言规劝,使他们改正过失。谏:直言规劝。更:改变,改正。
[21] 挞(tà):打;用鞭、棍等打人。
[22] 居处变:光绪刻本作“居处辨”。辨:变,改变。故意义上没有变化。本书依循的版本包括光绪刻本与民国国学老课本的扫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