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御制大诰三编》。
《御制大诰三编》的颁布时间有些模糊,最早约为洪武二十年(1387)二月。从朱元璋写的序言来看,他之所以要颁布《御制大诰三编》,是因为《御制大诰》与《御制大诰续编》没有达成他期望中的效果。
朱元璋说,自己在洪武十八年(1385)颁布《御制大诰》时,已处于一种“控驭之道竭矣” 的状态。这话有些矫情,却并非夸张。朱元璋的控驭对象有二,一是官吏集团,一是普通民众。官吏方面,仅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便“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空印案”与“郭桓案”加起来,一共杀了八万余人 ,朝廷内外为之一空。可是,如此这般地疯狂杀戮,且辅以“剥皮实草”的酷刑,朱元璋也没能得到他梦想中那种既有道德又有能力的官吏集团。民众方面,仅根据《明太祖实录》与《国榷》等书做粗略统计,“自洪武元年至洪武十八年,各地农民起义达百次以上。一个新王朝建立之初爆发这么多的农民起义,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是少见的”。 《御制大诰》的颁布没有改善这种境况,用朱元璋的话说便是“恶人以为不然,仍蹈前非者叠叠,不旋踵而发觉”,于是又有了《御制大诰续编》。但《御制大诰续编》也不解决问题,“凶顽之人,不善之心,犹未向化”。黔驴技穷的朱元璋,只好再出《御制大诰三编》。
较之朱元璋的自述,刘三吾奉命为《御制大诰三编》撰写的《后序》,基调就“正面”多了。
《后序》开篇,便是对朱元璋的肉麻吹捧。刘三吾说,三代以后的“汉晋唐宋之君”,都是些“因循为治”之人。他们把天下搞坏了,让世道距离伟大的“三代之治”越来越远。“胡元”入主中国之后,更是将“先王之教、华夏之风”扫荡得干干净净。只有我大明朝的开国皇帝“神圣文武”,是天命所归之人,是真正可以重造“三代之治”伟业的人。遗憾的是,皇上“乏贤为辅”,大明朝的臣子们全都不行,“所以治之虽严,而犯者自若”。皇上已然很努力,乱臣贼子却还是层出不穷。然而,皇上坚信这天底下“无有不可化之民”,所以先后颁布了《御制大诰》与《御制大诰续编》,且效果显著,百姓纷纷响应号召,将地方上的奸恶之徒擒拿到京城。皇上也由此知晓大明朝百姓“有从命之诚,有可化之机”,是可以改造好的。鉴于本朝百姓“狃于污习,虽暂革面,犹未格心”,被前朝风气污染,革了面却还未洗心,皇上再次从百忙之中挤出时间,撰写并颁布了伟大的《御制大诰三编》。
《御制大诰·序》痛骂官吏,《御制大诰续编·序》斥责百姓,《御制大诰三编·序》不分官民,指向明帝国的所有“奸顽”。《御制大诰三编》的最末一条,是朱元璋传达给明帝国全体臣民的一道严旨:“此《诰》前后三编,凡朕臣民,务要家藏人诵,以为鉴戒。倘有不遵,迁于化外。” ——这三本《大诰》,家家都要收藏,人人都得诵读;若有人做不到这一点,便会被发配至边疆的不毛之地。朱元璋还说,这些话“的不虚示”,不是说着玩、放空炮,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