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颁布的四部《大诰》,虽俱以天下臣民为教育对象,但每一部的侧重点仍有不同。
先说《御制大诰》。
《御制大诰》的正式颁布时间,是洪武十八年(1385)十一月 。它的主要批判对象是明帝国的官吏集团,核心主旨是“洪武时代的官吏不行”——《御制大诰》序言里说得很明白,该书旨在“将害民事理,昭示天下诸司,敢有不务公而务私,在外赃贪,酷虐吾民者,穷其原而搜罪之” ,目的是曝光大明朝官吏集团贪赃枉法、祸害百姓的种种罪行。
“洪武时代的官吏不行”这一结论,明确见于《御制大诰·后序》。该序由刘三吾奉朱元璋之命撰写。刘三吾是一位臭名昭著的御用文人,除了帮助朱元璋编辑《大诰》,还曾秉承朱元璋的旨意,删节过《孟子》。刘三吾在《后序》里说:皇上自夺取天下以来,“思得贤才与图治道”,天天盼望着能与一干道德高尚、能力出众的人才一起将这天下治理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结果却是“中外臣庶,罔体圣心,大肆贪墨”,朝廷内外竟然全是贪污腐败分子。皇上无奈,“不得已施之五刑”。本想着严刑峻法可以让他们有所收敛,结果却“犯者自若”,官吏们仍然贪腐不休。皇上心存好生之德,不忍彻底抛弃这些人,于是又耗费“圣虑”,将吃饭的时间挤出来,写成这本《大诰》,来挽救他们。如此种种,足见皇上“爱民之意深矣”。
马屁拍完,刘三吾就《御制大诰》的核心政治目的,如此总结道:
是《诰》也……玉音所临,莫不曰:大哉皇言乎!一哉皇心乎!自今官钦遵之为官箴,不敢非法以挠害乎民。民钦守之为彝训,不敢违法以交通乎官。将见比屋可封,尧舜之治复见于今日矣。
大意是:《大诰》让皇上的玉音降临在明帝国,天下百姓莫不交口赞叹。自此以后,官吏们要将《大诰》当成做官的最高戒条,不可再做侵害百姓的违法之事;百姓们也要将《大诰》当作行事的最高准则,不可再做结交官府的违法之事。如此,伟大的尧舜之治,必会在当代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