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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棕榈 Ⅱ

男人叫哈里,遇见夏洛特·里特梅尔时是新奥尔良医院的一名实习医生。他是三个孩子中的老幺,是父亲和第二个妻子生的。他父亲老来得子,他出生时两个姐姐中年纪小的那个也已经十六岁了。他两岁时父亲过世了,他成了孤儿,是同父异母的大姐收留了他。老威尔伯是一名医生,在他学医的那个年代,医学院的学生从药学到诊断再到手术什么都得学,什么都得会,学费可以交钱也可以通过为学校工作来付。所以老威尔伯先生是一边干着宿舍管理员和餐厅服务员的活儿,一边坐在公共课堂里修完了学费仅两百美元的四年学业的。他死后人们打开他的遗嘱,最后一段这样写道:

考虑到通货膨胀下不可能以我当时的学费完成内科和外科的学业,我愿意另外拨出两千美金作为我儿子哈里·威尔伯完成医学学业并取得学位和行医资格用,相信这些钱足够我儿完成上述事项。

落款日期为一九一〇年,时间是哈里出生两天后。两年后老威尔伯去世——他为一个被毒蛇咬到手的乡下男孩儿吮吸伤口,感染了坏血症。哈里被同父异母的大姐收留。收留他时大姐已经生育,姐夫是俄克拉何马州一个小镇上的杂货店店员(直到死都是)。等到哈里上医学院的时候,父亲留给他的那两千美元仅够他给自己选一所收费不高但排名还算不错的医学院的四年学费,而且,真要说起来这些钱的价值并不比父亲上学时的两百美元多到哪里去。特别是现在的大学宿舍已经装上了暖气,食堂也改成了不需要侍者的自助餐厅,大学生要想在学校挣钱,唯一的办法是去打橄榄球(要么会带球,要么会阻止对方带球)。还好他的姐姐慷慨解囊,时不时给他寄一两美元过来,信封里有时还带着一两张仔细折好的邮票。他用这些钱买烟抽,后来他戒了一年的烟,用省下来的钱交了医学院学生联谊会的会费。他没钱向女生献殷勤(医学院是男女同校),也没时间。在一边读书一边计算自己账户里日益减少的数字的生活里,在这种如同苦行僧的生活方式下,他其实过的是一个在华尔街摩天大楼里谋生的职员所过的那种残酷无比、打仗般的生活。

他完成了学业。抵达毕业终点线时那两千美元尚有盈余。他有两个选择,要么回俄克拉何马州的小镇上,把那张类似于羊皮纸的毕业文凭呈给大姐过目,要么直接去新奥尔良的医院做实习医生,总之他口袋里的钱只够他二选一。他选择了后者,或者说他只能选后者。他给姐姐一家写了封感谢信,在信里附了一张有他签字的票据,算是用来偿还他们以往寄给他的那些钱和利息,还有邮票钱(随信寄去的还有那张文凭,上面用凹凸不平的烫金拉丁文写着系主任龙飞凤舞的签名,他猜姐姐和姐夫只能从上面辨认出他的名字)。寄完信后,他买了一张硬座车票,背着背包坐了十四个小时的火车抵达新奥尔良市,抵达时他身上只有一美元三十六美分。

在遇见夏洛特之前,他已经在这家医院工作了近两年的时间。他住在实习医生宿舍,和其他几个医生共住一间屋子,毫无隐私可言,他要求自己一星期只抽一包香烟,省下来的钱寄给姐姐——以前是他同父异母的姐姐一美元两美元寄给他钱,现在倒过来了,轮到他一美元两美元寄给姐姐,算是还债;他上学用的书包现在用来装白大褂,他看见它就想起自己这二十六年来的经历,还有那两千美元,他把包放在摆放着钢架行军床的宿舍的角落里,包里还有一张来新奥尔良时的火车票和一美元三十六美分。二十七岁生日那天,他清晨醒来,倚在床上看着自己的身体,因为角度关系,看起来身子到脚这一块似乎缩短了,他仿佛看到自己这二十七年的时光,无可挽回地溜走了,像是被缩短了似的,像是一个被动地仰躺在河流上的人,和河水一起,一去不返。他似乎看到了那些岁月:一片空白的青春,已经离他而去——放浪形骸,多愁善感,天真无邪,欲火烧身,这些与青春有关的东西统统与他无缘。他躺在床上,想着自己的青春,心里既不骄傲,也不回避,而是很平静地回顾着过去的岁月,像是一个被阉割了的人,中年后看着自己那已经不像样的皱缩成一小团的阴囊(那里面只有记忆,没有血肉)麻木地回顾起没有挨那一刀之前的艰难岁月:我放弃了挣钱和爱情,但并不意味着我鄙视这两样东西,我只是不让自己去想这些事情,再过几年,也许一年,也许两年,也许五年,我才能知道我现在的选择是不是对的;但是现在,我不需要去想这些事情。

那天晚上下班后时间已经晚了,他穿过回响着餐具碰撞的声音和人声的食堂回到宿舍,宿舍里只有弗林特站在镜子前,身穿西服和衬衫,正在往脖子上系一条黑色领带。看见他进来,弗林特转过身,用手指了指他的床铺,床铺枕头上放着一封电报,很明显已经被拆开过。“我在我床铺上发现的,”弗林特说,“当时正在穿衣服,匆匆忙忙的,没顾上细看电报上的名字就拆开了。对不起啊。”

“没关系,”威尔伯说,“电报这东西没什么隐私可言,那么多人都看过。”他从信封里抽出那张折叠的黄色电报纸,上面印着漂亮的花纹图案——类似于花环和卷轴的东西;电报是姐姐发来的,其实只是一张只要你花二十五美分就能买到的由电话公司制作的可以送往美国各地的生日贺卡。他抬起头,弗林特在看他。

“这么说今天是你生日,”弗林特说,“要庆祝一下吗?”

“不了,”威尔伯回答,“不用了。”

“什么不用了!听着,我现在要到法国区 参加一个聚会,你跟我一起去吗?”

“不了。”他不假思索地拒绝道,可是心里却在想,为什么不呢?

“我也没被邀请。”威尔伯说。

“没关系。也不是那种很正式有人邀请才可以参加的聚会,不过是个工作室聚会,来一大帮人,挨挨挤挤地坐在地板上,喝酒聊天。走吧,谁愿意生日这天一个人在宿舍待着。”听到弗林特这样说,他心里想,为什么不呢?怎么就不去呢?他似乎感到自己那颗正在蠢蠢欲动的心,与此同时脑海中却浮现出一个摩西似的人,一脸严肃双颊消瘦,板着面孔沉静地对他说:不,不去。一个人待着就挺好。你心里很平静,你不需要那些东西。

“再说我也没合适的衣服。”

“不需要穿得那么正式。去了那里你可能发现主人自己还穿着睡衣待客呢。我记得你好像有一套深颜色的西服,不是吗?”

“可是——”

“这样——”弗林特说,“德蒙蒂尼有件礼服,你俩身材差不多,我拿给你穿上。”弗林特说着就去了公用衣橱帮他找衣服。

“可是我——”

没等他说完,弗林特已经回来了,他把手里的衣服扔在行军床上,随即开始解身上的背带、裤子,一边脱一边说:“这样吧,我穿德蒙蒂尼的衣服,你穿我的,反正我们三个身材差不多。”

一小时后,威尔伯穿着弗林特的衣服,在此之前他从未穿过这样的衣服。他和弗林特一起出现在一条位于维耶克斯卡尔 城区的单向街道上,这条狭窄的街道介于杰克逊广场和皇家大街之间,四周光线昏暗,街道两旁的人家有阳台探出来——两个人来到一堵褪色的砖墙前面,棕榈树的宽大叶子从墙头上乱七八糟地探出来,街道的空气原本就有一股糖、香蕉、大麻的混合气味,此时又多了一层浓重的茉莉花香,空气里的气味浓厚得像是呆滞不动的雾气或者颜料。他们走到有点歪斜的木头大门前,弗林特拉了一下门铃的绳子,一串既柔和又刺耳的声音在空气中响过后,一阵弹奏钢琴的声音叮咚叮咚地传来,听上去是格什温 的曲子。“嗨,”弗林特说,“没什么可紧张的,你听,连这琴声都有股佳酿杜松子的味道,也许格什温给这家主人画过肖像也不一定,不过我敢保证,作曲家格什温的画画水平比这位画家主人弹钢琴的水平一定好很多。”

弗林特又拉了一下门铃,还是没有人来开门。“门没锁。”威尔伯说。门确实没锁,他们推开门走了进去:院子里的地砖的颜色和外墙颜色一样,都很暗淡,显出一副经过风吹日晒破败的迹象。院子里有一座池塘,水面沉寂,没有一丝涟漪,池塘旁边立着一尊红土烧制的塑像。院子里的植物包括一大丛马缨丹,一棵棕榈树以及一丛形状不小的枝叶繁茂的茉莉灌木,灯光从开着的落地窗里透出来,正好落在茉莉那星星似的白色花朵上。屋子的三面外墙上吊着三座阳台,在沉沉夜幕的衬托下仿佛三座悬在半空的旧城堡,上面的青砖褪色,城堡歪歪扭扭,晦暗破败,以某种姿态抵御着夜空折射的城市的光。空气里回荡着跳跃的钢琴声,音符滑动很快,但旋律并不和谐,嘈杂刺耳,里面那种故作姿态的矫饰让人联想到一群少年在老鼠横行斑驳破旧的墓碑上涂鸦的符号。

两个人穿过院子,拉开一扇落地门窗后跨进屋子,各种声音扑面而来——钢琴声、人声——这是一间狭长的屋子,地板高低不平,四面墙上挂满了没有装框的画作,第一眼看去很容易以为它们是马戏团的巨幅海报,虽然看不出里面画的是什么,却因为突然近距离地出现在眼前,似乎能把人唬得原本睁大了的眼珠子又猛地缩回到眼眶里。除了一架钢琴,房间里几乎没有什么家具,一个头戴巴斯克小帽、身穿浴袍的男人正在弹钢琴。屋子里有十几个人,有的坐在地板上,有的站着,每人手里都端着酒杯。见他们进来,一个穿着无袖长袍的女人走过来,尖着嗓子招呼道:“上帝,哪儿在办葬礼是不是?”她举着酒杯吻了吻弗林特。

“大家好,这是威尔伯医生。”弗林特说,“你们可得小心点,他可是口袋里揣着叠银行支票,袖子里却掖着一把手术刀的主。”对于弗林特的介绍,男主人甚至都没转过头来,只有一个女人行动迅速地给他端来一杯酒。虽然没有人介绍,但他猜这差不多就是女主人了。那女人在他旁边站住,与其说是聊天,不如说是朝着他说了几句话而已,因为他一直在看墙上的那几幅画,对女人的话充耳不闻。以前他在杂志上看到过很多类似的作品,或者说摹本和复制品,看的时候也没有多少好奇,原因是他根本不信这些东西,就好比一个乡巴佬看到一幅描摹恐龙的画时肯定会摆出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外人从他脸上看不到一丝一毫的热情。但是现在,他这个乡巴佬站在画前,聚精会神地看着这些画。其实他并不是被画里的内容,或者作画的方法和颜色吸引,他不在乎那些东西,他脑子里想的是,一个有着大把的闲暇时间画这样的画的人,到了晚上一边弹着钢琴,一边端出美酒招待到访的客人的人,为什么表现出一点都不在乎客人(至少没有在乎他),甚至连名字都懒得问一下的态度,他对这样的人的生活方式感到好奇,而且里面没有任何嫉妒或者羡慕向往的成分。他站在那里,专心致志地看画,即便听到有人在身后冲着人喊“拉特和舍莉”还是没有回头,直到听到身后传来一声“这位先生,您怎么看这些画?”才扭过头去,说话的人不高,猛一看甚至有点胖,再多看几眼,才发现她不是胖,而是因为她体型较宽,长了一副类似于阿拉伯母马的女性骨骼,再加上没有修饰,所以才显得胖——他猜她不到二十五岁。这女人穿了一件印花棉裙,脸蛋不算漂亮,也没化妆,只有嘴唇涂了口红,她的嘴巴长得不算小,一边脸颊上有一道浅浅的一英寸左右的疤痕,看得出那是烧伤导致的疤痕,是小时候受的伤。“您还没想好是吗?”

“是的,”他说,“我不知道。”

“是不知道说什么,还是不知道自己要不要说?”

“也许是不知道说什么吧。你怎么看这些画呢?”

“花花草草而已,我也画画。”女人的回答干脆利索,“我也可以画出这样的东西,甚至比他画得还好。您贵姓?您是从哪里找到这样一身衣服的,是为拜访贫民窟准备的?好让我们一瞧就知道您是准备拜访贫民窟来的?”

她说话的时候一直在盯着他看,他发现她的眼珠颜色不是大多数人都有的褐色,而是黄色,像是猫的眼睛,静静地看着你,和男人注视人的方式很像,就是说,眼神里除了大胆还有专注,不光是看,里面还有一层审视的意思。“这身衣服是我借来的,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穿这样的衣服。”他回答道,他本来是不打算来的,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说,在那双黄色眼珠的直视下,他有点心慌,像是溺水的人,丧失了意志力和控制力,“今天是我生日。二十七岁生日。”

“噢。”她回了一声,然后转过身,一把握住他的手腕,拖着他往前走去。他感觉到这一握很单纯,没什么杂念,同时也很坚定,有点不容分说。“跟我来。”她说。于是他笨拙地跟在她后面,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要踩到她的脚,走了几步后她松开他的手,一个人朝屋子对面一张摆满了酒瓶和玻璃杯的桌子走去,桌子旁边站着三个男人和两个女人。走到一半她停住了脚步,重新抓住他的手腕来到一个看上去和他年纪差不多的人面前,那人穿一件深色双排扣外套,顶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他头发不多,脸庞既说不上英俊,也算不得睿智和精明,但让人看不透,总体上说这是一张比较和气的脸庞。“这是拉特,”女人说,“现在是阿拉巴马大学的留级生,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叫他‘拉特’ ,你叫他‘拉特’就行,这个绰号和他还蛮吻合的。”

午夜以后,弗林特和那个进门时过来亲他的女孩儿消失了;威尔伯和夏洛特站在茉莉丛前说着话。“我有两个孩子,都是女孩儿。”夏洛特说,“有意思的是我娘家亲戚全都是男的,就我一个女孩儿。我最喜欢的人是我大哥,可你总不能和自己的大哥结婚,拉特和我大哥是哥们儿,两人在学校时常常在一起玩,所以我就嫁给了他,生了两个女儿。我七岁的时候和我的一个兄弟打架,结果不小心摔到火炉上,脸上留了疤,就是这道,肩膀上、腋窝下面和臀部也留了疤。以前总有人问我疤是怎么回事,后来我就养成了习惯,不等别人问先告诉对方,现在还是这样,即便聊天的话题和这件事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也会和人家讲。”

“你和每个人都讲这些吗?当作话头?”

“你是说哥哥的事还是伤疤的事?”

“都有。伤疤吧。”

“也不是和每个人都讲,这事儿挺有意思,我已经好多年没和别人提起这个伤疤的来历了。差不多有五年没和人说了。”

“可是你刚刚和我讲过。”

“是的,所以说很奇怪,应该说特别奇怪。还有,我刚才撒谎了,我其实不会画画,但我会用泥巴做东西,黄铜也成,我还用石头做过东西,刻过一件石头雕像,是用凿子和锤子刻出来的。你摸!”她抓着他的手让他用指尖摸了摸她另外一只手掌根部——她的手很宽很硬,但是指尖柔软,指甲剪得整整齐齐,好像刚刚被它的主人仔细咬过,掌根以及指头和手掌连接处关节的皮肤虽然摸上去没有老茧,但很粗糙,像是脚后跟那儿的皮肤。“我就做那个,我做的东西可以反复触摸,放在手里能感觉到它的重量。你可以立体地看它,不管是在空气里还是水里都会占据一块地方,如果它掉在地上,很可能会砸到你的脚,但是它却毫发未损。我的创作不是用刮刀和刷子在一块画布上刮来刮去,也不是像玩拼图游戏似的把手从栅栏间伸出去用一根秃毛画笔在一面布上戳来戳去。这就是我为什么说我的作品比这些画要好。”她说的时候一直没有动,也没有回头,“我做出的东西不是短暂刺激一下味蕾,被吞下肚后一点都不会停留,穿肠而过,不带来任何一点营养只能统统被冲进肮脏的下水道的东西。明天晚上和我们一起吃晚饭怎么样?”

“我去不了,明天晚上我值班。”

“那后天呢,你哪天方便?”

“你没有安排自己的事吗?”

“有几个人后天晚上去我家聚会,和这些人聚会你不会感到难堪的。”夏洛特看着他说,“这样吧,如果你不想认识这些人,我就过几天再安排他们。那么你后天可以吗?七点钟?需要我开车去医院接你吗?”

“不需要,请别。”

“我可以的,你知道。”

“我知道,我知道,不过——”

“我们进屋吧,我得回家了。来我家做客时别穿你身上的这件衣服了,穿你自己的衣服,我想看你穿自己的衣服是什么样。”

两天后他去她家吃晚饭,在奥德邦公园附近的一个无可挑剔的街区里找到那间简洁但给人感觉颇为舒适的公寓。她家里雇了一个黑人女仆。她有两个长相平平的女儿,分别是两岁和四岁,这两个孩子除了头发颜色和妈妈一样外,其他地方长得像她们的父亲(她丈夫这次穿了一件和上次差不多的深色双排扣礼服,一看就不便宜,威尔伯看出他调鸡尾酒并不在行,他对威尔伯说自己叫“拉特”)。夏洛特穿了一件比较正式的礼服,不过这件衣服并没有拘束住她,她显得很随意,他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她时,她穿了一件纯棉花裙,现在的举止和当时没什么两样,好像任何衣服穿在她身上都是工作服而已。晚饭味道不错,至少比鸡尾酒的味道好,两个孩子和他们一起吃晚饭,饭后夏洛特领着孩子们走了,安顿好孩子后她一个人又返了回来,倚在沙发上抽着烟,男主人里特梅尔一直陪威尔伯聊天,就一些关于医生这个职业的问题问个没完,让威尔伯想到大学生联谊会的主席,一旦逮着一个医学院协会的会员便问来问去没个完。十点钟到了,威尔伯提出告辞。“别,”夏洛特说,“那么着急干吗?”于是他又待了一会儿,十点半的时候里特梅尔说他明天要工作,所以先去睡了,屋子里只留下他们两个。夏洛特灭了手里的烟,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站在冷冰冰的壁炉跟前的威尔伯面前,看着他说:“怎么办——他们是这样叫你吗?哈里?我们应该怎么办,哈里?”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在你之前我没有爱过任何人。”

“我爱过,但是我也不知道。需要我给你叫辆计程车吗?”

“不用了,我步行回去。”他转身向门口走去,她也跟了上来,说:“至于那么省吗?我给你付车钱好了。你不能走着回医院,从这儿到医院有三英里 路呢。”

“那不远。”

“不是他的钱,如果你是因为这个不愿让我付车钱的话。我自己有些钱。以前攒下的,以防用得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攒这些钱。”她站在门口递过来他的帽子,手一直放在门把手上。

“三英里不算远,我想走着回去——”

“随你,”她打开门,两个人对看了一眼。随即,漆成白色的门隔开了他们,分别时两个人没有握手。

在接下来的六个星期里他们至少见了五次,都是在城里见的,他不愿再去她家,那屋子里有她丈夫的影子。他们在一起时也就是吃饭,这些饭局开启了他以后的命运(或者说霉运,因为如果他没有和她开始,他也许会发现世界这么大,时间有的是,太阳底下人头攒动,真是不一定非要把爱情拘泥在某个特定地点、某个时间以及某个人身上),他再也没有参加过那样的派对。他们把吃饭的地点定在老城区的一间餐馆,他把每周要寄给姐姐的两美元都花在了和她吃饭上。第三次约会时,她突然毫无征兆地说了一句:“我告诉拉特了。”

“告诉他什么?”

“我和他说了我们在一起吃饭的事,说了和你约会的事。”后面的几次约会她再也没提她丈夫。第五次见面不是吃饭,而是约在了酒店,而且是在去酒店的前一天决定的。这时候他突然觉得自己对酒店幽会这种事其实一无所知,他所有的了解全部建立在猜测和想象上。因为他的懵懂和一无所知,所以他相信酒店幽会这种事应该有秘诀,但这种秘诀不是某种需要严格遵循步骤才能成功的程序,而是白魔法:在打开某个隐藏的抽屉或者柜子前需要说出某个咒语或者很细微的手部动作的配合。他认为夏洛特正跟他相反,因为她对她想做的事情从来都是很有把握,不会抓瞎,这不是因为她具备让人挑不出毛病的协调能力,而是在他和她交往的这些短暂日子里,他意识到所有的女人在做和爱情有关的一些具体事务时都具备一种相当准确的直觉。他想过自己要不要去问问她该如何准备,但是最终放弃了这个想法,他对自己说如果他是从她那里得到的答案,由她来告诉自己应该带什么不带什么的话(他相信只要他问,她肯定会给予一定的指导,而且这指导肯定会很合适),那么未来某个时候他会猜测她曾经和别人也这样幽会过,他不想知道这样的事情,即便她以前确实和其他人幽会过他也不想知道。最后,他选择去问弗林特。

“天哪,”弗林特说,“终于从单身生活走出来了,不是吗?我还以为你从来都不会勾搭女孩儿呢。”弗林特的那张脸显出一副急于回忆什么的表情。“是那天晚上在克罗家聚会上认识的那个女人吗?算了,不问了,这是你的私事。这种事儿很简单,去旅馆之前你先给自己找一个包,包里装几块砖头,装之前用毛巾把砖头包上,这样它们就不会发出响声。如果是我的话,我不会挑圣查尔斯或者罗斯福这样的酒店和对方见面,而是找一家小一点的,但也不能太小。车站附近有一家,那个酒店就挺好。一定要把每块砖都包上,然后再把它们缠在一起,还有,要带上一件大衣,还要带上雨衣。”

“好的。我需不需要告诉她也带上一件外套?”

弗林特笑道:“不用。她肯定用不着别人教她这些,听着,”弗林特的语速快了些,“沉住气。我不了解她,所以不会谈论她会怎么做。我是指天下所有女人。即便她出现时戴着面纱,手里拿着外衣和包,从包的一角露出一张普尔曼火车票的票根,也不意味着她以前曾这样做过。这就是女人,即便她只有十四岁,对于幽会这种事情也不用什么唐璜 或者所罗门 替她出主意。”

“不说了,”他说,“也许她根本就不会来。”他发现自己好像一直不相信她会赴约,甚至她坐的车已经停在了马路边上,他似乎还是有点难以置信,他手里拿着包站在路边,她穿着外套,身上没带包,也没戴面纱。他走过去替她打开车门,她动作敏捷地从车里出来,脸上的神色十分严肃,镇定,眼珠看上去比平时似乎黄了很多,说话时语气生硬:

“好了吗?我们去哪儿?”

他说:“离这里不远,我们可以走路——”没等他说完她已经转过身去重新坐回到车里。“我们可以走着过去。”他继续说。

“你就那么穷吗?”她说,“坐进来,快点。”于是他坐进去,车继续向前,很快就到了那个旅馆。一个黑人行李员接过他们的行李。这是星期六的晚上,昏暗的大堂里有人在推销旅游路线,有人在议论赛马,夏洛特站在大堂中间,对于威尔伯来说,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关注她的存在,而且从那以后再也没有那么深刻的印象。他在登记簿上签了两个假名,又递给酒店工作人员两美元,那是他应该第六次寄给姐姐的钱。夏洛特一直大大方方地站在大厅里等着他,一点藏藏掖掖的样子也没有,但在他看来,她冷静克制的神态里带有一种悲情的色彩,他认为(在对女人了解这一点他学得很快)这种悲情不是只有夏洛特才有,而是所有女人在这种时候都会展露出来的,这种态度赋予她们尊严感,甚至可以说端庄感,一直到最后躺在男人身下她们都在保持这种端着的姿态,甚至让人感觉有点滑稽。他跟在夏洛特身后穿过走廊,行李员为他们打开房间的门,她第一个走进去。打发走行李员后他反手关上房门,看着夏洛特的身影向房间里唯一一扇并不明亮的窗户移过去,她没有急着脱掉大衣,也没有摘掉帽子,而是径直走到窗户旁边后转过身来,像是孩子在玩抓俘虏游戏,还是那双黄色的眼睛,只是那张他曾经觉得美丽的脸庞突然变得生硬了好多。“噢,天哪,还有你!”她把手攥成拳头开始敲打他的胸脯,“怎么会选这么个地方!怎么会来这么个地方!”

“好了,”他说,“安静,安静。”他抓住她的手腕,箍紧她,她还是不停手,两个拳头抵在他的胸前,身体扭来扭去,想要极力从他手里挣脱出来。是的,他想,不能这样,再也不要这样。“你要安静。”他说。

“怎么会来这么个地方,哈里,我不要来这样的地方。我不是一直说,我们不要来这种背街小巷。想乱搞我可以找个壮汉,随时随地,不用关心他脑子里想什么。但是我们两个不是这样的,哈里。你对我来说不是那种人,不是的。”

“放松,”他说,“没事的。”他引领着她来到那张床前,一直没有松开她的手腕。

“我告诉你了,我很喜欢自己制作东西。找一块质地好的黄铜或者石头,不管这石头或者黄铜有多硬,需要多长时间完成它,你最终都要把它们雕琢成一块好看的东西,一块你愿意拿出来给人看的东西,你可以触摸它,或者握在手里,看着它的背面,掂量它沉甸甸的重量,当它掉到地上,它不会碎,碎的是脚。如果我有一颗心的话,那破碎的是心而不是脚。可是,为什么在你面前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荡妇。”说着她把手朝他伸了过来,他马上意识到她要干什么,轻轻扭了扭身子避开了。

“我没事,”他说,“你不用担心我。要抽烟吗?”

“要。”于是他拿出烟,给了她一根,给她点烟的时候他从上面看着她从鼻根到下巴之间的那道斜线,他给她点着烟后扔掉火柴。她说:“说正经的,我们可以这样,但是我不能离婚。”

“离婚?”

“拉特是天主教徒 。他不同意离婚。”

“你是说他知道——”

“是的,知道了,是我告诉他的。不过我没告诉他酒店的事。我只是问他,假如我已经去过酒店和人幽会他会怎么办,他说他不会离婚。”

“你可以单方面向法庭提出离婚吗?”

“以什么理由提出离婚?再说他会反诉的。还有,即使申请离婚也得在这座城市申请,可是这里的法官也都是些天主教徒。所以我只能和你私奔,可是我又不能这么做。”

“是的,”他说,“你还有两个孩子要考虑。”

她抽着烟,盯着他一会儿,说:“不是她们。我是说,两个孩子的事我已经想过了,我知道答案,所以不需要考虑她们,更何况我改变不了答案。可是我也没法让我自己改变想法,因为从第二次见到你起,我就明白了书里说的道理:爱和痛是对等的,有多少爱就得承受多少的痛,如果你没有痛苦地得到了爱,那不是爱,是自欺欺人。我早已想通了,所以不会因为孩子而纠结,我考虑的是钱,每个圣诞节我哥哥都会给我寄二十五美元,已经寄了五年,我把这些钱都攒着。我以前和你说过一次,我说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给自己攒点钱,也许就是为了这一天,可是这又多么像个笑话,最可笑的笑话:我攒了五年钱,只攒了一百二十五美元,几乎不够两个人去芝加哥的路费。你也是,一分钱都没有。”她往前探了探身子,把手里的烟头捻灭在床头旁边桌子上的烟灰缸里,然后站起来,说:“就这样吧,没什么可说的了。”

“别走!”他说,“别走!如果就这样结束,我怎么办?”

“可是就这样不清不楚地拖下去吗?像是树枝上一个永远都成熟不了的苹果?”她一边站起身,一边从椅子上拿起她的雨衣搭在胳膊上,似乎在等他。

“你先走,”他说,“我在这里等半个小时后再走。”

“等你提着包穿过大堂,那些店员和黑鬼在后面会笑话你,因为他们看见我一个人先离开了,马上会猜时间这么短,肯定连衣服都没脱,更甭说脱了衣服还得穿上。”她向门口走去,他拿起包紧跟在她身后,走到门口后夏洛特把手放在门上的钥匙上,没有马上开门,而是说:“再和我说一遍你没有钱的话,说吧,好让我听清楚些!即便不能理解你给出的这个理由,我也想听得更清楚点!如果是别的——别的无法战胜的原因我可以接受。但是没钱,这无法说服我,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没钱。说吧,再说一遍!”

“我没有钱。”

“行,有道理,这个说法成立。必须成立。”夏洛特身体开始颤抖,不是轻微的抖,而是很厉害,像是发疟疾似的,好像连裹在皮肉里的骨头都在无声僵硬地颤抖着。“这个道理——”

“夏洛特,”他把包放下,向她走去。“夏洛特——”

“别碰我!”她压低声音愤怒地抗议道,“别碰我!”一瞬间他以为她会冲过来。她的确往前走了几步,但不是冲着他,而是斜斜地走了几步,然后站住,扭头看着那张床,脸上现出绝望和茫然的表情。这之后他听见锁匙的咔嗒声和开门的声音,她走出了屋子。

他给她打了辆出租车后就离开了。他原打算和她一起坐进车里,让车开到闹市区自己再离开(她来的时候把她的车停在那里)。可是他从外面看她时,发现她哭了,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她哭,后来还有一次。她坐在车里,放肆地哭着,哭得脸都拧巴了,哭得脸上满是泪水,看上去甚至有点狰狞。“你真是个穷光蛋,你还有什么?你这个大傻瓜。又说钱,你把该寄给你姐姐的两美元给了酒店可什么也没干,现在又掏出本该付给你干洗衬衣的洗衣店的钱送我回去,你想和我睡觉,没门儿,永远都别想——”说完她往前探着身子对司机粗鲁地嚷道:“快开!快开,去城里。”

出租车开走了,速度很快,他没有盯着出租车离去,独自站了一会儿,嘴里毫无由来地蹦出一句:至少不用再提着砖头了。声音虽然高,但语气平静。他向马路边的一个垃圾箱走去,路过的行人中,有的人一边走一边用好奇的眼神看着他,有的人匆匆瞥了他一眼就过去了,有的人干脆就没看他。他打开包,把裹缠着毛巾的砖头拿出来,把毛巾一一摘下来,随着他把砖头扔进垃圾箱里,报纸、水果皮以及被不知名的人们扔下的那些废物从垃圾箱冒出头来,就像飞翔的鸟儿排下的粪便,砖头掉进垃圾箱里几乎没有发出声响,除了几张旧报纸无声地抖动了一下。接着,从垃圾箱里飞出一个皮子做的钱包来,很魔幻,像百货商店里交银和找补零钱的气动金属管里的动静,只不过少了一开始预警似的嗡嗡声和转动声。他打开钱包,里面有五张华盛顿游乐园赌赛马的票据存根,一张国有石油托拉斯的消费证以及麋鹿俱乐部 得克萨斯朗维尤地区分会会员证,此外还有一千二百七十八美元。

他回到医院以后才知道钱包里具体有多少钱。捡到钱包后他先去了邮局,没走几步他脑子里便冒出一个念头来:我应该从里面拿出一美元作为酬金(邮局离他当时捡到钱包的地方有六个街区之远,不仅如此,还和去往医院的方向相反),也许我应该从里面拿点钱打个出租车,失主应该也不会介意,不过打车虽然省得走路了,可是我不想那么快,在六点钟之前我得让自己的时间排得满满的,等到六点钟一上班穿上那身白大褂就安全了,就像黑鬼们上床睡觉要把被子从头盖到脚一样。等到他到了邮局门口,才意识到今天是星期六,邮局早已经锁了门。他站在邮局门前,想,只要自己把钱包放进屁股兜里,再把扣子系好,今天就会变成一个难忘的日子,不需要借助日历或者日历上的儿歌也能记起来的日子,这么一想,似乎钱包不再沉甸甸的,他拿着它,掉头朝医院的方向走去,现在他得走十二个街区。他想:就这么走着回去,这一路差不多要四十五分钟的时间,也好,反正回去也是闲着。

宿舍里没人,他把钱包放在一边后开始找东西,最后他找到一个原来用来装卡片的纸盒,这个已经被压瘪了的小盒子是他姐姐去年给他寄圣诞节礼物(一块手工刺绣的手绢)用的包装盒。他找来剪刀和胶水,凭着一双外科医生的手的灵巧劲儿做了一个用来寄钱包的小盒子,整整齐齐地把钱包里的身份证上的地址抄到盒子上,然后把盒子小心地放在抽屉里的一堆衣服下面。也许我可以找本书看 ,他想,但马上又骂了自己一句,又傻了,怎么完全反过来了,书是照着生活中的人写出来的——书里那些没有生殖器的男男女女怎么能够告诉我们这些叫什么多斯、罗斯、威尔伯或者史密斯的人应该怎么做。

他是六点钟的班。七点钟的时候趁着别人顶替的工夫去餐厅吃饭。正吃着,一个实习护士找到他,告诉他有人打电话找他。肯定是长途电话,他想,应该是姐姐打来的,五个星期前他给她寄过一张两美元的钱,那是他最近一次写信给她,现在姐姐打过来电话,应该不是来责备他的(她是对的,他想,这个“她”不是指姐姐。这难道不是一出闹剧吗,甚至比闹剧本身还要让人觉得滑稽,让人捧腹大笑。我不仅不能使我爱的人幸福,还对不起那些爱我的人),想到这一点他放松下来。当他听到电话那边传来一声“威尔伯”他以为是姐夫,直到那个姓里特梅尔的男人又说了一句“夏洛特想和你说话”他才醒悟过来,对方是夏洛特的丈夫。

“哈里吗?”话筒那面的夏洛特语速虽快但口吻平静,“我今天和拉特说了,没忍住。”

“夏洛特,”他说,“听着,夏洛特——”

“再见,哈里。祝你好运。他妈的好——”

“夏洛特,你听得见我说话吗?”

“听得见!说什么?你要说什么?”

“听着,这一切很有趣。这个下午其实我一直在等你电话,只是我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而已,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自己是在等你的电话。”

“什么?你在说什么?”

“我有一千二百七十八美元,夏洛特。”

第二天早晨四点钟,在空空荡荡的图书馆里,他用剃刀把那个钱包和里面的身份证割成碎片,再把碎片碎渣烧成灰烬,然后倒进马桶冲掉。第二天中午,他兜里揣着两张去芝加哥的车票和买完车票后剩下的钱上了火车,对面座位上放着他的唯一家当——行李包。当火车缓缓驶进卡罗尔顿大街车站,他朝车窗外瞧去,夏洛特和里特梅尔站在站台上,外人一眼便能看出两人是夫妻,里特梅尔穿着一件老式的看上去有点别扭的深色西装,那张大学高年级学生的脸上虽然没有任何表情,但传递出一种无懈可击的义正词严的态度,好像他处于的并不是要把自己的妻子交给她的情人的尴尬局面,而是在扮演教堂里父亲的角色,执行把女儿交给另一个人的那一套程序。夏洛特站在她的男人旁边,裙子外面罩了一件大衣,大衣敞开着,她在挨个打量缓缓移动的火车车窗,脸上没有任何紧张不安和怀疑的表情。她的眼神让威尔伯再一次想到:女人天生具备一种寻觅那个和她一起共筑爱巢的男人的本事,即便她涉世不深,她也会有这种本领——她们追求爱情的宿命时像是扇动羽翼的鸟儿,自有一种沉着冷静的神态在里面——正是那种迫切追寻个人幸福的信念让本来处于受人敬仰的天堂之上的她们毫不犹豫地振翅飞向一片陌生的、没有任何倚靠且看不到尽头的地方(这不是她们身上的罪,他想,我不相信人生来有罪,这种说法已经过时了,人生下来就汇入了一条无名的时间大潮中;一有闪失或者略一止步,就会被踩踏至死)。她们没有恐惧,毫无戒备地向那处风景飞去,不是因为具备勇气和胆量,而是因为她们相信自己那轻飘飘的、脆弱的、从来没有经历过风险的羽翼——羽翼是脆弱的、轻飘飘的爱情的象征,这双翅膀在即将起飞的那一刻却又囿于世俗的观念停止了尝试。火车从那两人的面前经过时,威尔伯看见里特梅尔从地上拎起包,车窗外传来蒸汽机车的嘶嘶声,他思忖:他肯定会和她一起进入车厢,他一定会这么做,但是他肯定和我想的一样,我们都不想看见对方在车厢里,但是他又必须这么做,就像他身上的那件深色西装,我不相信那是他想要穿的,就像我们第一次遇见,那天晚上那场聚会,他站在那里不停地喝酒,却不会坐在地板上,让自己或者别人的妻子倚在他的膝头。

威尔伯抬起头,那两个人已经来到他的座位跟前,他赶忙站起来,三个人堵住了车厢的过道,其他乘客不得不从他们身旁挤过去,也有的人等着他们闪开过道,里特梅尔手里拎着行李包——这个男人应该是不愿意自己一个人提着包进入车厢的那种人,特别是眼前如果有戴着小红帽的工人或者普尔曼公司的搬运工的话,就像他在餐馆里吃饭肯定不会自己站起身去倒水一样。看着对方那张冷峻的挑不出毛病的面孔,还有身上穿得干干净净的领带和衬衫,威尔伯惊诧地想,为什么他还能如此镇静,他正在承受痛苦不是吗,他想,他很痛苦不是吗?可是他又突然想到也许对方此刻心里并不感到痛苦,可能都没有任何感觉,最多只是一点点的难过、失落或者不真实的感觉,可能他很享受这种受虐的感觉也不一定。“你先坐下!”里特梅尔说,“闪开通道。”他的声音很严厉,他看见他几乎是把夏洛特推倒在座位上,跟着又把手里的包放在夏洛特旁边的座位上。“记住了,如果我每个月十号前没有收到她的音讯,我就会和侦探联系。别和我撒谎,明白吗?别撒谎。”说完他转过身去,看都没看威尔伯一眼,只是把头朝车厢尽头一摆,说:“我有话和你说。”他显然在克制,“跟我来。”他们刚走到车厢中部,火车动了一下,他心里很希望对方紧跑两步,赶在火车开动之前下车,他肯定很难受;可是这一切,甚至一张小小的列车时刻表都有可能把这场悲剧变成一场惹人发笑的闹剧,可是他必须扮演那个苦命人的角色,扮演那个痛不欲生的角色。

可是里特梅尔没有跑,他没有下车,而是走到吸烟室门口,掀开帘子走了进去,威尔伯也跟着走了进去,里特梅尔似乎看出来他心里的惊讶,“我买了一张到哈芒德 的票。”他语气生硬,“不用你操心。”他似乎还有话说,威尔伯几乎可以感到他在竭力控制着声音,“操心你自己吧,明白吗?操心好你自己,看在上帝的面子上——”他的声音压得很低——说话口气像是骑马的人猛地一下勒住缰绳,然后又松开继续向前——一边说一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包。“如果你敢——”他说,“如果你敢——”

他不能威胁我,威尔伯想,他甚至都不能说他要怎么修理我这样的话。“如果我对她不好的话,对她动粗的话,你就要修理我,这就是你想说的吗?”

“如果你对她不好,我一定会知道的,”里特梅尔说,“如果我每个月十号之前收不到她的信的话,我就告诉我的侦探,他会采取行动的。如果你撒谎,我也会知道的,你明白吗?嗯?”他浑身颤抖,那张无辜的脸涨得通红,头发因为梳得太整齐看上去反而像是顶着一头假发,“她身上带着一百二十五美元,是她自己的钱,她不愿意从家里拿钱。真该死!她就是不愿意拿钱,她说除非有特别需要才会要家里的钱。你拿着这个。”里特梅尔从钱包里拿出一张支票,递给威尔伯。那是一张三百美元的银行本票,收款人是美国普尔曼铁路公司的,本票角落里备注道:只可以用来购买一张去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市的火车票。

“我有钱。”威尔伯说。

“见鬼!”对方说,“这是她的车票钱。如果你把这上面的钱换成现金后没有用来买车票,你就犯了诈骗罪,会被逮捕,明白吗?如果你没有买车票,我会知道的。”

“你的意思是你要她回去?你未来要接她回去?”他没有看对方的脸,随即又补充道:“对不起,我收回刚才的话。没人愿意回答这个问题。”

“天哪,”里特梅尔说,“哦,天哪,我真该揍你一顿!”他的语调突然变得激动起来,“为什么我不能接她回去?告诉我为什么,就因为你是一个医生,比别人在对腺体的了解上有更多的权威性吗?”

威尔伯突然注意到自己的声音里有一种既惊讶又平静的情绪。有那么一瞬间他突然觉得自己和里特梅尔是一起的,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两个人一样倒霉,一样迷惘。“我不知道,也许这会让你好受些。”但是这一刻转瞬即逝。里特梅尔转过身去,从大衣兜里摸出一包香烟,抬手从挂在墙上的一个盒子里摸火柴。威尔伯看着他——那是一双修剪得干干净净的手。他心里犹豫着要不要问对方将他留下来,一直陪他到哈芒德车站。但是里特梅尔似乎又一次猜到了他心里的想法。

“滚,”里特梅尔说,“滚吧,让我一个人待着。”威尔伯离开了,他离开时看到里特梅尔一个人独自面朝车窗看着外面。他回到自己的那节车厢,夏洛特坐在座位上,指间夹着一根没有点燃的香烟,默默地看着窗外,从始至终一眼都没有看他,也不和他说话,甚至连眼皮也没有抬一下。列车正在沿着一处大湖的边缘行驶,即将穿过毛里帕斯湖 和庞恰特雷恩湖 之间的那座高架桥时,火车拉响了汽笛,速度明显慢下来,汽笛中夹杂着从高架桥发出的空洞的回声。车窗两边是一望无际的泽国,业已腐朽的码头上停泊着几艘破破烂烂的小船。“我喜欢水,”夏洛特说,“人死时应该躺在水里,而不是躺在被热空气包围的陆地上,如果你是死在陆地上,几个小时血液都不能冷却凝固,死后几个星期之内头发还在长。只有水,只有冰凉的水才能让你的身体很快冷却,让你真正死去,它能冲刷掉你脑子里的东西、眼睛里的东西和血液里的东西,帮你清除所见所想,清除所有你以前想要的和不想要的。他还在吸烟室里,是吗?我过去和他说几句话。”

“你一个人过去?”

“下一站就是哈芒德站了。”

为什么这么问呢?他是你丈夫。他想这么说,但是忍住了。“他在男盥洗室,”他说,“要不我和你一起——”没等他说完夏洛特已经从座位上站起来,他只有看着她从自己眼前走过,心想,她要是停住脚步,回过头看我一眼,那就意味着她心里在想:“以后我至少可以对自己说,我亲口和他说过再见。”她还真停住了脚步,看着他,他也看着她,两个人对望了一眼后她往车厢那头儿走去。他收回目光朝车窗外看去,两边已经看不见刚才的那片泽国,来自高架桥的声音也已经消失,火车又一次拉响了汽笛,速度也明显快了许多,很快他们到了哈芒德郊区,列车两边出现好多破破烂烂的小房子,列车进了哈芒德车站后停住了。他收回目光,列车重新开动的时候夏洛特回来了,她动作很快,几乎是刺溜一下坐回到座位上。“你回来了。”他说。

“你难道没想过我可能和他一起下了车,不回来了?我有想过。”

“可是你回来了。”

“那是因为我了结了。如果他只买到斯莱德尔 ——”她扭头看着他,身体并没有偎过来,“即便时间上来不及,我也要了断这件事。”

“了断?”

“‘如果你的眼睛让你不舒服,那就挖出来,伙计,去掉病恙才是健康’ ,就是这个意思,要想健康,就得扔掉一些东西,所以我必须和过去的生活做个了断,列车后面的特等卧铺间还有空位。你去找列车员买去杰克逊市 的车票。”

“特等卧铺车厢?那可是要花——”

“傻瓜!”她冲他嚷道。这下她不爱我了,他想,她不爱任何人。“傻瓜!”她压低声音恨恨地说,用拳头捶了一下他的膝盖,站起身。

“等一下,”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我去买。”他走到列车末尾,在位于两个车厢中间的列车办公室里找到列车员,很快办妥了车票的事情,回来后他对她说:“事情办好了。”夏洛特立刻站起来,拿好包和大衣准备走。“一会儿行李员会过来帮着拿行李——”他说。夏洛特不理他,一个人向前走去。“我来拿吧。”他抢过她的包,又拿上自己的包,跟在她后面沿着车厢过道往特等车厢走去。后来他总是能想起那一段路,那么长,两边的座位上坐满了人,每个人看上去都没什么事儿干,他们几乎是在众目睽睽下走到特等车厢,他感觉好像每个人都知道他和夏洛特的事情,好像他们俩身上散发出一种不洁的气味。这种感觉一直伴随着他走进特等车厢。

“锁上门。”她说。他放下手里的包,转身去锁门。他从来没有坐过特等车厢,研究了半天才把门锁上。转过身后他看到她已经脱得只剩一层薄薄的一九三七年样式的女式内衣,衣服落在她脚边,围成一个圈,她用手捂着脸。过了一会儿把手放下来,他知道她这么做不是因为害羞或者耻辱,因为她的脸上没有泪水,他也不希望她有这样的感受。她从那堆衣服里迈出腿来,走到他跟前,推开他突然变得笨拙的手指,开始动手解他的领带。 zK1oxk8vuNW27JlS9NsjCKIFQOW7yAxhb3J5wFk7lWrhh42AYT762buj5iAnng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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