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不仅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新发展,而且推动了中华民族总体上的解放和发展。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历史性飞跃的理论成果,但这一革命性的思想也未能避免一度被教条化对待的命运,所以在“文革”结束后不久,一个与当年提出的如何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这一问题类似的问题也被提出了,即如何正确对待毛泽东思想?答案是,就像要以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一样,也要以毛泽东思想的正确态度对待毛泽东思想,而说到底,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继续解放思想,不能把任何既成的思想体系教条化、教义化,只能从发展变化的“实际”出发去推动我们的工作和事业的发展。正是这种革命性的态度,使中华民族再次焕发了新的生机,重新以一种年轻状态大踏步迈向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历史进程。
其结果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和发展。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初始的“摸着石头过河”式的探索不断走向成功、愈发自觉自信的一个基本原因,就在于坚定不移地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和具体实际出发来探索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如何建设社会主义。 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然处于“初级阶段”,绝不能从经典理论或教科书所论述的已经充分实现了的发达社会主义或理想社会主义出发来谋划社会主义建设,否则就会导致脱离实际的空谈、超越阶段的冒进,就会走向在忽视现实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情况下片面抽象地考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
在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还不是直接的实践问题。在科学分析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他们对未来社会发展阶段提出过一些原则性的设想,认为未来社会大体要经历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革命转变时期(或过渡时期)、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但对后来被列宁称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尤其是在其发展过程中将会经历哪些发展阶段,他们并没有做出进一步判断。最早提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的是列宁,不过他当年主要回答了俄国怎样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问题,没有来得及具体分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的发展阶段问题。
1936年11月,斯大林在《关于苏联宪法草案》的报告中宣布:“我们苏联社会已经做到在基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者又称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的制度。这就是说,我们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
实际上,斯大林时期所建立的只是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并不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那种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苏联模式”内在的一个根本问题,就在于混淆了“建立”和“建成”,把仍处在不发达社会主义阶段的苏联社会主义视为已经得到充分发展的发达社会主义,进而把到了发达社会主义阶段才能真正实施的制度与政策机械、绝对地应用于不发达社会主义阶段,这势必造成理论与实践、名与实的巨大脱节,最终因现实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而损害人们对于科学社会主义本身的信仰、信念和信心。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毛泽东曾比较正确地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阶段问题。1957年2月,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提出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
的思想。后来,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提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
。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
,不过还没有把“初级阶段”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性问题加以把握。党的十三大报告把初级阶段问题提到全局高度加以论述,指出“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
,并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进行了系统阐述。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突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
可以说,正是由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有了一个科学认识和正确把握,中国共产党才得以领导中国人民成功探索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形成了一整套比较成熟、比较定型的制度体系和政策体系,使社会主义在古老的东方大国显示出蓬勃生机与无穷活力,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改革开放以来短短几十年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