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实现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入22 167万元,其他版权使用费收入1 660万元,共计收取版权费23 827万元,会员数量达357家,授权音乐电视作品18.8万首。音集协的工作获得了领导机关和社会的肯定,在岁末荣获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中国版权金奖·管理奖”。
卡拉OK市场是著作权纠纷频发、多发、高发的热点领域。为维护卡拉OK经营市场的秩序安定,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与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在相关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要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方式解决卡拉OK版权问题,同时明确了由音集协代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开展卡拉OK领域“二合一”版权许可工作的基本原则。音集协一直在工作中坚决贯彻并认真落实这一基本原则,并与娱乐行业协会充分协商、紧密合作,于2020年1月出台了《歌舞娱乐行业著作权许可业务实施方案》,随着该方案的公示和实施,卡拉OK市场一度混乱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性的扭转。同年10月,经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与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共同协调,音集协与VOD企业就卡拉OK曲库的音像及音乐作品许可达成框架协议,实现了在VOD领域依法推动“二合一”版权许可模式。
2020年因受疫情的严重影响,歌舞娱乐行业遭受重创。为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减轻因疫情带来的影响,支持歌舞娱乐行业复产复工,音集协秉承“二合一”的基本原则与代表使用者的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协商建立了卡拉OK版权许可联席会议机制,共同制定卡拉OK经营行业在疫情后的版权使用费减免政策,深受卡拉OK经营者的欢迎,也同时得到了广大权利人和社会各界的肯定性评价。2020年,音集协根据疫情期间卡拉OK版权费的减免方案,共为卡拉OK经营者减免版权使用费合计9 000余万元。
2020年,音集协与全国各地各级别的法院积极沟通,加大了司法实践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理解和支持。上海、湖南、山西、陕西、浙江、河北、湖北、甘肃、宁夏等地法院均陆续作出参照音集协对卡拉OK收费标准以包房数为基数计算侵权赔偿的生效判决;浙江、陕西、山西、福建等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出台了本省辖区内针对卡拉OK著作权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导意见。全年通过诉讼方式打击侵权卡拉OK场所、促成和解案件1 367件,收取著作权使用费4 765万元,占本年度收取著作权使用费总额的20.71%,有力地促进了版权收费工作,维护了会员合法权益。
同时,音集协积极为已经获得许可的卡拉OK经营者处理非会员商业诉讼案件。通过司法实践引导以集体管理的方式解决卡拉OK版权问题,按照音集协卡拉OK正常许可标准确定判赔额,得到部分法院的支持。2020年音集协处理本类案件3 130件,涉及33个商业主体,向会员分配侵权诉讼赔偿款687万元。
另外,音集协还根据会员举报,对涉嫌侵权的互联网平台进行了广泛取证,并用信息技术手段对侵权行为进行监测,取证数量达3 000多首,监测侵权链接超过1.5亿。对于侵权的互联网平台,音集协通过向国家版权局行政投诉、向应用商店投诉、向法院起诉、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打击侵权互联网平台。音著协的维权工作引起了社会对短视频平台使用录音制品版权保护问题的广泛关注,提高了社会的互联网版权保护意识,维护了音像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音集协基于非营利性的制度要求,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许可业务团队进行优化,设立了许可业务办公室,所有许可业务人员直接归属音集协总部管理,并制定相应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的调整和人员的优化,激发了许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在疫情严重影响市场的情况下,卡拉OK许可收费工作仍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20年音集协与全国7 973家卡拉OK场所签订许可合同,签约总金额合计230 067 953元,其中较2019年新签约率为48%,场所续约率为52%。
2020年,卡拉OK市场全部商用版VOD点唱设备生产商及大部分家用版VOD点唱设备生产商均与音集协签订了卡拉OK复制权许可协议,实现版权费收入962万元。另外实现迷你KTV版权许可费收入92万元,IPTV许可费收入82万元,教科书法定许可收入7万元。
2020年,音集协与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协商在版权许可、行政协调、司法沟通、市场宣传等方面合作建立了联动机制,与全国超过三分之一的省份的70多家地方娱乐行业协会建立了务实的合作关系,在受疫情影响的艰难情况下,探索出了一条开展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新思路。
2020年,音集协积极争取会员授权,开展互联网许可业务,与短视频巨头企业字节跳动公司和《彩视》APP达成许可协议,针对短视频、直播等权利人无法有效管理其权利的媒体平台,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统一收取和分配使用费的方式,实现了互联网领域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的“零”的突破,获得权利人的支持和好评。同时,音集协对市场流量和规模较大但侵权行为较为严重的短视频平台快手进行积极维权,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等手段打击侵权,督促快手取得音集协许可。音集协还积极关注手机内置音乐、智能音箱等智能硬件使用音乐的问题,与多家手机厂商进行了交涉和谈判。
2020年5月15日,音集协采取“现场+视频”的方式在北京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会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并基于2019年度卡拉OK著作权许可收费的大幅度增长,音集协向音著协转付表演权使用费6 749万元,会员分配金额也从2018年的4 900万元提高到2019年的9 516万元,增加了94%,均创历史新高。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的管理费扣除比例从2018年的30%降低到2019年的25%,创历史新低。
另外,音集协向会员分配2019年度的VOD著作权使用费1 137万元、2018—2019年度的“迷你歌咏亭”著作权使用费255万元、2018—2019年度的智能电视著作权使用费204万元。根据理事会通过的分配细则,上述项目的分配,由音集协秘书处扣除5%的管理费。音集协还对2020年3月期间入会的40家会员进行了补偿分配著作权使用费316万元,转付教科书法定许可的著作权使用费6万元。
为促进会员作品在卡拉OK市场上快速传播,2020年音集协通过合作VOD商、智能电视K歌平台、海外合作平台投放会员新歌近1.5万首,还免费为会员制作歌曲的卡拉OK版本1 832首。为更好推广会员作品,音集协通过大数据著作权管理平台对线下KTV卡拉OK点播数据进行统计,设立卡拉OK排行榜“金麦榜”。
音集协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对会员提供这些服务,获得了权利人的信任,带动了权利人加入集体管理组织的积极性。2020年音集协共发展会员115家,会员总数达357家,会员总数同比增长44.5%,涉及权利人841家,创历史新高;新增授权曲目52 865首,授权曲目达188 781首,同比增长38.2%。同时,音集协获得授权的作品的含金量也大幅增加,在市场头部作品中,会员作品占比超70%。
在2020年全国人大审议《著作权法》的收官之年,音集协加大了工作力度,通过与百家唱片公司联名呼吁为录音制作者增加两权、召开由多位国内有影响力的专家参加的专题研讨会、直接参加全国人大修改《著作权法》座谈会、和国际唱片业协会联合表达诉求等方式,向全国人大表达协会的诉求。在音集协对立法机关的建言中,对2020年《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中第45条关于录音制品制作者广播权、表演权的表述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全部得到了全国人大的采纳;对第17条关于视听作品权利归属的部分意见获得采纳。音集协积极参与《著作权法》的修订,为录音制作者获得广播和表演的获酬权做出了贡献。
2020年,音集协建设的著作权大数据管理平台顺利通过技术鉴定,并启动试点工作。通过和各点唱系统生产商(VOD)协商及研发,在不增加场所负担的前提下,最终完成了将著作权大数据管理平台无缝搭建在VOD点唱系统上的建设目标,做到了为卡拉OK场所提供一站式的版权内容及功能服务,实现了卡拉OK曲库权属查证、先许可后使用、按使用情况付费、点唱数据实时上传等功能设计,经过反复测试后初步具备了全面落地实施的条件。2020年已有5家VOD系统与大数据系统完成对接。
(简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