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参与《浙江省第19届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草案草拟工作。为加强对第19届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的保护,维护亚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安排,由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版权局、杭州市亚组委及相关部门组成立法工作小组,开展立法草案草拟工作;经过前期调研、召开专家认证会等,现已形成《浙江省第19届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2020年10月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出台。
二是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举报、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荐浙江省9家单位、2名个人为2019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有功个人。
三是根据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版发电〔2020〕3号)精神,浙江省版权局与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及时下发了《浙江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剑网2020”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4件,移送司法机关2件,行政处罚共18万元。
四是及时做好有关侵权作品鉴定工作。对义乌市公安部门提供的有关侵权作品及相关证据材料,做好侵权鉴定工作,有效配合公安部门打击侵权盗版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五是做好国家2020年“双打”考核组对浙江省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双打”考核与浙江省版权局打击侵权盗版及软件正版化两项工作有关,前期主要做好列出考核清单、汇总资料、完善台账、信息沟通等工作,考核结果将记入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总分。
一是做好2020—2022年度省级预算单位办公软件集中采购工作。由浙江省版权局建议,浙江省财政厅同意,对省级预算单位办公软件采用续签方式进行集中采购,浙江省版权局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多次沟通,形成了《2020—2022年度办公软件项目协商采购文件》,编制了年度采购资金预算,通过集中谈判确定标的,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印发相关文件。采取“办公软件场地授权”方式为省级预算单位提供国产正版办公软件,这一做法不仅从源头上解决了办公软件正版化问题,还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经过3年时间的实际运行,进一步完善了制度规则,使办公软件集中采购制度得到优化和巩固。
二是下发了《2020年浙江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2020年浙江省软件正版化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督促检查,巩固扩大工作成果,为树立国家良好形象、营造创新创造环境、推动国产软件发展和保障信息安全做出新贡献。包括: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制度管理;注重分类推进,巩固提升成果;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夯实工作基础,确保有机融合;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组织召开了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全省软件正版化工作部署会。会议传达学习了2020年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九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了2019年浙江省软件正版化工作并讨论了2020年浙江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同时对2020年全省软件正版化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组织版权主题宣传活动,举办浙江省第八届“知识产权杯”创意设计大赛。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浙江省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市在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开展以“强化版权治理,优化版权生态”为主题的版权宣传系列活动。启动浙江省第八届“知识产权杯”创意设计大赛,该项赛事已成为浙江省版权主题宣传的一个重要品牌,活动旨在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浙江省创意设计产业持续发展,强化公众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赛颁奖典礼及获奖作品展于2020年11月中旬举行。
二是指导浙江版权服务中心与浙江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共同策划了“以‘艺’抗疫”为主题的系列创作活动,并发起网络展览。通过网络,组织“宅”在家里的大学生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点点滴滴,积极投入主题创作,用艺术的力量为防疫做贡献,积极向大学生们传达中央、省委、高校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和信息。为激励与疫情相关正能量作品的创作热情,浙江版权服务中心为61件优秀作品提供了免费版权登记服务。
一是积极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宣传工作史版权工作。
二是组织浙江省出版社和有关数字出版单位参加了第27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云”书展。浙江省展团在博库书城设线下分展场,3 000余种精品图书亮相本届图博会。
三是积极推进版权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立版权保护示范制度,有效发挥版权示范引领作用。2020年3月,经浙江省版权局推荐,国家版权局授予浙江省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华语之声传媒有限公司、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获“中国版权金奖·管理奖”。
四是设立海宁市版权服务工作站。2020年4月10日,浙江省版权局设立海宁市版权服务工作站,下设“海宁市许村家纺版权服务中心”和“海宁国际影视版权服务中心”两个分站,重点服务家纺、影视行业,兼顾受理皮革、经编等其他行业版权登记服务,同时,做好调解版权纠纷、查处侵权盗版、宣传版权知识等工作。
五是做好浙江省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工作。对浙江省人大代表徐增武提出的《关于取消版权登记费用的建议》,浙江省版权局作为承办单位,主动与人大代表取得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并就浙江省版权产业特点特色、作品自愿登记工作沿革、目前运行模式及前期工作情况等给予书面答复。徐增武对省版权局的办理态度、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六是做好浙江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的答复工作。浙江省工商联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第123号提案《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技术创新的建议》,认真分析了浙江省在知识产权保护和鼓励技术创新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浙江省版权局对该提案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对下一步的版权工作在法律完善、版权保护、行业自律、人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和完善的意见。
七是做好《玉环剪纸》一书涉嫌侵权信件的回复工作。2020年初,接到举报《玉环剪纸》涉嫌侵权的信件后,浙江省版权局高度重视,及时要求相关方面提供原始情况,确认许阿林在《玉环剪纸》一书中提供的剪纸作品拥有署名权。
八是做好作品自愿登记等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登记一般作品32 590件,核准登记出版境外图书合同451件,办理涉外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制作合同登记837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备案335件。
(严庆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