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近三年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2020年数字出版产业整体收入达11781.67亿元,比上年增加19.23%;2019年同比增长11.16%;2018年同比增长17.80%。随着数字出版产业的蓬勃发展,数字阅读用户规模也在迅速增长,《2020年度中国数字阅读报告》指出,2020年中国数字阅读用户规模达4.94亿,同比增长5.56%。
数字出版以其迅猛的发展态势和蓬勃的产业活力在出版业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壮大数字出版产业”,“着力推出一批数字出版精品”,“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新业态”,“做大做强新型数字出版企业”,“健全完善数字出版科技创新体系”。
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壮大,在遵循着一般逻辑的同时,也有自身的独特性。和大多数产业相近的是,数字出版要发展,离不开产业的整体规划和布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业创新等。与此同时,版权作为数字出版的核心环节,其意义和重要性则是独一无二的,它是数字出版重大项目和行业创新的基础。
今天,随着数字出版业态和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层出不穷的版权纠纷也越来越多地进入行业视线,出版社愈加清晰地认识到版权梳理和版权管理的重要性。目前,国内出版社基本都已完成数字版权的核查整理工作,但突出的问题是,出版社原有后台管理系统的发展和更新无法满足数字业务实践中新的版权管理需求。
为了应对新情况下新的数字业务对版权核查与运营管理的新需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专门开发了数字业务管理系统,通过新的后台系统管理数字阅读的电子书业务、有声书业务及音视频课程等业务的版权,并把版权管理与渠道运营相结合,从而保证了所有在架产品的版权准确、清晰,避免版权纠纷。
人大社建立健全了数字版权录入系统的三审复核机制,对于关键的版权信息等内容,通过初审、复审、终审流程保证录入系统的数字权利的准确性。录入数字业务管理系统的数字阅读的各项权利包括电子书权利、有声书权利、音视频课程权利、知识付费训练营权利等,还覆盖了一些特殊情况,如外签版权电子书、有电子书权利但因特殊情况不能上架的禁授权清单等。通过完善的版权三审复核和数字版权系统管理,保证数字阅读现有产品权利清晰可用。
数字业务管理系统将渠道管理与产品版权管理相结合,授权合作方时需要同步导入系统授权产品清单,使无权利或权利瑕疵产品无法被导入系统,如此就能避免上述产品错误授权。渠道日常管理包括版权到期产品提醒、无权利产品及禁授权产品在架提醒等,提示业务人员及时联系合作方下架处理,避免权利瑕疵产品在架销售。
除了从源头上做好权利核查与版权管理外,在数字阅读业务对外合作中,人大社也非常注重数字版权保护,选择与规范的平台方合作,重点关注销售模式、收益计算方式、能否提供明晰的销售账单、数字产品的版权保护等。在日常合作中,一旦发现违约、销售不规范或账单作假等情况,人大社会第一时间联系合作方,要求立即停止不规范行为,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赔偿损失,甚至中止合作。此外,发现数字产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人大社积极主动维权,打击侵权行为,维护版权所有者的利益。
人大社通过系统工具和流程管理从源头上精准把控权利核查和授权在架管理,避免无权利及权利瑕疵产品授权和在架的情况,更好地保护作者及出版社的利益。同时,人大社在对外合作过程中,注重长远利益,始终把保护版权所有者的利益放在首位。
从整个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毋庸置疑的是,版权管理不仅利在当下,也将惠及未来。数字出版产业越是发展壮大,越应注重源头版权的梳理和管理。笔者在参加北京广播电台主办的“2021声音探索者大会”音频版权论坛时了解到,有些电视台早期的栏目,制作时还没有成熟的版权管理流程,以致目前一些权利归属不确定,无法对外授权合作,直接限制了栏目的宣传推广和销售变现。今后开展数字出版应注重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注重版权权利链及其管理,为后续研发新项目、开拓新模式做好准备。
馆配业务是出版社发行工作的重点板块,也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数字出版的重要业务领域之一。在商务合作中,笔者曾接触到来自电子书采购的若干问题,不少都与版权问题相关。比如,关于馆配电子书采购,很多图书馆老师反馈:馆藏空间有限,愿意加大数字资源的采购力度,但许多需要的电子书采购不到,为什么?另外,有些图书馆老师反馈了电子书上架滞后问题,他们普遍关注馆配纸电同步,也关心电子书馆配价格较高等问题。
采购不到需要的电子书,往往是因为出版社与著作权人签订的版权期是有限的,一般出版合同签下的权利有效期为5~10年,故出版社只有5~10年电子书版权有效期,到期后不能对外授权及销售。另外,外版图书一般没有电子书版权,需要单独支付预付金以签下权利。近年来外版书电子书预付金成本不断提升,而出版社对于一些学术类著作或预付金偏高的品种,在不确定收益的情况下,在选题阶段往往不会签下电子书权利。
因此,拥有在架电子书的纸书仅是出版社纸书品种中的一部分,很多书并没有电子书版权。以人大社为例,2021年出版新书约1300种,其中有数字版权的约900种,占比69%。即使是新书,也有近三分之一的品种没有数字版权,无法供给电子书。
针对这一问题,笔者的建议是,由平台渠道方汇集多家图书馆的电子书版权需求,根据需求反向推动出版社落实电子书版权。出版社根据需求量,评估外版书电子书版权预付金后引进版权,或联系本版书作者签下电子书版权。
关于电子书馆配价格问题,目前出版社电子书馆配价格基本都以纸书定价为基准,并根据出版年限调整价格系数。大多出版单位当年新出版图书的电子书馆配价格等于或略高于纸书定价;出版一年以上的图书的电子书馆配价格根据出版年限有一定折扣,但不会以白菜价抛售电子书。虽然电子书没有印制、库存、物流成本,但出版电子书并非没有成本。除了电子书转码制作费用及人员成本和渠道成本外,电子书版权获取成本也不菲。电子书版税率远高于纸书版税率,特别是对于外版书,除了高比例的电子书版税外,版权引进还要支付高额的预付金,部分外版电子书预付金甚至高达数千美金。在电子书成本逐年上升、出版物电子书市场仍在培育阶段的当下,相信大多出版单位会选择继续坚守价格底线。
关于馆配电子书纸电同步的问题:首先,上文已谈到全品种的纸电同步因版权原因难以实现。其次,出版社原有的管理系统主要解决的是纸书生产和发行管理的问题,数字业务作为新兴业务板块,并没有成熟的管理系统以支持纸电同步的实现。而仅靠人工跟进纸电同步效率实在有限,成规模的纸电同步需要管理系统的迭代升级。目前也有一些出版社开发了专门的管理平台以实现纸电同步,但毕竟只是少数。最后,虽然馆配电子书业务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目前出版社馆配电子书业务总体收入体量还比较小,各出版社馆配电子书实洋与馆配纸书实洋相差甚远,因此大多出版社从流程上做出改变的动力不足。大规模的转变还需要时间和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这需要产业上下游一起努力。
作为新兴业务,数字出版目前已经是出版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将会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出版机构的工作重心,是通过管理系统工具从源头做好版权的梳理和管理工作,选择与规范的平台方和馆配商合作。而目前馆配电子书还缺乏体系化的版权公示平台以集合上下游共同保护数字版权,这是需要产业链各环节共同努力的当务之急。数字出版无疑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在数字化时代拥有广阔的舞台,它与传统出版不是替代关系,而是并行且相互融合的互补关系,在当下和未来能共同为读者提供知识服务,满足读者在不同情境下的阅读和使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