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末废除科举,至今已经一百年了。反思科举制度的兴废,对于研究中国的近代化,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里,我们不妨首先回顾一下科举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
中国在春秋战国之前,并不是一个官僚化国家。西周实行的是领主制,统治者各治其民,只不过天子、诸侯用卿大夫为官,卿大夫又用家臣为官。然而,从春秋到战国,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首先是村社共同体瓦解,独立的农户成为社会最基本的单元;再就是原来的领主,在不断的兼并战争中被消灭了。在这样的状况下,国家不得不对社会实行从上至下的官僚控制。战国的时候,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已基本上官僚化了。官僚化控制的直接后果,就是使政治的复杂程度大大提高;对于做官的人来说,专门的政治知识已非常重要。当时,各国君主都非常重视选拔那些具有专门政治知识的人做官。秦朝建立后,设了许多博士官,目的也在于用专门的政治知识来治国;始皇帝还下令“以吏为师”,更着眼于从政治知识方面培养和选拔做官的人才。汉代,学问和政治的关系密切,选拔官员越来越看重学问;朝廷设太学和郡国学,学生多被录用为官员。总而言之,政治既然已经官僚化了,就需要做官的人具备专门的政治知识。
汉代选官还非常看重个人品行;久而久之,到曹魏时就设立了制度,将人物分为九品。那时,一个人的人品,总是由他所在的地方来评价的。于是,评品人物的权力,最终操于地方世家大族之手,形成了所谓的“九品中正”制。自汉以来,对读书人做官并没有严格限制。实行“九品中正”,最终却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在仕途上造成了严重的不平等。紧随其后的,就是隋唐科举制的产生。这是中国的统治者在近千年官僚化统治之后,所创设的一种培养和选拔官僚的制度。近人论及科举取士的优点,最看重的就是它的公平,认为公平就能出人才。唐朝出了许多人才,据说都是因为科举制。这样一种意见,恐怕很有问题。汉代没有科举制,不也同样出了很多了不起的人物吗?其实,科举制的好处,仅仅相对九品中正制而言,未必就是历史上最好的选拔人才的制度。
唐朝的科举,以明经和进士二科最为重要;但进士又重于明经。明经科的考试,当时分为“帖经”和“墨义”,都是要测试考生对经典文句是否熟记,而不在乎他们对经典微言大义的阐释。明经科考试,后来又增加了“时务策”一门,以考查考生是否有政治见解。进士一科,唐朝最初仅试“时务策”五条,后来又增加了帖经和杂文。杂文一门,最初要试多种文体,慢慢地就只作诗和赋了。科考重诗赋而轻经(帖经、墨义)、策,是当时重文学的风气使然。中唐以后,科考往往又加试“论”。“论”的对象,是经书和史书中的题目,跟“策”专门讨论“时务”不一样。这样的考试再公平,也不能测试一个人是否具备做官的才智。唐朝做官,还有门荫一途。在那些因门荫而做官的人看来,做官就该凭才干,而不应该凭文辞。这样的意见,虽然是出于一己之私,而且也非常自以为是,却切中了科举取士的要害。
直到北宋王安石变法,才将明经等科都并入了进士科,取消了诗赋、帖经和墨义,而增加“经义”一门,与策、论并驾齐驱。所谓经义,就是以儒学经典中的某一句或几句,或某个段落为题,让考生阐发其中的义理,考察他们对儒学微言大义的理解力,以使他们能够思圣人所思,想圣人所想,讲出圣人的意思。这样的考试,大大地压抑了读书人的思想。好在宋朝热衷于“养士”,对读书人很优容,研究学问的风气因此得到鼓励。那时做学问的风气,是希望通过研究学问,来搞清楚治理天下的道理。所以,尽管有科考经义之流弊,但研究学问的风气对这种流弊还是有制约作用的。只不过做官的人是否因此增长了实际的政治才干,却不得而知。
由宋而元,儒学衰微。入明而后,科举虽受重视,却已失去了两宋那样的学问背景。明朝又重科举而轻学校,也就是重考试而轻学问,学生唯知记诵,而不是去思考和研究儒学义理。没有了学问背景,所有关于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理,都仅仅成为通向仕途的敲门砖。于是,一方面是士子们在科场上模仿着经典中的圣人语气,讲着圣人们已经讲过的道理;另一方面就是拼命地在文章和修辞技巧上下功夫。渐渐地,一种有关经义的“八股”文体就形成了。这样一种文章形式,对人的思想更是一种极大的束缚;入清而未改。明末清初的顾炎武认为,八股文的害处就好像是秦始皇焚书;而它对于人才的败坏,则比秦始皇坑儒还要厉害。
以上所说,或强调科举考试科目并不适合选拔做官的人才,或强调科举考试有害于士子的道德培养。但是,这是否就意味着要从头否定科举制呢?恰恰相反。科举制是成功的。科举制的成功之处,就在于使天下的读书人驯服。虽然,驯服未必就没有本事,但不驯服是决不能给官做的。而很多具体的事务,官员不懂得怎么做,无伤大雅,自会有熟悉工作的吏员去处理。远自战国,官府中就有很多吏,秦汉也一样。汉朝的萧何和曹参,都曾做过秦朝的县吏,刘邦则是更低一级的吏。吏的地位一般都很卑微,对社会却很了解,而且都是有专门政治知识的人,其中人物往往也很有本事。刘邦造反,最终做了皇帝。辅助他的萧何和曹参,先后都做了汉朝的相国。战国和秦汉时还有一种“胥人”,或称“里胥”,亦即后世所谓的“里吏”。“里”是当时政府管理的最低一级机构,胥人、里胥连正式官府吏员也算不上,却也必须得到官府的认可,并执行一定的公干。郦食其、陈平都是这一类人物,也都很有本事。汉人讲无为而治,所谓“萧规曹随”,需要一个先决的条件,就是“萧规”都已有“胥”与“吏”在具体经办了。
隋唐以下,胥吏制度发展得非常严密。即便是中央朝廷,各府衙的事务亦可全部交给胥吏处理。唐代宗时,元载为相,史书上说他凡事“外委胥吏”(《旧唐书》卷118《元载传》)。宋代设官,最注重权力分散,使官员相互掣肘;官越设越多,机构越来复杂,权力越来越零碎,事务越来越繁杂,而负责具体操作的胥吏的权力当然也就越来越大,其结果就是胥吏政治的形成。“吏强官弱”(《宋史》卷365《蔡居厚传》),是宋史上的普遍现象。司马光说:“府史胥徒之属,居无廪禄,进无荣望,皆以啗民为生者也。上自公府省寺、诸路监司、州县、乡村、仓场、库务之吏,词讼追呼、租税徭役、出纳会计,凡有毫厘之事关其手者,非赂遗则不行。是以百姓破家坏产者,非县官赋役独能使之然也。大半尽于吏家也。此民之所以重困者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96)
毫无疑问,胥吏政治的养成,与科举制有着极大关系。隋唐之前,胥吏的问题是“奸猾”,却并不足以控制行政。两汉时,官员往往自辟僚属,胥吏的任用往往只在官员的一言之间。魏晋南北朝行九品中正制,做官的人都有家世背景,也绝不会受制于属吏。惟科举制只负责培养驯服的官员,多数人在为官之前不过一介草民,没有什么家世背景,他们中的大多数或可以讲一套经世济民的大道理,却缺乏真正的行政能力和应有的权力,所以上任伊始自不能不听任胥吏的摆布,否则就很难在官场上混下去。宋仁宗时,就发生过“胥吏讙哗而斥逐御史中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96)的事情。
元、明、清时期,胥吏政治更演为胥吏专政。元朝以外族入主中国,因为文化方面的原因,对读书人自不能信任,故当时有“九儒十丐”之说。但国家需要人来管理,元朝既已轻儒,则不得不重吏,于是元朝的胥吏政治更演为胥吏专政,“一县之政,欲求不出于胥吏之手,亦难矣”(胡祗遹《紫山大全集》卷21)。明清两朝以八股取士,读书人更不知治理国家为何物,胥吏专政的情况由此也变得更为严重。那时候,读书人做官,具体的事情却要胥吏做。特别是地方上的事,做地方官的人更要依靠胥吏。因为只有这些人才熟悉地方上的情况,官衙的基层行政也只有他们才懂行,权力势必由他们垄断,以至于各衙门的种种条文也都是他们搞出来的。胥吏熟悉法律,对社会的实际情况也很了解。这两点都是那些做官的读书人根本比不上的。在朝廷六部,以及各官司,胥吏的地位虽然卑微,却因为身居重地,通过种种文案的处分、条例的拟定,在很大程度上把他们个人的意志转化为朝廷的意志;州、县长官以下官吏的选任,通常也由吏部的胥吏来决定;在地方上,胥吏仰仗着官府的势力,可以让乡民逆来顺受;他们在官府年长日久,关系盘根错节,一般都结成了党羽。所以,对这样一批人,衙门长官要想驾驭得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们只知道为自己谋利益;而越是这样,事情就会变得越糟。所以黄宗羲要说:“天下有吏之法,无朝廷之法。”也就是说,由胥吏制定的种种条例,其实都是符合胥吏自己的利益的。这就叫胥吏专政。
明朝人对胥吏的问题看得很重,可就是没办法解决。黄宗羲是个很有见识的人,可他所希望的解决办法,就是让那些读书人去做胥吏。在他看来,读书人总比胥吏有道德。钱穆先生曾经讲过这样一件事,说的是明朝有个理学家叫陈龙正的,他的一个朋友到绍兴去做知县,他就写了一篇文章为这个朋友送行。这个陈龙正在文章中说,天下的治乱都在朝廷六部,而六部的胥吏都是绍兴人;这些人虽在朝廷办理文案,但他们的父兄都在绍兴。他希望朋友到了绍兴任上,能够注意教化这些人的家庭,说把胥吏的家庭教化好了,将来胥吏也会变好了;胥吏变好了,天下就能治理好了。(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23—127页)无论是黄宗羲,还是这个陈龙正,都无法从国家体制的角度来提出解决胥吏的问题,所以只能希望通过教育来解决问题。
总而言之,由于科举选官的目的并不在于选拔治国的人才,那科举制的所谓的“公平”原则,其实也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胥吏政治大行其道,以至于官不任事,事不任官,所谓皇帝与“士大夫治天下”的说辞,其最大的意义不过在于表明皇帝对官僚的忠诚和驯顺的信任程度。但是,皇帝的这种信任,从来就是有限度的。隋唐以来,皇权的强化,在中央是用各种办法来削弱相权,在地方则是用各种办法使地方官无权,其中最重要的一招,就是严格限制地方官任期,以阻止地方官熟悉地方政务。至于胥吏,唯其不入流品,缺乏像读书人那样的社会感召力,虽擅事弄法,却永不足以与国家形成分庭抗礼之势。唯其如此,有清一代,科举选官一仍其旧,而皇帝则甘于“与胥吏共天下”(徐珂《清稗类钞·胥役类》)了。
近人每每称西方的文官制度,因学习中国科举制而来。但是,西方文官制度的作用,与科举制毫无相似之处,倒是稍接近于中国传统的胥吏制度。中国的胥吏制度是用来处理国家具体事务的,西方文官制度也是如此。所不同的是,西方的文官制度,绝对是按照国家的行政法规来处理国家事务的,文官本身并不具备擅事弄法的权力,更不能参与制定政策法规;西方国家对文官的培养,亦即对文官进行规范性的行政训练。这是中国胥吏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的重要不同。另外,必须指出的是,胥吏制度除了前面所说的那些弊端,更重要的是这一职事的父子私相传授和私人垄断。一般而言,各部门胥吏所任职事,有种种不成文的惯例必须遵守,有种种特例可为援引;而这些惯例和特例,则由胥吏私人掌握、私相传授。比如,某地土地和赋役的真实情况,只有负责这些事务的胥吏才知道,而成为他们任事的资本。
隋唐而后中国胥吏政治的发展,证明科举本身并不能为国家培养和选拔治国人才,但却是适应专制政治的需要的。中国古代的专制主义政治,其政治运作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消除政治上的竞争者。自秦而后,中国的政治过程有两大特点:就中央和地方而言,则中央不断地被削弱而又不断地强化,地方则不断地强化而又不断地被削弱;就皇权和相权而言,则皇权不断地被削弱而又不断地强化,相权则不断地强化而又不断地被削弱。正是在这两个过程中,中国的行政制度的设置,都以限制官员个人发挥其能力为目标。制度设置的目标既在于限制官员发挥其能力,那么在这样的制度下要有所作为,必然是“变乱制度”,且“一法既立百弊从生”。而所谓“兴一利不如除一弊”的古训,难免不成为后世为官的老生常谈,其准确的诠释,不过是“生一事不如省一事”。东坡诗云:“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诗虽调侃,自有说不尽的酸楚。后人仕途磋跌,每以此诗自解,正折射出科举选官的用意。如此看来,清末废除科举制,就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盖国家面临万世未有之变局,对于做官的人的要求,首先是能干而不再是驯服;而现代化对人才的需求,更是多方面的。不废除科举,则举天下学子不能不热衷于仕途,求得的是做官权力的所谓公平。至于废科举而兴学校,人才的发展从此不拘一格,于是而追求社会的公平与发展。反思科举兴废,确有许多值得深思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