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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恒河外方传教团与伦敦会的传教策略

米怜在南洋的活动

1813年7月4日,伦敦会派往中国的第二名传教士米怜抵达澳门。米怜1785年生于苏格兰,1804年加入公理会,1809年决定做传教士,即与伦敦会建立正式关系,并进入高斯波特传教院学习。1812年7月,米怜从该学院毕业,被按立为牧师。8月,米怜携新婚妻子前来中国。马礼逊在孤寂中一直期待伦敦会增派传教士来华,因此对米怜的到来感到非常兴奋。在澳门迎接米怜夫妇登岸后,马礼逊前往谒见葡萄牙总督,请求准许米怜夫妇在澳门居留。但受澳门天主教势力的影响,澳葡当局不允许身为新教传教士的米怜在澳门居住。澳葡立法局开会议决:“米怜先生不得居留澳门。”7月9日,马礼逊应召到总督署,葡萄牙总督宣布,“容许我们居留将与他们的宗教相冲突”,故米怜在澳门居住“是绝对不可能的,他必须在8天内离开”,后同意展限至18天。7月20日,米怜不得不离开澳门,乘船到广州, [59] 其夫人则获准留在澳门马礼逊家待产。

米怜在广州待了几个月,因是非法居留,也无法开展活动。这就促使马礼逊和米怜考虑另寻活动地点。马礼逊初到广州时,面临着各方面的困难,就考虑过转移到南洋某一个华人聚居的地方去,考虑得比较多的地方是槟榔屿。在依附于东印度公司而站稳脚跟后,他仍怀有寻找一个“僻静之地”作为能联络各方的永久性传教中心的希望。 [60] 他曾写道:“既然我们不能在此地居留,那就应当在别的地方建立一个恒河外方传教团的耶路撒冷,我们需要一个总部,作为集会商讨之所,从那里派出人员前往各地,并可以为患病或年老的传教士提供一个休养或退隐之地。……我们还要设立一所学校让当地人和欧洲人接受教育。……在那里,我们将有一所中文书院和一个恒河外方传教团的印刷所。” 此时米怜所遇到的问题再一次把到南洋寻觅传教据点之事提上议事日程。1813年11月,马礼逊和米怜商量决定,米怜前往马来半岛各埠散发马礼逊刻印的《新约》和其他传教小册子,同时考察各地情况,寻找一个适合来华传教士居留和活动的“宁静和平的隐修之地”,将来适合向华人传教的地点,以及拥有在爪哇和槟榔屿刻印书籍之便利条件。 [61] 为了米怜此行,马礼逊专门印制了中文《新约》和一些传教小册子。这项大规模的印刷活动是在清政府禁令之下,在十分紧张的气氛之下完成的。正是这些出版物,后来导致了东印度公司将马礼逊解雇。

1814年春,米怜动身前往南洋,先后到班加(Banca)、巴达维亚、爪哇、马六甲等地,携带并散发2000份《新约》、10000份传教小册子和5000份教理问答, [62] 进行布道,学习中文,活动了近7个月。9月5日,米怜回到广州。这时他仍然面临随时被发觉而遭押解出境的可能,到澳门则又要面对葡萄牙人禁止居住的问题。他从南洋回来时曾希望葡萄牙人会解除对他的禁令,但事实证明这只是一厢情愿,因此“米怜先生不能再在澳门逗留”的前景迫使马礼逊和米怜必须做出最后的决定。 [63] 他们考虑过华人众多、交通方便,当地政府又支持传教事务的爪哇。但最后他们认为,马六甲是理想的地点。那里的华人虽然不多,但离中国距离较近,且位处海上地理要冲,与南洋各华人聚居地联系方便,与广州和印度都有经常性的商船来往。它可以成为联络周边各国传教士的传教中心站的所在地,也是设立一所研习中文、马来文和“恒河以东地区其他各种语言”书院的最合适地点。他们甚至考虑到,马六甲可以为生病或退休的传教士及他们的遗孀、孤儿等提供休养之地和避难之所。而且,当地的殖民政府(先后为英国和荷兰)对新教传教事业也比较支持。 [64] 这样,交通便利、由支持新教传教事业的白人政府治理的马六甲就为他们所选定。后来,马礼逊自己甚至也不想继续在华南做孤独的努力而转移到马六甲。1817年,他在写给伦敦会秘书的信中说:“我想去马六甲帮助那里的传教团,同时编写词典和翻译(《圣经》)。……在度过十年的焦虑岁月后,我希望退隐到一个宁静之地,在那里我可以公开地追求自己的目标。此地(广州)是一个令人厌倦之地,是一个与宗教社会真正隔绝的地方。” [65]

马礼逊和米怜向伦敦会理事会报告建立恒河外方传教团的计划。所谓“恒河外方”是指恒河以东的广大地区,按马礼逊、米怜等人的说法,这些地区包括中国、中南半岛、南洋、日本、琉球、朝鲜等地。他们在报告中说道:“中国的现状使我们难以进行印刷及其他几种与传教有关的事项,甚至个人的居留也不能确定。因此我们需要在某个由欧洲新教国家政府治理的地方,寻求一个靠近中国,能够提供更合理的长久前景和方便条件的地点作为我们中国传教团(Chinese mission)的基地。在那里,我们可以更有效地为进入中国做准备,直至神为我们打开中国之门。我们认为马六甲是适合上述目的的地方,因此我们决定由米怜先生前往该地创立传教团。”报告提出,由米怜在马六甲购买或租赁地皮建立传教基地,该传教基地将主要以推进在中国的传教事务为目标,兼及其他国家的传教事务。马礼逊和米怜还提出了在马六甲设立一所培养传教士的免费中文学校,开办印刷业务,建立礼拜堂,发行一份中文月刊和一种英文杂志的设想。 [66]

1815年4月17日,米怜和他的家属,连同他的私人教师兼助手和刻工梁发一起离开中国。6月初他们抵达马六甲,米怜很快就开始了创建恒河外方传教团的活动。从1815年至1822年去世,米怜一直在马六甲活动,其间只有两次再到中国本土。在这7年中,米怜花费了相当多的时间在马六甲的华人及马来人中从事各种形式的传教工作,同时比较刻苦地学习中文。在对中文基本掌握后,米怜协助马礼逊翻译了《旧约》的一部分,并编写、刻印、散发了多种传教小册子。他还主持开办了中、英、马来文印刷所,印刷《圣经》和其他传教资料。1815年底,经米怜的努力,恒河外方传教团图书馆在马六甲建成并对外开放。 [67]

除了以上这些日常活动,米怜按照给伦敦会理事会的上述报告,积极进行与恒河外方传教团有关的事务。

马礼逊和米怜计划的第4条,是在马六甲创办一份中文月刊。米怜很快就将这一设想付诸实施。1815年8月5日,《察世俗每月统记传》( Chinese Monthly Magazine )在马六甲创刊。从1815年创刊到1822年米怜去世,《察世俗每月统记传》前后共发行了7年,一直由米怜负责编辑,他同时还是主要撰稿人。伦敦会的其他传教士如麦都思等,在有了一定的中文基础后也为该刊撰稿。该刊以普通下层群众为对象,主要内容为阐释教义,也刊登一些科学知识。

马礼逊与米怜关于恒河外方传教团计划的第8条是在马六甲“编印一种小型的英文期刊,用以促进印度(原文如此)各处本会传教团之联合与合作,并促进基督教道德及其实践”。 [68] 1817年5月,《印中搜闻》( The Indo-Chinese Gleaner ,或译印支搜闻)在马六甲创刊。这份英文季刊也由米怜编辑,米怜也是主要撰稿人。米怜为它确定的宗旨是,报道和刊登“来自中国及其周边国家的各种消息;各种有关印支国家历史、哲学和文学的介绍;中文和马来文作品的译作;关于宗教的文章;关于在印度的各传教团所取得进展的记述;以及基督教的一般状况”。 [69] 从该刊的内容来看,它是以报道和研究中国的现状、历史、文化和基督教在华传教的情况为主的期刊。

米怜等之所以十分重视这两份期刊,是因为他们认识到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悠久的、与西方截然不同的文化传统的国家传播基督教,必须从最基本的事情做起。为此他们投入巨大的精力、金钱,以罕见的耐心,不疾不徐地构筑基础,等待“进入中国”。在这方面又一个典型的事例,是米怜和其他伦敦会的传教士在马六甲举办教育活动,设立英华书院。

1815年8月15日,《察世俗每月统记传》创刊的那天,米怜在马六甲开办了一所免费的中文男童学校。这可以看作新教传教士举办中文教育事业的开端。由于当时在马六甲的华人主要是福建移民,这个学校聘请了一位以前的塾师用福建话教学。次年米怜又开办了一所广东话学校。到1816年,这两所学校的学生总数达到80人。 [70]

但这两所学校都只是属于初等教育的范畴,并非马礼逊和米怜报告书上所说的中文学校。长期以来,马礼逊的想法是开办一所中文书院(Chinese college),其短期目标是“推进英国与使用中文作为书面语言的国家之间友好的文化交往”,在宗教方面发挥作用则是下一步的目标。 [71] 1818年,马礼逊捐出1000英镑,这是书院得到的第一笔捐款。马礼逊还承诺今后5年每年捐助100英镑。1818年1月2日,在马礼逊和米怜拟订的《恒河外方传教团临时委员会决议补充条款》中,他们提出,以伦敦会的名义拨出马六甲恒河外方传教团地产的一部分,兴建英华书院( Anglo-Chinese College )。 [72] 1817年底和1818年初,马礼逊分别致函伦敦会秘书伯德和伦敦会理事会,一再提出建立英华书院的设想。他说明建立书院的目的是“向中国青年教授英语和基督教原理,特别为传教士和其他人士提供中国语言和文化方面的教育”。 [73] 经过马礼逊和米怜的共同努力,英华书院在1818年11月1日正式开办。

1819年,米怜还在马六甲的华人中组织成立了一个慈善救济团体——呷地中华济困疾会。他在阐述该会宗旨的《济困疾会题引》中说:

盖闻众擎可以易举,集腋可以成裘。有济人之心,而后有济人之事者。固不可不有同心为善之人,协力而成其事也。愚观呷地之唐人,富厚殷实者少,贫穷困苦者多,心实怜之。而贫穷困苦之中,又更有身耽残疾,竟不能取升斗以度日者,观之愈觉情伤。斯辈曷无仁人躬会以周济之,则其转徙于沟壑者必矣。……无奈绵力微薄,难以支持,因于今立一周济困疾之会,随人力量,任人乐助。每月或出三钫二钫,或十镭五镭。责成忠实无私之人每月出力,照名敛收,存系一处所。每月之初,则尽所有银镭,量人疾苦,斟酌周济。……中国各省寄寓麻六甲好善乐施诸仁人君子同鉴。

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所谓“济困疾会”乃一慈善性质的团体,它的资金来源应是包括华人在内的各界人士的捐赠。米怜所拟的该会《章程》规定,该会救助的对象是老年人、无父母之人、寡妇、被难之人、衰死之人等,而凡不孝、好斗、好嫖、好赌、懒惰之人则不在救济之列。《章程》还就捐款和周济的具体办法做了规定,并就管理各项事务的办法做了详细的说明,如“每年立首事(董事)八人,英国二人,福省三人,广省三人”;八人中要选一人为总理,一人为掌贮银镭(财库),一人为“书记簿数”;会中事务由诸首事定期开会表决;所余资金可用于投资生息;每年定期核算;等等。总理为米怜,麦都思列名于米怜之后,财库为西心镜(书记可能为华人,笔者所据影印件不清),华人首事有许希贤、陈光鼎、陈素面等。

呷地中华济困疾会至少在后来的几年中开展了活动。1821年的《察世俗每月统记传》曾刊出了一份比较详细的捐款者名单,显示以米怜等为首成立的这个慈善团体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当地华人社会的动员。从名单来看,捐资的既有一些商号,也有个人;数量多者三元,少者数仔(元、钫以下的单位)。另外该刊还刊登了一些外国人捐款的消息。 通过这个团体的组织和活动,米怜等传教士的声望与影响无疑得到了扩大。而马六甲的华人响应米怜等的号召,也意味着他们在心理上已经接受了这几位洋教士。这个慈善团体的活动对救助当地困苦的华人,无疑是一件有意义的公益事业。同时,它对扩大伦敦会的传教活动基础也可以起到帮助作用。

恒河外方传教团的形成

《察世俗每月统记传》《印中搜闻》的发行和英华书院的开办,都是马礼逊和米怜构想的恒河外方传教团事业的组成部分。米怜在马六甲的头两年,通过布道、散发《圣经》和传教小册子、开办学校、发行刊物、建立中英文印刷所、争取得到地产并兴建房舍等活动,已为在马六甲建立伦敦会的传教基地准备了充分的条件。

在马礼逊和米怜的一再要求下,伦敦会派遣麦都思到马六甲,协助米怜监管印刷事务。麦都思1796年生于伦敦,受过系统的普通教育和神学教育,加入伦敦会后又接受了印刷业务方面的专门训练。他于1816年9月离开英国,1817年6月抵达马六甲。经过努力,他精通中文和南洋当地语言,很快成为传教团的重要成员。 [74] 他的到来使米怜得以从繁重的事务中暂时脱身。8月9日,他与妻子离开马六甲前往中国,9月3日到广州,直至次年2月17日才返回马六甲。 [75]

米怜在广州与马礼逊相处期间,从事了一些翻译《圣经》和编写传教材料的工作。对以后有重要影响的事情是马礼逊和米怜拟写了关于恒河外方传教团的文件。1817年9月,即米怜刚到广州不久,马礼逊就和米怜草拟了恒河外方传教团的章程。11月2日,马礼逊和米怜正式起草了一份恒河外方传教团临时委员会决议。这份决议有15条,表明了马礼逊和米怜关于恒河外方传教团的基本设想。 [76] 该决议把在中国和南洋的中国人中间进行传教活动作为恒河外方传教团活动的主要内容,其第四条规定:“由于在中国的传教活动是(马六甲)传教总部的主要目的所在,而在马来的传教活动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难以拓展,我们因此认为,除个人膳宿所需外,(马六甲传教总部)建筑物的主要部分应当用于在中国人中间开展传教事务。” [77] 马礼逊和米怜还向伦敦会报告了近期工作计划,如在马六甲兴建新的房屋作为总部,翻译和印刷《圣经》的具体设想,对日本开展传教活动的建议等。除此之外,这份文件主要是说明恒河外方传教团组成的基础和组织原则。

马礼逊和米怜成立了一个由他们自己组成的临时委员会(Provisional committee),作为恒河外方传教团的最初架构。之所以称为临时委员会,是要表示仅仅他们这两个成员还不足以构成他们设想中的传教团,期待其他传教士的加入。像米怜所说的那样,他们要求由伦敦会派到中国和南洋的所有传教士组成一个整体,而不是处于分散孤立的状态。该决议规定,加入他们的团体以“不违背个人的意愿和造成不便”为原则,又强调“资深的传教士”有对“新来的传教士”进行引导、教育的权威和义务。他们要求来到马六甲的传教士遵守“现有的传教士大家庭的规章”,而不要另搞一套,即要其他传教士在这个大家庭里服从马礼逊和米怜的权威。 [78]

总之,马礼逊和米怜组成临时委员会并公布这一决议的目的,是宣布以向中国和南洋的中国人传教为主要目标的恒河外方传教团从此正式成立,并希望将印度以东地区所有的伦敦会传教士纳入这个传教团。马礼逊和米怜在1818年1月2日又制定了一个《恒河外方传教团临时委员会补充条款》(下文简称《补充条款》),第一条开头部分就声明有人(即马礼逊)向英华书院捐赠了4000元(1000英镑)。第三条又决定以后恒河外方传教团的刊物《印中搜闻》的费用“由马礼逊和米怜先生共同承担,而且不管该刊已经花费了多少,这笔费用也由他们向伦敦会偿付”。 [79] 做出这样的规定,乃因此项费用尚未得差会许可。

1819年2月,伦敦会司库汉基(W.Alers Hankey)和秘书乔治·伯德代表差会致函,对马礼逊和米怜创立的恒河外方传教团的各项事业予以批准。 [80] 陆续东来的伦敦会传教士的活动渐渐纳入恒河外方传教团的范围。季理斐编的《新教在华传教百年史》说,自1817年该决议拟订之时起,“直到五口通商时代,伦敦会在中国人中的传教活动都被置于这个名称之下”。 [81] 马礼逊和米怜在上述《补充条款》的第四条决定设立恒河外方传教团孤寡基金,以便在该传教团的传教士死亡后,资助他们的家属。由马礼逊率先捐出400元(约100英镑)作为启动资金,马礼逊和米怜还许诺以后每人每月至少捐1元。 [82] 以此吸引因生活方式和生活条件的变化而面临颇高死亡率的传教士加入。1819年,马礼逊、米怜等制定了正式的《恒河外方传教团孤寡基金会章程》,规定基金的来源是成员的捐款,每人每年不少于12元,入会费不少于6元,由新成立的恒河外方传教士联合会管理。章程还规定了向寡妇、无父孤儿和父母双亡孤儿的资助办法。在这个章程上签名的除马礼逊和米怜外,还有谭信(C.H.Thomsen)、麦都思、斯雷特(J.Slater)、贝顿(T.Beighton)、英士(J.Ince)、斯金纳(J.Skinner)和费维(W.Fyvie)。这意味着恒河外方传教团已有9名成员。 [83]

1819年4月27日,一些传教士在马六甲又公布了《恒河外方传教士联合会计划书》和《恒河外方传教士联合会章程》。 [84] 这两份文件宣布将成立恒河外方传教士联合会(The Ultra-Ganges Missionary Union),该联合会的宗旨是将伦敦会的传教士联合在一起,实现相互间的合作,共同组织和资助一个“学校系统”(school system),建立和资助一个神学院,管理“孤寡基金会”,举办一份期刊,等等。该章程规定由理事长、司库和秘书各一名组成三人“委员会”;1819~1820年度的理事长为米怜,司库为谭信,秘书为麦都思;每月举行一次委员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等等。在这两份文件上签名的有马礼逊、米怜、谭信、麦都思、斯雷特、贝顿、米尔顿(Samuel Milton)和英士。可见马礼逊、米怜和麦都思这几个从事对华传教的传教士仍在其中担任主角。但正是这一点引起了新老传教士之间的分歧,新来的传教士事实上不能接受米怜等自命的家长式领导者的地位。他们相互间的歧见不可避免地反映到伦敦会总部。米怜的“领导权”遭到后来者的质疑,而差会的指示也要求马礼逊和米怜对年轻传教士的意见予以尊重。另一方面,年轻传教士对马礼逊和米怜建立的既定秩序的挑战也令他们难以接受,被差会批评为缺乏谦恭精神。差会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于是1819年前后传教士之间发生争吵,几位年轻的传教士散至南洋各地,各自传教。

米怜去世后,马六甲的传教基地依然存在。陆续加入和管理这个传教站或到新加坡等地传教的,还有科力(David Collie,1822)、吉德(John Kidd,1824)、史密斯(John Smith,1826)、汤姆林(Jacob Tomlin,1826)、戴耶(Samuel Dyer,1827)、养为霖(William Young,1828)、伊万斯(John Evans,1833)等伦敦会传教士。伦敦会在1826年还派了两位代表前往马六甲考察,这两位代表重点考察的是传教士办的中文学校,结果是“表示满意”。 [85] 1827年,伦敦会派纽维尔小姐(Miss Newell)到马六甲,她后来陆续开办了5所女校。 [86]

马六甲时代的英华书院主要发挥知识教育的职能,争取学生皈依并非其办学宗旨,只是其长远目标。麦都思记述,该校1823年有学生15人,尽管那些学生“无人明确坚定地皈依,但他们全都放弃了偶像崇拜,并远离异教礼仪”;1829年,吉德将一位叫作泽夏(Tsze-hea)的学生施洗入教。 [87] 由于传教士长期持续的传教工作,在1830年代,马六甲不断有华人和马来人受洗入教。 [88]

恒河外方传教团一直存在到1841年。 [89] 其时,英国人赢得鸦片战争已成定局,香港已处于英国的军事占领之下,各国传教士摩拳擦掌,踊跃前来,利用殖民侵略者的军事胜利来推进他们的“事业”。作为新教在华传教开拓者的伦敦会传教士当然不甘落后,没有必要继续将对华传教中心设在马六甲。

鸦片战争前伦敦会传教士活动的其他情况

恒河外方传教团的奠基者和领袖是马礼逊。在最初的阶段,米怜是一系列计划的执行者,他使马礼逊的理想得到了实现。1822年6月2日,米怜在长期积劳和患病之后去世。次年1月,马礼逊到马六甲料理英华书院和传教方面的事务,直至7月应广州商馆的大班之召才返回广州。他在1823年回英国休假,1826年回到中国。休假期间他仍然从事与恒河外方传教团有关的事务,特别是为英华书院做宣传,进行募捐。他与英国和欧洲其他国家的宗教界、学术界人士进行了广泛交流。他在伦敦还开办了为教会人士学习中文提供教学服务的“语言传习所”,以为扩大对华传教做准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其间他于1824年11月与伊丽莎白·阿姆斯特朗(Elizabeth Armstrong)结婚(他的原配已于1821年6月去世)。

返回中国后,马礼逊与东印度公司之间产生嫌隙。当马礼逊向后者请求复职时,后者只给他三年服务期。因商馆人员变动,他后来与特选委员会的关系也一度不睦。 [90] 不过,广州商馆离不开他的中文服务,后来他实际上一直工作到商馆关闭。 [91] 马礼逊回到中国后虽然仍以广州为居住地,但他时时关注马六甲的传教基地和英华书院。在英华书院等问题上,马礼逊与伦敦会之间亦生龃龉,后者对马礼逊非常重视的事业态度冷淡,但万里之外的马礼逊依然按既定的策略管理和推进相关事务。

1833年前后马礼逊在传教方面的工作,就是召集梁发等华人信徒讲道,进行中文《圣经》的注释工作,为英人主持宗教活动等。他的另一项重要活动就是与儿子马儒翰(John Robert Morrison)一起编印杂志以推进教务。另外,进入老境的马礼逊也开始面对病痛的折磨。 [92] 1833年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特许权终结,中英关系进入转折时期。马礼逊看到这种变化对他个人和在华传教事业暂时将有不利影响,而伦敦会对他的冷淡更使他生出前路迷茫之感。他在给伦敦会秘书的信中抱怨,“母会没有时间对英华书院一事做出决议,也没有时间决定是否补助我生病的妻子和无助的儿女在离国七年后回乡”,“商人和政府正忙于中国事务,上帝的仆人却似年复一年对中国冷淡忽视”。 他又在日记中叹息:“在英国的朋友似乎放弃了在中国的传教团。每当我思考个人之前路,便会想到近来似乎无人为在华英国传教团做打算,一旦我因故离开,该如何维持。” [93] 1834年8月1日,在英国驻华首席商务监督律劳卑(William Napier)与广东官府争斗之际,马礼逊病亡。

1833年,东印度公司的特许状到期,其对华贸易特许权被取消。1834年1月31日,东印度公司的最后一支船队驶离广州。马礼逊在商馆的译员工作自然失去。1834年7月16日,新到任的英国驻华商务监督律劳卑任命他为中文秘书兼翻译。但8月1日,马礼逊就在广州因病去世。马礼逊死后,伦敦会在中国本土就没有了传教士。该会在1834年7月指示麦都思前往中国,与马礼逊共同探讨在华传教问题。 麦都思于1835年7月21日来到广州,其时距马礼逊去世已近一年。最初伦敦会是将麦都思作为印刷工派到马六甲,协助米怜管理那里的印刷事务的。但麦都思不久就在各方面表现出他的能力。除主管印刷业务之外,他还协助米怜从事传教活动,管理马六甲的学校,并勤奋地学习中文,很快就达到了能够用中文布道的水平。1818年,他就“经常顺道访问中国的船只,访问乡村和这个国家的移民”。 [94] 1819年春,麦都思到槟榔屿散发书籍,建立学校。他在这些活动中显示出来的才能为米怜等人所赏识。1819年4月27日,他在马六甲被按立为牧师,取得传教士的资格。之后他在马六甲、巴达维亚、槟榔屿、新加坡、婆罗洲等地从事传教活动,特别是在华人中进行活动。从1819年开始到去世,麦都思一共用中文撰写并出版了59种作品,包括他翻译的《圣经》,《新约全书注解》等注释《圣经》的作品,他编写的《三字经》《耶稣教略》等传教小册子,以及《地理便童略传》《东西史记和合》等知识性图书。其中他于1823~1826年在巴达维亚编辑出版的《特选撮要每月统记传》,与米怜的《察世俗每月统记传》风格相似,编者在主观上也是“想竟其绪余”。 [95] 在从事这些活动的同时,麦都思还继续学习各种东方语言,编写出版了多种语言词典。 [96]

麦都思到广州后,与这里的中国信徒建立了联系,利用他们开展活动。这时,他是伦敦会在中国本土的唯一传教士,也是恒河外方传教团资格最老的成员,在对华传教方面实际上已取代了马礼逊的地位。麦都思到广州后进行的一项引人注目的活动,就是1835年9~10月与美国传教士史第芬一起乘“休伦号”( Huron )在中国沿海地区航行窥探,进行传教活动。1836~1838年麦都思回英国休假,之后又回到中国和南洋活动。鸦片战争后,麦都思主要在上海活动,成为伦敦会在华传教士实际上的领袖。

鸦片战争前到过中国本土的伦敦会传教士只有马礼逊、米怜和麦都思三人,但如前所述,伦敦会以“派赴中国人中间传教”的名义派到南洋的传教士则不止此数。他们大多与英华书院及其所属初等学校关系密切,有些人参加马礼逊和米怜组织的恒河外方传教团,有的人则在鸦片战争后来到中国。具体情况可参阅本书附录。

与鸦片战争前伦敦会传教士在翻译、出版、教育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相比,他们在吸收信徒方面则显得缓慢而谨慎。在为数不多的中国皈依者中,经常为人们所提到的是梁发。

梁发1789年生于广东高明,1804年到广州开始学习雕版印刷技术,1810年在十三行附近做刻工,开始为马礼逊刻印《使徒行传》。此后的几年中梁发不顾清廷的禁令,多次为马礼逊刻印《圣经》中译本的各个部分,与马礼逊的关系日益密切。1815年,米怜远赴马六甲,梁发应马礼逊的要求跟随米怜前往,成为米怜刻印中文书籍的得力助手。 在此期间,梁发对基督教产生兴趣。1816年11月3日,应梁发的要求,米怜为他施洗。米怜认为他要求入教的心情是真诚的,但要使他能服务于传教事业,则要增加他的基督教知识,所以“从他受洗之日起,私下采取了一些方法以增进他的知识,使他的感悟加深,增强他的信念”。具体方法是米怜每周专门抽出时间对梁发进行宗教教育,包括读《圣经》,相互交谈,并一起祈祷。 [97]

米怜对梁发的刻意培训后来对伦敦会乃至新教早期在华传教事业产生了重要的作用。1819年之后,梁发往来奔走于广州、澳门、南洋之间,帮助马礼逊、米怜、麦都思以及后来的美国传教士进行传教活动,被清政府逮捕和多次通缉。梁发在1820年返乡时将他的妻子施洗入教。1822年米怜死后,梁发离开马六甲,回到广州协助马礼逊。1823年马礼逊回国前,感到不能使伦敦会的在华活动中断,便在启程之前将梁发封立为宣教师(evangelist)。“自此以后,以至于死,他的薪水由伦敦布道会支发。” 1826年马礼逊再到中国,从此直至马礼逊去世,梁发一直充当他的助手。 [98] 梁发作为一个基督徒是鸦片战争前新教在华传教最重要的成果之一。他后来最显著的影响是通过《劝世良言》这一作品彰显的,但在当时,他主要通过做传教士的助手来发挥作用。由于其生长于本土文化环境,在语言、社会关系及对中国文化的了解方面有着外国传教士不可及的优势,他在新教早期在华传教活动中扮演了独特的角色。1820~1840年代,他在广州、南洋等地十分活跃。麦都思撰写的编年史用大量篇幅记载梁发的活动,显示面对社会大众的具体日常传教事工在很大程度上由他进行。这表明了传教士群体对他的认可。 [99]

一些著作认为,1830年屈昂入教也是由梁发施洗的。 [100] 但马礼逊自己在1830年2月28日的一封信中说:“我在上个星期前的那个礼拜日(21日),在澳门为一个约40岁的中国人施洗,他曾由米怜博士给予基督教的训诲。” [101] 据此推测,很可能马礼逊为屈昂施洗时,梁发在场协助。屈昂也曾是马礼逊从广州派给米怜的刻工之一,跟梁发学习过刻书技艺。他在受洗后即和梁发一起四出散发传教小册子。1831年他被马礼逊雇用为助手。之后他向马礼逊的儿子马儒翰学习平版刻印技术,在澳门、广州两地刻印散发基督教宣传品。 [102]

1834年英国驻华首席商务监督律劳卑与广东官府发生冲突期间用中文张贴公告,导致官府怀疑有中国人为其刻印,于是对刻工出身、正向参加乡试的士子散发传教书籍的梁发及其同伙加以搜捕。梁发在被执后走脱,其他几个人则被收监, [103] 后由裨治文、马儒翰、屈昂等花钱救出。梁发自己后经伶仃洋出逃到新加坡,与美部会传教士帝礼仕(Ira Tracy)一起印刷传教小册子。后又到马六甲活动。 1835年,屈昂也被告发与外国人勾结,遭官府缉捕,次年经伶仃洋逃亡到马六甲。 [104] 这样,梁发和屈昂又一起共事,在南洋一带的华人中间传教,仅1837年就将几十人施洗入教。 梁发于1839年回到广州,定居于河南(珠江南岸),此后长期在广州活动,先后在伯驾(Peter Parker)、合信(Benjamin Hobson)开设的医院里从事向病人宣讲基督教教义的工作。屈昂则留在马六甲,1844年随理雅各(James Legge)到香港,在香港的教会医院里同样从事向病人传教之事。他的儿子屈阿喜(Keuh Ahe)因协助外国人印刷马礼逊的《华英词典》等书,1835年被逮捕并长期监禁。 [105]

1835年麦都思到广州时,正是马礼逊去世,梁发、屈昂先后逃亡,由伦敦会的传教士施洗入教的几个信徒群龙无首之际。麦都思住在裨治文那里,最先来见他的信徒是一个叫刘泽春(Liu Tsaechun)的秀才,一年前由梁发施洗入教。麦都思通过刘泽春获悉了其他信徒的情况。根据麦都思的记载,1834年前后广州由伦敦会传教士施洗入教的,除刘泽春外还有朱阿山(Choo Asan)、阿凯(Akae)、吴阿昌(Woo Achang)、梁阿涛(Leang Ataou)、梁阿荪(Leang Asun)、李阿新(Le Asin)和朱靖(Choo Tsing),此外还有梁发的妻子李氏和儿子梁进德。李阿新作为梁发的助手,于1832年被马礼逊列入新教中国传教团的名单。这些人中,除朱靖和梁进德外,大多由梁发施洗入教。据麦都思说,他们此时几乎都已奔逃星散。 [106]

麦都思1836年回英国时,带了一个名叫朱德郎(Choo Tih Lang)的中国青年同行。其时麦都思正在从事对马礼逊的《圣经》中译本进行修订的工作,朱德郎作为抄写员协助麦都思。他在英国与麦都思一起生活、活动了3年。1838年7月20日,随麦都思回中国前夕,他在英国海克尼(Hackney)的圣托马斯广场教堂由麦都思施洗入教。 [107] 7月30日,他随麦都思等一起离开英国,11月到达巴达维亚,1839年1月底回到广州。

在此前后,中英关系因鸦片问题趋于紧张。而广东官府对中文传教印刷品的追查使传教士面临的局势更为不利。“在人们眼中,中国接纳基督教的前景真的非常暗淡。” [108] 伦敦会在广州的活动,在鸦片战争前的几年几乎中断。但其传教士所进行的工作,特别是马礼逊和米怜在广州和南洋所做的长期努力,在新教在华传教史上有深远的影响。故在鸦片战争后,他们能够很快恢复在中国的活动,将势力扩大到通商五口,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在新教对华传教活动中扮演主要角色。

在伦敦会之后派遣传教士来中国的,是新大陆的美部会。 FQgUwMaB94Fmkt+dD7bskiw/xfr5oLFWrlV3CpqNQ4jnspF0vb9zPnNhfvCl1f6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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