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股份持有形式,可将企业集团分为集团成员企业单向持股的母子公司型企业集团和集团成员企业间双向持股的财团型企业集团。
①母子公司型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型企业集团以特大型公司为核心,通过控股、参股、契约等形式实现对子公司的影响和控制,从而形成关系紧密的经济联合体。其组织形态是以母公司为集团核心,控制和协调整个企业集团的运作,子公司是母公司掌握绝对控股权的下属企业,关联公司是母公司拥有影响的参股企业。母公司以资产纽带控制下属公司,以契约方式控制其他成员企业,以业务资源牵引、拉动和协调子公司、孙公司及关联公司关系,形成具有明确共同利益的经济体。
②财团型企业集团。财团型企业集团往往以银行和金融机构为核心,集团没有统一的投资机构,经营范围广泛,各成员间呈环状持股,多元结合,集团内部各企业之间是横向独立关系,成员企业主要出于减少市场风险、相互提携业务的目的而结合。通常情况下,该类企业集团的规模都比较庞大,实力较为雄厚,但门槛较高,总数通常比较少,往往一个国家只有几家真正的财团,例如:韩国的三星、现代等。
依据成员企业的业务关系,可将企业集团分为纵联型企业集团、横联型企业集团和混联型企业集团。
①纵联型企业集团。纵联型企业集团是由某种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上下游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这一类企业集团通常包含产品研发、原料采购、生产制造、市场销售、物流运输等各种类型的成员企业,各成员在业务上存在前后顺承的关系,因此,称为纵联型企业集团。由于此类集团的成员企业在业务上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对集团的管理也就带来更高的要求。
②横联型企业集团。横联型企业集团是由生产同种产品或从事同种业务的企业所组成的联合体。这类集团通常依托某种产业或行业而形成,其优势在于:由于产品或业务具有较强的相似性,容易实现管理的统一化、标准化、高效化,但问题也是明显的,就是缺乏避险机制,容易受到上下游市场和政策的影响。
③混联型企业集团。混联型企业集团,兼有纵联型集团与横联型集团的特征,它涉及不同行业、不同产品,属于多元化经营集团。混联型企业集团,可能来自横联型企业集团向上下游延伸,或若干纵联型企业集团横向联合。
依据企业集团成员关系维系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契约型企业集团和合资型企业集团两类。
①契约型企业集团。契约型企业集团是指通过签订协议、合同或制定章程等方式,将成员企业组织在一起的联合体。以契约为纽带是此类企业集团得以形成和维系的基础,也是企业之间在较低层次上联合时经常采用的方式。
②合资型企业集团。合资型企业集团是指主要成员企业彼此以投资、入股等方式组成的联合体,在这种集团形式下,资金纽带将合资各方结成共同体,成员之间关系紧密,交易成本低,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集团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