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常见管控问题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在本轮国资改革中提出的,自身不开展具体业务,而是持有实体国有企业的股权,通过参与投资企业的战略规划,整合与配置关键资源,推动资产证券化,促进所投企业能力提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等陆续对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提出了具体要求。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公司,目的就是要打破“政府—企业”的两层管理结构,变成“政府—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平台—实体企业”的三层管理结构,实现政企分离。

《意见》中针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管控模式、治理结构与功能定位指出了明确的方向。

第一,明确了政府出资人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关系。《意见》中明确指出,应“权责明晰,实现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

第二,在法人治理机构优化方面,提出应“推动监管企业不断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制度,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

第三,在管控模式确定方面,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加强对企业集团的整体监管,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由一级企业依法依规决策。提出“以财务性持股为主,建立财务管控模式,重点关注国有资本流动和增值状况”,“对战略性核心业务以控股为主,建立以战略目标和财务效益为主的管控模式,重点关注所出资企业执行公司战略和资本回报的状况。”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参照模型是新加坡的淡马锡。作为一种管理创新,这类投资机构既有别于传统的实体企业,又有别于纯粹的金融控股企业,对所投资企业采取的是财务战略混合型管控模式,既参与下属企业的战略制订和推进,包括关键的人事任免,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又给予下属企业充分的自主权和业务经营权,所管控的企业行业跨度大,规模差异大,业务的竞争程度不一。而作为一个精干的总部,如何管控好这样一盘巨大的资产,无论对于总部的管控机制、管控手段还是人员素质,都是巨大的挑战。

从当前我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改革实践来看,投资运营公司多由原来地方政府的国资股权持有及管理平台(如上海实业、北控集团、粤海发展、川发展)或具有行业绝对领导地位的实体型企业集团(如中粮集团)等改组而成,这一组建方式较为明智,至少确保了国有投资运营公司对于下属投资企业的了解与掌控能力。

而从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管理公司的建设目标来看,上述改组后的集团总部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方面仍然面临四大问题:一是由过去单纯的股权持有(甚至是替政府、国资委代持)转变为真正的股东,如何全面行使股东权利,促进投资企业的转型发展,即实现“由看门人到领航者”的转变;二是由过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思维,转向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或区域、行业竞争力)企业的思维,这就要求总部更加了解产业、了解企业、了解行业竞争要素,能够在下属企业的发展中起到指导、引领的作用;三是由过去管好企业、管好资产向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资产证券化、推动下属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转型,这就要求总部不仅应当是产业经营的专家,还应当是资本市场的行家里手,这样才能做到资产的优化配置与进退自如;四是由过去的准行政管理模式向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转型,过去的此类投资运营公司,领导由国资委同等级领导担任,干部很多也来自政府部门,对下属企业的管理大量沿袭行政命令式的政府管理模式,而要真正转变为现代企业,总部有的不仅仅是权威,更是专业和能力,这就对总部的管理模式、人才结构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PsTiApDM0/hfTw2Wko56SDv5BQd9xjueKFSV3SgABdIX4ThL800B6F4GvqBI6j8K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