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结构效应,是指由于集团内存在不同类型的企业,其彼此之间的差异性组合构成独特的“结构优势”,能够令集团在稳定发展、提升效益、确保利润等方面更进一步。
(1)风险规避效应
大型企业集团通常涉足多个不同的产业领域。如果企业的主营业务发展势头良好,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其他领域的经营活动可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扩展企业的经营边界,谋求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由于不同产业的生命周期不同,波峰波谷时点不同,影响因素不同,集团同时开展多产业的经营活动,往往能够有效规避政策导向变化、市场需求变化、生产技术变化等对某一产业带来的风险,即:当集团某一产业受到冲击、效益不佳时,可通过其他产业的发展弥补这一影响,从而规避单一经营的风险,维持集团整体经营活动的稳定。
(2)空间互补效应
多数企业面临的情况是,在某一区域市场领先,而在其他区域市场则未必。对于在不同地区设有子公司或关联企业的集团来说,由于存在地域差异,各地区的产品与生产能力很可能与本地市场不匹配,但从全局来看,通过集团的调配,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就能够实现最有效的衔接。
此外,空间互补效应还体现在当某区域的经营效益受到外界因素(如政策因素、自然灾害等)影响时,由于该地区市场只占集团全部市场的一部分,集团整体效益并不至于受到过大的冲击。
(3)现金流平衡效应
由于集团内企业经营性质的不同,现金流结构也必然有所不同,有的业务现金流流动速率较快但利润较低,有的业务则现金流速率较慢但利润丰厚,对于集团来说,上述业务的组合带来了集团整体现金流的相对平衡。
同时,通过结算中心或内部银行的方式,集团可以协调需求资金的下属单位向当前现金流充裕的下属单位以内部借款的形式拆借流动性,从而减少集团整体的负债率与财务成本。
(4)赢利组合效应
出于发展的需要,集团往往会从事赢利能力不同的各项业务活动,从而形成“金字塔式”的赢利结构:赢利能力强的业务位于塔顶,赢利能力相对较弱的业务位于塔底,起到“防火墙”的作用,抵御外部市场对高利润业务的冲击,确保集团的基本赢利水平。在保持低利润业务充分发展的前提下,尽量参与高利润业务,提高集团整体的赢利能力。
对于处在发展初期的成员企业,集团可依靠主营业务获得的高额利润在筹集资金、拓展市场等方面对其进行支持,增强其市场竞争力,从而将其培育成为未来的“现金牛”,使得集团的利润池保持动态稳定、不断扩容。
(5)税收结构效应
企业集团的不同二级单位,其税收标准不尽相同,尤其在各地方政府积极出台各项产业优惠政策的前提下,这种差异正在以各种形式体现出来,如地方政府的退税政策、减免政策、专项补贴政策等等,实际上都是变相地降低了企业的税费。
在这样的前提下,企业集团可以对成员企业的税收进行统一筹划,将某些公司的利润通过内部交易转移到税收标准低或政策补贴丰厚的公司,从而实现集团整体纳税水平的降低,促进企业加大技术研发等持续性投入,迅速实现规模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