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采用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企业集团的产生缺乏必要的条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逐步开展横向经济联合,集团企业逐渐产生并发展壮大。
改革开放初期,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制订了一系列推动企业横向兼并的政策,以此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分割,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从而为我国企业集团的产生创造了有利条件。
自1979年开始,国家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实行工业改组,进行企业联合试点。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为了鼓励和规范企业联合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如:国务院于1980年颁布《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于1986年再次颁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政府首次在该文件中使用“企业集团”这一概念。1987年4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委《关于大型工业联合企业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的暂行规定》;1987年12月,国家经委发布《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该文件首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对“企业集团”进行定义,详细规定了“企业集团”的组建原则、条件以及其他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