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与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以及新加坡一同被并称为“亚洲四小龙”,其经济发展曾被称为“汉江奇迹”。其中,大型企业集团的发展在带动韩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其发展模式曾被看作是亚洲尤其是东亚地区新兴工业化国家经济发展模式的成功探索,是发展中国家效仿的楷模。
虽然韩国一些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早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就已成立,但通常认为,韩国的企业集团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末。
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日本殖民地经济的崩溃导致大量韩国企业的生产萎缩、衰落,而以本地经济为依托的民营企业得以迅速发展,这些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在购置原材料、筹集资金、挖掘生产潜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扩大市场等方面的优势,迅速扩张。但是,由于企业自身的局限性,当时韩国的民营企业主要以地方性经济为主战场,还不具备国际竞争力,未进入国际经济循环。生产垄断、资本集中、先进技术等作为集团企业的必要条件还不完备,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集团。
为了弥补二战时期的财政赤字,韩国大量增发新币、国债,这在战后初期引发了严重的通货膨胀,进而直接或间接改变了社会财富在各产业、各阶层间的分配结构,进一步加速了生产和资本的集中。此外,由于大部分美国及联合国对韩国经济开发的援助资金都用于消费品生产部门,导致这些部门的生产和资本更为集中。正是在这种生产和资本加速集中的背景下,借助政府的扶持和保护,通过引进外资和现代生产技术,韩国企业集团逐步占据各行各业的垄断地位并逐渐发展起来。
由于韩国的企业集团是伴随着政府的扶持、在家族企业背景下成长起来的组织,因此,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明确划分。韩国的大企业集团一般都具有比较浓厚的家族色彩,决策层多是以血缘、亲缘和地缘关系为基础,企业的经营者大多是集团的大股东,这是韩国企业区别于发达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领导企业集团的多为创始人的家族或姻亲,还有同学(如大宇)或同乡(如创始初期的三星),所有权和经营权经常混杂在一起。
第二,政企不分,集团发展过多依赖政府扶持。韩国企业集团大多是韩国经济的重要支撑,并且在政府的扶持下发展起来,因此,对韩国经济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在此情况下,韩国政府也会通过政策或优惠措施等支持和干预企业的经营发展,甚至会依靠行政手段命令企业完成特定目标。同时,有些大企业集团的家族人员在政府、军界均会担任重要职务,并且会利用这种政治权利来为自己的家族企业谋取利益,促使自己的企业快速发展,更加剧了政企不分的情况。
第三,资产负债率过高,债务约束力不够。由于政府采取多项优惠措施,特别是鼓励海外投资,韩国企业集团一直秉承积极的海外扩张政策。一是通过大量的海外兼并迅速扩大规模,二是追求多元化经营,而规模和产业扩张所需的资金主要来自于贷款,造成企业集团过度负债。最严重时,1996年韩国排名前30位的企业集团平均资本率仅为24%,其中位居12的汉拿为4.8%,位居19的真露为1.2%。且不少企业集团债务中短期负债比例过高,大量企业将短期贷款当作长期投资使用。
第四,管控模式偏集权管理。韩国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虽然具有独立的形式,但实质上是集团的一个所属部门。通常,领导者也是集团的大股东,集团在资本、人事、技术与变革等方面的重大决定主要由集团领导决定。同时,韩国大企业集团的家族式特点也决定了企业的高层管理职位大多被家族成员占据,家族的共同利益,必然促进企业集团更容易出现强势的领导人物,代表家族对企业进行有效控制。
1945~1961年期间,韩国政府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扩大消费资料的生产、稳定物价、完善生产设施。在此背景下,韩国政府所实施的经济政策不可能有效提高产业组织的效率或规范产业内部的竞争秩序,有些政策措施甚至还会限制产业组织的发展。
1962~1972年期间,韩国政府开始推行五年计划,大力促进经济增长。为了高效利用有限资源,韩国政府采用非平衡增长战略,在出口产业与进口替代品产业中优先发展出口产业,在轻工业与重工业中优先发展轻工业,在大企业与小企业中优先发展大企业,这虽然导致了垄断及寡头垄断现象的产生,但也极大地促进了韩国企业集团的发展。
20世纪70年代,韩国产业政策从以轻工业为主逐渐转向重工业,国家在过去十年所推行的旨在提高产业组织效率的经济政策在这一时期发挥了重大作用。这些政策不仅在产业结构的升级过程中,通过合理化制定产业秩序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的风险应对能力,提高其国际竞争力,还通过引入国外竞争来缓解国内市场上的垄断及寡头垄断对经济发展造成的限制,为大企业在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开展正当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
20世纪80年代,韩国政府除了大幅度调整产业结构政策之外,还将产业政策的重心由产业结构政策逐步转向产业组织政策,在产业组织政策的保护下,韩国大企业逐渐在经济中占据主要地位。可以说,韩国企业集团主要是依靠政府扶持、保护而逐步形成的,比较典型的包括三星、现代、LG等。
进入90年代,韩国的大企业集团发展一直都比较顺利。虽然在1997年经历了东南亚金融风暴的影响,致使韩国的部分大企业集团进入到前所未有的困境,并导致一些企业集团破产,但韩国政府在此期间也对国内的大企业集团提供了诸多的政策支持以及金融、贷款、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加之三星、现代、LG等大企业集团已经形成了较为全面的产业结构布局,深入到全球产业链的诸多方面,因此,这些领先的企业集团得以渡过难关。
进入21世纪后,伴随着互联网、半导体、通讯等科学技术的发展,韩国的大企业集团抓住了这次信息技术革命,除在轻工业、重工业、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对外贸易等传统领域继续保持优势之外,三星、LG等大集团企业以科技为主业迅速发展,成为支撑韩国新世纪经济的重要支柱。
韩国经济是典型的政府指导下的市场经济,政府通过经济开发计划、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或必要的行政手段直接或间接干预经济发展。
①政府为企业集团发展提供资金及政策支持。在韩国的工业化过程中,政府往往会为重点发展的企业集团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例如,为发展钢铁工业,对具有钢铁生产能力的企业以及提供铁矿等原材料的企业给予减免营业税、法人税等税收方面的优惠;为发展石化工业,制定《石油化学工业发展法》,规定对石油化工企业免税5年;为发展造船工业,为造船企业提供专项低息长期贷款,等等。政府在资金及政策方面的支持,极大激发了企业在该领域的投入热情,并快速的构建起韩国的工业体系。
②引进外资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发展初期的企业集团资金实力薄弱,经常面临资金短缺问题。政府一方面运用利率政策鼓励储蓄,用财政政策加重国民所得税,减轻对企业投资人的课税,另一方面,政府积极引进外资,把国外提供的低息贷款优先贷款给企业集团,并帮助其进口大型先进设备和原材料,扶持其发展。
③鼓励企业集团出口。韩国政府在20世纪70年代制定发展出口战略工业的政策,对于出口型企业在金融扶持、税收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如:实施出口奖励补助,向出口企业提供低息贷款等。这些政策促使企业集团更快的走向全球舞台。三星、现代、大宇等韩国企业也正是在这一阶段进入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