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日本是一个生产和资本高度集中的国家,国内几大重要行业都被大公司垄断,日本的资本主义,特别是垄断资本主义得以迅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三井、三菱、住友和安田等四大财阀。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企业集团,保留了旧财阀的特征,以产权为纽带,通过控股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垂直控制,形成“树状”的产权形式。其特征是以家族、血缘关系为基础,带有浓重的封建色彩,是以自然人为代表的家族性经济势力,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企业集团。
二战后,以美国为首的占领军对日本经济进行了民主化改革,财阀由于支持日本军国主义而被解散。依据盟军总司令部的指示,财阀的下属企业也不能继续使用财阀原有的厂名和商标,卡特尔、托拉斯、康采恩等形式的企业联合也在禁止之列,任何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
随着朝鲜战争的爆发,美国开始改变其全球策略,将日本定义为远东的军需工厂和反共堡垒。在此期间,日本财界以引进外资为借口要求削弱禁止垄断的政策,为通过卡特尔等企业形态、合法重建垄断机构创造了可能性。旧财团系企业也以此为契机恢复了企业间的相互持股关系。自此,住友、三菱、三井等旧财阀以残存的财阀银行为中心,又重新集结起来。
美军在解散三菱、三井、住友等大财阀的同时,还解散了一些二三流财阀以及一些独立的产业公司。当旧财团系企业集团重新成立时,这些二三流财阀和独立产业公司为与之抗衡而与富士、三和、第一银行等银行结合,以大银行为中心建立了系列贷款体制,芙蓉、三和、第一劝业就是通过这种方式结合而成的金融系企业集团,此类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相互持股,采取横向持股的方式来规避法律对集团模式的限制。金融系企业集团内没有母公司,每家成员企业都拥有自主经营权,经营上保持相互独立,银行在集团中处于主导地位。由于成员企业相互交叉持股且涉足多个行业,当某一行业受到冲击时,金融系企业集团能够有效分散风险,减少对集团的负面影响,当外界市场竞争激烈时,成员企业又能够相互合作,形成集团优势,不失为当时的一种先进的经济组织方式。
旧财团系企业集团与金融系企业集团共同组成了日本的财团系企业集团,三菱、三井、住友、芙蓉、三和、第一劝业就是著名的六大企业集团。财团系企业集团在日本现代经济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在政界拥有极大的影响力,日本大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企业都加盟了六大集团中的某一家,且每个成员企业都拥有多家关联企业和子公司。
归纳而言,财团系企业集团经历了以下两个高速发展的浪潮。
①第一次发展浪潮(1955~1961年)。1955~1961年间,日本产业结构出现急剧变革,在此期间,财团系企业集团实现了第一次快速发展。战前,日本的工业产业结构以棉纺业为主,战后逐渐转向钢铁、机械为代表的基础产业,汽车、家用电器为代表的耐用消费品产业以及化学、电子、原子能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旧财团系集团大多以煤炭、矿山为中心,因而受到了产业结构变动的巨大冲击。在发展石油化学、原子能等新兴工业的过程中,新兴企业通过“借贷经营”,即高度依赖银行、从银行大量借款以及在技术和资本两方面加强与外资的联系,获得了较快的发展。由于成员企业之间互持股票,各企业自身的发展又能够促进其他企业甚至整个集团的进一步发展。由此,产业结构的变动引发了财团系企业集团的第一次发展浪潮。
②第二次发展浪潮(1966~1970年)。从1966年开始,日本经济逐步回升并出现迅速增长的局面,实现了由资本输入国向资本输出国的转变。这一时期,企业集团的力量更加强大,并积极向航空、信息、能源开发等新兴产业扩展,而且不同企业集团的金融机构加强了业务联系,集团间协调贷款比率加大,集团间协调关系有所加强,这标志着日本企业集团的发展达到成熟阶段。
两次发展浪潮,进一步奠定了在新的时期日本企业集团向财团制方向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