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公老是不作美。秋天一过,坏天气便会接踵而至。夜里睡觉得关窗户以防风雨。寒风吹来,使得康特斯卡普广场树上的叶子尽数飘落,浸泡在雨水里。风裹着雨扑向汽车终点站,击打在巨大的绿色公共汽车上。业余爱好者咖啡馆里人满为患,热气腾腾,烟雾缭绕,弄得窗户玻璃上都结了一层水雾。这家咖啡馆经营方略欠佳,来的都是些当地的酒鬼,对于它,我望而却步,怕闻酒鬼身上的恶臭味以及难闻的呕吐物。那些狗男女逗留于这家咖啡馆,一醉方休,有钱就块儿八毛地买酒喝,非花个囊空如洗不可。这里陈列有名目繁多的开胃酒,但由于钱囊羞涩,问津者寥寥——有些人即便饮几口,也只是作为开杯的垫底酒,此后还要靠廉价酒为续。至于女酒鬼,人称“Poivrottes”,意思是嗜酒如命的女人。
业余爱好者咖啡馆是个藏垢纳污的场所,地处穆浮塔街——穆浮塔街是一条别开生面的市场街,狭长、热闹,一直通往康特斯卡普广场。街上坐落着许多老式公寓房,配有蹲式厕所,每层楼的楼梯旁都有一间,在蹲坑两边各有一个刻有防滑条的鞋形水泥踏脚,以防如厕人滑倒。这些蹲式厕所把粪便排入粪便池,夜间用泵抽进马拉的运粪车里。一到夏天,住家户敞开窗户,就会听到抽粪的声音,闻到扑鼻的臭味。运粪车一般都漆成棕色和橘黄色,月夜驶上勒穆瓦纳主教街,它们那马拉的车以及车上装粪便的圆筒简直就像一幅布拉克 的油画。可是,业余爱好者咖啡馆的污秽物却无人清理,墙上贴了张告示,列有禁止在公众场所酗酒的条款和惩罚的措施,已经发黄,沾满蝇屎,没人理睬,就像这里的顾客一样固若金汤,像顾客一样散发出难闻的气味。
第一场寒冷的冬雨过后,巴黎城气氛大变,一片萧瑟的景象,走在街上,观赏那些高大白房子时,已看不见它们的顶篷,目之所及尽是又潮湿又阴暗的街道、关门闭户的小商铺、草药店、文具店和报亭,还有那个接生婆下榻的二流旅馆——魏尔伦 就是在这家旅馆离开了人世,而我在这家旅馆的顶层包了个房间写作时用。
到顶层得爬六七段或七八段楼梯。我的房间冷得像冰窖,必须去买一捆细枝条和三捆用铁丝扎好的半支铅笔那么长的短松木劈柴,然后用细枝条引火点着那些劈柴,再添上一捆半干半湿的硬木,这才能叫房间暖和起来。但我知道这笔花销肯定不菲,于是便走到街对面,抬头观望雨中的屋顶,看那些烟囱是否在冒烟以及冒出来的烟是浓还是淡。结果发现那儿不见任何冒出来的烟,于是我不禁心想:烟囱是冷的,不通风,假如在房间里生火,一定会弄得满屋子都是烟,白白浪费燃料,花出的钱还不是都会打水漂。想到这里,我就冒雨举步继续前行,走过亨利四世公立中学,走过古老的圣埃德尼杜蒙教堂和狂风呼啸的先贤祠广场,然后向右拐想找个躲雨的地方,最后来到圣米歇尔林荫大道背风的一侧,沿着大道继续向前经过克吕尼教堂和圣日耳曼林荫大道,一直走到圣米歇尔广场上一家我熟悉的惬意的咖啡馆。这里叫人心情愉快,又暖和又干净,待客热情友好。我把我的旧雨衣挂在衣架上晾干,摘下那顶饱经风雨、已破旧不堪的毡帽放在座位旁边的帽架上,叫了一杯牛奶咖啡。侍者把咖啡送来后,我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本笔记簿和一支铅笔,便开始写作,写的是密歇根州北部的故事。这是一个风雨交加的日子,寒气逼人,与故事里的那个日子颇为相似。我经历了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看惯了秋去冬来的景象。写故事写自己身处的环境要比写别的环境更有味道,这叫作“身临其境”,我觉得不管面前的是人还是蓬勃发展的事物都是如此。不过,故事里的主人公是些小伙子,他们正在开怀痛饮,这引得我馋虫拱动,于是便叫了杯圣詹姆斯牌朗姆酒。大冷天喝上几口朗姆酒,感觉特别好。我拿起笔继续写作,感到爽极了——那马提尼克 产的朗姆酒涌遍了我的全身,使我的身和心都暖和了起来。
一个女孩走进咖啡馆来,独自在一张靠窗的桌子边坐下。她有一副沉鱼落雁的容貌,一张脸儿清新秀丽,像一枚刚刚铸就的硬币(那是用吹弹可破、平展细腻、经雨水洗过的皮肤铸造的硬币),一头黑发如乌云一般,修剪得整整齐齐,斜掠过前额。我见了心里一动,不由激动起来,很想把她写进手头的这篇故事里或者别的什么作品里。不过,她坐在那里观望着街上以及咖啡馆的入口处,显然在等人。我见了,便知趣地又继续写我的东西。
写作归写作,但我心不在焉,思绪难以安定下来。我又叫了一杯圣詹姆斯朗姆酒提神,眼睛直往女孩那边看——我只要抬起头,或者用卷笔刀削铅笔,让削下的螺旋形铅笔屑落入盛酒杯的小碟子中,都会瞟上她两眼。
我心猿意马,暗自思忖:“美人啊,我看着你呢。不管你在等谁,也不管以后是否还能再见到你,反正此时此刻你非我莫属。你属于我,整个巴黎都属于我,而我听命于这本笔记簿和这支铅笔。”
后来我又挥笔疾书,一颗心深入到故事情节里,写得如痴如醉。现在的我已不再心不在焉,而是全神贯注了,不再抬头张望,忘掉了时间,忘掉了自己身在何处,也不再要圣詹姆斯朗姆酒喝了——对于圣詹姆斯朗姆酒,我已感到厌倦,想都不再想它了。等到故事写完后,我已累得浑身发软,把最后的那段读了一遍,再抬起头时,发现那女孩已经离去。我心里暗暗祝愿:但愿带她走的是个好男人!话虽如此,我还是感到有些伤感。
我把稿纸叠起放在笔记簿里,然后将笔记簿放进上衣的暗兜,向侍者要了十几只这家咖啡馆里特供的葡萄牙牡蛎和半瓶干白葡萄酒。我每写完一篇小说,总感到空落落的,既悲伤又快活,仿佛做了一次爱似的。至于这篇故事,我胸有成竹,断定它是一篇佳作,只不过它究竟好到什么程度还不得而知,这得等到明天通读一遍才好下结论。
葡萄牙牡蛎带着浓浓的海腥味和一丝淡淡的金属味。我一边吃牡蛎,一边喝冰镇的白葡萄酒,借酒冲走金属味,嘴里只留下了海鲜味和多汁的牡蛎肉。每个牡蛎壳里那凉凉的肉汁,我都会吸个干净,再灌几口甘洌的酒液把肉汁冲下肚子。至此,那种空落落的感觉消失了,我的心情由阴转晴,开始运筹帷幄,规划自己的生活。
既然巴黎天公不作美,那就暂时离开巴黎,到一个没有雨只有雪的地方——那里的松林、道路和高山的山坡银装素裹,夜间走回家去,脚下的白雪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莱萨旺 就是这么一个地方,山下有一户农家乐,膳宿条件特佳,我们两口子可以一起住在那里,白天看书,夜里暖暖和和睡在一张床上,敞开窗户看窗外明亮的星斗。要去就去那种地方——乘列车坐三等车厢,车钱不贵,农家乐的膳宿费也并不比巴黎的开销多到哪里去。
我要把旅馆里那间我写作用的房间退掉,只需付勒穆瓦纳主教街74号的房租即可(那点钱是微不足道的)。我曾为《多伦多日报》写过一篇新闻报道,稿费按说也快到了。那种稿件随时随地都可以写。所以说,这趟旅行的盘缠应该是够用的。
也许,离开巴黎后,我可以写写巴黎的人和事,这就跟我身在巴黎写的是密歇根的故事一样。我却全然不知要写巴黎还为时过早,因为我对巴黎了解得还不够深入。然而,故事最后还是写了出来。不管怎么说吧,反正只要我妻子愿意去,我们就拍屁股走人。想到这里,我吃完牡蛎,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把咖啡馆的账结清,然后冒着雨赶回圣吉纳维芙山,取近道返回位于山顶的公寓房,心里觉得这阴雨天仅是巴黎一地的鬼天气,不能叫它改变自己的生活质量。
妻子听后,便对我说道:“我觉得这将是一次美妙的旅行,塔蒂 !咱们何时动身?”她有一张模特儿的脸蛋,每逢做决定时两眼熠熠生辉,笑得跟一朵花儿似的,仿佛这就是她赠送给你的贵重礼物。
“你说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
“哦,我巴不得马上就走。这难道你不知道吗?”
“也许等咱们回来的时候,这里的天气就变好了,天空就晴朗了。一旦天转晴,气温冷下来,日子是可以过得非常舒坦的。”
“我想一定会这样的。”妻子说,“你能想到出去旅行,真让人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