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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莲的殇魂与救赎

女性缠足之风究竟起于何时,已不可考,坊间有起于春秋战国、隋、五代、宋等多种说法,甚至有人考证其起于夏朝大禹时代,时间跨度如此之大,十分罕见。但可以确定的是,缠足到了宋朝时期,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宋史·五行志》记载:“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这证明,在宋朝宫廷之中,缠足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及至封建制度发展到了顶峰的清代,“缠足”这种陋习也已发展到了巅峰。但值得注意的是,清朝统治者曾三番四次下令禁止妇女缠足,这在历代统治者当中,都是极为罕见的。但这也并非出于对妇女权益的保护,而是满洲人历来就没有缠足的习惯。其为游牧民族,日常以捕鱼打猎为生,女性也是如此。缠足之后,行动不便,还如何张网打鱼、骑马射猎?

清朝统治者在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都热衷改汉俗为满制,在刚入关的时候就曾发布过“剃发易服”的命令。不过,清统治者数次禁止缠足的法令,均以失败告终!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清朝统治者可以强令男性剃发,却不能禁止女性缠足,莫非女人的脚比男人的头更重要?

很多人都好奇,女性为何要缠足?在古人的观念中,女性的脚是十分私密的部位,甚至有人将其称为除阴部、乳房之外的“第三性器官”。正因为私密,所以神秘,所以就更引人遐想。在《金瓶梅》种,西门庆要勾引潘金莲,先假装筷子掉了,弯腰去捡,趁机在桌子底下捏一捏对方的脚,对方若不反抗,才算对自己“有意思”。

而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讲,女性作为与男性对立的一面,二者一阳一阴、一刚一柔、一强一弱、一动一静、一大一小,这正是传统观念赋予二者的属性,缠足恰巧在各方面都符合这种理论。女性缠足之后,脚变得更小,“三寸金莲”之说,绝非夸张,而是实际尺寸。

脚小自然立足不稳,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如果再配上纤细的腰肢,女性行走时如清风拂柳,花枝摇曳,美则美矣!只是这种美的代价,何其残酷!古人云“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然而在缠足这件事上,圣贤的教诲被众多男性忘得一干二净。

女性缠足还有另外一重作用。历代的习俗中,大家闺秀应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还是“男尊女卑”那套观念的体现,归根结底是为了限制女性的行为,缠足亦迎合了这种观念。元代伊世珍的《琅环记》说:“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

清末外销画 彩绘中国传统乐器演奏

有一本专门约束女子思想道德的所谓“教材”,名叫《女儿经》,其中写道:“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只是,对女性来讲,这种限制活动的方式所付出的代价未免太大!当时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妇女若不裹脚,是“粗人”!因为只有在田间从事农业劳作的女性才不裹足!这种观点就是用身份来绑架和诱导女性了。可见,那时的人们为了达到让女性缠足以满足其各种各样的目的,简直无所不用其极!

除此之外,文人阶层的推波助澜,也是让缠足风靡社会的重要原因。古代很多文人,对女性的“三寸金莲”尤为偏爱,就连大才子唐伯虎也不能免俗,曾专门写过一首《咏纤足排歌》来赞叹女性的一对“金莲”。

更有甚者,清代有一个叫方绚的文人对女性“三寸金莲”的爱好,竟已达到了病态的地步,自诩为“香莲博士”,专门写了一篇题为《香莲品藻》的文章,将女性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此人竟因此名声大噪!

还有一个叫赵钧台的人想要买妾,对方人品相貌皆是上上之选,只有一个缺点——没有缠过足,赵钧台听了之后说:“似此风姿,可惜土重。”所谓“土重”,是杭州本地的俗语,就是脚大的意思。媒人至此仍不死心,又夸耀此女会写诗。不过,赵钧台这个人的人品实在低劣,他故意以《弓鞋》为题,让此女作诗。女即书云:“三寸弓鞋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赵钧台看到此诗后,竟然当场吓跑了。每次读到此处我不禁拍案赞叹,“贱丈夫”三字入木三分,真真道尽了酸腐文人的丑恶嘴脸!

实际上,缠足须用布带把女性的足踝裹住,使肌骨变形扭曲,这必须从年幼时做起,通常是四五岁时。日本人佐仓孙三所著的《台风杂记》中写道:“少女至五六岁,双足以布分缚之渐长渐紧,缠使足趾屈回小于蜷,倚杖或人肩才能步。”若是缠足开始的时间太晚,骨骼已经长硬,不仅很难裹小,而且女性亦须承受极大的痛苦。

郑观应《盛世危言·女教篇》写道:“妇女缠足……或四五岁,或七八岁,严词厉色凌逼面端,必使骨断筋摧。”缠足要女性成年之后,脚骨定了型,才可以将布带解下。其承受痛苦的时间之长,可见一斑!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支持这种陋习。很多有识之士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李汝珍在长篇小说《镜花缘》中写道:“吾闻尊处向有妇女缠足之说。始缠之时,其女百般痛苦,抚足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当此之际,夜不成寐,食不下咽,种种疾病,由此而生。”作者还发出质问:如果一个人的鼻子大而削小,额头高而削平,这样的人会被称为残废之人,那么,为什么女性的双足残缺后,人们反而认为是美呢?

康有为曾上《请禁妇女裹足折》,建议皇帝“亟宜禁此非刑,改兹恶俗”。到了清末,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这个行列,近代知识分子曾发起过“天足运动”,并取得了成功。清朝被推翻后,孙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缠足。但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缠足这种恶习才最终被彻底废止。 ECv7gcP+BcwFS9OzllGG4QfO96Czlyimc4Y4MGUG2Zdsow0PXAzbx89fitzwBE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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