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毛泽东责成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从速组成各项政府机关,推行各项政府工作。
这是毛泽东主席在开国大典上提出的要求,也是亿万民众民心所系。
经过充分酝酿、广泛协商和多方物色之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确定了各机构负责人名单。
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第三次会议在毛泽东主持下召开。
会议讨论通过了政务院及其所属各委员会、各部、会、院、署、行的负责人,同时通过任命了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和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等负责人员,并正式宣布了各机构及委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