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训是前人向后代传播修身、治家、为人处世的基本方法,也是我国古代长期延续下来的家长教育儿女的基本形式,杨氏家训、家规是治族治家的道德规范,族人应该遵守。
一、总则
忠: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团结同志,终能长久。
尊:尊老爱幼,上至高堂,下抚子女,亦复如是。
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经商务工,耕种为食。
俭:量其所入,度其所出,若不节用,俯仰何益。
二、顺父母
父母为之天地也。顺父母即顺天地,逆父母即逆天地矣。故百行以孝为先,养育之恩永世难报。孝顺必有孝顺子,忤逆终养忤逆儿。只顾妻子儿女而不赡养父母者如禽兽也。敬老好儿女人人称赞,为之榜样;虐待父母者,家法应训之,国法应惩之。
三、睦兄弟
兄弟者,一母同胞骨肉也,兄弟间应当和好到老,不可因小时利便起争端,不可语言伤和、听信妇人谗言,更不可因小事而激化矛盾,以致骨肉相残,大则参商拘讼,互打官司,小则朝夕怨言,一时之忿,便动干戈,不如相交朋友,成为父母之过错,你本身又何必生儿育女?为人者,以友为兄弟,而族人当睦更有于别。宗族之兄弟是一脉相传,何又不如朋友呢?
四、和宗族
宗族者,同宗共祖之人也。虽有亲疏贵贱之别,其始同出于一人之身,故尧典曰亲睦九族,周室则大封,同姓宗亲之谊,由来重矣。今世俗偷薄间,有挟富贵,而厌贫贱,恃强众,而凌寡弱者,独不思富贵强众,怎为祖宗身后之身呢?观于此,而利与害共,体戚相关,一体同视可也。凡我族人,当和宗族,以强欺弱者,家法诛之,国法惩之。
五、务勤俭
勤俭者,是起家之本,传家之宝,立业之基,人生所当务也。勤而不俭,则财流于奢,俭而不勤,则财终于困。人世间,见名门世族,以祖考勤俭为成立之本,下代之福,因子孙奢侈而败家之业。盖俭则富贵长保,家计不难振兴。倘男不务耕作,女不事机杼,好逸恶劳,鲜衣美食,一旦娇惰,习惯俯仰无资,将祖资财一败而空,拖衣漏食。凡我族众,当务勤俭。
六、谨丧祭
丧祭者,慎终追远之大事也。丧尽其礼,祭尽其诚。父母在生之时,尽力供养,逝后要从俭治丧,勿须无财大操大办。丧事从简,也不能俭而不顺民情。凡我族人,当慎谨治丧。
七、肃闺门慎嫁娶
闺门为起化之源,家视不可不肃。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古之常情。应当扫除旧的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思想,提倡男女平等。嫁女乃人伦之始,联婚不可不慎。男女婚姻,不能包办代替,嫁女择佳婿,娶媳求淑女,勿计厚奁,勿取重聘,不要贻误后世子女。凡我族人,当共凛之。
八、安本分
本分者,人生分内当为之事也,未老不能享老之福,未贵不能享贵之福,未富不能享富之福。凡事尽在其中,不以干名犯义而取优辱。人要经少、中、壮、老,享受要与年龄相当,超前享受害自己,勤劳发奋富终身。安分守己,立志做人。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葬送自己。凡我族人,应共戒之。
九、禁非为
守法奉公,全躯保身之要道,灭理犯义,亏体辱亲是污行,工、农、商、学、兵,各有本业,为官为民,社会之分工。偷抢嫖娼,为非作歹,法律之不容。为人者,切忌把个人幸福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长幼有别,老少有分,敬老尊贤,社会之美德。好淫喜赌,则是偷盗之祸根。吾族忠厚传家,清白世宗,岂容不肖子孙败坏家风。凡我族人,立应禁之。
十、守公法
公法乃治国之本,执法是爱国公民;
杨震家风名千古,清白世代把名扬;
文明礼貌人称赞,知法犯法罪应当;
当官要为民谋利,为民要为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