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储备,指一国政府所持有的国际储备资产中的外汇部分,即一国政府保有的以外币表示的债权,是一个国家货币当局持有并可以随时兑换外国货币的资产。
狭义而言,外汇储备指一个国家的外汇积累;广义而言,外汇储备是指以外汇计价的资产,包括现钞、黄金、国外有价证券等。
并非所有国家的货币都能充当国际储备资产,只有那些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且能自由兑换其他储备资产的货币才能充当国际储备资产。我国和世界其他国家在对外贸易与国际结算中经常使用的外汇储备主要有美元、欧元、日元等。
我国外汇储备由中国人民银行持有并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作为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人民银行的领导下,负责外汇储备的具体经营管理。
新中国成立初期,即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国通过扶植出口、沟通侨汇、以收定支等方式积聚外汇,支持国家经济恢复和发展。
当时私营进出口商在对外贸易中占很大的比重,国内物价波动较大,中国采取机动调整人民币汇率来调节外汇收支。
人民币汇率政策以出口商品国内外价格的比价为主,同时兼顾进口商品国内外价格的比价和侨汇购买力平价,逐步调整,起到鼓励出口,奖励侨汇,兼顾进口的作用。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与所有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一样,面临“双缺口”的资金困境,即储蓄缺口和外汇缺口大。
由于经济建设资金严重匮乏,生产力相对落后,商品出口能力较弱,加之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的经济封锁,造成我国外汇资金缺口很大,在组织进口物资及参与国际交往等方面都显得支付力量不足,对外投资更是无从谈起。
在这种背景下,为保证有限外汇资金的重点使用,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外汇管理体制,国家对外贸和外汇实行统一经营,外汇收支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
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行使外汇管理职责,中国银行是国家唯一的外贸外汇专业银行。
简言之,企业所有的外汇收入,都必须卖给国家,需要使用外汇时,再由国家统一分配。同时,限制对外借款和外商来华直接投资。所以,在一段时间内,我国既无外债也无内债。
国家每年制订外汇收支计划,“以收定支,以出定进”,以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维护外汇收支平衡,并且实行固定汇率制,严格盯住汇率安排。
在这样的背景下,在新中国成立后近30年的时间里,我国外汇储备极其有限。1978年,中国外汇储备仅1.67亿美元。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往的广度与深度的不断拓展,外汇储备也随之相应地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式宣布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在涉外经济领域,过去外汇统收统支的体制逐步松动,出口企业开始拥有一定的外汇自主权。
为统一管理外汇,做好外汇收支的计划管理和检查监督,1979年3月,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中国银行体制的请示报告》,决定成立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在汇率上,国家实行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度,为调剂汇率逐步发挥作用提供了基础条件。
1981年1月1日,我国贸易内部结算价为1美元兑2.80元人民币,而官方牌价为1美元兑1.53元人民币。实际上,按照当时的官方牌价很难买到美元,造成了“有价无市”的局面。
此后,随着美元的不断升值,官方汇率不断贬值,直到1984年12月,官方牌价才逐渐追平了贸易内部结算价。1985年1月1日,贸易内部结算价被取消。
同时,为调动出口企业创汇的积极性,确保有限的外汇资源集中用于国民经济建设,我国从1979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外汇留成制度。
外汇留成制度规定,创汇单位出口创汇后将现汇全部卖给国家,结汇后的外汇所有权归国家;同时按一定比例留给创汇单位一些外汇额度。这部分外汇额度就是留成外汇,这种办法称为额度留成办法。并规定,创汇单位对留成外汇有使用权。至此,市场机制开始被引入外汇分配领域。
外汇留成制度的实行,对在一个时期内扩大我国出口创汇,国家集中使用现汇资金,缓解外汇资金短缺的困难,具有重要意义。
但同时外汇留成制度也产生了一些单位外汇有余,急需使用人民币,另一些单位外汇短缺的结构性不平衡现象,即在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调剂外汇余缺的客观要求。
企业的外汇供需不平衡,从而客观上需要进行外汇留成余缺的调剂,由此产生了外汇调剂业务。
经国家批准,中国银行1980年10月开办了外汇调剂和额度借贷业务,允许留成单位将闲置的外汇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卖给或借给需要外汇的单位,实现余缺调剂。
外汇调剂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外汇调剂市场雏形已经产生,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随后,我国各主要城市陆续开办了外汇调剂业务。当时参加外汇调剂的单位仅限于国营、集体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调剂范围为各企、事业单位及地方部门的留成外汇;调剂主要鼓励进料加工和轻纺增产所需物资的进口以及科技、文教、医药卫生、工农业生产急需的仪器设备的进口;调剂价格以美元兑人民币的贸易内部结算价为基础,并在10%的浮动幅度内,由买卖双方议定。
1985年底,首先在深圳,随后在其他几个经济特区陆续设立了外汇调剂中心。
开辟市场必然出现价格问题,而外汇调剂价格要基本反映供求状况和出口成本的变动。经过几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外汇收入有很大增长,但外汇供需矛盾仍很突出,出口企业的换汇成本也在上升,外汇调剂市场产生阶段确定的价格已经不能反映实际。
为了进一步完善了外汇调剂市场,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明确规定外汇额度、现汇调剂的登记和成交由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审批。
1986年10月,中央政府公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在经济特区和主要沿海城市允许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外汇管理部门买卖外汇。
同时,提高了外汇调剂价格,规定1美元外汇留成额度价格为1元人民币,现汇调剂最高限价为4.20元人民币,经济特区、海南行政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调剂陆续放开了价格,由买卖双方自由议定。
另外,继深圳等经济特区之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都设立了外汇调剂中心或外汇交易所。
经过两年的发展,外汇调剂市场进一步趋于活跃,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逐渐增强。
1986年后3个季度,全国调剂外汇成交额为18.9亿美元,1987年迅速增加到42亿美元。1986年10月到1987年10月一年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调剂成交额为1.6亿美元。
到1987年底,我国外汇收支总额己达700多亿美元。外汇储备总额已由1981年的66.1亿美元,增加到1988年的175.5亿美元。
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外汇流量的增加为外汇调剂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为了适应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加速发展对外贸易事业的需要,1988年初,国务院决定全面推行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做好外汇调剂工作,适应外贸体制改革的需要。
1988年开始,我国外汇调剂市场进入迅速发展阶段,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外汇调剂市场体系。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外汇调剂中心,在北京设立了全国外汇调剂中心。
我国放开了外汇调剂价格,调剂价格根据外汇供求状况实行浮动,各地方、各部门均可通过外汇调剂中心买卖外汇。
在部分地区试办了个人外汇调剂业务,允许捐赠外汇参加外汇调剂,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与国营、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相互调剂外汇。
合理控制了调剂外汇投向,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状况引导地方、部门、企业把有限的外汇用于工农业生产重点项目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进口上。
进一步完善了市场运行机制,改进了交易方式和交易制度。坚持管理与经营相分离的原则,开始把外汇调剂中心办成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1988年,上海根据国外外汇市场的经验,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创办了我国第一家公开的外汇调剂市场,把特定的外汇供求集中于特定的场所,实行公开的竞价成交,进一步体现了公开化、市场化的竞争原则,提高了外汇交易的透明度。
继上海之后,厦门、福建、海南等省市、经济特区也开办了不同类型的公开外汇调剂市场,为我国继续培育和发展外汇调剂市场开辟了新路。
1988年全国外汇调剂成交额62.64亿美元,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成交6.62亿美元。1989年全国外汇调剂成交额进一步增加到85.66亿美元,比1988年增长36.8%。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调剂也有较大发展,全年成交额达15.72亿美元。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参加调剂外汇市场的对象与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个人在1991年前后均可参加调剂市场。
在业务范围上,所有创汇单位的外汇留成,各级地方政府统一分配的留成外汇,超过出口任务基数的外汇,供货单位分得的外汇,居民个人汇入的外汇、持有的外钞和外汇存款,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外汇贷款和业务经营过程中所收入的外汇都可参加调剂。这是调剂外汇市场外汇资金的主要来源。
与此同时,境内机构贸易与非贸易用汇以及个人用汇一般均可从调剂市场购买。
从1980年10月至1993年12月30日,外汇调剂市场与我国官方外汇市场并存,从而形成两个市场、两个汇价并存的局面。
受供求关系决定,调剂汇价与调剂市场所起的作用,日益增大,1993年底调剂外汇市场的成交额占我国进出口外汇成交额的80%,由此可见调剂市场的重要作用。
我国外汇调剂市场虽然是初级的,有限度的,但它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已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首先,通过调剂外汇余缺、弥补企业亏损,调动了地方、部门、企业的创汇积极性,促进了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顺利推行和外贸出口的稳定增长;其次,通过外汇的横向融通,促进了外汇资源合理配置,支持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倾斜,提高了外汇使用效益;第三,有利于外商投资企业解决外汇平衡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外商投资环境,推动了外商投资企业的正常发展。
当然,调剂市场的出现,也对国民经济出现了一些不利影响。调剂市场与我国原有的官方外汇市场并存,不能形成公开统一的外汇市场,并存在着人为干预情况,不利于我国向市场经济过渡。同时,两个市场的存在,必然导致两个汇率的并存,不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有关规定,不利于扩大国际经济合作。
1993年11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为外汇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明确了方向,开启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大幕,外汇储备进入了由中国人民银行集中经营管理的新历史阶段。
1994年我国进行了外汇体制改革,建立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构建外汇储备经营的基本框架是外汇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业务司更名为外汇储备司,统一负责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
从这一年开始,我国取消了外汇留成制度,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同时,建立了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为依托的交易平台。
从此,中国外汇市场由带有计划色彩的外汇调剂市场发展到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新阶段:全国外汇供求纳入统一的外汇市场,市场供求决定统一的人民币汇率,金融机构作为外汇市场的主体使外汇市场运行更加规范,更有利于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
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会员制管理,凡经批准设立、开展外汇业务以及经营结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均可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会员,经审核批准后,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入市交易。
银行间市场实行分别报价、撮合成交的竞价交易方式。交易主体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现场或通过远程终端报出买、卖价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外汇买入报价和卖出报价的顺序进行组合,按照最低卖出价和最高买入价的顺序撮合成交。
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本外币集中清算的办法。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会员的外汇资金清算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境外开立的统一的外汇帐户办理,人民币资金清算通过各会员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帐户办理。本外币资金在交易日的第二天同时办理交割入帐。
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建立,奠定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的基础。银行间外汇市场成为中国主要的外汇交易场所。交易主体主要是金融机构、投资公司以及进出口企业等。
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开启后,市场会员的数量不断增加、会员的性质呈多样化趋势。其中,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授权分行、外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及农村信用联社等。
1994年银行间外汇市场成立初期,只有美元和港币两个币种的交易,1995年增加了日元兑人民币的交易,后来,又增加欧元兑人民币交易。
此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体制,1996年全部取消了所有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的限制,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给中国经济发展与金融稳定造成严重冲击。亚洲国家的货币竞相贬值,金融形势动荡。如果当时人民币也采取竞争性贬值的方式,会对亚洲的经济造成很大的冲击。
为了防止危机进一步蔓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我国做出人民币不贬值的承诺,并重点加强资本流出的管制,成功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稳定了亚洲国家的信心,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形象,提高了人民币的国际地位。
随后,中国采取一系列稳定汇率的金融措施,人民币的汇率一直稳定在1美元兑8.3元人民币的水平上。
1998年6月,外汇储备司更名为储备管理司。随着改革的深入,储备经营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基础性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包括全面系统地跟踪分析不同市场和国家的经济情况,并做出及时快速反应;实时监控并及时报告资产风险状况,严格对交易对手的管理和跟踪报告;加强清算、会计、技术等支持系统,开始建立多层次、配合严密的中后台业务框架等。扎实的基础性建设为外汇储备经营开展大规模投资活动提供了保障。
总体来看,这一阶段,我国初步确立了适合国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外汇管理制度框架,外汇供求的市场基础不断扩大,奠定了市场机制配置外汇资源的基础性地位。
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外汇储备经营进一步明确了决策授权体系,确保了外汇储备管理与货币政策执行、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协调一致,也保障了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转;引入投资基准管理模式,围绕投资基准进行投资决策,不断规范外汇储备经营活动。
2001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加速融入全球经济,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国际收支持续大额顺差,对国民经济影响日益增强。
适应新形势新挑战,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积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健全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
伴随着入世后外汇储备规模的较快增长,2001年,外汇储备经营以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为目标,建立了投资基准经营管理模式和风险管理框架,完善了大规模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的体制机制。
投资基准就是确定了货币、资产、期限和产品分布的结构和比例,作为投资管理过程中衡量某项资产或投资组合构成和收益的重要参照指标。
在按照投资基准经营的同时,也允许经营人员对基准进行适度偏离,积极捕捉市场机会,在既定风险下创造超出基准的收益。
除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利用外储进行对外投资外,我国还通过以外汇储备支持设立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创建全国社保基金以及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等方式,形成了国家外汇储备投资格局多元化局面。
2005年7月21日晚,我国再次宣布进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从单一盯住美元改为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货币兑换起始水平从8.2765元人民币/美元调整为8.11元人民币/美元。
同时,实施一系列配套外汇管理政策,包括提高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提高个人因私购汇指导性限额和简化手续凭证;扩大银行为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易;调整银行挂牌汇率管理;并加强外汇政策的宣传和培训。
这些举措为改革开放后新时期的企业、银行逐步适应市场汇率波动的变化创造了条件。
2005年7月启动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注入新的活力。企业和个人持有和使用外汇的政策更加便利,外汇市场加快发展。
与此同时,外汇管理方式加快从重点管外汇流出转为流出入均衡管理,逐步建立起资本流动双向均衡管理的制度框架,在2008年新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确立了均衡监管思路,并在行政法规层面明确取消了强制结售汇制度。
2007年9月29日,为了加强外汇储备投资的多样性、分散投资风险,中国成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投资于股权、固定收益、对冲基金、私募市场、大宗商品市场和房地产投资等另类资产。中投公司购买了包括百事通、摩根士丹利等一些公司的部分股权。
2008年9月,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我国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做好国际收支逆转的应急预案,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确保了外汇储备资产的总体安全,顶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
2009年后,针对跨境资金流向复杂和规模增大、市场主体便利化需求不断增长的现实,我国外汇管理加快了理念和方式的“五个转变”,即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从“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转变到“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
2009年12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外汇管理概览》指出,我国外汇储备管理进行多元化货币和资产配置。外汇储备经营始终坚持“安全、流动、增值”的原则,进行审慎、规范、积极的投资运作。外汇储备运用应遵循积极配合国家宏观经济综合平衡和重大发展战略的原则,确保外汇储备运用“安全、流动、增值”的原则,以及坚持依法合规、有偿使用、提高效益、有效监管的原则。
2010年1月初召开的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部署了2010年外汇管理工作重点,强调外汇管理工作将提升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发展的功能;改进跨境资本流动统计和监管,防范异常跨境资本流动风险;提高外汇管理透明度;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并取得合理回报。
2011年2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组织开展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
总体来看,进入新世纪,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的理念和方式加快转变,市场配置外汇资源的作用不断增强,对于促进外贸持续快速发展、引导资本有序双向流动、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在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三级授权管理体系下,我国摸索实践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之路,在国际上树立了专业化的大型投资者形象,实现了外汇储备资产的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取得了相当不错的经营业绩。
首先,坚持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的发展建设。几十年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大幅增长,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
为了管好用好如此大规模的资产,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以“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为目标,分阶段有序推进,从最初的摸索市场规律、开创经营模式、积累管理经验,到现在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资产经营管理机构。
资产配置以研究为驱动,建立了风险和收益综合优化的资产配置框架,发展完善了战略配置和战术配置体系。投资管理以投资基准管理模式为基础,围绕基准主动、灵活实施投资策略。
风险管理运用先进理念和技术,形成了逆周期的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框架、方法、工具和手段不断优化。
会计清算确保了外汇储备资产完整和安全,实现了交易清算、会计核算和业绩评估的高精准率。
信息化建设搭建了全球24小时连续运转的信息系统,建立了支撑前中后台全业务流程的信息化体系,确保信息安全。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培养锻炼了一支业务精良、朝气蓬勃、有战斗力的队伍,建成了各种形式的决策架构、“八部一办”的总部框架以及以北京、新加坡、香港、伦敦、纽约、法兰克福为支点的全球经营平台。
其次,坚持多元化、分散化、多层次的投资运用。
多年来,外汇储备经营遵循市场规律,在投资上“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从长期、战略的角度出发,在国际市场上进行分散化配置。
我国外汇储备投资横跨70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30多种货币,50多类资产品种,6000多家投资对象,利用不同货币和资产的此消彼长,降低经营风险,实现动态平衡。
多年来,外汇储备经营始终从国家大局出发,积极探索和拓展运用方式,建立汇金公司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支持配合国家设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购国际金融公司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券、参与设立东盟十国与中日韩三国区域外汇储备库,创新开展委托贷款业务、设立外汇储备委托贷款办公室支持国家“走出去”战略,开辟了多条渠道运用外汇储备,切实服务我国实体经济发展。
20年间,不论国际市场如何风云变幻,外汇储备始终坚持积极稳健经营。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在确保外汇储备自身经营安全的同时,积极制定流动性安排预案,坚决捍卫了人民币不贬值的庄严承诺。
美国次贷危机期间,外汇储备快速有效应对,保障了资产总体安全。欧债危机期间,外汇储备及时启动应急机制,灵活调整投资策略,有效防范化解相关风险,总体实现保值增值目标。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拉开了新一轮改革大幕,对外汇管理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事业进入了又一关键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