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总行位于石家庄,1949年2月迁往北京。
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独立统一的货币体系,接管官僚资本银行,打击金银外币黑市,统一管理外汇,抑制通货膨胀,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终结时,中国人民银行已彻底扭转了新中国成立初期金融市场混乱的状况。
同时,人民银行还配合工商业的调整,灵活调度资金,支持了国营经济的快速成长,便利了城乡物资交流,为人民币币值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