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5月20日至23日,全国红军代表会议结束后,代表们又在这座四层楼房中召开全国苏维埃区域第一次代表大会,讨论全国的苏维埃政权建设等问题。
出席会议的有中共中央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两个发起单位的代表;有闽西、鄂东、左右江、湘鄂赣边、鄂豫边、赣西南等苏维埃区域的代表;有红军各军和各游击区域的代表;有各赤色工会的代表和其他革命团体的代表,共50人。
中国共产党代表李立三宣布开会后,各团体向会议致祝词。会议推举未到会的斯大林、加里宁、罗佐夫斯基、马洛夫斯基、伏罗希洛夫和瞿秋白、毛泽东、彭德怀、贺龙、朱德为大会名誉主席团;推举项英、向忠发、周恩来、李立三、徐锡根等13人为大会主席团;推举王宏为大会秘书长。
李立三致开会词,他阐明召集这次大会的目的,是“要使每一个革命的群众都了解苏维埃政权的意义,都起来为苏维埃政权而斗争。”他说:“这次大会的成功,就是中国革命胜利的先声。”
会议期间,李立三代表中国共产党作政治报告,提出党对政治的估量和总的策略及任务,以及苏维埃大会的政治任务。
报告中,过分夸大了世界帝国主义和中国反动势力统治的危机,认为“中国革命胜利是全世界革命胜利开始,是帝国主义死亡的开始。”报告还过高地估计了当时中国革命形势的成熟程度,忽视了敌我力量对比悬殊的特点。
报告提出了十大政纲,即:反对帝国主义、取消军阀制度、颁布劳动法、没收地主阶级土地、民族自决、取消一切苛捐杂税、联合苏联与世界无产阶级,援助被压迫民族等,指出:“这十大政纲就是将来苏维埃政治行动的标准,现在的苏维埃区域也就应该开始坚决的执行。”
这十大政纲中的大部分是正确的,但在土地政策和劳动政策方面,有些“左”的规定。报告从“左”倾错误立场出发,把“工农武装割据”,诬称为“地方主义”、“保守观念”、“富农意识”、“农民意识”等。
李立三在会上还作《土地法令报告》,提出没收土地的三条具体规定:1.没收地主土地;2.富农利用土地所有权出租土地的部分,也要没收;3.公田是一种豪绅剥削,故公田也要没收。此外。王宏作了《关于苏维埃组织法报告》;项英作了《关于劳动保护法令报告》;王太沧作了《红军问题报告》等。
会议于23日闭幕。会议讨论通过了《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宣言》和《目前革命形势与苏维埃区域的任务》、《苏维埃的组织法》、《劳动保护法》、《暂行土地法令》、《红军及武装农民扩大计划》等重要决议,以及许多文告。
大会宣言指出:
现在中国已明显的存在着两个不同的政权组织,两个不同的政治制度:一是豪绅地主买办资产阶级国民党的统治,一是工农兵士劳苦群众的苏维埃政权。这两种政权所代表的这两个不同的阶级的最后决战,将要决定中国解放和工农劳苦群众解放的命运!
宣言强调指出,只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苏维埃革命才能得到彻底的胜利!”
《目前革命形势与苏维埃区域的任务》中指出:“在目前革命高潮日益迫近的形势下,准备一省与几省的首先胜利,创立全国革命政权,已经成为当前的中心问题。”为此提出两个口号:一是“变帝国主义战争,为推翻帝国主义统治的国内战争”;二是“变军阀战争为消灭军阀的革命战争”。
议案依然是李立三“左”的那一套:“目前红军的战略,是坚决进攻,以消灭敌人的主力,向着主要城市与交通要道发展。过去的不打硬仗,避免与敌人主力冲突,分散游击等的游击战术,已经与目前的形势和任务不相合了,必须坚决地纠正过来。”
这次大会虽然制定了许多决议和法令,但当时还没有建立中央政权的意思,实际上只是准备会的性质,因为当时党中央的指导思想仍是“城市中心”,以为中央政府一是要设在武汉,至少也要在长沙或南昌。后来因形势所迫,才放弃了这种想法。
这次大会规定了苏维埃区域的策略路线与具体任务,制定出苏维埃政府的根本法令,这对于动员广大群众反抗国民党的反动统治,为建立苏维埃政权而斗争,对于中华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召开,起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这次大会是在李立三“左”倾错误指导下召开的,因此会议关于形势、任务、策略、政策等“左”倾分析、主张和规定,使李立三“左”倾冒险主义错误得到进一步发展,在后来的实际工作中给党和革命事业造成很大的损害。
大会主席团决定,于1930年11月7日举行第一次全国工农兵贫民苏维埃大会,建立全国工农兵贫民自己的政府。后来由于中央苏区全力投入反国民党第一次“围剿”的准备工作,使全苏大会未能按预定日期举行。
会议结束后,来自各苏区的代表踏上归途。为了加强苏区的领导,党中央也派了不少干部与苏区代表一同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