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3月15日,在中央的支持下,中南军政委员会第74次行政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荆江分洪工程计划》的具体实施办法,做出了“关于荆江分洪工程的决定”,成立了荆江分洪工程委员会及其所属机构。
1952年春末夏初之交,参加荆江分洪工程建设的30万军民,以75天的惊人速度建成了荆江分洪第一期主题工程,1952年秋至1953年4月完成长江右岸堤防、虎渡河东堤、西堤加高加固和安全区围堤修建等荆江分洪第二期工程。
荆江分洪工程建成后,荆江河段的防洪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将荆江河段防洪能力由当年仅靠提防不足十年一遇的标准提高到约四十年一遇,缓解了荆江河道泄洪能力与上游巨大而频繁的洪水来量不相适应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