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氏的家规,以“报效祖国”“敦睦乡里”“尊长敬上”“团结族群”为大义,具体有以下十二条:
(一)“报国家”:宗族的发展,靠国家的强大,社会的繁荣。当国家处于内忧外患之时,应毫不保留地献身于祖国,服务于人民。
(二)“睦乡邻”:远亲不如近邻,乡邻有事让三分,处缓急通有无,互相关心帮渡疾苦,和谐关系,贵在平等。
(三)“尊长上”:意在树立长辈地位,对宗族中的家事、纠纷权衡进行调解处理。有关命案、大案即交政府以法处置,切勿包僻护短。
(四)“敦孝行”:百事孝为先、对父母养育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倘若对父母不孝不敬、虐待或遗弃,则道义不容、族人不许。
(五)“笃族群”:水有众脉,木有分枝,各支系宗族,都要同心同德,以忠孝传家,守望相助,和衷共济。
(六)“和夫妻”:夫妻要互敬互爱,互谅互尊,志同道合,相依为命,同偕到老,共建家庭,同育子女,共理家事。
(七)“重幼教”:十年植树、百年育人,这是延续后代之根本。身教重于言教,要从小教育子孙知书达理,成为国家有用之才。
(八)“尚勤俭”:勤是摇钱树、俭是聚宝盆、不以勤开其源,财则不来,不以俭节其流,财则易竭。富者不奢华,贫者应勤俭。
(九)“济贫困”:贫苦有志,富贵有德,恻隐之心偕有,济贫扶困勿忘,恩不望报、助人长乐。
(十)“慎丧祭”:长辈辞世,应承志节哀,勿薄养厚葬,生前厚养,子孙其心,死后厚葬,徒有虚情。祭奠、扫墓不必铺张,贵在心诚。
(十一)“正嫁娶”:择婿选媳不分门户贫富,要重于品德才志。不重容貌姿色、不慕虚荣浮华。可以再婚,不许重婚。
(十二)“崇师友”:师为传技授业,友为志同道合。切磋砥砺以成才,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友能靠忠养,故家龛(kān)应敬师,五伦必列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