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张小小的书桌。它又窄又矮,破旧极了。在外人眼里简直不成样子。上边的漆成片地剥落下来,残余的漆色变得晦黯发黑,连我自己都认不准它最新是什么颜色。桌面又满是划痕、硬伤,还有热水杯烫成的一个个套起来的深深浅浅的白圈儿。它一边只有三个小抽屉,抽屉的把手早不是原套了。一个是从破箱子上移来的铜把手,另两个是后钉上去的硬木条。别看它这副模样,三十年来,却一直放在我的窗前,我房间透进光来的地方。我搬过几次家,换过几件家具,但从来没有想到处理掉它……
“这么难看还要它干吗?!要是我早劈掉生火了!”
“它又不实用。你这么大人将就这样一个小桌子,早晚得驼背!”
“你怎么就是不肯扔掉这破玩意儿。难道它是件宝?你说呀……”
我笑而不答。那淡淡的笑意里包含着任何知己都难以理解、难以体会到的一种,一种……一种什么呢?
没有共同的经历就不会有同感。有时,同感能发挥出非常奇妙的作用,它能成为两颗心相融的最短、最直接的通道。如果没有同感,说它做什么?还不如独自一人到树林里,踩着落叶、自己对自己默默地说它一阵子,排遣出来,倒是一种慰安。
我无法想起,究竟是什么时候,我开始使用这小桌的。我只模模糊糊记得,最初,我是站在它前面写写画画,而不是坐着。待我要坐下时,屁股下边必须垫上书包、枕头或一大叠画报,才能够得上桌面……
记忆里,幼时的事,都是穿不成串儿的珠子。这珠子却在记忆的深井的底儿滴溜溜、闪闪发光地打转,很难抓住它们——
我把“人”字总误写成“入”字,就在这桌上吧!
我一排排地晾干弹弓子用的小泥球儿,就在这桌上吧!
我在小木板上钉钉子,就在这桌上吧!
对,就在这儿。桌面上原来有一块能够照见自己脸儿的光光的玻璃板,给我钉钉子时打碎了——这件事我可记得清清楚楚,为此我还挨爸爸一通好打呢!也许打得太疼,我才记得十分牢。但过后我却一点也不后悔。因为,从此我做过的、经历过、经受过的许许多多的事,都在这没有玻璃板保护的桌面上留下了痕迹。
桌面上净是些小瘪坑。有的坑儿挺深,像个洞眼,蚂蚁爬到那儿,得停一下,迟疑片刻,最后绕过去……细细瞧吧,还满是划痕呢,横竖歪斜,有的深,如一道沟;有的轻浅,还有的比蛛丝还细。这细细的印痕,是不是当初刮铅笔尖留下的?那一条条长长的道道儿,是不是随意用指甲划上去的?那儿黑糊糊的一块,是不是过年做灯笼,烤弯竹条时碰倒了蜡烛烧的?分辨不清了,原因不明了,全搅在一起了;这中间还混着许多字迹。钢笔的、铅笔的、墨笔的,还有用什么硬东西刻上去的。也有画上去的形象,有的完整,有的破碎——一只靴子啦,枪啦,一张侧面脸啦,这是不是我的自画像?年深日久,早都给磨得模糊一片。痕迹斑驳的桌面,有如一块风化得相当厉害、漫漶不清的碑石。
但我从中细心查辨,也能认出某些痕迹的来由,想起这里边包含着的、只有我才知道的故事,并联想到与此有关或无关的、早已融进往昔岁月中的童年生活。
为此,我很少用湿布去拭抹它。
只有一次例外。那是我上小学四年级时。我前排坐着一个女同学,十分瘦弱。她年龄与我一般大,个子却比我矮一头。两条短短的黄辫儿,简直是两根麻绳头。一天,上语文课,我没听讲,却悄悄把眼前的两条黄辫子拴在这女同学的椅子背儿上。正巧老师叫她回答问题,她一起身,拴住的辫子扯得她头痛得大叫。我的语文老师姓李,瘦削的脸满是黑胡茬,连脸颊上都是。一副黑边的近视镜遮住他的眼神,使我头次见到他时以为他挺凶,其实他温和极了。他对我们调皮的忍耐限度比别的老师都大。但不知为什么,那天他好厉害,把我一把拉到课堂前,叫我伸出双手,狠狠打了十多板子。他真生气呢!气呼呼地直喘,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指着门瞪圆眼对我吼道:“走!快走!”我离开了课堂,一路跑回家。我手疼倒没什么,但当众挨打受罚,我的自尊心受不了。于是,我眼泪汪汪地在桌上写了“李老师是狗!”几个字。我写得那么痛快和解气,好像这几个字给我报了什么“仇”似的。这几个字就相当威风地在我桌上保留了好长时间。
在表的滴答声中,在上下课的铃声中,在雨和雪轮番交替地敲打窗子声中,我长大起来,事也懂得多了。桌上那几个字却不那么神气了。反而怕被人瞧见,似乎成了一种不光彩、甚至是耻辱的污迹,我带着一种说不清是对李老师、还是对长大后再也遇不到那个瘦弱的女同学的愧疚心情,用手巾尖儿蘸些水使劲把这几个字抹下去。
真奇怪!字儿抹掉了,好像心里干净了一些。
我上了中学,毕业了,参加了工作。我的许多事,写信、写文章、画画、吃东西,做些什么零七八碎的事都在这桌上,它一直伴随着我。
但它在我长大起来的身躯前,渐渐显得矮小,不合用了;而且用久了,愈来愈破旧,在后来买进来的新家具中间,显得寒伧和过时。它似乎老了,早完成了使命,在人世间物换星移的常规里等待着接受取代。
有一天我画画。画幅大,桌面小。不得不把一半画纸垂到桌下,先画铺在桌面上的一半;待画得差不多时,再拉上纸来画另一半。这样就很难照顾到画面的整体感,我画得那么别扭,真急了,止不住愤愤地骂道:
“真该死,这破桌子!”
它听着,不吭一声。等我画好了画儿,张挂起来;画面却意外地好。我十分快活,早把桌子忘在一旁。它呢?依然默默旁立。它就是这样与我为伴,好像我不抛掉它,它就一心而从无二意地跟随着我。是不是由于它仅仅是无生命的物品,我从未把它作为一只小猫、小鸟、小兔那样的伴侣?但是,小兔死了,小猫跑了,小鸟飞了,它却不声不响地有心地记下我生活经历过的许多酸甜苦辣。并顺从地任我做任何有损于它的事。当一次,我听说自己遭遇不幸,是因为被一位多年来与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出卖时,我忍受不住,发疯似的猛地一拍桌面:
“啪!”
桌面上出现一条长长的裂缝;我那颗初入社会纯真的心上,也暗暗出现一条裂痕。它竟同我一样。
从此,我便不觉地爱护起它来了。
我有过一个女朋友。她是一只快乐的小鸟——那早晨站在沾着露水的枝头抖动翅膀、在阳光里飞来飞去、在烟囱上探头探脑的小鸟。她总笑。她整天似乎除去快乐什么也不知道。她在任何一群人中出现,都能极快地把快乐通过笑、通过活泼的目光、通过喜气洋洋的俊俏的小脸儿、通过率真的动作,传染给每一个人。我说她的快乐是照眼的、悦耳的、香喷喷的;是魔术。我称她为“快乐女神”。
她一双腿长长。爱穿一条淡蓝色的短裙。她一进屋来,常常是一蹦就坐到小书桌上——这或许是她还带着些孩子气儿;或许她腿长,桌子矮,坐上去正合适。
我呢?过去吻她高矮也正好。我吻她,她不让。一忽儿把脸甩向左边,一忽儿又甩到右边,还调皮地笑着。她那光滑的短发像穗子一样在我笨拙的嘴唇上蹭来蹭去。
以后,由于挺复杂的原因,她终于说:“我们的爱没有物质土壤,幻想的种子连幻想也结不出来了。”这句话,她说了许多遍,一次比一次肯定,最后她无可奈何又断然地离去了。
稀奇的是,那快乐女神始终与我这哑巴桌子连在一起。每当我的目光碰到桌沿,就会幻觉出她当初坐在桌上的样子。浅蓝色的短裙扇状地铺开,一双直直又顺溜儿的长腿垂下来,两只小巧的脚交叉地别着。这时她那动听的笑声好似又在桌上的空间里发出来。
我需要记着的,这桌儿都给我记着了。而那女神与我临别时掉在桌上的泪滴,却一点痕迹也没留下。大概那不是泪,而是水滴。
爷爷抱着弟,我立在一旁,我当时六岁(1948年)
在初中的年级代表队里,我是中锋(后排左三),曾经也威风过(1955年)
桌上唯有一处大硬伤。那是——那天,一群穿绿服装、臂套红色袖章的男女孩子们闯进我家来。每人拿一把斧头,说要“砸烂旧世界”,我被迫站在门口表示欢迎,并木然地瞅着他们在顷刻间,把我房间里的一切胡乱砸一通。其中有个姑娘,模样挺端正,但她的眼神叫我害怕。她不吵不闹,砸起东西来异乎寻常地细致。她在屋里转来转去,把尚且完整的东西翻出来,一件件、有条不紊地敲得粉碎。然后,她翻出我一本相册,把里面的照片一张张抽出来,全都撕成两半。她做这些事时,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她忽然把一张照片面对我,问:
“这是谁?”
这是我那“快乐女神”的。我说:
“一个朋友。”
她微微现出一种冷笑,一双秀气的眼睛直盯着我,两只白白的手把这照片撕成细小的碎片。我至今不明白,在那时为什么一些女孩子干这种事时,反比男孩子们干得更彻底、更狠心、更无情。相册中所有女人的照片——我姐姐、妻子、母亲的,她撕得尤其凶,“刷、刷、刷”地响。仿佛此刻她心里有什么受不了的情感折磨着她,迫使她这样做。
最后,她临去时,一眼瞥见我的书桌。大约这书桌过于破旧,开始时并没引起他们的兴趣。此刻在一堆碎物中间,反而惹眼了。她撇向一边的薄薄的唇缝里含着一种讥讽:
“你还有这么个破玩意儿!”
随手一斧子,正砍在桌角上。掉下一块挺大的木茬。
就这样,我过去生活的一切,无论是快乐和幸福的,还是忧愁和不幸的,都留在桌上了。哪怕我忘了,它会无声地提醒我。
它就摆在我窗前。从窗子透进的光笼罩着它。我窗外是一棵大槐树的树冠。这树冠摇曳婆娑的影子总是和阳光一起投照在我这小小的桌面上。
每当这树冠的枝影间满是小小的黑点时,那是春天;黑点点儿则是大槐树初发的芽豆豆。这期间,偶尔还有一种俗名叫做“绿叶儿”的候鸟,在枝间伶俐地蹦跳的影子出现在桌面上。夏天来了,树影日浓,渐渐变成一块阴凉,密密实实地遮盖住我的小桌。等到那块厚厚的阴凉破碎了,透现出一些晃动着的阳光的斑点时,秋风还会把一两片变黄的叶子吹进窗;像几只金色的小船,落在我这如同无风的水面一般平光光的桌面上。随后该关窗子了,玻璃蒙上了薄薄的水蒸气。那片叶无存、光秃秃、只剩下枝桠的树影,便像一张朦胧模糊的大网,把我的小桌罩住……
我常常被这些情景弄得发呆。谁说它丑?它无用?它应当被丢弃?它有着任何华贵的物品都无法代替的风韵和诗意。在它的更深处,甚至还潜藏着思想。
尤其是在阴雨的日子里,乌云像拉上的厚帘子把窗户遮暗了,小桌变成黑影,很像一块浓雾里的礁石,黑黝黝的,沉默无语。忽然一道闪电把它整个照亮,它那桌面上反射着可怕的蓝色的电光。但在这一瞬间的强光里,它上边的一切痕迹都清晰地显现出来,留在这中间的往事一下子全都复活了……
我闭上眼,情愿被再现在幻觉中的往事深深地感动着。
我终于失去了它。
在地震中,塌落下来的屋顶把它压垮。我的孩子正好躲在桌下,给它保护住了生命。它才是真正地为我献出了一切呢!等我从废墟中把它找出来,只是一堆碎木板、木条和木块了。我请来一个能干的木匠,想把它复原。木匠师傅瞅着它,抽着烟,最后摇了摇头。并且莫名其妙地瞧了我一眼,显然他不明白我何以有此意图——又不是复原一件破损的稀世古物。
它就这样在我的生活中没了。
我需要书桌,只得另买一张。新买的桌子宽大、实用、漆得锃亮,高矮也挺合适。我每每坐在这崭新却陌生的大书桌前,就觉得过去的一切像那不能再生的书桌一样,烟消云散,虚无缥缈,再也无从抓住似的……
我因此感到隐隐的忧伤。不由得想起几句话,却想不起是谁说的了:
“呵,生活,你真迷人……哪怕是久已过去的,也叫人割舍不得;哪怕是不幸的,也渐渐能化为深沉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