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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的《理想国》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讲柏拉图的这本书——《理想国》。“理想国”是中国对柏拉图这本书的传统翻译方式,一般的英文文献里面,就把它称之为“Republic”(共和国),或者有人翻译成“治国篇”,讲一个国家应该怎么样治理。当然我们要指出,“国家”这个词在历史过程当中也是不断变化的。在古希腊,并没有我们近代意义上的国家,它有的是城邦,一个城市的公民构成了一个政治共同体。但是,因为这样一篇以苏格拉底作为主角的对话,最终谈论的是要如何建立一个最好的、最理想的人类政治共同体这个主题,所以中文世界历来把这本书翻译成为“理想国”,就是情有可原的了。

我们刚才说到,公元前5世纪左右,各个古典文明好像突然发生了飞跃性的突破。苏格拉底、柏拉图主要就是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的,再加上亚里士多德,师徒三人构成了希腊文明的一个高峰。亚里士多德之后,整个希腊文明也开始衰败了。

文艺复兴时期的重要画家拉斐尔有幅名作《雅典学院》。雅典学院是柏拉图在雅典建立的一个类似于学校的地方,招收了很多弟子一起讨论问题,进行研究。柏拉图有很多弟子,这些弟子里面,后来最著名的是亚里士多德。但是亚里士多德的个人气质和思想倾向向来和柏拉图非常不同。很多人都知道亚里士多德的那句名言:“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这句话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吾师和真理不是一回事。

这幅画的中间是两个人,一个人在指着天,一个人在指着地,指着天的是柏拉图,指着地的应该是亚里士多德。柏拉图是一个充满了浪漫奇想的人,是一个哲学家,也是一个诗人气质浓厚的人,虽然他在自己的著作里非常排斥诗人,总之他从很多方面来说是个凌空蹈虚的人物;而亚里士多德是非常注重现实世界、注重现实经验的这么一个人物。《雅典学院》展示了两个人的不同风格,这是非常有趣的事。

哲学通常被认为是最普遍的学问,因为它关注的是宇宙、是人生、是世界最普遍的问题,但另一方面,哲学又非常具有个性。柏拉图是一位哲学家,同时也是一个具有浪漫气质的文人。他的很多哲学著作,同时也是非常优美的文学著作。柏拉图有诗人的、充满了浪漫幻想的一面。同样在中国,看荀子、孟子的作品,和看老子、庄子的作品感觉也会非常不一样,后者也经常给人一种充满了浪漫奇想、汪洋恣肆的印象。

我们举个例子,柏拉图有一篇对话《会饮篇》,这是非常著名的一篇。会饮,就是大家一块儿喝酒,一块儿聊天。《会饮篇》里面很多人讨论爱,讨论人的情感。各种各样的人一起来讨论,包括雅典当时非常著名的剧作家阿里斯托芬。苏格拉底在后世的形象不光是来自柏拉图,也来自色诺芬回忆老师的《回忆苏格拉底》,阿里斯托芬写的剧作《蛙》中也呈现了一个略显可笑的苏格拉底形象。

《会饮篇》中,在场的人讨论爱,有人说了一段寓言:从前,人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人非常厉害,有两个头,身上不是四肢而是八肢,力大无穷,又有着非凡的能力,他因此非常傲慢。而神也觉得人如此了得会威胁到自己,所以最后干脆想了一个办法,把人一劈为二。人就变成只有原来的一半了,对神的威胁也就少了。而人被劈为两半之后,总觉得自己是不完整的,总是要不停地要寻找自己的另一半,所以今天西方人要讨好自己的爱人时,就说她是my better half,还不光说是my another half,而是my better half,那个比我要更好的另一半。这种说法就是来源于柏拉图的这篇对话。

我们主要从两个层面谈《理想国》,一个是它的基本哲学立场;另外谈谈《理想国》对它试图要建立的那个理想的政治共同体是怎么构想的。

《理想国》的基本哲学立场

说到《理想国》中所反映的柏拉图的基本哲学立场,我们会涉及影响柏拉图的一些哲学派别。

首先是毕达哥拉斯学派。毕达哥拉斯 我们都非常之熟悉,他是数学家,勾股定理在西方就是毕达哥拉斯定理。毕达哥拉斯学派还是一个非常古怪的学派,有很多奇怪的禁忌。人类智慧初开的时期,很多非常精妙的思想也经常会同很多古怪的宗教禁忌联系在一起,这是不足为怪的。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一个基本论点或者信条,倒不脱数学家的本色,那就是强调数。

苏格拉底之前的哲学家们总是在探讨世界的本原。有人说世界的本原是水,有人说世界的本原是原子。《庄子》中说:“至大无外,至小无内。”“至大无外”,最大的东西它没有外面了;“至小无内”,最小的东西它没有内部,如果还有内部,那它就不是最小的东西。不可以再分的东西才是最小的,那就是原子了。在毕达哥拉斯看来,撇开万物的表象,我们会看到某一种神秘的、和谐的数学关系潜藏在万物背后,所以他强调数的重要性。

其实从哥白尼开始,一直到牛顿时代的现代科学兴起,科学史上经常在谈的一个基本的思想前提,那就是,我们所研究的自然现象,在把握它的基本规则和规律之后,最终是可以总结为一套数学关系的。这和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确是相通的,是对数的信仰的复兴。除了毕达哥拉斯学派以外,还有另外两位哲学家——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 和巴门尼德 ,也都对柏拉图有过非常大的影响,我们略提一下。前者的命题是我们所熟悉的,比如“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世界像一团永恒的活火,在一定的尺度上燃烧,在一定的尺度上熄灭”,等等。赫拉克利特强调万物的流变,强调的是发展变化、流变不居。与此相反,巴门尼德强调的是万物恒定不变的一面。从这个背景来看,在柏拉图之前,古希腊的哲学已经有了这些元素,它们以不同的形式被吸纳、展现到柏拉图的思想中。

柏拉图最基本的哲学立场被称为“理念论”。

所谓的“理念”,英文里面叫作idea,这个词现在有各种各样的翻译法。我们怎么来谈这个问题?这是非常专门、非常复杂的哲学问题,但也完全是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可能产生的,也完全有可能是我们从常识角度能够理解的。

我举个例子来谈这个问题,而非完全按照柏拉图式的方式。刚才说到,人类的思维离不开语言。语言是人的思维交流、沟通的基本工具,语言又离不开概念,而概念又有不同层次的抽象性和普遍性。

那么我们就会碰到这样的问题,比如说“红”,在座的各位有不少都穿着红色的衣服,有大红、绯红、鲜红,各种各样的红。那我为什么可以说,而且所有人都认可我说的这个话——很多同学穿着红色的衣服,这个“红”从何而来?我还可以问: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有一个抽象的红,有一个普遍的红吗?

我还可以说很多这样的词,比如:南方冻灾,很多树都断了、倒了,中国的森林资源损失巨大。树,是一个非常抽象的词,几十年之前,人类学家考察南太平洋群岛上的一些土著,就发现,他们没有树这样的概念,他们有的是松树、橡树、杉树等具体树种的概念,但他没有更加抽象的“树”这样的概念。人类的思想没有一定的抽象和普遍化的能力,是没有办法来提升自己思维的。

比如说,屋里有152个人,我们可以用“人”这个词。比如说,所有人面前的桌面都是长方形的,我们可以用“长方形”这样的词。那么这些普遍化的概念是从哪儿来的?根源何在?或者用我们所熟悉的概念来说,生活中我们面对的、真实看到的、真实的感官所能够接触到的,总是非常特殊、非常具体的东西,比如这一个人、那一张桌面、那一个三角形等等,但是在我们的语言里面,相互交流的时候,可以而且必须使用抽象的概念。

抽象的人是什么?是某一个12岁或者56岁的男人或女人吗?不是。现实中的三角形,或者是锐角,或者是钝角,或者是直角三角形,但是我可以说,所有这些都是抽象的三角形,这个三角形并不需要完全具备是锐角、钝角或者直角这样的特性。这所有一切的“红”,非常红和不那么红都是“红”,那么我又为什么能够得出“红”这样的概念来?

还是回到我们非常熟悉的概念和术语来,一些具体的、特殊的东西,和相对来说比较普遍的、抽象的东西之间,它们的关系是怎么样的?我们可以有不同的解释方式。一种方式是说,世间真实存在的只是那些非常之具体、非常之个别、非常之特殊的东西,我们只不过是在思维当中把它们之间共同具有的一些特性抽象出来,寻找它们之间的共同点而已。比如说浅红、深红、大红、朱红,我反复地思考这些东西,把它们内在具有的共同点抽象出来,最后得出来一个“红”的普遍观念。普遍的东西来源于特殊的东西,抽象的东西来源于具体的东西,这是我们一般持有的观念。但是也可以有人提出相反的疑问:假如我本来就没有一个普遍的“红”的观念,那么我怎么能够把不那么红和非常红都看作“红”呢?也完全可以有这样一种方式,似乎与我们所习惯的思考方式非常不同。

柏拉图的“理念论”,从某种角度来说走的就是这样一种路数。抽象的、普遍的那样一种东西,它不是在现实当中具体地、个别地存在着的,而是我们的思维认识到的。而现实的、具体的、个别的东西是什么?那不过是它的一个拷贝(copy),一个模仿品而已。我为什么说所有这些红都是红,是因为这些不同程度、不同倾向的红,都共同分享了同样那个红的特性而已。也就说在逻辑上具有优越性的、在先的、更重要的、第一位的是什么?是那个普遍的、一般的东西。这就是柏拉图式的思路。那么与此相应地,我们的头脑里面可以有各种各样的观念、各种各样的看法、各种各样的东西,柏拉图将其区分为知识和意见。知识是什么?知识是绝对正确可靠的东西。意见是什么?意见是模模糊糊有可能错的那样一些东西。也就是说,关于理念,我们可以有知识;而关于世间各种具体的事物,我们只能够有各种各样的意见。有我们可以对它产生知识的世界,即我们的理性可以推知的世界,也有可见的具体现象的世界。

我们可以举这样一个例子,欧几里得 的欧氏几何有一个最基本的出发点——点、线、面。点、线、面在现实世界当中存在吗?虽然我可以画出图形来表示点、线、面,但是完全不占任何空间的点,或只有长度没有宽度、厚度的线,或只有二维性质的面,在现实世界当中并不存在,理想的点、线、面只存在于我们的思维之中。这是一个可见的世界,我们把它画出来帮助我们理解,帮助我们进行运算,帮助我们进行想象,但是我们真正地对它的推论,完全是在思想世界当中来运行的。所以有些东西是我们可以思议,却不能够真正地在现实世界当中看到的。可以知道的世界和可以看到的世界,它们之间存在着差异。理念的世界或者说那个由普遍的、一般的东西所构成的世界,乃是一个更高的世界。现实的世界,由具体的、个别的、特殊的东西所构成的世界,相对而言是一个比较低的世界,它模仿了更高的世界,是一个复制品。以上可以说就是柏拉图的“理念论”的一个基本思路或基本思想。这里我们不做特别的、过多的阐发。

柏拉图还有一个著名的“洞穴”比喻。

无论是讲柏拉图还是在讲柏拉图之前,我们都谈到,人类的思维,脱离具体的、个别的、特殊的东西越远,就越发能够得到解放;抽象能力越强,思维能力也就达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可以设想,如果一个人的思维完全不能脱离他能够接触到的最具体、最特殊的东西,那可以说,他能够拥有的精神空间是非常狭隘的,他的思维所能够达到的高度也是非常有限的。

柏拉图在《理想国》里做了一个比喻:有一些人,被囚禁在一个山洞里面,他们背对着洞口,面朝着洞里面的一面墙,外面如果有人举着火把走过,他们在墙壁上会看见一些晃动的阴影、一些晃动的光亮,他们以为那就是真实的世界。一旦他们能够从洞穴中被解放出来,来到光天化日之下,他们才知道,了解真实的世界,了解光天化日之下的世界,和把自己的目光局限在阴影之中,差别是多么之大!

他的意思是说,如果人们的知识、思想,能够认识更加普遍、更加一般的东西,而不局限在那些非常特殊、非常具体的东西之中,那么他所能够获得的思维上的跳跃和乐趣,是从前根本无法比拟的。这就是柏拉图在他的理念论立场上所提出来的推论。

《理想国》中的“正义”问题

《理想国》有多方面的内涵。其一是柏拉图在他的很多篇对话里面都不同程度阐发了的哲学立场,也就是理念论。但是《理想国》吸引人的地方,还经常在于它谈到了很多政治观念,谈到了人们要怎么样才能够建立一个合理的政治共同体等问题。《理想国》的副标题里面,就明确提出了它所要讨论的一个问题:什么是正义?

《理想国》一开篇就是苏格拉底和很多人参加在雅典城外举行的一个城邦活动。回来的路上,苏格拉底碰到了别人,就被拉去和大家一起聊天,讨论问题。几个人性情各异,有的性情鲁莽,有的心思细腻,都在讨论同一个问题,讨论来讨论去,就谈到什么样的东西才能被称为是正义,或者什么是公正。可以说,政治思想、政治哲学或者伦理学,都要探讨问题,比如法律、幸福、道德。这些基本问题在苏格拉底时代,也在被人们不断地讨论。什么是法律?有人说强者统治了整个世界,还希望统治得更轻松,于是就制造出一些规则,让弱者来服从,这就是法律。也有人说弱者太害怕强者了,所以联合起来制造一些规则,让强者侵犯他们的时候也不得不有所顾忌,这就是法律。这是解答问题的不同趋向,但是它们都涉及一个基本问题——正义。

在苏格拉底参与和引导的讨论中,关于什么是正义,有着各种各样的说法。有人回答,正义就是不要撒谎。但这样的答案很容易就会被驳倒,因为尽管是否撒谎在大部分条件下可以作为正义的参照标准,但是人们的生活处境千变万化,单一的标准总是无法完全适合于各种具体处境。像我们常常都会接受这样一些情形下的撒谎:一个人患了绝症,大家善意地隐瞒他真实的病情;放牛郎王二小欺骗日军,把他们引到八路军的包围圈里。在这样的情形下,撒谎并没有成为不义。

又有人说,正义应该是及时归还别人寄放的东西。但是,如果一个人曾经将刀寄放在你那里,他生了病,症状之一就是见人就想动刀子,这会儿他向你要回刀,你能够还给他吗?这种关于正义的说法显然也站不住脚。

还会有人说,正义应当是克制小我以奉献大我。且不说人们会有不同的价值选择,也许有更多的人会认为,一个人们愿意为之奉献的大我,它首先应当优先满足小我的需要;我们只看这么一种情形:我们普遍认为不道德的一个共同体(比如一个黑帮),为了一个不道德的目标(比如要抢码头、占地盘),也会有克制小我奉献大我的行为。能说这样的个体为集体、小我为大我牺牲的行为就一定是正义的吗?

人类一走出原始蒙昧的状态,就结合为各种共同体。一方面,人类不结合成共同体,就不能有效地发展经济、文化,不能抵御来自大自然或其他人群的威胁,不能从大自然中获得发展自己所需要的物品。而另一方面,人类一旦结合成共同体,就会引发各种问题,比如就会有权力和权利这两者之间的关联问题,同一共同体中的人与人之间担负的道德义务问题等等。

正义有着各种层面上的解释,其中一个层面上,我们可以称之为分配的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一个社会总有很多好的东西被创造出来,好东西,可以是物质性的,比如蛋糕、牛奶、猪肉……这是实实在在的东西,也可以是别的好东西,比如非常高的社会声望,这也是好东西吧。比如,更多地获取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这是不是好东西?虽然它们不是像蛋糕那样实实在在摸得着的东西。一个社会中有大量需要参与分配的东西,我们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方式和原则来在众人之间分配,这就是分配正义的问题。我们完全可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待《理想国》的主题。最近几年政府常提及,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涉及的就是分配正义的问题。

我们姑且把一个共同体所有的好东西(goods)当成一个蛋糕,如何切分这块蛋糕才是公正的呢?当然可以有各种不同的标准:彻底的平均原则;多劳多得的原则;按照每个人不同的贡献享受不同的份额,担任技术性强一点的那部分工作的人可以分得多一些;优先考虑个人实际需要的原则,老人、孩子贡献可能很小,但出于身体状况却很需要;还可以按照能够鼓励大家把蛋糕做大的方式来分配。此外,还可以有其他各种各样的考虑,比如,假定要在大家之间分配的是一根长笛,分给绝大部分人就白白浪费了,只有会吹奏这种乐器的人才能发挥它的作用,这样一看,就还有物尽其用的原则。

这些原则都自有其道理,但是各自之间又非常不同。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选择都能做出非黑即白的取舍,一些简单的问题尚且不能只用是或否来解决,何况是复杂的社会问题?18世纪英国思想家埃德蒙·柏克 说,政治问题、涉及人类事务的问题,不是在善与恶之间,而往往是在各种不可兼得的善乃至各种不能同时避免的恶之间做出选择。分配的正义就具有这样的复杂品质。

在柏拉图看来,正义就是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各司其职,各守其序,各得其所。但是,人的能力会有不同,人的水平会有不同,所以每个人在社会上所处的地位就会有不同。因为每个人的能力、知识学问、智慧等都不一样,所以人的不同岗位、不同地位、不同等级就是自然的。

柏拉图把人的等级按照物质世界的材质分成了三种——有的人是用金子做成的,有的是用银子做成的,有的就是铜和铁做成的。金子做的就是哲学家。哲学是爱智之学,哲学家是最有智慧的人。只有这种人才能够管理国家,治理国家。如果由哲学家来管理国家,这就是最理想的一个社会、最理想的政治,这种人叫作philosopher-king,就是“哲人王”。古今中外,很多人都是这种理想,那就是找最有智慧的人来管理国家、治理国家,这种人就应该是哲人王。有的人是用银子做成的,这种人的特色就不是智慧,而是他的忠心和勇敢。这种人是保卫国家的人,叫作guardians,就是保卫国家的阶级,不是治国者的阶级,而是卫国者的阶级。这种保卫国家的人是第二等人。第三等人就是铜铁做成的人,就是从事体力劳动的工农等。人的知识是要有很多的闲暇才能够获得的。但是,铜铁做成的这些人整天劳动,没有什么闲暇的工夫,所以就不可能获得很多的知识,拥有很多的智慧。这种人就主要是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国家主要是由这三部分人构成的。如果这三种人都各守其序,就是实现了正义。

读过和柏拉图《理想国》相关书籍的人,都知道在他的那个理想国中统治者是哲人王。但能够解说出柏拉图之所以有这种设想的人,恐怕就很少了。学习思想史,我们更要紧的是要了解过往历史上第一流的头脑是在思考什么问题、如何提出解决方法并且借此机会锻炼自己的思考能力。下面我们来看看为什么柏拉图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一个社会中会有很多好东西,从各种实物到好名声和好机会都在其中。如何分配这些好东西才是正义的呢?简单的答案是要让每个人得到自己应得到、配得到的东西。可实际操作起来麻烦就大了。比如前面分蛋糕的例子;再比如,假如用来分配的是一件小皮袄,大概就只有小孩拿到以后才能派上用场,在壮汉那里就会被束之高阁……于是,付出、需要、能力、机会、适宜(物尽其用)等,就都成了公平分配时所必须考虑的因素。要在这样一些要素之间折中、平衡、确定权重,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主事者如果没有足够的善意,难免监守自肥;倘若没有清明的智慧,又必定处置不当;而若没有足够的权威,则又不足服众。那怎么办呢?一种很现实的解决办法是民主,让多数人说了算。可对于柏拉图来说,这显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因为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就是被多数人投票给处死了的。可见多数人既不代表智慧,又非德行的化身。一个共同体中终归得有权威说了算,而这权威只有结合了智慧、德行(善意)和权力,才能让人们指望,正义可以在人群之中实现。极目寰宇之间,也唯有兼备了智慧和德行的哲人成了王,这样的筹划才算有了落实之处。这就是柏拉图所构筑的理想国中,只能是哲人王当令的一个缘故。

分配正义这样一个看起来非常抽象的东西,这样一个从理论推演来看仿佛是一种头脑操练的东西,如何和社会现实相关?当代的社会、政治、经济理论会如何分析分配正义的问题?这正是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和伦理学当中一个非常核心的问题。20世纪70年代以来,主导着伦理学和西方政治哲学的一个论题,就是以1971年哈佛大学哲学家约翰·罗尔斯 的一本书引发的。这本书名为《正义论》,它考察了正义的问题,集中在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分配各种好东西(goods)才是正义的这样一个问题上。

罗尔斯的想法是:我们现在构成一个共同体,其中有各种各样要在共同体成员中加以分配的好东西(social goods)。分配者在考虑分配的问题时总是带着各种既定的立场,总是受到各种限制,因而总是有偏向的,即使努力地压制它,也会以各种方式悄然出现。所以罗尔斯就提出这样的理论推演方式:假定做出选择的人有一个“原初的位置”(original position),每个人都被一道“无知之幕”(vein of ignorance)所阻挡,分配者只能知道自己的情况,但不知道群体中其他人的情况,无法了解自己各方面的条件放到群体中与其他人相比较时,是处于何种情形。他既然无法知道自己在共同体中是处于优势还是劣势那么,他所推想出来的分配原则就应该是公平的,而且能够被所有人都接受的。只有这样,分配者才能够做出没有偏向的选择。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推演出的分配原则才是真正正义的。罗尔斯的正义原则优先保障的是机会的均等,然后再向机会均等的情况下处于不利情形的人倾斜。

罗尔斯的理论一经阐发,不仅对相关的学术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也直接影响到了实际的欧美乃至欧美之外各国的公共政策。所以,表面看起来很抽象的概念,其实拥有着非常实际的内涵。

不存在一种使每个分蛋糕的人都满意的方式。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通过和别人的对话,设想出一个理想的政治统治方式,可柏拉图也承认这种理想状态要成为现实,只能是靠偶然、靠机运(by chance)的。

中国传统中也有一些很理想化的对于社会政治生活的设想,比如“圣君贤相” 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我们也可以采取这样一种思路,任何人类社会的政治制度的安排,不一定能够达到最优(the best),但是完全可以选择一个最不坏(the least bad)。我不能够指望“圣君贤相”,但我能够指望实行某些制度,让坏蛋专政干不长;我不能指望一个中枢机构能够使计划经济最完美地运行,但是可以设想通过市场机制,使资源得到尽可能合理地分配;我不能指望分配完全公平正义,但是完全可以存在一种分配方式,让大多数人都觉得可以接受。就像切蛋糕,最理想的方式是理想中的哲人王(Philosopher-King)来切,他有善意、有智慧,能够没有偏私,能够综合考虑大家的需要,这是最理想的状态。可是柏拉图也承认,有智慧和善意的人能够执掌权力乃是一个小概率事件,中国历史上的“圣君贤相”同样如此。相反,更有可能的情形倒是,即便是有德行和智慧的人掌握了权力,但长期执掌权柄,也会令他的德行和智慧发生变化。

这样一个从20世纪70年代发展至今的问题,和柏拉图所讨论的问题恰恰是一脉相承的。我们可以通过考察柏拉图的思路,来重新看看这些问题是如何出现在古典时代最优秀的头脑中的,看看他是如何选择解决方法的,以及他对这种方法是否满意。这样我们才是把死的书读活了,我们才能与时空上距离我们很遥远的人产生实质性的对话,像孟子说的那样,做到“尚友古人”。 zhVFipcuHrt/mb9eagbK2A77jeU45O0MR5tYovq36tOIiGQFYc61IeXdlFNI2W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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