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们讲到了人类是如何降伏天花病毒的,也讲到了这是一场东、西方的医学大合作,起到转折点作用的那个人就是英国的医生爱德华·琴纳。这一次,我们会讲到琴纳的老师,他在外科学的历史上也是个承前启后的人物。
中世纪的外科学一直是理发师的天下,因为医生们不愿意自己去做,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当时的外科不是一个体面的工作。虽然通常也只是搞搞放血疗法,但是房间里到处都是血污却也是不争的事实。碰上个怕疼的病人躺在床上吱哇乱叫,当然没有什么体面可言。有一个时期,教会更是规定外科医生是不能进入各个大学的医学院学习的,他们只能走师徒制这条路。
于是当时的医学从业者就呈现出了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极少数受过正规医学教育的内科医生,他们学习过解剖学,能开处方,用拉丁文。第二层次就是所谓的外科医学院毕业,能用拉丁语写论文。他们是不屑于和理发师为伍的。第三层次就是理发师兼外科医生,他们一般不懂拉丁文,只会本国的语言。最后一个层次就是所谓的游方医生。总而言之,就是开药的看不起开刀的,科班出身的看不起野路子,只要你想建立鄙视链,总是能找到理由的。
理发师起码有一份正式的收入,那就是剃头,头发总是要不断地生长,那么剃头就是刚需。即便是不给人开刀,他们还是有钱可赚的。最差的一个层次就是所谓的游方医生,菜市场的角落里摆个摊儿之类的。这几个阶层大致就是所谓“长衫客”“短衣帮”和“孔乙己”之间的关系吧。
▲16世纪的疝气手术
总的来说,手术就像修脚一样是个手艺活儿。相声里说的那种拔牙可以说是当时的真实写照。拔牙就是一门祖传的手艺。同样,有的医生是专做白内障手术的。要么是祖传秘方,要么是师父手把手教的。有的专门做取膀胱结石,有的游方医生擅长治疗疝气。
这个疝气是怎么回事儿呢?就拿小肠疝气来说,其实是肚子里腹膜破裂了,小肠从腹膜的破口里挤出来了,就把肚皮顶起一个鼓包。通常都出现在腹膜的薄弱之处,比如腹股沟,就是大腿根的位置。这东西你不去治,最后会很麻烦的。但是动这个手术你可不能随便相信菜市场摆摊儿的那些游方医生啊,因为这个位置太敏感。要是这位外科医生手一滑,手术刀一拐弯儿,那就麻烦大了。
不管怎么说,手术失误总是大家不希望的,但是当时的情况就是如此。那些受过高等解剖学教育的高手普通人基本碰不上,游方大夫不安全,就中间的理发师外科医生凑合着吧。
真正让外科学提升一个档次的人叫巴累,他被尊称为“外科学之父”,他本人就是一位理发师。他大约是1510年出生,1590年去世的。他所在的年代,正是欧洲发生军事科技革命的年代,这个历程差不多花了100年时间,巴累的一生恰好就处在这个军事科技变革的阶段。这场大变革可以说给了巴累、给了外科学一个技术飞跃的机会。
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变革呢?那就是火枪逐渐代替了弓箭,火器开始逐渐显露出更大的发展潜力。英国长弓兵很厉害,射程远,训练有素,但是训练一个长弓兵是很花时间的。当时欧洲的盔甲制造技术已经达到了巅峰,弓箭逐渐落了下风,对盔甲奈何不得。再加上兵员素质下降等一系列的因素,导致弓箭走了下坡路,火器开始兴盛。小孩子根本没那个力气拉开长弓,但是开一枪还是没问题的。很多原本上不了战场的人,现在拿上火枪也能上战场了,所以马克思才说“火药把骑士阶层炸得粉碎”。无独有偶,日本战国时期引进了大量火枪,引起了武士阶层的强烈反对。神鬼难躲一溜烟,刀术高超的宫本武藏和佐佐木小次郎直接out(出局)啦。武士们怎么可能不反对呢?
当然,火枪也有问题,当时的射速是很慢的,从枪管前端把火药倒进去,压进一个铅球子弹,拿通条捣实。然后把枪端平,在火门上倒一点儿火药,这里是和枪膛相通的。再装好火绳,火绳其实就是个能长时间燃烧的捻子。我们放炮不是喜欢用香去点燃鞭炮吗?火绳就相当于一根软香。手扣动扳机以后,就会把火绳按到火门上,火药迅速燃烧,引燃了枪膛里边的火药,于是“砰”的一声,枪就放出去了。
火药一爆炸,圆球形子弹就发射出去了,通常都会在人身上打出一个窟窿,打到盔甲也能把对方震得够呛,甚至直接震死。我专门看过球形子弹的弹道凝胶实验,能在弹道凝胶里打出一个非常直的管子,口径不大。球形弹简直就是最有“良心”的子弹了。后来子弹改成了其他形状,在弹道凝胶内部打出的空腔可就不是一根细管子了,而是一个大喇叭口。进去的地方是一个小孔,内部已经被折腾得稀里哗啦的。弹道凝胶和人体非常接近,你可以想象打中人体会是什么效果。
即便是有良心的球形子弹,枪伤也与以前的刀砍和狼牙棒砸不是一码事,伤口完全不一样。不论是希波克拉底还是盖伦,他们都从没见过这样的伤口,他们的书里也没有提到过如何治疗枪伤。祖师爷都没提过,那么医生们该怎么办呢?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摆在了医生面前。
外科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战争推动的,从弓箭到火器,逼得医生们不得不升级创伤治疗技术,战场成了最佳的外科医学院。
▲受伤的人
那么这些古代的外科医生该怎么办呢?他们只能采用类比的办法。意大利著名的外科医生维戈是第一个特别描述新型战争中外科问题的人之一,他认为火器伤是有毒的。传统上,有毒的伤口就好比是被蛇咬伤,要用烧灼来中和。因此,维戈推荐使用沸油,这样就可以使火器造成的裂开非常深的伤中和。他跟教皇是老熟人了,因此他一言九鼎,这种办法也就成了标准的做法。所以,当时常规的处理伤口的方式就是往伤口上浇滚烫的油,伤员们当然会疼得嗷嗷直叫啊。要么,用烙铁直接烫也行,但是总不如热油正宗。
这么做其实就是把伤口烫煳了,血管也就止了血,顺便杀了细菌。古人不知道细菌,但是无意之中起到了杀菌作用,只是代价很大—烧伤也是很大的麻烦。不过,除此之外,医生们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了。
很多电影里都喜欢描写类似的桥段:某位硬汉,拿出一把小刀,在火上烧了一下,自己动手把弹头挖了出来。再拆掉一颗子弹,倒上少许火药。然后点着了烧一下,伤口也就止了血。道理都是类似的。硬汉兰博干过,国产“凌凌漆”也干过,不过现实远比电影上残酷多了,哪有电影里这么轻松呢?
真正改变这个做法的是法国的理发师巴累。巴累小时候的事情已经很模糊了,生卒年月其实也不是太准确。他自己从来也不提小时候的事情,只知道他从小跟着师父学手艺。一方面学理发,一方面学动手术。但是师父通常不会好好地培养徒弟,只是拼命压榨廉价劳动力。
后来,巴累到巴黎的一家慈善医院里当了3年医生,在这里,他倒是学到了很多东西,包括系统的解剖学,接触到了大量的病人。但是这家医院的条件极差,以致在某一年的冬天里,有四个病人冻掉了鼻子,巴累为他们做了鼻子的切除手术。
古代的印度人有一种特殊的手术,那就是“鼻重建术”,印度人在整形方面是先驱者。不过,这个方法都快19世纪了才被英国人传到欧洲,巴累当然没地方去学。
他在这家医院里主要学习了创伤包扎,安装夹板治疗骨折,以及截肢手术。这都是上战场必备的能力,后来他就随军出征上了战场。正好1536年,法国跟西班牙打起来了,争夺意大利北部的控制权,巴累参加了都灵战役。
到真的上了战场,巴累发现这里比医院残酷多了。一场大战刚打完,空气中弥漫着腐败尸体的臭气,伤员们的伤口开始化脓、溃烂,都开始长蛆了。经常有士兵因缺少食物和护理或因低劣的治疗而死亡。
巴累一开始也是采用维戈医生的办法,那就是拿沸油去浇灌伤口,每个伤员他都是这么做的。巴累这个人心软,他总想尽量减轻伤员的痛苦,能不截肢就不截肢。但是假如对伤口不做处理,伤员可能连命都保不住,那也只能硬着头皮上啊。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沸油用完了。巴累没辙,只能干瞪眼。那也不能什么都不做啊。他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用鸡蛋、松节油、玫瑰油混合起来调制了一种药膏,然后涂抹在士兵的伤口上。
巴累当天夜里根本睡不着,他觉得对不住受伤的士兵。“兄弟啊,对不住啊!我没有油了啊,没办法给你处理伤口啊。”他越想越不放心,万一夜里伤情恶化了怎么办?他起来挨个儿查看,发现那些用沸油浇过伤口的伤员都在那里呜呼哀号。疼啊!能不疼吗?被子弹打了一下,然后又被滚烫的沸油浇了一下,人受得了吗?反倒是那些上了药膏,没有用沸油的伤员都很安详,有的还睡着了,看伤口也没什么问题。难道用沸油浇反而效果不如药膏?
巴累无意之中完成了一次对照实验。他从此明白了,过去的经验是不能完全相信的,要敢于合理地怀疑过去的传统。巴累又观察了一阵子,他发现用药膏比沸油愈合更快,这下他有信心了。1541年,他回了巴黎,他的老师鼓励他把在战场上获得的经验写出来,于是巴累就写了一本书叫《铳伤治疗》,认为枪伤不能类比为蛇咬,而是类比为挫伤,简单治疗就行了。
▲巴累发明的手术器械
即便是真的要用烧灼来处理伤口,巴累也喜欢用烙铁而不是沸油。后来有个老太太告诉巴累一个偏方,那就是用切开的洋葱治疗烫伤。巴累试了试,发现是有效的。现在研究发现,洋葱多多少少有一点儿抗菌的作用,也算多多少少有点儿道理。
当然,巴累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他信奉的还是四体液学说,尽管他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所以,他收集的各种另类偏方也有不少是不靠谱儿的。比如,他经常推荐所谓的“小狗油”。首先是弄两只新生的小狗,放在百合花油里边炸。把这种油和松节油混合,再放进去一斤蚯蚓,俗称“地龙”,然后用文火慢慢炖。我们今天当然都知道,这事儿能靠谱儿才怪呢。没办法,当时就是这种认知水平。
当时的内科医生们要求巴累解释为什么战场上很少一点儿黑火药就能弄死士兵,巴累化验了黑火药的成分,不就是一硝二黄三木炭吗?也没有什么其他成分了。这几种东西都是没有毒的。哪怕子弹沾染了点儿黑火药,打到人体内也不应该起那么大的作用。所以巴累相信这是因为战场上弥漫着一种毒气,身体有个小破口,毒气就进去。实在解释不了,那就推给上帝他老人家。因此巴累说包扎伤口的是他,让伤员痊愈的是上帝,一切都是命里注定的。
当然,战场上遇到很多严重的创伤是需要截肢的,这时候用滚烫的沸油来烧灼伤口简直是太残忍了。巴累总是想减轻伤员的痛苦,他发现止血并不需要那么残忍,只需要把血管用针线缝起来就行。为此他发明了专用的手术用钳子,像个鸭嘴一样。用这种钳子揪住伤员的血管,把血管揪出来,然后用针线缝上,这样就可以止住血。这个办法简单可靠,而且伤员也没有那么痛苦,因此算是技术上的一个重要突破。现在外科几乎就离不开针线,在大家的印象里,外科嘛,不是开刀就是缝针。是啊,开了门难道你不给人家关上吗?
巴累先后给四任法国国王担任御医。他精湛的医术极大地提高了外科医生的地位。巴累是第一位得到了广泛尊重的外科医生—除了内科医生。他的拉丁文很差,写书只能用法文,所以还是处于鄙视链的下层。这本书如果不是国王的支持,很可能根本就无法出版。
别忘了,那些理发师外科医生也不懂拉丁文,平时想看书学习都不太可能。现在巴累的书成了他们手边必备的手册,也算对外科学起到了推动作用。这本著作的出版标志着外科正式成为一门学科。
1590年,巴累去世了,这一年《本草纲目》开始刻印。至此,手术的第一个大麻烦,止血和清洁创口基本解决。但是当时的外科医生只敢在身体的外围兜圈子,比如胳膊和腿。你脑袋让人开了瓢,大概他们也会包扎。但是肚子里的零件,他们基本不敢动。
很多书上描写那个时代的外科手术都是非常残忍的事情,手术室里到处都是卸下来的胳膊和腿,似乎外科医生天天给人截肢玩儿。早年间其实不是这样的,日常情况哪有那么多要截肢的病人啊。多半都是来搞个放血疗法,要么就是拔牙,这都算是外科。那时候的外科医生是有自知之明的,哪些能搞定,哪些搞不定,他们心里很清楚。
到了18世纪,外科医生的胆子才开始逐渐大起来,而且往往是游方医生胆子更大,手术突破也更多,出了事儿大不了跑路嘛。
1700年,人们认识到白内障就是晶体的硬化。法国眼科医生戴维尔发明了一种摘除眼睛晶体的方法,用于治疗白内障,他做了上百次这样的手术,据说都很成功。英国游方眼医泰勒也擅长这种手术,他在欧洲许多王宫里干净利索地做了大量的手术,不过这家伙招摇撞骗的本事倒也不小。
1750年,泰勒路过莱比锡,著名的音乐家巴赫正好是白内障晚期,泰勒做了两次手术都不怎么成功。后来巴赫的眼睛奇迹般地恢复了,可惜10天以后,巴赫就去世了。1751年,另一位音乐家亨德尔的一只眼视力不行了,恰好又是这个泰勒给做了手术。第二年,亨德尔两眼失明。泰勒医生到了晚年,自己的两只眼也看不见东西了,不知道是不是报应。这是历史上比较著名的一个庸医。
当然大部分外科医生还是认真负责的。1810年,著名“网红”女作家范妮·伯尼接受了乳腺癌的肿瘤切除手术。她后来记录了当时的大概感受:脸上被蒙上一块纱布,隐约看见周围有七个壮汉和一个护士,要这么多人吗?是啊,别看是个弱女子,动手术的时候人少了根本就按不住她。透过纱布,她看到了医生那一把明晃晃的手术刀。她吓得赶紧闭上眼,就在闭眼的这一刻,医生下了刀。范妮·伯尼的尖叫声自始至终一直就没停过。
你想想看,这是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做手术,所以她疼得死去活来。而且即便是刀子离开了身体,她仍然感到自己的肉被撕裂的那种疼。刚觉得稍微好一点儿,一睁眼,看见手术刀又要往下落,她吓得又闭上眼睛。你想象她的感受是什么。我也佩服这位女作家的勇气,事后她清晰地回忆起医生先切哪儿后切哪儿,她是怎么吱哇乱叫的。难为她了,疼成那样,脑子倒是很清晰!她最后活到1840年,说明手术是成功的。
当时,快速取出膀胱结石的手术也开始越来越成熟,这个技术是1700年由一个游方医生雅克·比奥利欧大幅改进的,据说他一辈子做了好几千次这样的手术。另外两位著名的外科医生,阿姆斯特丹的劳和伦敦的切塞尔顿也把这一招学去了,他们应用雅克的方法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切塞尔顿因膀胱取石术声名大振,他能够在短短的两分钟内完成这一剧痛的全手术过程,而同时代的其他术者做同一手术要花20分钟,所以他的收费也是最贵的。谁叫人家动作快呢,动作快,病人承受的痛苦就少嘛。
经过一代又一代外科医生不断的努力,外科学的地位在逐渐提高。路易十五时期,外科医生和理发师彻底分了家。后来又废除了外科医生的学徒制,也就是说,外科医生也需要经过正规的医学院培养。外科开始逐渐获得与内科平起平坐的地位。
▲约翰·亨特
英国的亨特兄弟为外科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特别是弟弟约翰·亨特,他是病理解剖学的奠基人之一。他在哥哥的妇产医院当了多年的助手,后来去切尔西医院和圣巴塞洛缪医院研究外科学。1760年,他当了军医,随军征战,回来以后自己开业当医生,把大量精力投入比较解剖学领域。
他积累了大量的人体和生物学标本,其中1.3万件标本成了皇家外科学院亨特外科医师博物馆的基础。他写了四篇重要的著作《论人类牙齿的自然史》《论性病》《动物机体某些部位的观察》《论血液、炎症与枪伤》。正是他的努力,外科从手艺变成了科学。他晚年为了研究梅毒,自己给自己接种了病原体。估计他的很多症状都与此有关。梅毒这个病,很大程度上是个“文化病”,说来话长,这个我们以后会讲到的。当然,亨特最大的贡献就是教出了一个好学生—爱德华·琴纳。
在当时,医院也有非常大的发展。过去医院是个纯粹安慰性的地方,神父和修女会尽量照顾你、安慰你,就是不给你治病。后来,医院逐渐变成了隔离场所,比如麻风病隔离、天花隔离。进入近代以后,综合性的医院开始遍地开花,而且出现了专科医院。
到了1800年,英国大小城镇起码都有一所医院。医院开始和医学教育相结合,出现了医学院附属医院。医院成了教学活动的场所,你别小看这样的改变。为了管理方便,必然要形成完善的记录体系,也就是所谓的“病历”,这就为未来大规模的数据统计打下了基础。要是全都是小诊所,或者游方医生,你怎么搞统计研究呢?再说了,病人集中,医生刷经验的机会就多,床边实地教学的机会就多,医学进步的速度就会大大地加快。
到了18世纪末,一个教授带着一大群学生在医院里转悠,进行临床教学这种模式已经不新鲜了。做手术也经常有一大群学生在观看,现场教学是常事。当时没有电视直播设备,可是做手术离远了又看不清楚,只能把房子设计得像一口井一样,一圈一圈地层层叠叠坐的都是学生,大家居高临下地看着老师动刀子。
▲李斯顿医生
人一多,麻烦就来了,人的表演欲就上来了。如果说切塞尔顿两分钟就能把膀胱结石给取出来,那么李斯顿医生28秒就能卸掉一条腿。当然,你速度快一点儿病人受到的痛苦就会少一点儿。
这位李斯顿大夫毕业于爱丁堡大学,他是个大个子,身高1.88米,而且是个急性子,干什么都是急吼吼的。1835年,李斯顿成为伦敦大学医学院的第一位临床外科学教授。他在手术方面有很多贡献,比如牛头犬钳(一种锁定动脉钳)和用于稳定股骨脱位和骨折的腿夹板。1837年,他发表了《实用外科学》,论证了快速手术的重要性:“这些手术必须有决心地开始并迅速完成。”当然这个急性子也造成了一系列的问题。
有个小男孩脖子上有个瘤子,到底是动脉瘤,还是一般的瘤子呢?李斯顿医生拿刀子先割了再说,结果孩子到处飙血,应该是动脉破了。最终这个孩子死了。
还有一次,他两分半钟就切掉了患者的腿,顺便切掉了生殖器的一部分。
这还不算什么,李斯顿医生还创造过一个300%的杀伤纪录。他飞快地锯下了患者的腿,患者第二天因为感染死了。他同时还切掉了助手的手指,助手也感染死了。现场观摩的一位名医因为被他的飞刀击中,当场吓死了。据说这一刀其实没有扎到肉,但是人家还是吓死了。
我们想象不出手术器械怎么会满天乱飞的,可能这些记录都含有夸张的成分。但是李斯顿医生绝对是当时“伦敦第一快刀手”,这是确定无疑的。
像李斯顿医生这样的并不是个案,俄罗斯医生皮罗果夫3分钟切掉大腿、半分钟切掉乳房。法国名医拉里曾经24小时连续截肢了200个病人,平均7分多钟就要切掉一条腿或者是胳膊。连干24小时,医生自己也扛不住。没办法,当时的外科就是体力活儿。
当然,医生也会想尽办法让患者动手术的时候不疼。在医生看来,只有三种状态的人是没有知觉的,那就是睡着了、昏过去了、死了。拿棍子把病人打昏,这一招多半不可靠,病人是会醒的。要么,拿酒灌醉?你别说,还真的有医生这么干。拿一瓶烈酒,病人喝半瓶麻醉,大夫喝半瓶壮胆儿。结果病人没能麻醉,而是连呕吐带耍酒疯,几个人都按不住。
所以,酒精并不是很好的麻醉剂,它起到的作用并不是外科医生们想要的。医生宁可让一个人清醒地承受痛苦,也不希望这个人处于脑子稀里糊涂、身体不能自理的状态。古人早就知道有些药物是有麻醉作用的,比如鸦片,比如印度大麻,但是这些东西都不能满足外科医生的要求。如何让病人不疼,是手术面临的第二大关口。这个技术不解决,手术是没办法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那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