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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前言

斯多亚派著名哲学家、古罗马帝国皇帝马可·奥勒留(公元121—180年),全名马可·阿尼厄斯·安东尼·奥古斯都,生于罗马,其父亲一族曾是西班牙人,但早已定居罗马多年,并从维斯佩申皇帝(公元69—79年在位)那里获得了贵族身份。马可·奥勒留幼年丧父,是由他的母亲和祖父抚养长大的,并且在希腊文学和拉丁文学、修辞、哲学、法律甚至绘画方面得到了在当时来说是最好的教育,他从他的老师那里熟悉和亲近了斯多亚派的哲学(例如爱比克泰德的著作),并在其生活中身体力行。

还在孩提时期,马可·奥勒留就以其性格的坦率真诚得到了赫德里安皇帝(公元117—138年在位)的好感。当时,罗马的帝位常常并不是按血统,而是由选定的过继者来接替的。在原先的继嗣柳希厄斯死后,赫德里安皇帝选定马可·奥勒留的叔父安东尼·派厄斯为自己的继嗣,条件是派厄斯亦要收养马可·奥勒留和原先继嗣的儿子科莫德斯(后名维勒斯)为继嗣。当赫德里安皇帝于138年去世时,马可·奥勒留获得了凯撒的称号——这一称号一般是给予皇帝助手和继承者的,并协助他的叔父治理国家,而在其叔父(也是养父)于161年去世时,旋即成为古罗马帝国的皇帝。遵照赫德里安的意愿,他和维勒斯共享皇权,但后者实际上不起重要作用。

马可·奥勒留在位近二十年,这是一个战乱不断、灾难频繁的时期,洪水、地震、瘟疫,加上与东方的安息人的战争,来自北方的马尔克马奈人在多瑙河流域的进逼,以及内部的叛乱,使罗马人口锐减,贫困加深、经济日益衰落,即使马可·奥勒留以其坚定精神和智慧,夙兴夜寐地工作,也不能阻挡古罗马帝国的颓势。在他统治的大部分时间里,尤其是后十年,他很少待在罗马,而是在帝国的边疆或行省的军营里度过。《沉思录》这部写给自己的书,这本自己与自己的十二卷对话,大部分就是在这种鞍马劳顿中写成的。马可·奥勒留与安东尼·派厄斯的女儿福斯泰娜结婚并生有11个孩子。据说,他在一个著名的将军、驻叙利亚的副将卡希厄斯发动叛乱时表现得宽宏大量。但他对基督教徒态度比较严厉,曾颁发过一道反对基督教徒的诏书。公元180年3月17日,马可·奥勒留因病逝于维也纳。

斯多亚派哲学主要是一种伦理学,其目的在于为伦理学建立一种唯理的基础,它把宇宙论和伦理学融为一体,认为宇宙是一个美好的、有秩序的、完善的整体,由原始的神圣的火演变而来,并趋向一个目的。人则是宇宙体系的一部分,是神圣的火的一个小火花,他自己也可以说是一个小宇宙,他的本性是与万有的本性同一的,所以,他应该同宇宙的目的相协调而行动,力图在神圣的目的中实现自己的目的,以求达到最大限度的完善。为此,他必须让自己的灵魂清醒,让理性统率自己,正如它统率世界一样。

所以,斯多亚派对人们的要求是:遵从自然而生活,或者说,按照本性生活(nature有“自然”“本性”两层意义),而所谓自然、本性,实际上也就是指一种普遍的理性,或者说逻各斯(在某些方面类似于中国的“道”),或者说一种普遍的法(自然法的概念就是由此而来)。自然——本性——理性——法,不说它们有一种完全等价的意义,它们也至少是相通的,并常常是可以互用的。而作为一种理性存在物的人的自然本性,就是一种分享这一普遍理性的理性,一种能认识这一普遍理性的理性。马可·奥勒留在《沉思录》中常常讲到一个人身外和身内的神,讲到身外的神(或者说宙斯)把自身的一部分分给了人的理性灵魂(即身内的神),人凭内心的神,或者说凭自己支配的部分,就能认识身外的神,就能领悟神意。他说的其实也是这个意思。我们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这里所说的理性主要不是对自然事物的认识,而是道德德行的践履,所以,理性和德行又联系起来了。

总之,在斯多亚派哲学家的眼里,宇宙是一个井然有序的宇宙,世界是一个浑然和谐的世界。正如《沉思录》中所说:“所有的事物都是相互联结的,这一纽带是神圣的,几乎没有一个事物与任一别的事物没有联系。因为事物都是合作的,它们结合起来形成同一宇宙(秩序)。因为有一个由所有事物组成的宇宙,有一个遍及所有事物的神,有一个实体,一种法,一个对所有有理智的动物都是共同的理性、一个真理;如果也确实有一种所有动物的完善的话,那么它是同一根源、分享着同一理性。”在这个世界上,低等的东西是为了高等的东西而存在的,无生命的存在是为了有生命的存在而存在的,有生命的存在又是为了有理性的存在而存在的。那么,有理性的存在,或者说理性的动物(人)是怎样存在的呢?理性动物是彼此为了对方而存在的,所以,在人的结构中首要的原则就是友爱的原则,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同类友好,意识到他们是来自同一根源,趋向同一目标,都要做出有益社会的行为。

这样,就把我们引到人除理性外的另一根本性质——社会性。人是一种理性动物,也是一种政治动物(这里沿用了亚里士多德的说法),一种社会动物。《沉思录》的作者认为:在人和别的事物之间有三种联系:一种是与环绕着他的物体的联系;一种是与所有事物所由产生的神圣原因的联系;一种是与那些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的联系。相应地,人也就有三重责任、三重义务,就要处理好对自己的身体和外物、对神或者说普遍的理性、对自己的邻人这三种关系。人对普遍理性的态度前面已经说过了,就是要尊重、顺从和虔诚。对自己的身体和外物,斯多亚派一直评价颇低,基本上认为它们作为元素的结合和分解,并没有什么恒久的价值。身体只是我们需要暂时忍受的一副皮囊罢了,要紧的是不要让它妨碍灵魂,不要让它的欲望或痛苦使灵魂纷忧不安。对于我们和邻人的关系,人们的社会生活和交往,斯多亚派则给予了集中的注意,事实上,人的德行就主要体现在这一层面。

一般来说,斯多亚派哲学家都是重视整体、重视义务的。他们认为,人不能脱离社会、脱离整体而存在。使自己脱离他人,或做出反社会的事情来,就好比是使自己变成脱离身体的一只手或一只脚。如果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就要致力于使自己与整体重新统一起来。人作为宇宙的一部分、个人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对于来自整体的一切事物就都要欣然接受,就都要满意而勿抱怨,因为,如果凡是为了整体的利益而必须存在的,对于个体也就不会有害。对于蜂群无害的东西,也不会对蜜蜂有害;不损害国家的事情,也不会损害到公民。《沉思录》的作者说,我们每天都要准备碰到各种各样不好的人,但由于他们是我的同类,我仍然要善待他们。不要以恶报恶,而是要忍耐和宽容,人天生就要忍受一切,这就是人的义务。要恶人不作恶,就像想让无花果树不结果一样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要能完成自己的义务就够了,对于其他的事情完全不要操心,我们要表现得高贵、仁爱和真诚。

看来,斯多亚派哲学家对个人的德行、个人的解脱看得比社会的道德改造更为重要,这也许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个人无能为力的时代,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上。所以,他们特别注意区分两种事情:一种是在我们力量范围之内的事情;一种是不在我们力量范围之内的事情。许多事情,例如,个人的失意、痛苦、疾病、死亡,社会上的丑恶现象等等,这些往往并不在我的力量范围之内,但是,由于所有对我发生的事情都是符合宇宙理性的,我必须欣然接纳它们。我也可以做在我力量范围之内的事情,这就是按照本性生活,做一个正直、高尚、有道德的人,这是什么力量也不能阻止我的,谁也不能强迫我做坏事。在斯多亚派哲人对德行的强调中确实有许多感人的东西。例如,马可·奥勒留谈到:德行是不要求报酬的,是不希望别人知道的,不仅要使行为高贵,而且要使动机纯正,要摈弃一切无用和琐屑的思想。要使自己专注于这样的思想,即当你在思考时,别人问你想什么,你任何时候都能立即坦率地说出来。而且,不仅要思考善、思考光明磊落的事情,还要付诸行动,行动就是你存在的目的,全然不要再谈论一个高尚的人应当具有的品质,而是成为这样的人。

总之,斯多亚派哲人所追求的生活是一种摆脱了激情和欲望、冷静和达观的生活,他们把一切对他们发生的事情都不看成是恶,认为痛苦和不安仅仅是来自内心的意见,而这是可以由心灵加以消除的。他们恬淡、自足,一方面坚持自己的劳作,把这些工作看作自己的应分;另一方面又退隐心灵,保持自己精神世界的宁静一隅。斯多亚派哲学的力量可以从它贡献的两个著名代表看出:一个是奴隶出身的爱比克泰德,另一个就是《沉思录》的作者,哲学家皇帝马可·奥勒留·安东尼。他们的社会地位十分悬殊,精神和生活方式却又相当一致。但是,另一方面,马可·奥勒留作为柏拉图所梦想的“哲学家王”,他的政绩、他所治理的国家状况却和理想状态还是存在差距。所以,我们一方面看到斯多亚派哲学精神的巨大力量,看到它如何泯灭社会环境的差别而造成同一种纯净有德的个人生活;另一方面又看到这种精神对社会大众影响的相当无力,作者甚至有意回避这种影响,这也许是因为他对人性持有一种清醒的认识与冷峻的悲观。

此外,我们也看到,斯多亚派的道德原则并不是很明确的。把本性解释为理性,把理性又解释为德行;道德在于按照本性生活,而按照本性的东西就是道德。这里面虽有某种强调理性、普遍和共相的优点,但也可能有形式化的互相论证的弱点。在斯多亚派哲学中有令人感动的对道德的高扬,但也有令人沮丧的对斗争的放弃。它永远不失为一条退路,但对于朝气蓬勃、锐意进取的人,尤其是生命力洋溢的青年人来说,走这条路或许还是一件太早的事情。但它同时又可能是一条进路,它虽然还不像基督教,没有过多的对于彼岸的许诺,而是强调在此岸的德行中自足,但在情感和意绪方面也为基督教的盛行做了某种铺垫和准备。我们大概可以说,斯多亚派哲学能够为一个处于混乱世界,面对道德低潮又感到个人无能为力的人、为一个在个人生活方面遭受挫折和失望(这是永远也免不了的),但又还没有向上帝求以援手的人,提供最好的安慰。

最后,我们也注意到,斯多亚派哲学虽然不可能像有些理论(例如社会契约论)那样对社会制度的变革和改善发生直接的影响,但是,它其中所蕴含的那种胸襟博大的世界主义,那种有关自然法和天赋人权、众生平等的学说,却越过了漫长的时代,对近现代的社会政治理论及实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美国一位教授、《一生的读书计划》的作者费迪曼认为《沉思录》有一种不可思议的魅力,说它甜美、忧郁和高贵。我们可以同意他的话,并且说,它的高贵,也许是来自作者对身羁宫廷的自己和自己所处的混乱世界的感受;而它的甜美,则只能是由于作者的心灵的安宁和静谧了。这几个特点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比方说,当我们谈到《沉思录》的最后一段,即说从人生的舞台上退场的一段,我们既感到忧郁,因为这就是人的命运,人难逃此劫。即使你觉得你的戏还没有演完,新的演员已经代替你成为主角了,这里的忧郁就像卓别林所演的《舞台生涯》中那些老演员的心情:苦涩而又不无欣慰,黯然而又稍觉轻松;另一方面,我们又感到高贵,因为我们可以体面、庄严地退场,因为我们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并给新来者腾出了地方。

我们也要记得,《沉思录》是写给自己的,而不是供出版的,而且,这里是自己在同自己对话,字里行间常常出现的不是“我……”,而是“你……”,并常常用破折号隔出不同意见。既然是自己与自己的对话,自己说服自己,自然也就不需要过分讲究词藻、注意效仿和安排结构,而是注意一种思想的深入和行进。有时话没说完又想到别处,并经常看到“但是”这样的转折。我们需要在阅读中记住这些,不然,也许会因为它不是一个精美的体系而感到失望的。只要我们让自己的心灵沉静下来,就能够从这些朴实无华的句子中读出许多东西。这不是一本时髦的书,而是一本经久的书,买来不一定马上读,但一定会有需要读它的时候。近两千年前一个人写下了它,再过两千年一定也还会有人去读它。

本书是译者1988年初根据乔治·朗(George Long)的英文本翻译。 0kMXns1ctUogDMteRsPl+ZDngrcBTJlUujyqeCw72A2WKEhardFyxSztj1dnfB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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