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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就任通、泰州镇抚使

建炎四年五月,即岳飞收复建康府的当月,宋廷依据宰相范宗尹的建议,陆续在淮南东、西路,京西南、北路,荆湖北路和陕西的一角,划分若干小军区,每个军区设镇抚使,管辖两个至四五个府、州、军的防务,并兼管民政和财政。宋廷先后设镇抚使辖区约二十个,委任镇抚使三十余人。

上述地区往往由盗匪、土豪、溃将、摄官等占据,宋廷事实上只能羁縻而已。范宗尹认为,此种措置虽“稍复藩镇之法”,却是抵挡金兵的“救弊之道”。其实,范宗尹的主张纯属消极防御性质,根本不是规划克复故土的深谋远略。上述地区饱经战祸,经济凋敝,加之各镇抚使辖区不大,人力、财力和物力有限,即使是单纯的防御,也不可能有效抵抗金兵。更何况镇抚使的成分复杂,人心各异。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他们或叛变降敌,或火并被杀,或战败牺牲,或丧失辖区,种种结局,难以概述。

平定盗匪戚方的战斗结束后,张俊回朝,向范宗尹“盛称岳飞可用”,范宗尹为此口奏宋高宗。对岳飞有相当了解的宣州文士邵缉,也上书举荐,说“岳飞骁武精悍,沉鸷有谋,临财廉,与士信,循循如诸生,动合礼法”,有远大的抱负,冀望“后世书策中知有岳飞之名”。

宋高宗本人自五月至六月那次朝见,也对岳飞有颇深的印象。七月,朝廷发表岳飞升官武功大夫、昌州防御使,并任通、泰州镇抚使,兼泰州知州的差遣。武功大夫比原来的武德大夫高一官,但按“双转”制度其实是半官,而防御使又比原来的刺史高两官,岳飞的虚衔算是连升三官。宋廷关于岳飞差遣实职的新命,大约是考虑到了他本人“乞益兵守淮”的请求。因为在此之前,宋廷已在淮南地区至少分设了八个镇抚使司的辖区,所余的地盘有限,便选择了通州(治静海,今江苏南通市)和泰州(治海陵,今江苏泰州市)作为岳飞的辖区。此外,岳飞的官秩不高,也只能与其他镇抚使平列。

岳飞对此项任命颇不满意,通州和泰州僻处江海一隅,非战略要冲之地,这与他“乞益兵守淮”的本意其实不合;镇抚使是个防御性的职务,也与他光复故土的猛志相悖。于是,岳飞便上状向宋廷申诉说:

金贼侵寇虔刘,其志未艾。要当速行剿杀,殄灭静尽,收复诸路,不然则岁月滋久,为患益深。若蒙朝廷允飞今来所乞,乞将飞母、妻并二子为质,免充通、泰州镇抚使,止除一淮南东路重难任使。令飞招集兵马,掩杀金贼,收复本路州郡,伺便迤逦收复山东、河北、河东、京畿等路故地。庶使飞平生之志得以少快,且以尽臣子报君之节……如蒙指允飞所乞,即乞速赐指挥,亦不敢仰干朝廷,别求添益军马。伏乞钧照。

宋廷对岳飞气吞万里的雄心看作梦呓一般。宋高宗和范宗尹等畏敌如虎,视己如鼠,只是希图苟安一隅,当然不会批准岳飞的请求。宋廷为表示礼遇起见,只是答复收到此件公牍,就此了事。 yTqawyRD4iXLUebat/Ks4xW/4/pjMdAATe0Am5YgHeLp5WRCw/5R9Oh49rczaT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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