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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务农与创业

我在浙江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调研时,遇到从重庆到开发区务工的崔海。

崔海自2002年到开发区务工已有15年,2008年被当地聘为和谐促进员。他的妻子和儿子现在也在开发区务工。2013年,为儿子娶媳妇,崔海花50万元在开发区买了一套102平方米的商品房。崔海二弟一家也在开发区务工,不过,他二弟是在老家买的商品房。崔海认为他二弟不会算计,因为二弟在老家买商品房,房子只能闲置在那里,而全家在浙江务工,还得租房子,光花钱不说面积还小,也不方便。自己在开发区买房子住,夏天有空调,天天可以洗热水澡,日子过得舒服,即使将来老了要回老家也可以将房子卖掉。何况,因为务工时同步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就会有退休金,将来也未必会回到农村。更重要的是,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要珍惜好生活的每一天,在务工的地方买了房子就有了家,可以过日子,也就有了生活本身。务工不再只是手段,而变成了自己的生活,在务工的地方就有了准备落地生根的心态。

对于进城务工,崔海和他二弟拥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心态与行为模式。

一、进城务工是手段还是目标

第一代农民工进城务工的规律,往往是年轻人进城务工,年老父母留守农村务农;丈夫外出务工,妻子留守务农。“分田到户”以后,农村人均承包地不多,随着农业技术的进步,劳动力剩余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一个农民家庭可能会有三四个适龄劳动力,而农业生产可能只需要一两个,且对劳动力的需求是季节性的。适逢1990年代城市化进程加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在城市获取收入;同时,留守的老年父母和妇女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家庭农业收入并没有减少。家庭中有人进城务工,所得务工收入使家庭收入净增长,而在农村的家庭支出相对比较少。越来越多人外出务工,所得收入回流至村庄中,从而提高了村庄的消费水平与人际交往成本,比如人情彩礼水平的提高,促使更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以挣更多钱回到农村生活。随着时间的延续,以前以为只用很短时间在外务工,挣到在家盖一栋房子的钱就能体面回家,却发现村庄越来越多人外出务工,进城务工由临时性的短期安排变成长期打算。外出务工者的特征由青年向中年、男同胞到女同胞、个人到夫妻转变,夫妻甚至将子女也带出去务工。尽管如此,人们此时外出务工,生活目标与归属仍在村庄,自己生命价值的参照群体也在村庄。无论在外打工时间有多长,生活的终点与意义都在村庄。每年春节回到村庄,既是自己生活的年度假期,又是生活的意义所在。无论在外受到多少委屈、历经多少辛劳,只要能回到家乡与亲友乡邻相聚,就能为外出务工找到意义。每年春节返乡,也是依据自己家庭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家庭策略调整的决策时期,比如家庭中谁外出打工,到哪里打工,打什么工,以及家庭农业发展策略如何,是在村庄中建房还是到城里买房,等等。

在这样的家庭策略中,即使在外务工时间长、收入多,这些外出务工的人最终也要落叶归根。他们在城市获取收入,却在村庄获得意义,他们之所以愿意在城市忍受委屈与辛苦,是为了未来在农村的生活。打工是手段,村庄生活才是目的,才是终极价值,才是魂牵梦绕的所在。

当农民家庭不只是丈夫外出务工,而是夫妻携孩子进城务工时,农民工家庭就有了更多城市生活的内容,就可能更大程度上地脱离对农村经济的依赖:他们仅在春节回来看望仍然在家务农的父母,或只是寄钱给父母;子女在城市借读,越来越熟悉城市生活,与城市自然地融为一体。夫妻开始在城市建立除了务工以外的社会关系,有了更多在此落地生根的倾向。他们在城市务工时间越长,在城市建立起的关系越是深厚,也就越有落地生根的能力,甚至开始策划在自己家乡县城或就在城市里买房,最终可能融入城市,忘记农村。当然,他们在城市的生活还不稳定,还有可能进城失败,因此一般愿意保留农村退路。万一进城失败,他们就可能选择回到农村,这个时候的农村只是他们的最后退路,已不再是他们的目的,以及他们的终极价值所在。他们没有“乡愁”而只有“城愁”,他们期待能真正在城市体面生活下去并为此而努力。

总之,第一代农民工外出务工,目标很清楚,就是要通过务工获取收入来实现村庄中的家庭生活。务工是手段,体面的村庄生活才是目的。第二代农民工外出务工,越来越变成拖家带口在城市务工,因此有了更强烈的融入城市生活的愿望。他们想融入城市并不是希望在城市漂泊,而是能在城市体面安居,而因为知道在城市体面安居不易,所以他们大都愿意保留退路,一旦进城失败就可以退回农村,过比在城市漂泊更体面和安全的日子。也就是说,对于第二代农民工,农村很多时候变成了手段,融入城市才是梦想。

当然也存在地域间的差异。云贵川的农民进城务工,更愿意在城市享受生活,外出务工能不能赚钱也许不是最重要的,能见世面,好玩,有钱可以赶时髦,可以吃好喝好,这个也很重要。云贵川农村的社会纽带较弱,进城务工的农民可以相对自由地享受城市的生活,不必也不会过于节俭以在年底带现金回到家乡村庄,他们甚至可能春节不回家,留在城市过春节。

相对来讲,鲁豫皖农村往往存在着相当激烈的竞争关系,赚钱回家盖房子或到县城买房子是人们外出务工的第一要务。在外务工者没能赚钱盖房子,在村庄中就抬不起头,儿子甚至说不到媳妇。因此,进城务工的鲁豫皖农民工就会想方设法多加班赚钱,十分地节俭,愿意干脏活苦活累活。他们最终能够赚到钱且回家盖房子,甚至到县城买房子。

云贵川外出务工农民工与家乡的联系更弱,从而更可能脱离家乡,但问题是他们务工的收入基本上都用于消费,积蓄很少,所以他们不仅在家乡的村庄盖不起好房子,更无力到县城买房子、进城。相反,虽然鲁豫皖外出务工农民工与家乡联系紧密,他们却因为攒钱在县城买了房子,从而有能力脱离自己的村庄。

农民工进城务工是目的还是手段?农民会如何融入城市?这个问题不可笼统回答,必须依据时间与空间条件来具体分析。无论何种情况,在当前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不可能为所有进城农民工提供体面生活的就业与收入条件。因此,保留农民工的农村退路就是保留他们的基本人权,也就为中国现代化提供了安全阀。相对稳健的农村政策是中国农民之福,也是中国现代化之福。

二、务工还是务农

北京远郊T村53岁的李云已经种蔬菜30年了,现在仍然种两个大棚的蔬菜,早晨4点起来到大棚干活到上午10点,下午4点再到大棚干活到晚上8点,每天农业生产时间10个小时,一年收入5万元。这个收入较进城务工略高,但劳动过程也更辛苦:工作时间更长且体力活更多。而且,李云的两个大棚的建造共花费40万元(当然其中30万元是由政府补助的)。如李云每天生产大约100斤 青菜,以每斤2元交给基地,扣除生产投入,每天净收入大概150元,而在当地雇请临时工的工资也是150元/天。与工地临时工的工作不稳定从而收入无保障不同,李云的大棚每天都带来相当稳定的预期收入,就业比在工地务工更稳定。

李云认为,种蔬菜更重要的还不是就业,而是种地自由,可以自己掌握自己的劳动时间与劳动强度。虽然一般每天4点起来干活,但就算她在8点起来干活,也不用受人监督,更不会被人训斥。在外面打工是给别人干活,不如自己给自己干活。李云种蔬菜30年了仍然乐在其中。

长期自己种蔬菜的,不只李云一个。T村自1988年开始种蔬菜,很快就有了70个蔬菜种植户,这70户一直种蔬菜到现在,几乎没有变过。不变的原因有二:一是T村现已没有可以新增种蔬菜的土地,有人想种蔬菜也无地种;二是种蔬菜的70户没有变化,除了年龄渐长,基本上没有人退出。

只是,30年过去,之前的年轻人现在年龄都不小了。李云今年53岁,是蔬菜种植户中年龄最小的之一。年龄最大的蔬菜种植户已有70岁,以至于李云她们也开始担忧:将来谁种菜呢?

与种蔬菜种田不同的是进厂务工。到工厂务工,每天按时作息,工作的时候就要遵守工厂纪律。工厂务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8小时双休”制,即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两天。这样的“8小时双休”,没有加班,每月工资基本上就是最低工资,一个月2000元左右,加上“五险”也不会超过3000元。另外一种是“10小时单休”,即每天工作10小时甚至12小时,这样就有大量加班时间,每月可能拿到4000元工资。

如今工厂的工作一般都不是重体力活,多是生产线上的工作,需要长时间集中注意力做一件事情甚至做一个动作,对体力、耐力、注意力的要求其实很高。只有身体灵活、耐力强、视力好的年轻人才容易适应。年龄稍大的人,工作时间一长,就容易腰酸背痛,头昏眼花,很难久坐,要起来活动,但是这样会影响生产线的运转,因此这些人也就不适合生产线劳动了。

年轻人身体好,适合在生产线上长时间劳动,如果有生产线的务工机会他们也愿意去做。T村旁边就是工业区,T村的年轻妇女基本上都在工业区的工厂务工,在生产线上作业,收入不高也不低。T村家庭分工中,婆婆有带孙子的义务,年轻媳妇则不应留在家中照看孩子,而应到工厂务工赚钱。进工厂务工,年轻人远比中老年人有优势,家庭分工必须体现出这种优势,家庭也就只可能让婆婆来带孙子了。

问题是,蔬菜种植户李云的收入比进厂务工的年轻妇女收入还高,将来要是李云儿子结婚有了孙子,孩子是李云带还是媳妇带?李云的儿子还未结婚,所以这个问题可以搁置,但可以猜想到,媳妇仍然要进厂务工,反正工厂就在附近。而作为婆婆的李云则要同时兼顾带孙子和种蔬菜。种菜虽然辛苦,时间却较为灵活。以前种菜,李云不需要丈夫帮助,有了孙子,李云的丈夫就要分担一部分蔬菜种植上的事情。对于T村大多数农户来讲,他们不存在是带孙子还是种蔬菜的选择:全村270户,只有70户有菜地,200户无菜地可种。

年轻时人们愿意务工,也适合工厂生产线上的劳动;年龄大了,不再适应工厂生产线上持续的单调劳动,就只能到工地上打零工。这个时候如果拥有一两个蔬菜大棚,可以务农,自己安排自己的劳动,是一个相当不错的选择。北京市通过政策支持了部分菜农,对于他们获得收入、就业、退路乃至意义,是十分重要的事情。

中国当前正处在史无前例的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中国农村绝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都已进城务工经商,年轻人在工厂,年龄较大的仍然在工地。当进城青壮年农民工年龄越来越大,却缺少在城市继续生活下去的条件,或者面临进城失败的可能时,他们还能不能返回农村种地?返回农村种地一是有收入,二是有自由,三是有意义。种三五亩地不可能致富,却可以解决温饱,解决意义问题。有了土地上的劳动收入,就有了村庄内的安全感,就有了心灵上的归宿,就可以告别在城市漂泊时身体和灵魂都无处安放的问题。

因此,当前的农地制度改革和农村改革,一定要为可能进城失败的中老年农民工提供返回农村的退路,更要为仍然留村的农民保留他们在土地上就业的权利。村庄和土地是中国9亿农民最可靠的保障,任何政策的出发点与归属点都要落到这个保障上来。以农业发展的名义,以农民致富财产权的名义,以及以其他任何名义进行的改革,若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个保障,就有可能走上歧路。

2015年4月7日 4zM0P17vtk6TWiZ1TR737ilw+L/WEASAPvwz2Uyxn0Ma/FWHdqFtttr2f2HEpb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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