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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20世纪是有史以来最暴虐的世纪。由20世纪的战争造成或与之关联的死亡人口估计达1.87亿,相当于1913年时全世界人口的10%以上 [1] 。如果将这个世纪界定为从1914年开始,那么这将是一个战争几乎没有间断的世纪,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某个地方发生有组织的武装冲突。这个世纪被世界大战所主宰,也就是说被领土国家或国家联盟之间的战争所统治。从1914年到1945年的这段时间可以被单独看作是一场“三十年战争”,只在20世纪20年代,从1922年日本最终从苏俄远东地区撤军到1931年日本开始进攻中国东北的这段时间有过中断。紧随其后,几乎是立刻,大约四十年的冷战开始了:这符合伟大的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对战争的定义,即“不仅存在于战役或战斗行动之中,而且也存在于以战斗进行争夺的意图普遍被人相信的一段时期之中”。自冷战结束以来,美国武装部队在全球各地参与的行动在多大程度上构成了世界大战时代的延续,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然而毫无疑问,20世纪90年代欧洲、非洲、西亚和中亚充斥着正式或非正式的军事冲突。自1914年以来,整个世界一直未能维持和平,而现在也同样如此。

然而,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地理上来说,这个世纪都无法被视为一段同质的时期。从时间上看,其分为三个时期:以德国为中心的世界大战时代(1914—1945年)、两个超级大国对抗时代(1945—1989年)以及经典国际权力体系结束以来的时代。我将这些时期称为第一、第二和第三阶段。一方面,从地理上看,军事行动的影响极不均衡。除了一次例外(1932—1935年玻利维亚和巴拉圭进行的查科战争[the Chaco War]),20世纪的西半球(美洲)没有发生过除了内战之外的重大国家间战争。敌人的军事行动几乎没有触及这些领土——因此,2001年9月11日世界贸易中心和五角大楼遭到飞机撞击后,举世震惊。自1945年以来,国家间战争在欧洲也消失了,在此之前,欧洲一直是主要战场。虽然在第三阶段,战争又回到了东南欧,但在欧洲大陆的其他地方,战争似乎不太可能重演。另一方面,在第二阶段,与全球对抗没有必然关联的国家间战争仍然普遍存在于中东和南亚,而直接源于全球对抗的大战也存在于东亚和东南亚(朝鲜半岛、中南半岛)。与此同时,在第一阶段,撒哈拉以南的非洲等地区相对而言未受战争影响(除埃塞俄比亚在1935—1936年被意大利殖民征服,但时间较迟),但其在第二阶段成为武装冲突的战场,并在第三阶段直面屠杀与苦难。

20世纪战争的另外两个特点尤为显著,相对而言第一点没有第二点明显。一方面,在21世纪初,我们发现自己处于这样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上,武装行动基本上不再掌握在政府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手中,除了愿意使用暴力之外,交战各方没有共同的特征、地位或目标。在第一和第二阶段,国家间战争在战争的图景中占据了如此之大的主导地位,以至于内战或现有国家或帝国领土内的其他武装冲突在某种程度上被掩盖了。只要无法与国际冲突分割开,即使是十月革命后俄罗斯帝国境内的内战,以及中华帝国崩溃后发生的内战,都会被纳入国际冲突的框架。另一方面,在20世纪,拉丁美洲可能没有军队跨出过国界,但该地区却成了重大国内冲突的现场:举例来说,1911年后的墨西哥、1948年后的哥伦比亚,以及第二阶段期间的中美洲各国。尚未被人们普遍认识到的是,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国际战争的数量持续下降,但国内冲突较之国与国之间的冲突变得越发普遍。这一时期国家边界内的冲突数量持续急剧上升,直至20世纪90年代才趋于稳定。 [2]

更明显的是作战人员和非作战人员之间的区别被削弱了。20世纪上半叶的两次世界大战席卷交战国的所有人口;作战人员和非作战人员都蒙受了苦难。然而,随着20世纪的进展,战争的重压越来越多地从武装部队转移到平民身上,他们不仅是战争的受害者,而且渐趋沦为军事或军事政治行动的目标。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对比显得颇为引人注目:在前一次大战的死亡人口中只有5%是平民;而在后一次大战中,这一数字上升到66%。而时至今日受战争影响的平民所占比例一般估计为80%至90%。冷战结束以来比例有所增加,是因为自那时以来,大多数军事行动不是由应征入伍的军队进行的,而是由相当小规模的正规或非正规部队进行的,这些部队往往使用高科技武器,以规避伤亡风险。虽然高科技武器确实在某些情况下或许得以重新区分军事目标和平民目标,从而区分作战人员和非作战人员,但没有理由怀疑这一点:平民将仍然是战争的主要受害者。

此外,平民的痛楚与军事行动的规模或强度之间不成正比。就严格的军事标准而言,1971年,印度和巴基斯坦为东巴基斯坦独立进行的为期两周的战争不算大战,但却产生了1000万难民。20世纪90年代,非洲武装部队之间的战斗规模最多涉及数千名武装匮乏的战斗人员,但其在高峰期却产生了近700万难民——这一数字远远超过冷战期间的任何时候,在当时该大陆甚至还是超级大国之间代理人战争的战场。 [3]

这一现象并不局限于贫困偏远的地区。在某些方面,由于全球化和世界日渐依赖于持续不断的通信、技术服务、交付和供应流,战争对平民生活的影响被放大了。即使是其相对短暂的中断——例如,9·11事件后美国领空关闭的几天时间——也可能对全球经济产生相当巨大的,甚或是长足的影响。

如果战争与和平之间的区别像20世纪初,1899年和1907年的《海牙公约》(the Hague Conventions)编纂战争规则时所设想的那样清晰,那么在20世纪书写战争与和平的主题就会容易得多。彼时冲突被认为主要发生在主权国家之间,或者如果冲突发生在一个特定国家的领土内,则交战双方也是高度组织化的,因此其交战地位会被其他主权国家认可。战争被认为与和平截然不同,一端是宣战,另一端是签订媾和条约。公约设想军事行动可以清楚地区分作战人员和非作战平民,前者身着制服或佩戴有组织武装部队的其他标志。战争应当在作战人员之间进行。战时非作战人员应得到尽可能的保护。众所周知,这些公约并未涵盖一切国内和国际的武装冲突,尤其是那些因西方国家在不被国际公认为主权国家管辖的地区进行帝国扩张而产生的冲突,哪怕其中一些(但绝非全部)冲突的确被称为“战争”。它们也没有涵盖针对既存国家的大规模叛乱,如所谓的“印度兵变”;也不包括国家或名义上实行统治的帝国当局无法有效控制的地区经常发生的武装活动,例如阿富汗或摩洛哥山区的袭击和流血冲突。尽管如此,《海牙公约》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仍然被视为指导方针。但在20世纪的历史进程中,这种相对清晰被混乱所取代。

首先,国家间冲突和国家内部冲突之间,即国际战争和内战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因为20世纪的特点是其不仅是战争的世纪,而且是革命和帝国解体的世纪。一个国家内部的革命或解放斗争会对国际形势产生影响,尤其是在冷战期间。相反,在俄国革命之后,至少在那些看起来相对没有风险的地方,国家干预自己不赞成的别国内政变得司空见惯。今日情况依旧如此。

其次,战争与和平之间明显的区隔变得模糊不清。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各处战场都既始于宣战,也终于媾和。然而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就很难被归类为传统意义上的战争或是和平,因此不得不发明新词“冷战”来描述它。自冷战以来,从中东目前的事态就可以看出这一区隔已完全模糊。在伊拉克战争之前,无论是“和平”还是“战争”都无法正确描述海湾战争正式结束以来的伊拉克局势——这个国家仍然几乎每天都遭到外国列强的轰炸。这两个术语也无法完全适用于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人之间的关系,或以色列与其邻国黎巴嫩和叙利亚之间的关系。所有这一切都是20世纪世界大战的不幸遗产,也是战争日益强大的大众宣传机器以及一个互不相容同时充满激愤的意识形态相互对抗时期带来的遗产,这种意识形态对抗为战争带去了类似于过去宗教冲突的讨伐元素。与国际权力体系下的传统战争不同,这些冲突越来越多的是为了无法协商的目的,如“无条件投降”。由于战争和胜利都被认为是全面和彻底的,任何根据18世纪和19世纪公认的战争惯例,对交战国获胜能力的限制,甚至是正式宣战,都被否决了。对胜利者维护其意志的权力的任何限制也是如此。经验告诉我们,和平条约中达成的协议可能会被轻易撕毁。

近年来,由于公开言论开始倾向于使用“战争”一词指代部署组织化力量以针对被视为反社会的各种国家或国际活动,例如“打击黑手党的战争”或“打击毒品卡特尔的战争”,情况业已变得更为复杂。不仅战争一词的含义变为与主要的战争行动大相径庭的、控制甚至消灭这类组织或网络(包括小规模恐怖组织)的斗争,而且这混淆了两种武装力量的行动。一种——让我们称他们为“士兵”——针对其他武装力量,带着击败对方的目的。另一种行动——让我们称之为“警察”行动——着力于在一个现有的政治实体(通常是一个国家)内维持或重建必要的法律和公共秩序。不带有必然道德含义的胜利,是前者的目标;将触犯法律的人绳之以法则是后者的目标,而这确实具有某种道德含义。

然而,两者只是在理论上更容易被区分,在实践层面则很难判定。不像所有正常运作的领土国家中的凶杀案,士兵在战斗中杀人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如果爱尔兰共和军(IRA)成员认为自己是作战人员,但英国官方法律认为他是杀人犯呢?北爱尔兰的军事行动是像爱尔兰共和军认为的那样是一场战争,还是联合王国的一个省份面对违法者维持有序政府的努力呢?由于30年来被动员起来对抗爱尔兰共和军的不仅有强大的地方警察部队,而且还有国家军队,我们可能会因此得出结论称这是一场战争,但它像警方行动一样,以尽量减少伤亡、避免干扰该省生活的方式系统地运作。最后,通过谈判达成解决方案——这一解决方案,如其他事例一样,至2006年都没有带来和平,只是延长了不再发生战斗的时间。这就是21世纪初和平与战争之间关系的复杂性和混乱性。美国及其盟国正在进行的军事和其他行动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与整个20世纪一样,现在完全没有任何能够控制或解决武装争端的有效全球权威。全球化在几乎所有方面都取得了进步——经济、技术、文化,甚至语言——除了一个方面:政治和军事。领土国家仍然是唯一有效的权威。联合国统计大约有近200个国家,但实际上强国寥寥无几,其中美国绝对是这些强国中最强大的。然而,没有一个国家或帝国强大到足以维持对政治世界的霸权,更不用说在全球建立政治和军事优势了。世界太大,太复杂,太多元。美国,或者任何其他可以想象的单一国家权力不可能建立持久的控制,即使其抱负如此。

单一超级大国无法弥补全球权威的缺失,尤其是考虑到缺乏有足够强约束力的国际公约,能使大国自愿接受——例如与国际裁军或武器控制有关的公约。存在一些这样的机构,特别是联合国;各种技术和金融机构,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世界贸易组织;以及一些国际法庭。但是,除了国家之间的协定赋予它们的权力,或由于强大国家的支持,或国家自愿接受的权力之外,没有一个机构拥有任何有效的权力。尽管这或许令人遗憾,但在可预见的未来,这种情况不太可能改变。

由于只有国家才掌握真正的权力,因此国际机构在试图处理战争罪等罪行时可能会失去效力或缺乏普遍合法性 [4] 。即使是根据普遍协定设立的国际法庭(例如,根据1998年7月17日《联合国罗马规约》设立的国际刑事法院),只要强国能做到无视它们,它们的判决也不一定会被认为合法或具有约束力。强权国家的联合体可能足够强大到能确保来自较弱国家的一些罪犯被带到这些法庭,也许可以遏制某些地区武装冲突的残酷状况。然而,这仍是在国际国家体系内传统地行使权力和影响力,而不是行使国际法的例子。

但是,21世纪和20世纪两者之间有一个重大区别:像下面这样的观点已经不再适用,即战争爆发在一个由有效政府的领土区域划分的世界中,这些政府垄断了疆域内的一切公共权力和胁迫手段。这种国家范式从来就不适用于正在经历革命的国家,或者是分崩离析的帝国的碎片,但直到最近,大多数新的革命或后殖民政权——1911年至1949年的中国是其主要的例外——都相当迅速地成为了或多或少有组织和有效运作的新政权和国家。

但在过去30年左右的时间里,由于各种原因,领土国家已经失去传统上对武装力量的垄断,失去了过往的稳定和力量,也越来越多地失去了基本的合法性,或者至少是被接受的永久性,而正是后者允许政府将税收和征兵等负担强加给愿意的公民。个人现在普遍可以轻易获得战争的物质装备,也有途径资助非国家性的战争。借此,国家和非国家组织之间的平衡发生了变化。国家内部的武装冲突变得更加严重,可能持续几十年而没有任何胜利或解决的希望——如克什米尔、安哥拉、斯里兰卡、车臣、哥伦比亚。在极端情况下,如在非洲部分地区,国家可能实际上已经不复存在;或者,如在哥伦比亚,它对其部分领土可能不再能行使权力。即使在强大而稳定的国家,也很难消灭小型的非官方武装团体,如英国的爱尔兰共和军和西班牙的埃塔(ETA,“巴斯克祖国与自由”组织)。这种情况的新奇之处在于,面对恐怖袭击,地球上最强大的国家感到有必要对一个既没有领土又没有可识别军队的小型跨国非政府组织或网络发起正式的军事行动。

这些变化将如何影响下个世纪战争与和平的天平?我不愿对可能发生的战争或其可能的结果作出预测。然而,由于主权国家世界体系的转变,武装冲突的结构和解决方法都已发生深刻的变化。

苏联的解体意味着统治国际关系近两个世纪的,以及除了明显的例外,对国家间的冲突行使了一定控制的大国体系不复存在了。该体系的消失消除了对国家间战争和对其他国家事务武装干预的主要限制——在冷战期间,外国的领土边界基本上没有被武装部队所跨越。然而,即使在那段时间,国际体系也潜在地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因为小国,有时是相当弱小的国家成倍增加;尽管相当羸弱,但它们仍然是联合国的正式“主权”成员。苏联和欧洲共产主义政权的解体明显加剧了这种不稳定。在迄今为止稳定的民族国家,如英国、西班牙、比利时和意大利,各种分离主义倾向也很可能会进一步加剧这种不稳定。与此同时,世界舞台上私人角色的数量成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冷战结束后跨境战争和武装干预的次数增加也就不足为奇了。

有什么机制能控制和解决这种冲突?过去的记载并不能给出令人满意的答卷。20世纪90年代的武装冲突没有一次以稳定解决而告终。冷战机构、冷战假想和冷战话语的遗留使旧有怀疑继续存在,加剧了后共产主义时代东南欧的解体,并使这个曾经被称为南斯拉夫的地区的稳定变得更加困难。

如果我们要建立某种控制武装冲突的手段,就必须摒弃这些冷战时期的意识形态和权力政治假想。同样显而易见的是,美国以单边力量强加一个新的世界秩序(任何形式的)的尝试已经失败,并且不可避免地将会失败,无论目前权力关系如何有利于它,哪怕它有着一个(不可避免地短暂的)联盟作为后盾。国际体系将仍然是多边的,其监管将取决于几个主要单元彼此达成一致的能力,哪怕这些国家中没有一个享有军事上的主导地位。美国采取的国际军事行动在多大程度上要取决于与其他国家的谈判协议,这一点已很明显。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战争的政治解决方式,即使是美国卷入的战争,也将通过谈判,而不是单方面强加。以无条件投降为结局的战争时代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重现。

我们还必须重新考虑现有国际机构,特别是联合国的作用。联合国始终存在,并且通常被呼吁去行使其职能,但在解决争端中它却没有明确的作用。它的战略和运作总是受制于变动不居的权力政治。缺乏一个真正被认为是中立的、能够在没有安全理事会事先授权的情况下采取行动的国际仲裁机构,是目前这套争端管理系统最明显的缺陷。

自冷战结束以来,对和平与战争的管理一直是即兴的。在最好的情况下,如在巴尔干地区,武装冲突被外部武装干预所阻止,敌对行动结束时的状况由第三方军队维持。这种长期干预已经被个别强国在其影响范围内应用了许多年(例如,叙利亚对黎巴嫩)。然而,作为一种集体行动的形式,只有美国及其盟友实行过这种做法(有时是在联合国的支持下,有时不是)。迄今为止,各方对结果都不满意。因为这要求干涉者在它们没有特殊利益和从中得不到任何好处的地区无限期地维持军队并为此付出代价,并且使它们依赖于被占领人口的被动服从,但这一点是没办法确保的;一旦出现武装抵抗,小规模的武装“维和部队”必然会被大得多的部队所取代。穷国和弱国可能会反感这种干预,认为这是殖民地和保护国时代的一种回响,尤其是在当地经济的大部分都寄生在占领军的需求上时。从这种干预中会否产生未来控制武装冲突的一般模式尚不明确。

21世纪战争与和平的天平将取决于内部稳定与对军事冲突的规避,而不是设计得更有效的谈判和解决机制。除了少数例外,今天不太可能发生过去导致武装冲突的国家之间的对抗和摩擦。例如,政府之间在国际边界问题上的激烈争论变得极少。但另一方面,国家内部冲突却很容易变得暴虐。战争的主要危险就在于外部国家或军事行动者卷入此类冲突。

与贫穷、高度不平等和经济不稳定的国家相比,经济繁荣稳定、居民之间商品分配相对公平的国家在社会和政治上可能不会那么动荡。而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经济和社会不平等的急剧增加则将削减和平的可能。不过,避免或控制国内武装暴力更直接地取决于国家政府的权力和高效运作以及它在大多数居民眼中的合法性。今天,没有任何政府能够把欧洲大部分地区习以为常的那种存在大量手无寸铁的平民人口或具备高度公共秩序的情况视为理所应当。今天,没有任何政府能够忽视或消灭内部武装少数民族。然而,世界越来越多地被划分为有能力有效管理其领土和公民的国家——哪怕其面临着内部敌人数十年的武装行动,就像英国一样——以及越来越多的被绑缚在官方所认可的国际边界所包围的领土之内的国家,其政府从弱小、腐败到根本不存在。这些地区产生了血腥的内部斗争和国际冲突,正如我们在中非地区看到的那样。遗憾的是,在这些地区,仍缺乏持久改善的前景,这些不稳定国家中央政府的进一步削弱,或者世界地图的进一步巴尔干化,无疑将增加武装冲突的危险。

初步预测:21世纪的战争不太可能像20世纪那样凶残。但是,武装暴力造成的巨大的痛苦和损失,在世界大部分地区仍将无处不在,并且持久泛滥——甚至偶尔带有传染性。这个世纪和平前景渺茫。

[1] 估算自Z.Brzezinski, Out of Control: Global Turmoil on the Eve of the 21st Century (New York,1993);人口总数估算自Angus Maddison, The World Economy: A Millennial Perspective (OECD,Paris,2001),p.241。

[2] 参见Stiftung Entwicklung und Frieden, Globale Trends 2000: Fakten, Analysen, Prognosen (Frankfurt a/M,1999),p.420,Schaubild 1。

[3] 数据来源于UNHCR, The State of the World's Refugees 2000: Fifty Years of Humanitarian Action (Oxford,2000)。

[4] 关于这一问题最好的指南为Roy Gutman and David Rieff(eds), Crimes of War : What the Public Should Know (New York and London,1999)。 LKzGl0ym/Q6J2CBpuW0IcBlSr1W4LfpSfJ5xk/JTpJdt9XdE3/N5kUcy0AYvdc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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