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目睹的一件事相当奇怪,虽然这类事在巴黎司空见惯。
傍晚时分,许多人聚在一起演一种叫作喜剧的戏。主要的表演在一个台子上进行,那就是戏台。两边,在一些被称为包厢的窄小房间里,只见一些男女在表演哑剧,与我们波斯通常上演的哑剧差不多。
在包厢里,一个情场失意的女子流露出满脸的忧伤;另一个活泼的女子,两眼火辣辣地注视着她的情人,她的情人也火辣辣地注视着她。所有人都把情欲表现在脸上,而且表现得十分动人,真是无声胜有声。那边戏台上的女演员,身体只是半裸,用袖套遮住双臂,以显得庄重。台下的观众都站着,对台上的演员评头品足;台上的演员也嘲笑台下的观众。
但是最辛苦的却是那么几个人,他们年龄都不大,经得起劳累,是专门雇来制造气氛的。他们必须出现在每一个地方,在只有他们熟悉的各个角落里钻来钻去,楼上楼下不停地奔跑,敏捷得令人吃惊,一会儿楼上,一会儿楼下;他们出现在每个包厢里,仿佛一会儿潜入了水底,一会儿又浮到了水面,经常退出这边正在表演的地方,又赶到另一个地方去表演。还有一些人虽然拄着拐杖,却像常人一样走来走去,非常出人意料。最后我们来到几间厅里,这里正在演出一种独特的喜剧:大家一见面就相互行屈膝礼,然后相互拥抱。据说即使是泛泛之交,也要拥抱得双方透不过气来。这种地方似乎能使人产生柔情。据说在这里处于支配地位的公主们性情并不乖戾,一天之中只有两个钟头作威作福,其余时间都挺平易近人。作威作福是一种陶醉,很快就会过去的。
以上所叙述的情形也发生在另一个场所,而且大致相同。那个场所称为歌剧院。唯一不同之处是,在戏台是对白,在歌剧院是唱歌。一次,一位朋友把我带进一位主要女演员的化妆室。那位女演员和我一见面就彼此很投契,第二天给我寄来这样一封信:
先生:
我是世界上最不幸的女子。从前我一直是歌剧院里品行最端正的女演员。七八个月前,我正在你昨天见到我的那间化妆室里化妆,准备扮演女祭司狄安娜 ,一位年轻神父进来见到我,竟不顾我穿着洁白的戏装、戴着面纱、扎着束带,玷污了我的贞操。我向他诉说我为他做出了多么大的牺牲,他充耳不闻,反而笑我太俗。现在我腆着个这么大的肚子,再也没有勇气登台演出。事关名誉,我是非常计较的。我始终认为,一个出身清白的女子,宁可失去贞操,也不能失去名誉。我既然如此计较名誉,你可以想见,当时如果那个神父不允诺跟我结婚,他是不可能得手的。他的意图如此正当,我当时便不顾通常的小节,未经明媒正娶就委身于他了。现在他的不忠已使我名誉扫地,这歌剧院我待不下去了。况且,私下对你说想必无妨,我在歌剧院挣的钱也不够糊口。我年纪大了,魅力大不如前,每月收入倒一直没变,但感觉起来却仿佛一天天减少了。听你的一位随员讲,在贵国,优秀的女舞蹈演员极受重视。
我到了伊斯法罕准会马上飞黄腾达。如果你愿意保护我,带我去贵国,你便为一个女子做了件大好事。这女子凭着她的操守和品行,决不会辱没你的大恩大德。我……
1712年闪瓦鲁月 2日于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