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前辈赵崇汉教授当年在法国里昂大学的博士论文《法国行政法中公务员的定义及法律地位》最早于1942年以法语形式在法国出版。时隔70多年,中译本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推出。赵崇汉先生之子、我的大学外语老师赵亮教授邀我为本书作序,我在这里谈一些作为后学晚辈的感想。
赵崇汉先生是我国中法大学毕业生,后赴里昂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法国公法研究传统深厚,赵崇汉先生负笈欧陆,走入了公法研究的大本营。我们知道狄骥是法国著名公法学家,赵崇汉先生在本书中与狄骥多有对话,对狄骥观点多有辨析,显示出一位中国青年学者的底气和学术创新精神。本书包含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分析公务员身份的构成要件,排除不适用定义公务员的构成要件;第二部分专门研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作者评析法国主要学者关于公务员法律地位的代表性观点——“折中理论”和“行政契约论”,并鲜明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法定论”。本书最后探讨了公务员法律地位的特殊情况。作者提出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只能由法律来创设,同时也讨论了公务员法律地位的例外情形。这些研究立足于法国,但其启发意义不限于法国;这些观点形成于近80年前,在当时具有独创性,在今天也极具参考性。赵崇汉先生的研究对当下中国行政法学界对公务员的研究以及如何认识公务员及其法律地位、如何建构中国公务员制度体系有相当的参考价值。
赵崇汉先生所运用的规范分析的方法、所结晶的精细化的研究成果、所展现的严谨的学术态度,值得后辈学人学习,他不愧是我国公法研究的先驱,我国行政法学科的开创者。赵崇汉先生对法国公务员的研究和龚祥瑞先生对英国文官制度的研究,问题意识近似,异曲同工,对我国行政法研究范式的创立和拓展各具启发。
学成归国之后,赵崇汉先生为我国的行政法学科做出了杰出的贡献。1945年,他赴云南大学任教授,开设了行政法、宪法等课程,发表了《越权之诉》等论著。当时的昆明是我国学术中心之一,西南联大、云南大学等学府风云际会。云南解放后,他任云南大学法律系主任,引领云南大学法律学科继续奋进。1953年,赵崇汉先生随院系调整来到西南政法大学,开设资本主义行政法、苏联行政法、国家与法等课程。他从1954年至1958年先后任国家与法教研组/教研室主任,创建了我校的行政法学科、国家与法学科,使得西南政法大学成为宪法与行政法研究的重镇,大将当关,成就不凡。他为培养法律人才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作为助教和他一起从云南大学来到西南政法大学的黎国智、董鑫成为法理学和刑法学的大师,他的学生王连昌成为我国行政法学科的著名学者。
赵崇汉先生作为老一辈知识分子,其崇高的人格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他在中法大学时期就积极参加慰问抗战将士的慰劳会,在留学法国时期担任多个抗日爱国组织的委员和负责人。在云南大学时期,他不畏“白色恐怖”,与费孝通、闻一多、吴晗等人共同发表了《昆明二十教授致马歇尔将军书》,呼吁和平、反对内战。在闻一多、李公朴被暗杀之后,他继续用各种方法庇护被压迫学生、帮助民主同事。解放后,赵崇汉先生在云南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为法学事业忘我工作,他对西南政法大学的汉语学科和外语学科也有开创贡献。
借此专著中译版出版之际,我们缅怀赵崇汉先生崇高的人格、攀峰的学术精神和忘我的学术责任感,我们期待他开创的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和宪法学科有更光明的未来。
谨向学术前辈赵崇汉教授致敬!
付子堂
2019年2月7日
赵崇汉在法国里昂大学
赵崇汉法国里昂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