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这位董事长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他陷入了深思。
沉默了一阵子后,他问道:“您是说销售人员的薪资结构可以提高底薪,然后降低提成?如果这么做,我们怎么确保销售人员真的努力做销售工作?”
“不,您先不要想得那么远,这节奏有点快。我提出上述问题,主要是想先请您考虑一下,是不是销售人员的薪资结构就只有一种模式?”
“这个……”他有点犹豫,“我觉得应该不止一种吧?”
虽然刚刚他找出了“高底薪+低提成”的薪资模式,但他并不认可这种模式。在他的心里,销售人员的工资结构就应该是“低底薪+高提成”。否则,怎么能激励销售人员开发市场和客户呢?
我本想问他,既然他说薪资模式不止一种,还有没有其他模式是他认为可行的?从他的话里,我觉得他并不是真的这么想。
“这样,我们先把底薪、提成这些字眼,或者概念放在一边,先来分析两个问题:第一,公司为什么要制定一个薪资结构,目的是什么?第二,是什么决定了薪资结构是否合理?
“您觉得自己为销售人员制定一个工资结构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激励他们,让他们努力销售公司的产品。此外,在管理上可以达到多劳多得、公平分配的目的。不是说,人们往往不患多寡而患不均吗?”
“我能说说不同的意见吗?”对方见我竟然对这个大家都认为正确的“常识”有不同的意见,很是惊讶。他直了直身子说:“这个观点有什么问题吗?您说,我很好奇!”
“简单来说,您是想通过薪资结构的设置对员工达到激励的作用。但我想插入另一个观点:管理学上的一些研究表明:工资多少,并不能取得管理上的激励效果,而仅仅起到保健作用。也就是说,不引起员工的不满,不损害他们的工作热情。”
“不能吧?难道大家工作不是为了赚钱?”对方显然不太相信这个结论,因为它是非常反直觉的。
咨询顾问一定要记得这句话:“客户是不会接受你的结论的,他只能接受自己得出的结论。”
因此,当客户不能理解你说的问题时,千万不要摆出权威的派头,强迫他接受你的观点,而是要引导他得出结论。
“请您回忆一下自己在其他公司打工的时候,让您特别努力、肯花心思思考和钻研业务的动力究竟是什么?”
“这个……”对方觉得这是很难回答的问题。我们一致决定给他多一点时间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