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议题。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成为整个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因此,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各国的共同努力。一直以来,中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可再生能源投资居世界第一位,累计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也居世界首位。
2020年9月,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期间,习近平主席代表中国向世界承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年,我国已经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基本上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正在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迈进。在这样一个时代大背景下,加快推进能源革命,发展低碳和清洁能源,实现2030年之前碳达峰和2060年之前碳中和的目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是时代赋予能源界的重要使命。
这一承诺是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主动提出的,代表着中国对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新认识、新行动。这也意味着中国这样一个高度依赖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超大经济体,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必须进行根本性的转型,才能实现这一目标。这不仅是对能源领域的挑战,更是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挑战。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一挑战同时也是能源与相关产业经济的重要发展机遇。我们要明确,能源转型不是以减缓发展为代价,而是要通过创新能源新技术、创造能源新业态,来推动经济更好、更快、更绿色的发展。
经济、能源、环境构成了一个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有机系统。经济与民生需要能源消费,能源消费产生温室气体排放,形成对全球气候环境的冲击和影响,这一影响形成了对环境承受力的约束,这一约束又对经济发展的方式提出更高的要求。
2021年9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能源集团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考察时强调:“能源产业要继续发展,否则不足以支撑国家现代化。煤炭能源发展要转化升级,走绿色低碳发展的道路。这样既不会超出资源、能源、环境的极限,又有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适应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要求,把我们的地球家园呵护好。”
2021年10月12日,习近平主席以视频方式出席在昆明举行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并发表讲话:“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国将陆续发布重点领域和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一系列支撑保障措施,构建起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国将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第一期装机容量约1亿千瓦的项目已于近期有序开工。”
为实现中国2035年和2050年发展目标,中国能源产业仍然要继续发展。2021年9月,我国多地出现“有序用电”现象,这提示我们,能源电力体系必须发展,能源安全必须重视,新能源所占比重提高之后如何实现能源电力系统的稳健性,如何为经济发展提供绿色和成本可接受的能源服务,是未来“双碳”工作的重点。
我们需要在满足经济与民生对能源需求、在经济上合理和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推动以高碳化石能源为主向以碳中性能源、低碳能源和非碳能源为主的转型。具体来说,煤炭和石油是典型的高碳能源,天然气、醇醚燃料可以视为低碳能源,生物能源(如生物柴油、生物乙醇燃料、生物质发电、沼气)、废弃物回收能源、二氧化碳循环制成的燃料可以看作碳中性能源,风电、水电、太阳能、核电等可以看作非碳能源(尽管从全生命周期角度要考虑它们是否使用了高碳能源)。
本书对如何实现2030年之前碳达峰和2060年之前碳中和的目标进行针对性的分析,提出具体的发展建议。首先要建立稳健的能源和电力系统,这样才能保障稳定的能源供应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要建设以非碳能源、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电力系统,形成碳中和完整产业生态,从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到氢能、甲醇、二氧化碳回收利用,形成能量和碳物质循环的产业闭环,这样才能以产业化的方式实现“双碳”目标;在能源体系之外,要实现工业领域的脱碳,建立低碳化的工业生产体系。最后,依托碳交易体系和基于自然的碳汇过程,运用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市场化手段,实现生态体系的价值,发挥生态体系的碳中和作用。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只要我们以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遵循经济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律,“双碳”目标是一定能够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