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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纪传改造

从《史记》问世以后的发展态势上看,由东汉班固撰修《汉书》,到南朝范晔《后汉书》的问世,这一阶段显然属于纪传体的改造时期。

当然,继范晔之后,历代史家在撰写纪传体史书的时候,也往往根据需要,以体例上不断改进的方式千方百计地反映相应内容,因而纪传体的改造工作从来没有停止过。但是,若论改造工程之巨大,影响之深远,使得以后纪传体史书基本定型的最杰出的代表性著作,则首推班固的《汉书》,其次便是陈寿的《三国志》和范晔的《后汉书》这三部著作。因此,以宏观视野看,纪传体的改造阶段应该主要界定于东汉至南北朝这一时期。

一、班氏功绩

犹如提及古代西方史学,就会使人自然而然地联想起希腊人希罗多德的《希波战争史》那样,只要提及古代东方史学,也会使人自然而然地联想到中国人司马迁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饮誉学林的《史记》与《汉书》,对中国封建史学的产生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司马迁、班固是汉代史苑上空升起的两颗耀眼的巨星。以《史记》的问世为标志,开辟了中国封建史学的新篇章;以《汉书》的继起为基本模式,纪传体文献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如果说司马迁是纪传体的奠基人,那么,继司马迁之后,能够在纪传体中多有创建,大大推动纪传体文献向前发展的史学家,只有班固首当其选。班固和司马迁一样,都能够摆脱旧传统,创造新体裁。司马迁是继孔子、左丘明之后最伟大的史学家,而班固则是继司马迁之后,中国历史上又一位卓越的史学大师。

班固,字孟坚,东汉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人,光武帝建武八年(32)生于一个世代显贵、诗书传家的家庭。其父班彪,字叔皮,博学多才,喜欢著述,尤其留心于史学。班固能走上治史的道路,并写出皇皇巨著《汉书》,其中显然也凝聚着乃父的辛劳。班固之父班彪具有深厚的史学造诣。汉明帝永平元年(58),27岁的班固正是在父亲遗著《史记后传》的启发下,开始撰写《汉书》。永平五年,他以“私修国史”的罪名被人告发入狱。后来在胞弟班超的辩护下,班固不仅无罪开释,而且因祸得福,被汉明帝委任为兰台令史,专司图籍,校定文书。“兰台”,既是当时皇家的藏书重地,又是人才荟萃的学术研究机构,这对他后来致力于《汉书》的创作工作大有裨益。汉和帝永平四年(92),班固以外戚窦宪事受到株连,死于狱中。他一生历经光武帝、明帝、章帝、和帝四世,享年61岁。《汉书》的撰修始于永平元年,到汉章帝建初七年(82),前后历时长达25年之久。至此,我国古代又一史学名著《汉书》除了“八表”及《天文志》未能终篇外,已基本完成。史书上说,班固“潜精积思二十余年”始成《汉书》,“当世重其书,学者莫不讽颂焉”(《后汉书·班彪列传》)。

《汉书》上起汉高祖元年(前206),下至王莽地皇四年(23),记西汉王朝230年的历史。全书有十二帝纪、八表、十志、七十列传,共120卷。从表面上看,确有这样一个相当明显的现象:即无论从体例上还是从内容上,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从《汉书》中找到《史记》的痕迹和影响。然而,只要认真地把《史记》同《汉书》两相对照研究一番,同样会毫不费力地发现另一个事实:《汉书》之因袭《史记》,仅仅是在必须因袭的地方才因袭,而在更多的地方,例如在规模和范畴上则可称之为独辟蹊径、异军突起,对司马迁纪传体基本体例和内容做出了突出而周密的改造工作。

《汉书》最大的贡献,可以归纳为如下两个方面。

(一)断代为书

《汉书》是纪传体断代史的开山之作。

为什么班固能够异军突起,创造出影响深远的新型体裁呢?毫无疑问,渊博的学识,惊人的史学造诣,乃是作者匠心独运、驰骋史坛的重要条件。换言之,没有异乎寻常的史家素质,要完成纪传体适应现实需要的改造工程,也是极其困难的。但是,更为重要的一个因素,则是由于形势的需要。也就是说断代为书,与其说是作者天才的发明创举,莫如说是东汉统治者政治需求的产物。

班固所处的时代,适值东汉前期。当此之时,一方面绿林、赤眉等大规模的急风暴雨般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早已经结束,阶级矛盾相对缓和。东汉政府在农民起义军力量的威慑下,采取了诸如释放奴婢、减轻赋税、徭役等一系列措施,社会生产力有了一定的恢复和发展;而另一方面,许多尖锐的社会矛盾仍然存在。概括这一时期的社会背景,极其鲜明地反映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阶级矛盾并未消除。东汉政府并未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大地主的土地兼并依然故我,因而农民因渴求土地而掀起的反抗斗争时有发生。据《后汉书·光武帝纪》记载:建武八年,“颍川盗贼寇没属县,河东守守兵亦叛,京师骚动”。广大少数民族遭受压迫和剥削更甚,因而他们的斗争也更加普遍。仅建武二十三年(47)便有“南郡蛮叛”,“武陵蛮叛,寇掠郡县”(同上)。建武三十一年,光武帝甚至也不得不承认,他“即位三十年,百姓怨气满腹”(《后汉书·祭祀志》)。直至后来,这一情况也一直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第二,统治者内部钩心斗角。东汉建立后,王室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日趋激烈。汉明帝时,夺权与反夺权的斗争连续不断。例如,永平十三年,楚王刘英谋反,结果,由此株连“及死徙者数千人”。十六年,淮阳王刘延谋反,“所连及诛死者甚众”(见《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在汉代统治者看来,要稳定社稷,防止或减缓上述矛盾的发展,不仅需要武力的镇压,更需要从思想上加强统治。79年,汉章帝学习前朝汉宣帝石渠阁故事,集合群儒于白虎观评定五经异同,其真正目的就在于使汉朝统治进一步神圣化。

第三,此时统治者已经深深懂得,历史文献是治世的重要法宝。通过编纂历史文献,既可以反映当代统治阶级的政治意图,又可以总结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所以汉王朝对治史一事尤其重视。恰恰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班固欣然遵从汉明帝旨意,为所谓顺应天命、“上承尧运”的汉朝编撰了《汉书》。

要编写推尊本朝的史书,决不能一味效法司马迁《史记》。尽管在当时所有流行史书中,以《史记》的影响最大,但是完全模仿就意味着失败。之所以如此,具有以下三个原因。

首先,再要编撰纪传体通史,决难超出《史记》的水平。通史规模巨大,内容庞杂。它不独需要横通,即揭示社会各个阶层(上自帝王将相,下至士农工商),兼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各个方面,可谓包罗万象,无所不及;又需要纵通,即由远而近,融汇古今。时代久远,史事千头万绪,均需适当反映。其工程之艰,不亚于仰攀崇山峻岭。以司马迁的条件,既有惊人的史学天才,又有超出常人的丰富阅历,且身居史官之职,皇家典藏可以无所不窥,即便如此,为撰修《史记》犹需要殚精竭虑,奋斗终生。班固虽然亦有史官之便,但他生当东汉前期,此时国家藏书虽有恢复、发展,然而历经西汉末年战乱之灾,皇家旧时典藏损失严重。此外,与司马迁相比,班固并无类似的特殊阅历。因此,欲以新编通史凌跨前人,实在是力所不逮。

其次,即使能够写出像《史记》那样的史书,也要受到当朝政治的严格限制。一则因为《史记》坚持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反映了进步的历史观,不仅遭到最高统治者的诽谤,甚至连一些著名的学者们也陆续发出责难。扬雄就曾经批评《史记》“不与圣人同,是非颇谬于经”(《后汉书·扬雄传》)。班彪更是尖锐指责司马迁“大敝伤道”,声称贬低淮南、衡山,是所谓“条理不经”(《后汉书·班彪列传》)。二则因为通史不能突出当朝。东汉王朝正是鉴于司马迁将汉朝“编于百王之末,厕于秦、项之列”(同上),才支持班固再编《汉书》的。所谓“编于百王之末”,就是在《史记》中,汉帝国被编排于夏商周秦以来的历朝之后。所谓“厕于秦、项之列”,就是汉代的开国君主刘邦反居于秦二世、项羽之下。如果按照这样的编纂方法再编东汉史,则开国的光武帝刘秀不单要同“新市”、“平林”等农民起义者并列,还要置身于“大逆不道”的新莽之后。这种不是推尊当代国威,而是“贬损”本朝形象的做法,自然是任何封建统治者都不会许可的。不言而喻,要相编写出具有“宣汉”之美的汉史来,就决不能重复司马迁走过的老路。

再次,要编写推尊本朝的汉史,也不能效法当代其他史家的做法。在东汉时期,除了《史记》外,反映汉朝历史的史籍还有许多。尤其是《史记》问世后的续补之作,简直多得惊人。据文献记载,西汉宣帝时,由于司马迁的外孙杨恽首先将《史记》公诸于众,“《史记》热”立时蔓延开来,当时有许多史家纷纷效法太史公手笔,续接迁书。从“好事者”褚少孙发其端,到萧奋、刘恂之辈,一大批学者的续补工作从未间断。东汉初期,就连班固的父亲班彪也加入了补续《史记》的行列里来了。然而,尽管上述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汉代的历史,但是,如果用封建正统的观念来审视,却没有一部是理想的佳作。因为褚少孙等人的著述,或是言辞“鄙俗”,不足为训;或是褒美伪新,贻误后人。班固之父班彪才高博学,固然与褚少孙等人有所区别,但即使他写的《史记后传》也同样不符合封建正统思想的需要。这不仅因为他的作品和上述作品一样是“续作”,还因为所反映的内容很不全面。班固之所以执意要撰述《汉书》,其动机之一,恰恰就是因为父亲“所续前史未详”(《后汉书·班彪列传》)。

从以上各方面的情况看,要编纂反映本朝利益的史书,只有另辟蹊径,亦即在断代史上做文章才是最佳方案。

编写断代史确实有不少优点。一是便于著述。关于这一点,范文澜先生有一段话说得深刻:“中国自汉以下,政尚专制,忌讳滋多,本朝之人不敢指斥本朝,以速罪戾。班氏史体,最合著述家之心理。盖记前朝之事,危难较少。讥谈政事,臧否人物,均视在当代为自由,《汉书》家独盛于后世,即此故也。”(《正史考略》)二是便于读者。断代史专详一代,史事相对集中,史料搜集也容易全面,为后人学习和研究提供了很大方便。

编写断代史的诸多优点,或许是班固当初始料不及的,但是对于宣扬汉史的三个有利条件,在他是有切身体会的。其一,得到了封建统治者的鼎力支持。汉明帝非常赞赏班固撰修汉史,当他得知班固宣扬汉代功德的初衷后,不仅宣布其无罪立即释放,还命他为“令史”,置身“兰台”,悉心著述。汉章帝时,撰写《汉书》的班固得到朝廷的更大信任,不仅让他参加一些重要的政治活动和白虎观会议一类的学术会议,而且加官晋级,“赏赐恩宠甚渥”(《后汉书·班彪列传》)。其二,涉及汉史的资料比较充分。仅以《史记》的“续补”之作为例,便有褚少孙、刘向、刘歆等几十家之多。这些著述虽说都是“续”《史记》的,但其内容却都是关于西汉的史料,这就为撰修《汉书》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其三,两汉之际的学术成就也为《汉书》的编写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司马迁当年曾在《史记》中论述过学术源流,到汉成帝、汉哀帝时,这一优良学风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扬和光大。著名目录学家刘向、刘歆父子在对皇家图书进行系统校订和整理的基础上,对有史以来的各种文献作了认真的分门别类的说明,还写出了一部名垂千古的学术著作《七略》。所有这些成就,对于撰修《汉书》来说,都是具有重大影响的。试以班固《汉书》中的“十志”为例,可以说几乎到处都凝聚有前人的劳动成果。

正因为纪传体断代史既符合封建统治者的政治要求,又有撰修方面的有利条件,以及这一体裁自身的若干长处,所以《汉书》以断代形式问世后,很快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学术地位直线上升。一个显然的事实是,在“二十六史”中,除了《史记》是真正的通史,《南史》与《北史》是稍具通史性质者外,其余各史基本上都属于断代史。以致在古代史坛上,形成了这样的局面:国史以纪传体为准,纪传体以断代为宗。纪传体断代史几乎成了“正史”的同义语。尤其自唐代以后,历朝设立史局,官修史书,几乎每一王朝都毫无例外地为前一王朝追写“正史”,代代相沿,以为永制。这样,在客观上起到了及时整理史料、保存史料的积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班固首创纪传体断代史,泽及后人,厥功甚伟。

(二)整齐体例

司马迁的《史记》是纪传体开山,它发凡起例,参酌古今,运用本纪、世家、列传、表、书等五种体例记事,实可谓取精用宏,前无古人。但是,司马迁毕竟是首创纪传体,《史记》中仍不免于草创的痕迹。平心而论,《史记》体例中不尽完善之处并不罕见。为此,后代史家对纪传体的体例时有改革和补充。在纪传体例日臻成熟的改革、补充中,就中贡献最为显著的史家要数班固了。

《汉书》和《史记》既然都是纪传体,它们的体例自然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只要稍加对比,两者之间的很大差异便清晰可见。《汉书》并不像有些人说的那样照搬《史记》体例,班固在吸取前人辉煌成果的同时,作了许多必要的改革:有的进行了合并;有的作了补充;有些与现实不符,予以删除;有些重要部分因系《史记》原本所无,则予以增补立类。经过班固精心的组织和改进,《汉书》的纪传体例更显得布局严整,井然有序,使后人大有耳目一新之感。后世史家大都推尊《汉书》体裁,因而纷纷效法,以它作为史书的楷模。毫无疑问,班固的《汉书》对后来纪传体例的整齐划一,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具体来说,《汉书》在体例上最主要的贡献,表现于以下三个方面。

1.规范本纪

“本纪”(《汉书》中称之为“纪”)在纪传体史书中的重要地位是显而易见的,它和史表一样,皆以时间为序记述历史,实际上是全书的纲领。唐代史评家刘知几云,本纪“系日月以成岁时,书君上以显国统”(《史通·本纪》),就是指它具有提携一朝国政大事的意义。

然而,在设立“本纪”这个极为严肃的问题上,《汉书》和《史记》的做法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尤其在两部史书均涉及到西汉历史的交叉部分,这一问题便反映得更加鲜明。

诚然,从整体上说,司马迁设立“本纪”也是遵循基本原则的,但有时也不尽然。《史记·吕太后本纪》就是其中一例。尽人皆知,汉高祖刘邦死后,太子刘盈即位,时年17岁,是为汉惠帝。惠帝即位后,政治上并不得意,最主要的原因是母后独揽朝政大权。特别是从吕太后残杀戚夫人及赵王如意之后,汉惠帝更加烦闷,终于忧郁成疾,此后不理朝政。然而,汉惠帝毕竟是当政数年的汉朝第二位皇帝,《史记》中也有明确记载。仅仅是在孝惠帝死后,始有“太后称制”(《史记·吕太后本纪》)之举。依照唐人颜师古的见解,“制”系古代天子之言,或曰“制书”,或曰“诏书”,皇后不能以“制”相称。吕太后所以称“制”,是因为孝惠帝死后,她“临朝行天子事,决断万机”之故(见《汉书·高后纪》颜注)。也就是说,吕后“称制”之前,汉朝的皇帝并非吕太后。依照本纪的义例,理应为刘盈立“本纪”。但是,司马迁并没有这样做。他在《史记》中,把有关汉高祖以后的汉惠帝当政数年的史实,事无巨细地统统丛纳于《吕太后本纪》之中。既然未为惠帝立“纪”,自然不宜用其年号,因为帝王年号是象征政权的一个标志。但是,司马迁在《吕太后本纪》中却一再引用惠帝年号。例如在记吕太后加害赵王如意时,写成“孝惠元年十二月,帝晨出射”,直到孝惠帝死,都一直采用惠帝纪年。显然,这与本纪含义发生抵触。

班固则不然。在他看来,惠帝刘盈是汉王朝事实上的第二个皇帝。刘盈在位期间,虽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举措,但也并非无事可书,他“内修亲亲,外礼宰相”(《汉书·惠帝纪》),当政七年,国事纷繁,当然应当给予立纪。正是由于这些缘故,班固打破《史记》陈规,专门为刘盈增设了《惠帝纪》,将汉高祖死后、吕太后“称制”之前的国政大事,皆置于《惠帝纪》中。在《惠帝纪》之后,班固考虑到历史的原因,虽然也为吕太后立了《高后纪》,但是,《汉书·高后纪》与《史记·吕太后本纪》在内容的安排上却有所不同。班固于《高后纪》中仅记太后临朝八年大事,其他如杀害戚夫人事,则另载于《汉书·外戚传》中。只要将《汉书》帝纪同《史记》本纪加以对照,还不难发现,尽管所记史事大体等同,但《汉书》体例显得更为严谨:它首列高帝,惠帝次之,下接吕后,不仅与史实完全相符,而且“纪”中又不载琐碎,专详大事,使人一览了然。《惠帝纪》的增加和《高后纪》的改革,既弥补了《史记·吕太后本纪》的不足,也为后世史家撰写帝纪树立了榜样。惟其如此,明代史家王维桢对此极其钦佩,他以为《汉书》帝纪,“较《史记》更严而整”(见《汉书评林》,凌稚隆辑校)。

2.完善表志

《汉书》中有“八表”和“十志”,从体例上看,相当于《史记》中的“十表”与“八书”。但是,如果我们将二者对比一下,就会看到班固的《汉书》显得更丰富,也更全面。

在纪传体中,“表”和“志”的地位决不可低估。史表具有一览了然的效果。清人万斯同就曾高度评价道:“表立,然后纪传之文可省。读史不读表,非深于史者也。”班固借鉴《史记》,创立了“八表”。在“八表”中,前六表(《异姓诸侯王表》、《诸侯王表》、《王子侯表》、《高、惠、高后、孝文功臣表》、《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外戚恩泽侯表》)主要是谱列汉代王侯世系,与《史记》之“十表”相比,除断限各异外,内容基本雷同。《史记》所无,而系《汉书》独创的“表”有两个:《百官公卿表》和《古今人表》。其中,《百官公卿表》记秦、汉官制的沿革以及汉代公卿大臣的迁免。它实际上开启了正史中专门反映职官制度的先河,后世史家制作的《宰辅表》、《百官志》、《职官志》、《官氏志》等,追根溯源,无不发端于班氏的《百官公卿表》。这些“表”(或“志”)及时整理和反映了我国古代职官制度复杂的发展和沿革,为后人学习和研究历史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古今人表》上起远古的太昊伏羲氏,下止秦末的农民起义领袖陈胜、吴广及秦二世、赵高等人。《汉书》将这一时期内的各种知名人物,分为三等九品排列起来。自唐代刘知几以后,对班氏《古今人表》多有指摘。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种意见:其一,以为班固评议失当,“强立差等”(郑樵《通志·总序》);其二,以为《古今人表》名不副实,是有古而无今(汉代)。平心论之,《古今人表》确实存在上述弊端。不过,若是从研究历史的角度来看,也不可一概而论。原因之一,历史人物划分九等,可视为后来“九品中正”及士族门阀制度的滥觞,对研究魏晋社会制度不无补益。原因之二,此表不以地位的尊卑定等级,而是以历史人物的品行分高下,将孔子列为“上圣”,孔门弟子列为上等者30余人,而将殷代的纣王、妲己以及秦末赵高等人列为“下人”。此表体现了西汉时期品评人物的基本标准,特别是反映了确立“独尊儒术”以后的社会风尚,对研究汉代儒家思想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如果说《汉书》中的“表”还仅仅是做了一些局部改革的话,那么,《汉书》里的“志”则是做了全面的调整和补充。“志”的主要功用旨在记述自然现象和典章制度,对后人研究古代政治史、军事史、经济史、文化史以及自然科学技术发展史等,均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班固对“志”十分重视,《汉书》里的精华恰恰在于“十志”。当然,“十志”之中,有些“志”与《史记》中的“八书”是有直接渊源关系的。例如,其中有六个“志”是在“八书”的基础上,经过合并、改革而形成的。具体来说,就是将《史记》中的《礼书》、《乐书》合并成为《礼乐志》,用以记述礼乐;将《史记》中的《律书》、《历书》合并成为《律历志》,用以记历法;将《史记》中的《平准书》改为《食货志》,用以记述农业经济及商业活动;将《史记》中的《封禅书》改为《郊祀志》,用以记帝王祭祀活动;将《史记》中的《天官书》改为《天文志》,用以记天文星象;将《史记》中的《河渠书》改为《沟洫志》,用以记河流沿革和水利工程。此外,《史记》原本所无,而由《汉书》新创立者有“四志”:《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及《艺文志》。其中,《刑法志》记法律制度;《五行志》记自然灾害和阴阳五行;《地理志》记各地物产、行政区划和地理沿革;《艺文志》记国家重要图书及学术源流的发展。既然《史记》和《汉书》都同样重视记述典章制度,班固为什么非要把“书”改为“志”呢?这主要与书名有关。班固已经为自己的著作定名为《汉书》,若是典章制度这种体例仍像《史记》那样以“书”称之,则势必与著作本名相混淆,所以改之为“志”以示区别。这一点倒不是班固故意别出心裁。这样一来,经过一系列的调整和补充,《汉书》中记述典章制度的范围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上自天文、星象,下至地理、物产、国典朝章,凡涉重要内容者,皆有专篇叙述。换言之,古代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在“十志”中得到了全面系统的反映。

由于司马迁的创始和班固的改进,后人所说的“书志体”开始在“正史”中确立起来。以后许多“正史”都设有“书志体”,并且它们的“书志”大都是以《汉书》中的“十志”为基础,或增或减或改变。随着社会的日益需要和文化的发展,“书志体”以后又逐渐从“正史”中独立出来,成为一种专门的重要学问。从唐人杜佑的《通典》、宋人郑樵的《通志·二十略》和元人马端临的《文献通考》,直到刘锦藻的《续清文献通考》,所谓“三通”、“九通”、“十通”者,专涉典章制度的著作相继出现。尽管它们类目不尽相同,记事中亦详略有差,但归根到底,无一不是由“书志体”发展而来。我国历代重要典章制度,正是依靠正史中的“书志体”,不失时机地记录和保存下来。由此可见,《汉书》的“十志”是具有继往开来之功的。

当然,这里也要说明一个问题。自从范晔《后汉书》缺表和陈寿《三国志》既缺表、又缺志以来,后世“正史”中或缺表、或缺志、或表志皆缺的现象屡屡出现。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班固、司马迁所倡导的“表”、“志”可有可无。探究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主要是“表”、“志”资料难以搜集和整理,因而后世一些史家遂避难就易,一删了事。

3.统一列传

在任何纪传体史书中,列传所占篇幅,与各种体例相比,都是很大的。可以说,上自将相名臣,下至优伶商贾,列传涉及到了社会各阶层方方面面的历史人物。“列传”是《史记》的称谓,《汉书》简称曰“传”。

纵观《汉书》与《史记》,虽然二书皆以较大篇幅为各种历史人物立了传记,并且汉代部分的不少人物传记内容是类似的,然而,若将《史》、《汉》两书对比,便会发现它们之间仍有很大差异。这主要是经过班固的精心考虑,将司马迁首创的列传从体例上做了较大的改进。

具体来说,其成就主要反映于以下四个方面。

(1)“世家”归传

大概凡是读过《史记》和《汉书》的人都知道,《史记》是所谓“五体裁书”(本纪、表、书、世家、列传),而《汉书》则是所谓“四体裁书”(纪、表、志、传)。之所以由“五”变成了“四”,主要是《汉书》将“世家”并入了“列传”。班固将专记侯国的“世家”撤销,乃是基于形势变化而使然。汉朝开国之初,从反面总结出秦朝灭亡与缺少“藩屏”相关,故设王侯二等封爵。后来由于社会逐渐稳定和封建大一统的政治需要,到武帝时,原来所谓“王侯”者几乎消灭殆尽。再者,王国的势力也无法与以往相比。先秦侯国,“兴师不请天子”,“政由五伯,诸侯恣行”(《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权势显赫;而汉朝侯国仅与一般富豪相类。既然今非昔比,时过境迁,先秦那种地方分权的侯国势力早已不复存在,“世家”一体则自然应当取消。诚然,《汉书》中也曾偶尔出现过一些“世家”的字眼,但那是另有所指。例如在《汉书·地理志》中说,汉兴,立都长安,“风俗不纯,其世家则好礼文”;《汉书·贾邹枚路传》中说,路温舒文辞精当,“遂为世家”;《汉书·翟方进传》中也说过,陈咸、朱博等人,“皆京师世家”云云。这里的所谓“世家”,全是另辟新义:或指前朝名人由外地迁徙后,家于长陵;或指世世代代,“子孙皆至牧守大官”;或指他们因有才干而“少历牧守列卿,知名当世”(分别见于《汉书·地理志》、《汉书·贾邹枚路传》、《汉书·翟方进传》)。显然,这与《史记》中的“世家”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故而,破除“世家”体例,也就势在必然。

(2)依次编排

《史记》和《汉书》中都设立有大量的专传、合传和类传。所谓“专传”,例如《史记》中的《商君列传》、《淮阴侯列传》,《汉书》中的《贾谊传》、《司马迁传》;所谓“合传”,例如《史记》中的《廉颇蔺相如列传》、《樊(哙)郦(商)滕(夏侯婴)灌(婴)列传》,《汉书》中的《萧何曹参传》、《匡(衡)张(禹)孔(光)马(宫)传》;所谓“类传”,例如《史记》中《儒林列传》、《刺客列传》,《汉书》中的《酷吏传》、《外戚传》等等。与《汉书》相比,《史记》中的列传次序明显杂乱,专传、合传、类传缺乏统一编排,特别是在《史记》的后半部分尤为突出。例如从卷一百一十六的《西南夷列传》之后,依其次序是《司马相如列传》、《淮南衡山列传》、《循吏列传》、《汲郑列传》、《儒林列传》等等,以上各传若以类别之名编排起来,应该是专传、合传、类传、合传、类传,其混杂编排,于此可见一斑。而《汉书》则并非如此。班固没有为孝元皇后立纪,也没有将其列入类传《外戚传》中,而是为其另立专传,附于《外戚传》后、《王莽传》前,这样做显然有其用心良苦:“王莽之兴”,皆由元后促成之故。《汉书》以《王莽传》居末,自有其深义。在班氏看来,“自书传所载乱臣贼子无道之人,考其祸败,未有如莽之甚者也”(《王莽传赞》)。于是自《汉书·王莽传》为起始,开启了后世叛逆贰臣传的先河。这样一来,班固除了将事出有因的《元后传》及《王莽传》置于《汉书》之末外,其余各传条理分明,雁行有序:专传、合传在前,类传悉列其后。《史记》除了列传种类混杂编排外,其传主的时代顺序亦混杂不一。这是由于《史记》乃是通史,时代久远,由古及今。许多历史人物,如不为之合传,则专传必多;而强为合传,则势必造成同传而不同时。例如在《史记》中,楚国屈原与汉朝贾谊同传(《屈原贾生列传》),鲁国曹沫与燕国荆轲并编(《刺客列传》)。所以,刘知几批评《史记》是“编次同类,不求年月,后生而擢居首帙,先辈而抑归末章”(《史通·二体》)。而班固《汉书》为断代之史,专记汉人汉事,自然没有时代相隔的问题。在《汉书》七十传中,除《匈奴传》、《西南夷两粤朝鲜传》、《西域传》是记述汉代边疆及各民族的历史以外,其余各传所记,均系西汉历史人物。

(3)整齐传名

《史记》共有列传70篇。在这70篇中,除了少量的类传外,大多数是专传和合传。而《史记》的专传和合传标目杂出,多不齐一。设若以篇名类别区分,大约有八种之多:一是以姓相标,例如《樊郦滕灌列传》中的樊(哙)、郦(商)、滕(夏侯婴)、灌(婴);二是以名相标,例如《袁盎晁错列传》中的袁盎和晁错,《张释之冯唐列传》中的张释之和冯唐等;三是以字相标,例如《伍子胥列传》、《屈原贾生列传》中的伍子胥、屈原;四是以别号相标,例如分见于《万石张叔列传》、《黥布列传》、《扁鹊仓公列传》中的万石君、黥布、扁鹊、仓公;五是以“生”相标,例如《屈原贾生列传》、《郦生陆贾列传》中的贾生、郦生;六是以“子”相标,例如分别见于《老子韩非列传》、《孙子吴起列传》、《孟子荀卿列传》中的老子、孙子和孟子;七是以爵位相标,例如分见于《穰侯列传》、《淮阴侯列传》、《魏其武安侯列传》中的穰侯、淮阴侯、魏其侯、武安侯;八是以官职相标,例如分见于《张丞相列传》、《李将军列传》、《卫将军骠骑列传》中的张丞相、李将军、卫将军。如此等等,可谓名目繁多。

《汉书》则针对《史记》之上述弊端,对专传、合传作了很大改革,其篇名除诸王传(如《文三王传》、《景十三王传》、《淮南衡山济北王传》等)以外,最基本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姓相标,例如《韩彭英卢吴传》中的韩(信)、彭(越)、英(布)、卢(绾)、吴(芮),《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中的公孙(贺)、刘(屈氂)、田(车千秋)、王()、杨(敞)、蔡(义)、陈(万年)、郑(弘);二是以名相标,例如《陈胜项籍传》中的陈胜、项籍,《张耳陈余传》中的张耳、陈余,《卫青霍去病传》中的卫青、霍去病等。

(4)规范合传

《汉书》的合传很有特色,为后世史家修史树立了榜样。

首先,每一合传皆有特定立义。例如,魏豹、田儋、韩信,因其皆为“六国之人”,故立《魏豹田儋韩信传》;季布、栾布、田叔等人,因为“皆有侠烈之行”,又“皆初罪而后见赦者”,故立《季布栾布田叔传》;眭弘、夏侯始昌、夏侯胜、京房、翼奉、李寻诸人,因其“皆通术数说灾异者”,故立《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王商、史丹、傅喜等人,因其“皆外戚之贤者,故不入外戚传”,而特立《王商史丹傅喜传》(杨树达《汉书窥管》,科学出版社1955年)。

其次,《汉书》合传,乃是“合中有附”。设若遇到人物事迹无几,而又须显示于史书者,班固便将其附于某一传主名下。例如开封侯陶青、桃侯刘舍以及武帝时的柏至侯许昌、平棘侯薛泽、武强侯庄青翟、商陵侯赵周等人,虽然位至丞相,但因其无大功亦无显过,所以,仅寥寥数字附于丞相合传《张周赵任申屠传》中的申屠嘉之末。又如《卫青霍去病传》亦将同征诸将依附于卫、霍二人之后。《汉书》在合传中使用附传的举措,既可简笔省文,又不致漏载史实,可谓一举两得,深获史法之妙。

经过班固的改造和创新,纪传体以一种整齐谨严的面目出现于世。自《汉书》出,以纪、表、志、传为基本形式的纪传体终于形成。《汉书》整齐划一的体例是后世史书的楷模,从这一点上说,《汉书》体例的影响,远在《史记》之上。当然,《汉书》的体例是在借鉴《史记》体例的基础上而求整齐划一的。清代史评家章学诚说得好:“迁史不可为定法,固书因迁之体而为一成之义例,遂为后世不祧之宗焉。”(《文史通义·书教下》)

二、陈、范贡献

经过班固的艰苦劳动,《汉书》在《史记》的基础上进行大胆的革新,为后世规范出了纪传体断代史的纪、表、志、传一应俱全的大致模式。但是,这一模式也毕竟是刚刚创建,而且仅仅是根据汉代的特定形势建立的。要使这种模式适用于各种不同的历史情况,还需要后世史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陈寿的《三国志》和范晔的《后汉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又从局部做了一些大胆的明显的改革,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关于陈寿和范晔的主要业绩,集中体现于如下三点。

(一)求实改进

此处所谓“求实改进”,是指建立具体体制时,仍需要实事求是,即根据所要反映的具体历史情况,突出特点,设立相应的体例。《三国志》和《后汉书》基本上都以自己的行动实践了这一求实的原则。

1.陈寿《三国志》

首创国别史,可说是陈寿《三国志》的一大创举。东汉以后,西晋以前,是我国历史上魏、蜀、吴三国鼎立时期。在以前的纪传体史书中,司马迁《史记》反映的是以“统一”政权为主线的中国通史,班固的《汉书》反映的对象更是“海内为一”的大汉帝国。如何以纪传体揭示并存政权的历史呢?这对陈寿来说,确是一个前人未曾做过的新课题。当然,在陈寿的时代,有关三国的历史书籍已有数种,例如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以及杨戏的《季汉辅臣赞》等。遗憾的是,这些史书都仅仅局限于一个地区,规模很小。陈寿撰《三国志》则不然,它所分别反映的是魏、蜀、吴三个大国的历史,并且将三国史事有机地合并为一书。以国别史形式同时反映几个国家情况,堪称是纪传体史书中的一个新成就,它确立了自己独立的风格和特点。

诚然,《三国志》还不能算是最早的国别史。中国最早的国别史首推先秦时期的《国语》。依照司马迁“左丘失明,厥有国语”(《汉书·司马迁传》)的观点,《国语》系春秋时期左丘明所作。本书记述了由周穆王到鲁悼公大约五百年间有关周、鲁、齐、晋、郑、楚、吴、越等八国历史。但是,《国语》体制狭小,仅二十一卷。且所记各国篇卷悬殊,其中《晋语》九卷为最多,其余《周语》三卷,《鲁语》、《楚语》、《越语》各二卷,《齐语》、《郑语》、《吴语》各一卷。此外,在书法上,本书记言多而叙事少,即叙事亦往往通过对话来反映。且所记多疏阔,唐代柳宗元特写《非〈国语〉》以针砭是书。

与《国语》相比,陈寿的纪传体国别史可谓不同凡响。《三国志》是一部合中有分,分中有合,合与分高度统一的史书。在这一部史书中,一方面,陈寿将魏、蜀、吴三国都当作彼此独立、互不统属的个体平等对待,不仅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分别反映三国历史,而且反映其历史的篇幅、卷数亦实事求是,大体均衡合理。全书六十五卷,其中《魏书》三十卷,《吴书》二十卷,《蜀书》十五卷,是为“合中有分”。另一方面,陈寿又在“分”的格局下,根据三国各自力量的大小,地位的轻重,采取区别对待的态度。尽管形式上为三国各立一“书”,但在书法上“纪”曹魏而“传”蜀、吴。书中特别为魏主立纪,以曹魏纪年作为全书之纲,旨在为鼎立的三国勾勒出一条中国统一的历史走向。准此目的,陈寿还在《魏书》中为东汉末年独霸北方的董卓、袁绍立传记。在《吴书》中为东汉末年称雄东南的刘繇立传。在《蜀书》中为先前割据西南的刘焉、刘璋设传。由于上述这些人物列传的设置,就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三国分立的界限,从而突出了由分裂归于一统的主线。这样的布局和安排,固然是作者对历史的尊重,却也表现出陈寿总揽三国全局于胸中的史学才干。

2.范晔《后汉书》

按照历史发展的顺序,后汉史本应在三国史之前,但是范晔的《后汉书》完成于陈寿《三国志》之后。在体例建设上,如果说陈书最突出的贡献是分国写史的话,那末,范书的成就则是新类目的增加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后汉书》的帝王本纪和人物列传两大体例,都勇于突破传统,敢于发前人所未发,反映出最能体现时代风尚的新内容。

(1)升传为纪

在封建社会里,“外戚”是指帝王的母族或妻族。既然帝王在社会中至尊至上,是最高权力的象征,则其母族、妻族的地位自然亦非同一般。然而,依照通例,外戚尽管荣耀显赫,也没有资格置于帝纪之列。在以往的史书里,虽然出现过《史记》为吕太后立纪之类的事例,那是事出有因。一般来说,后妃外戚事迹主要反映于《外戚世家》中。班固撰《汉书》,一仍《史记》之旧,仅有一个小小的变化,将《外戚世家》改为《外戚传》,如此而已。

至范晔撰《后汉书》,因东汉皇后、外戚地位如日中天,索性增设《皇后纪》,删去《外戚传》,将有关外戚的事迹集中反映于《皇后纪》中。很显然,没有务实的精神和革新的勇气,要想落实这样一个切合当时“国情”的大胆举措,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2)增设类传

《后汉书》还特意增设了《党锢列传》、《宦者列传》、《文苑列传》、《独行列传》、《方术列传》、《逸民列传》和《列女传》等七个类传。这七个类传都是范晔根据东汉社会的特点增设,并且都是以前的《史记》、《汉书》、《三国志》中所从来没有过的。每一个类传都集中地反映了一组性质极其相近的历史人物,从一定程度上再现了东汉时期的社会风貌和时代特色。

范书中的《党锢列传》,是反映封建统治阶级内部两个集团之间互相斗争的类传。东汉中后期,宦官专权,引起朝野共愤。反对宦官的阵线非常广泛,除了下层劳动人民以外,还包括了外戚、公卿大臣、地方官员、太学生和郡国生徒等各个阶层。就中官僚士大夫们“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品核公卿,裁量执政”(《党锢列传序》),一时间形成了一股声势浩大的批判宦官的政治力量。这种品评当朝和当代人物的政治活动,时人谓之曰“清议”。“清议”对宦官擅权构成了一大威胁,所以宦官对“清议”极端仇视。延熹九年(166),矛盾终于激化。宦官们鼓动汉桓帝实行了残酷的镇压,逮捕了李膺等二百名“党人”。后来,“党人”们虽然赦归田里,但禁锢终生,不得出来做官,是为第一次党锢事件。建宁二年(169),宦官们又一次操纵朝廷,捕捉了虞放、李膺等百余名“党人”。尔后转相株连,被捕者多达一千余人,是为第二次党锢事件。然而,反对宦官的斗争并未就此止息。东汉两次党锢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它是宦官专权、政治腐败的必然反映。范书设立《党锢列传》,旨在披露东汉社会的黑暗和统治者内部的倾轧斗争。

范书中的《宦者列传》,集中记述了宦官势力的兴起、发展的历史过程。东汉时期,宦官是统治阶级内部一个极其重要的政治集团。特别是汉和帝以后,因为皇帝年幼者多,外戚干政专权之事每每发生。长大以后的皇帝欲谋亲政,往往依靠身边的宦官杀逐外戚。当前一皇帝死后,新即位的小皇帝自然听任母后及母后父兄为所欲为。而当这一小皇帝成人之后,又依靠宦官消灭专权的外戚。正是在这样循环往复的政治斗争中,宦官权势迅速膨胀起来,“王朝政事,一更其手,权倾海内,宠贵无极,子弟亲戚,并荷荣任”(《后汉书·张穆传》)。宦官们往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父兄子弟皆为公卿列侯。他们假借官府名义,残害百姓,掠人钱财,其敲诈黎庶,“与盗贼无异”。对于宦官为非作歹的行径和炙手可热的权势,百姓们简直恨之入骨,“群公卿士杜口吞声,莫敢有言,州牧郡守承风顺旨”(《宦官列传》),就连当朝的皇帝也惧之三分。范晔正是通过《宦者列传》,暴露了东汉宦官的活动和兴起的内幕。

范书中的《文苑列传》,是《后汉书》专记文学之士的一个类传。在古代文化领域,历来有一种重“德”轻“文”的倾向。这一倾向在史学中的直接反映是,《史记》、《汉书》在为儒学经师们设立专传之外,又以类传《儒林传》进行综合性反映,而对于擅长诗赋文章的文学家则不然。尽管这些史书为司马相如、枚乘、扬雄等个别著名文人设有专传,却始终未能设立堪称与《儒林传》并驾齐驱的文学家类传。范晔则力排旧俗,在《后汉书》中不仅为张衡、蔡邕等著名的文学家分别设立了专传,还特别增设一个《文苑列传》,用以集中反映东汉时期的杜笃、傅毅、赵壹、祢衡、边韶等22人的文学造诣。范氏于正史中增立《文苑列传》可谓匠心独运,对古代文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独行列传》记载了谯玄、李业、刘茂等20余人不同流俗的特殊行迹。东汉时期,封建统治者标榜名节,当时入仕的主要途径——察举、征辟,都把“名誉”视为极其重要的条件。地主阶级中的一般知识分子为了猎取乡评世誉,以便步入仕途,往往“好为苟难,务欲绝出流辈”,甚至不惜挖空心思,制造出耸人听闻的“奇特之行”(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五《东汉尚名节》)。诸如河内人向栩等就是凭借他们令人难以捉摸的奇特行为,沽名钓誉,踏入仕途的。

范书中的《逸民列传》,乃是专门反映地主阶级中那些自命清高、隐居不仕的知识分子。“逸民”之中,既有戴良避王莽、韩康躲桓帝那样的不阿权贵者,又有“文不能演义,武不能死君”的“纯盗虚声”之辈。然而由于这些人能够“钓采华名”,善于蒙蔽世人,最终居然登上了“三公之位”。而最高统治者则始终以“自古名王圣主,必有不宾之士”为借口,对“逸民”们备加优待,企图以“举逸民”的方式达到其“天下归心”的政治目的(见《逸民列传》)。自古以来,那种名为隐逸,实则隐居待仕的所谓“逸民”,历朝都有,不乏其人,但是却很少有像汉代这样人数众多,并且是蔚成风气的。为了记载东汉王朝这一历史现象,《后汉书》中特立专篇《逸民列传》,记载了从野王二老、向长、蓬萌,到汉阴老父、陈留老父等20位“逸民”的行藏。

范书中的《方术列传》,是集中反映古代医药、占卜和神仙怪异的类传。这个类传,从篇首的任文公到篇末的王和平,总共记方术之士20余人。此传人数众多,良莠参半。其中值得称道者如郭玉、华佗,他们不仅医术高超,而且医德高尚,即使面对那些“贫贱厮养”之人,亦“必尽其心力”。又如许杨治水,“百姓得其便”;廖扶同情下层,不愿为官,在灾荒之年,他收殓埋葬那些“遭疫死亡不能自收者”。再如折像明达事理,“散金帛资产”以逃祸;樊英不畏权贵,当面斥责顺帝所谓“生”、“杀”、“贵”、“贱”之威等等。文中不可取者,有如王乔、费长房、左慈、蓟子训之流,多属荒诞不经,无中生有之谈。因为兼有后者的不足,所以刘知几曾对《方术列传》表示遗憾:“言唯迂诞,事多诡越,可谓美玉之瑕,白圭之玷。”(《史通·书事》)

范书中的《列女传》,堪称是相当有特色的一个类传。古代中国,除了帝王的后妃以外,广大妇女是没有社会地位的。《史记》中如此,《汉书》、《三国志》中亦如此。范晔不同意这一传统观念和社会风尚。他认为巾帼不让须眉,女中豪杰的“明白之节”与高士的所谓“清淳之风”一样,都是极其可贵的,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然而,千百年来,无数位女中魁首并不为时人所重,“世典咸漏焉”。为了力纠此弊,范晔特创立了《列女传》。凡是属于“才行高秀者”,皆可为之立传,“不必专在一操而已”(《列女传》)。这里所说的“不必专在一操”,是说不必强调封建统治者为妇女们规定的“操守”。《列女传》中的蔡文姬可以说是相当典型的一例。蔡氏一生坎坷,她先嫁卫中道,继而嫁给匈奴左贤王,以后再为董祀之妻。若以封建传统观念论,蔡文姬因非“从一而终”者,自当受到谴责。但是,鉴于她“博学有才华”,范晔还是特意为其立传。对于《后汉书》这种做法,并非所有史家皆表赞同,唐代刘知几就是其中的一个反对者。他在《史通·人物》一篇中,以封建道德为准绳,力诋范晔将“蔡琰见书”。后世不少史家亦附和刘氏之议。更有甚者,还有一些人将“列女传”改变为“烈女传”,试图专门反映封建的“三从四德”,专代为夫守节者立传。这种腐朽的史观与范晔的卓识远见相比,不啻天壤之别。诚然,《列女传》中也宣扬了一些封建的内容,例如在史学家班昭(曹世叔妻)的传记里,就不无繁琐地罗列了束缚妇女的《女诫》七篇。但是,《列女传》更主要的是树立了许多正面的妇女形象。例如桓少君(鲍宣妻)不爱财货,甘心清苦。出嫁时,舍弃了全部丰厚妆奁,“更着短布裳”,与丈夫鲍宣“共挽鹿车归乡里”。及到夫家之后,她“拜姑礼毕”,即“提瓮出汲”,得到乡里人的尊重和称赞。又如赵媛姜,她嫁给盛道为妻。建安五年,民不聊生,媛姜的丈夫聚众起义。未过多久,起义失败,夫妇双双被捕入狱。媛姜夜中告道曰:“法有常刑,必无生望。君可速潜逃,建立门户,妾自留狱,代君塞咎。”(以上见《列女传》)说罢,为盛道解脱桎梏,掩护他越狱出逃。

(二)详略适则

如果说芸芸众生和大千世界的无所不有,决定了修史须有选择性的话,那末,史书的特定篇幅则决定了即使入选,其内容也必须有详有略,详略适宜。其实,详并不难,难在详而不芜;略亦不难,难在略而不漏。在“二十六史”中,能够做到详略得体、剪裁适则,并对后世史家产生了一定影响的史书,《三国志》、《后汉书》当之无愧。

1.《三国志》详略

《三国志》的详略得体,主要表现于详主略次,寓全于略。在详略问题上,以前的《史记》和《汉书》大体上说,也是做得较好的。但是,因同事所牵而彼此重复记载的现象,在《史记》和《汉书》中是不乏其例的。例如,在《史记》之《高祖本纪》中,本来已历述了高祖八男,而在《吕太后本纪》中又历述如前。在《郦生陆贾列传》中,本来于郦食其传内业已记述了郦氏晋见汉高祖事,然则《朱建传》中又重复叙述。又如,在《汉书》之《高祖纪》中,已经记述了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分封沛公、章邯等人为王事,而于《陈胜项籍传》中又重叙如前。此等记述不惟徒增篇幅,更于重复记述中容易出现前后歧互现象。

陈寿《三国志》则力戒这类重复,采用详主略从,寓全于略的写法。具体来说,即此处有略,则彼处必详。此处固略,略而无漏;彼处虽详,详而得体。譬如“董卓之乱”在《魏纪·武帝纪》中不可不记,因为这是汉末一件震动朝野的大事,然又不可详记,因为一则彼时曹操尚未辅政,二则对曹操生平来说并非主要之事。而在《董卓传》内则不然,本传历述董卓出身、起家、掌握朝廷大权及飞扬跋扈诸事,可谓不厌其详。要在此系传主,详得其所。又如,三国时期,战争此伏彼起。在记述战争方面,“详主略从”的写法表现为“详胜略败”。即以胜者为主,详细记述;以败者为从,简略反映。对魏、蜀、吴三国战事,无论谁胜谁败,大抵皆如此,著名的赤壁之战和夷陵之战就都是这样反映的。208年的赤壁战争中,孙、刘联军大败曹操。在胜方的军事主将的传记《周瑜传》中,详细记载了战争的激烈场面,《诸葛亮传》中则侧重记述了孔明动员孙权作战的详情。而在败方主帅曹操的传记《武帝纪》中,则记载极简,战争经过几乎是一笔带过。在222年的吴、蜀夷陵大战中,胜方为吴,负方为蜀。于是,在胜方主帅《陆逊传》中,交战盛况,备言其细;而在败方主帅《先主传》中,所记则极其简略。可见,陈寿的详略本有侧重,详乃以其为主,略而并非不载。

2.《后汉书》详略

《后汉书》也坚持一事不两载,力避重见迭出之弊。

归结起来,范晔方法有三:一是类似《三国志》“详主略从”的所谓“主从法”。例如,在《侯览传》中记述宦官侯览凶残暴虐,人民极其愤恨。督邮张俭向朝廷揭发其罪行,并“请诛之”。侯览闻讯后,急忙截获张氏的奏章,使皇帝不得见。张俭怒极,破除侯氏冢宅,“藉没资财,具言罪状”等等,详细至极。而在《张俭传》中,则仅有张氏“劾览及其母罪恶”,“由是结仇”数语。再如在《刘虞传》中,记述汉灵帝大司马刘虞率领十万大军攻打公孙瓒,备言战争经过及刘氏兵败之原委。而在《公孙瓒传》中,则仅言“是岁,瓒破擒刘虞,尽有幽州之地”。二是互见法。即甲乙共涉一事,凡已详其事于甲者,则于乙处注明“事已见甲”,或书以“语已见甲”等字样。例如,在《何进传》中,记述中军校尉袁绍力劝大将军何进,速诛宦官张让等人,何进犹豫不决,未几,反被张让杀害。袁绍素为何进亲幸,闻讯大怒,“遂闭北宫门,勒兵捕宦者,无少长皆杀之。或有无须而误死者,至自发露然后得免。〔死〕者二千余人”云云。而在《袁绍传》中,则仅有袁绍劝何进谋诛宦官,其“语已见何进传”数字。又如在《李杜列传》中,记述外戚梁冀谋杀质帝以后,朝臣设立天子。太尉李固及杜乔等人劝立清河王刘蒜,而梁冀则以一己之私,决定拥立与梁家有裙带关系的刘志。李固、杜乔二人“坚守本议”,梁氏大怒,诬陷李固有复立刘蒜之罪,予以处死。而在《梁冀传》中,仅有梁冀“枉害”李、杜二人,“语在《李固传》”等数字。三是“单载法”。即某事涉及甲与乙,设若该事于甲至关重要,则对甲可以详述;若对乙无足轻重,则可于乙处弃而不书。譬如《孔融传》,督邮张俭受迫害出走,孔褒之弟孔融收留了他。官府闻讯,欲正孔家之罪。孔氏兄弟及老母一家数人皆挺身而出,“一门争死”。这一事件对孔氏兄弟而言,乃是大事,故在《孔融传》中备言其详。而在《张俭传》中则绝不提及此事。原因是,对受人爱戴而长期亡命在外的张俭来说,此等事情不胜枚举,因此不能一一书写。

由于陈寿、范晔等人的努力,使纪传体断代史的编纂水平在班固《汉书》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提高。他们改造纪传体制的求实原则和详略适宜的编纂方法,都为后人树立了可资效法的典范。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改造纪传体制方面,陈、范二人也像司马迁和班固那样,都做到了难能可贵的据实创新。既注意继承前人成果,又能够依据内容的不同,大胆改进而不落窠臼。他们这种有因有革的可贵精神,对以后史学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仅以国别体为例,后来反映并存政权的史书,或多或少地都曾受惠于陈寿《三国志》。宋代著名史学家司马光在编纂其代表作《资治通鉴》时,就曾对唐人李延寿所编《南史》与《北史》大发感慨:“光少时惟得高氏《小史》(即唐高峻节录历代史书的一部通史)读之,自宋迄隋并《南》、《北史》或未尝得见,或读之不熟。今因修南北朝《通鉴》,方得细观,乃知李延寿之书亦近世之佳史也”,“窃谓陈寿之后,惟延寿可以亚之也”(《文献通考·经籍考》卷一九二)。司马光如此推许李延寿,要在李氏参考了陈书体例,而后总揽南朝之宋、齐、梁、陈及北朝之魏、齐、周、隋八代史事,分别融汇为《南史》与《北史》。所不同者,陈氏记述三国史事于一书之内,而李氏则将并存诸国分叙于“二史”之内。其实,考诸正史,不独《南史》、《北史》,后世凡写并存诸国史者,大都参考《三国志》体例。即如《晋书》在记述两晋的同时,并书北方诸国于“三十载记”;《旧五代史》在记述北方政权梁、唐、晋、汉、周的同时,又反映南方九国及北方的刘汉政权于《世袭列传》、《僭伪列传》之中等等,此类形式虽略有不同,然不同中却分明也刻有《三国志》框架的遗痕。

(三)美中不足

当然,陈、范二书的美中不足也非常明显。恰恰在上述两大优点中,同时也埋伏着以下两个比较突出的严重问题。

第一,写法上的缺陷。陈、范二书都比较注意叙事的精炼,但因为过于讲究文辞,一味精简,遂又往往产生史实不清,乃至脱漏遗缺之弊。试以范晔《后汉书》为例。在吴武陵太守谢承的《后汉书》中,所记江左人事颇为翔实,而范书于江南事则语焉不详。清人王谟曾经批评范晔仅记“南州高氏父子及陈重、雷义、程曾、唐檀数传,其何汤仅附见《桓荣传》。章怀太子注引谢书,载汤事亦綦详。外有羊茂、孔恂、严丰、宋度、湛重、邓通、项颂、刘陵、黄向、张冀十人,爵里事迹,班班可考,乃其姓名,俱不挂范书”(王谟《谢承后汉书钞·自序》见《八家后汉书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清人赵翼甚至罗列出八条史实,以说明“《后汉书》间有疏漏处”(《二十二史札记》卷四)。至于陈寿的《三国志》,其疏漏之弊与范书相比更甚。正如裴松之云:“寿书铨叙可观,事多审正。诚游览之苑囿,近世之嘉史。然失在于略,时有所脱漏。”(《上三国志注》表)裴氏所议,堪称精当。他的“裴注”之所以与《三国志》具有同等史料价值而广为人知,恰在于可以弥补陈书之“失在于略”。

第二,体例上的缺陷。陈、范二书均有此同一问题。陈寿《三国志》仅有纪、传而无表、志。由于无表,繁杂史事便不能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勾勒出来;因为无志,典章制度就没有专篇记述。缺少书、志的原因,或许如今人张舜徽先生所说:“盖缘于前无所承耳。”(《史学三书平议·史通平议》)但陈书首开缺表、缺志的先河,对后世纪传体史书体例不全,是负有一定责任的。无独有偶,范氏之《后汉书》亦有类似处。它仅有本纪、列传,而无表、志。现行范氏《后汉书》本中所谓“八志”,乃是后人补作。固然,本书之无表、志,并非作者初衷,原系范氏突然以“谋逆”之诛所致,但客观上范书紧步陈书后尘,也实在为以后史家许多缺表、缺志的现象提供了先例。这些或许是陈、范二人所始料不及的。 JAoDVHZ16SPqVarmc+w5hVUzWK2aRYmFdUPlTVzyWCifCQqZctQWnBMPOwbfigQ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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