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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脏别论篇第十一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五卷。

提要: 本篇论述五脏、六腑奇恒之府的性质和功能;说明气口独为五脏主的道理。

黄帝问曰:余闻方士,或以脑髓为脏 ,或以肠胃为脏,或以为腑,敢问更 相反,皆自谓是,不知其道,愿闻其说。 方士,谓明悟方术之士也。言互为脏腑之差异者,经中犹有之矣。《灵兰秘典论》以肠胃为十二脏相使之次,《六节藏象论》云十一脏取决于胆,《五脏生成篇》云五脏之象可以类推,五脏相音可以意识,此则互相矛盾尔。脑髓为脏, 应在别经。 岐伯对曰:脑、髓、骨、脉、胆 、女子胞 ,此六者,地气之所生也,皆藏于阴,而象于地,故藏而不泻,名曰奇恒之府 脑髓骨脉,虽名为府,不正与神脏为表里。胆与肝合,而不同六腑之传泻,胞虽出纳,纳则受纳精气,出则化出形容,形容之出,谓化极而生。然出纳之用,有殊于六腑,故言藏而不泻,名曰奇恒之府也。 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气之所生也,其气象天,故泻而不藏,此受五脏浊气,名曰传化之腑,此不能久留输泻者也。 言水谷入已,糟粕变化而泄出,不能久久留住 于中,但当化已,输 泻令去而已,传泻诸化,故曰传化之腑也。 魄门亦为五脏 ,使水谷不得久藏。 谓肛之门也,内通于肺,故曰魄门。受已 化物,则为五脏行使, 然水谷亦不得久藏于中。 所谓 五脏者,藏精气 而不泻也,故满而不能实。 精气为满,水谷为实,但藏精气,故满而不能实。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太素》“精气”作“精神”。 六腑者,传化物而不藏,故实而不能满也。 以不藏精气,但受水谷故也。 所以然者 水谷入口,则胃实而肠虚, 以未下也。 食下,则肠实而胃虚。 水谷,下也。 故曰:实而不满,满而不实 也。

①脏:《太素》卷六《脏腑气液》“脏”下有“或以为腑”四字。

②更:义犹“互”也。见《汉书·万石君传》颜注。

③胆:《太素》卷六《脏腑气液》“胆”下有“及”字。

④女子胞:即子宫,亦称胞宫。

⑤奇恒之府:森立之曰:“脑、髓、骨,并为肾之所主,然为其用也各异,故揭出于此。盖脑为思虑之原,髓为精液之源,骨为爪牙之原,脉可以知死生吉凶,胆可以决善恶是非,女子胞者,即为泻出有余之血之处,其用亦多,凡此六者,其为用也各不同,而与脏腑自别,故名曰奇恒之府。”“奇恒”者,言异于常也。

⑥夫:《千金要方》卷十二第一引作“若”。

⑦住:赵本作“注”。

⑧魄门亦为五脏:柯校曰:“魄即粕。”孙鼎宜曰:“魄门谓肛门,以糟粕所出故名。王注迂曲难通。五脏二字,当作六腑,蒙上文误。谓方士有以魄门充为六腑者,殆以使水谷不得久藏之。旧以使字属上读,非。果尔,亦仅为大肠腑之使耳,不得统言五脏也。”

⑨受已:周本作“已受”。

⑩所谓:《读素问钞》无此二字。

⑪气:《太素》卷六《脏腑气液》作“神”。《千金要方》卷十二第一校文引《甲乙经》亦作“神”。

⑫所以然者:《类说》卷三十七引无此四字。

⑬满而不实:明绿格抄本无此四字。《太素》卷六《脏腑气液》亦无此四字。

帝曰:气口何以独为五脏主 气口,则寸口也,亦谓脉口。以 寸口可候气之盛衰,故云气口。可以切脉之动静,故云脉口。皆同取于手鱼际 之后同身寸之一寸,是则寸口也。 岐伯曰:胃者水谷之海,六腑之大源 也。 人有四海,水谷之海,则其一也,受水谷已,荣养四旁,以其当运 化之源,故为六腑之大源也。 五味入 口,藏 于胃以养五脏气 ,气口亦 太阴也。 气口,在手鱼际之后同身寸之一寸。气口之所候脉动者,是手太阴脉气所行,故言气口亦太阴也。 是以五脏六腑之气味 ,皆出于胃,变见 于气口。 荣气之道,内谷为实。新校正云:详此注出《灵枢》,“实”作“宝”。谷入于胃,气传与肺,精专者,循肺气行于气口,故云变见于气口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出”作“入”。 故五气入鼻,藏于心肺 ,心肺有病,而 鼻为之不利也。凡治病必察其下 ,适其脉 ,观其志意 ,与其病也 下,谓目下所见可否也。调适其 脉之盈虚,观量志意之邪正,及病深浅成败之宜,乃守法以治之也。新校正云:按《太素》作必察其上下,适其脉候,观其志意,与其病能。 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 志意邪则好 祈祷,言至德则事必违,故不可与言至德也。 恶于针石者,不可与言至巧。 恶于针石,则巧不得施,故不可与言至巧。 不许治者,病必不治 ,治之无功矣。 心不许人治 之,是其必死。强为治者,功亦不成,故曰治之无功矣。

①五脏主:《太素》卷十四《人迎脉口诊》“主”下有“气”字。杨上善曰:“九候各候五脏之气,何因气口独主五脏六腑十二经脉等气也。”

②大源:《类说》卷三十七引“源”上无“大”字。

③入:《甲乙经》卷二第一下“入”下有“于”字。

④藏:《难经·一难》虞注引“藏”上有“以”字。

⑤五脏气:《太素》卷十四《人迎脉口诊》“五”下无“脏”字。按:无“藏”字是。“五气”谓臊、焦、香、腥、腐,此与《六节藏象论》味有所藏,以养五气”义同。《类证活人书》卷二脉穴图引亦无“藏”字。

⑥亦:柯校曰:“亦当作手”。

⑦味:明绿格抄本无“味”字,《类说》卷三十七引同。

⑧见:同“现”。《说文》无“现”字,《广韵》始收“现”字,《三十二霰》云:“见,露也。现,俗。”

⑨心肺:《类说》卷三十七引“肺”上无“心”字。按:无“心”字是。肺开窍于鼻,如掺入“心”字义难解。下一“心肺”句“心”字亦衍。

⑩而:《圣济总录》卷一百十六引作“则”。

⑪下:《太素》卷十四《人迎脉口诊》“凡治病必察其下”句,杨上善曰:“疗病之要,必须上察人迎,下诊寸口。”吴崑曰:“下,谓二便也。”

⑫适其脉:《太素》卷十四《人迎脉口诊》“脉”下有“候”字。此犹云察其脉候。《吕氏春秋·明理》高注:“适,时也。”《广稚·释言》:“时,伺也。”“伺”有“察”意。

⑬观其志意:吴崑曰:“求其志意为之施治,如怒伤肝,喜伤心,思伤脾,悲伤肺,恐伤肾,皆志意为病;又如先富后贫,先贵后贱亦当会其志意而为之处治。”

⑭也:《太素》卷十四《人迎脉口诊》,“也”作“能”。“能”即“态”字。

⑮拘:《太素》卷十四《人迎脉口诊》“拘”上有“乃”字。“乃”有“若”义。

⑯至德:《太素》卷十四《人迎脉口诊》“德”作“治”。姚止庵曰:“医道精微,是为至德。”

⑰好:周本作“奸”。

⑱病:《太素》卷十四《人迎脉口诊》“病”上有“治”字。

⑲病必不治:《太素》卷十四《人迎脉口诊》作“病不必治”。 BH0u6zgS4F9Jd/hbpAJS7fs32+QdCikxNMlcJ8SlcFGU0Q23tunhzL26iVgQN09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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