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林中63年的婚姻生活中从来没有中断科学研究,可以说相爱始于科学研究,又终老于科学研究。
1952年,我在中国人民大学为法律系学生讲课时曾根据苏联大学在学生中成立科学研究小组的报道,也在法律系本科生中组织了科学研究小组活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同时及时总结经验,于1953年冬在校报上发表了《谈谈指导科学研究小组的几个问题》,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科学研究小组是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的能力及从事科学研究的兴趣,使学生获得在将来的实际工作中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的的。
因此小组的活动内容应该以同学独立钻研为中心,而不是以教师专题讲述为中心,否则便形成课外辅导而丧失了科学研究小组的意义了。所以需要在开始工作之前弄清科学研究小组的性质及其目的性。
科学研究小组的活动内容应该是丰富的和生动的,譬如写专题报告、论文和书评,组织报告会、纪念会,参观,讨论等,如果每一次活动都能使小组成员感到有所启发和提高,他们就会始终积极支持,不致半途而废。
总之,科学研究小组,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大胆创作,并将理论学习引向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方法之一。如果参加小组的同学,具有科学研究的兴趣,初步地学习和理解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并肯于大量付出劳动,那是一定可以从科学研究小组的活动中,得到收获的。
1954年下半年,我为法律系本科二年级讲授中国国家与法权历史课程,同时也鼓励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小组活动,以提高科学研究能力,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结果有7位同学报名参加,其中,林中被选为科研小组组长。这样我们接触的机会就多了,林中经常向我反映组内成员的学习状况和思想活动。我对她的领导能力颇感意外,后来才知道她在部队工作时接受过这方面的锻炼。
在科研小组活动期间,林中撰写了《一九一二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评述》,文章首先说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1911年10月10日爆发的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辛亥革命的直接产物,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多少年来所向往的带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宪法文献。但是,随着辛亥革命的失败,临时约法也结束了自己的历史使命。报告的第二部分,着重评述了临时约法是在极为错综复杂的阶级关系和斗争中制定的,约法的全部内容都反映着斗争中的阶级之间实际力量的对比关系。文章最后指出,历史经验证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既然没有能力领导人民战胜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反动派的联合力量,因此他们所追求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和资产阶级宪法,也就永远是一个不能实现的幻想。于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心目中一齐破了产。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的曲折的革命斗争,才取得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才出现了真正人民民主的宪法。我国各族人民现在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规定的道路为把我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在全校组织的科学研究小组论文检阅时,林中曾在法律系分组会上就这篇论文作了报告,并得到了肯定,报告会在全场热的烈掌声中结束。而且,校报也有一段报道:“法律系分组会二年级中国国家与法权历史科学研究小组林中同志的报告是‘评述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在科研小组活动期间,林中经常到我房间来找我谈工作,我总是请她喝一杯糖水。日子久了,除了谈小组的工作外,话题逐渐多了起来,譬如家乡状况、求学经历、部队的生活以及个人爱好,等等,总之无所不谈,就在这期间由相识到相知再到产生了感情。1954年年底考试以后,很快就放寒假了,林中找到我,谈了考试中的一些琐事,说起寒假中的一些安排,我说我要回沈阳探亲。在我送她走的路上,我鼓足勇气提出我们的感情是否可以进一步发展,她默默点头同意。就在共青桥边,我们握手告别,这是我第一次同林中握手,是初恋中的握手。
1955年2月,我从沈阳回到学校,开始了我们的恋爱生活。大约4月间,也是春暖花开的季节,我们去动物园游玩,当时园内游人不多,除了鸟声喧闹之外,四围都很清静,我们牵手在一条小路上漫步,心情都很舒畅,正像小说中所描写的那样,陶醉在爱河之中了。这一年的5月5日,在北京首都剧场举行了纪念文化名人德国剧作家席勒诞辰的纪念会,我得到两张票,便约林中一起参加。她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聚会,很高兴也感到很有收获。回校后她向同学们谈起此事,大家都很羡慕她能有这样的机会。
1955年夏,我和林中相识日深,感情已经成熟了,就决定暑假结婚。这天,我们进城在大华照相馆拍了一张合照,我们把它看作结婚纪念照片。当时调干生结婚生孩子都是自由的。然而,这一年暑假并没有如期放假,而是进行了“肃反”运动。当时天气特别热,不要说空调,就连电扇也没有,每天坐在板椅上学习讨论。由于天热,椅面上的油漆都化了,以至于起身时,椅子上的油漆经常把裤子粘住。我和林中虽然在同一个系,但在运动期间也都没有见面。一天开干部会,我问林中所在团支部的书记,林中表现如何。他说林中是骨干,负责记录。
7月25日晚,学校召开大会,我以为一定是宣布如何使运动进一步深入的动员会,但发现上台讲话的不是校党委书记,而是校团委书记,他的讲话出乎大家的意料,他说清查胡风分子的运动结束了,从明天起学校开始放假,大家心里都感到高兴。此前,1951年暑假我就参加了土改工作队,去了呼和浩特土默特旗参加土改。散会以后,林中找到我,我们决定次日去王府井购买结婚需要的衣物。
7月26日,天气晴朗、炎热,我们清晨便乘公共汽车到王府井给林中买了一件泡泡纱的上衣,是当时很流行的,还有一件绸裙、一双皮鞋,这件绸裙现在依旧完好。中午我们在东安市场森隆饭店吃午饭,由于情绪愉悦,这顿中餐也特别有滋味,婚后我们经常在这里吃饭。一切办妥便回学校了。7月27日下午三点,举行婚礼,当时结婚非常简单,没有仪式,也没有酒宴,只是大家吃块糖,听讲恋爱经过,便结束了。我们教研室有一位同志结婚用度只花费了十元钱。我当时在校刊《教学与研究》上发表了一篇批判胡适的文章,12600字,收到126元的稿费,这在当时相当于我两个月的工资,说明新中国成立初期稿费是很高的,所以我的婚礼办得颇为风光。
蜜月期间,我在《政法研究》上又发表了一篇文章,收到88元稿费。当时人大校园的西南角有一个小饭馆,物价很低,我记得一份猪肝汤一毛五,一份红烧桂鱼九毛。我从来不喝酒,但在这期间,小饭馆有青梅酒,是一种果酒,度数很低,我也能喝上一二两。当时学校每周末都举行舞会,记得上体育课时还专门教学交际舞,可能是受苏联的影响。我在读研究生期间便经常和我姐姐及同学一起跳舞,我的舞技在同辈中算得上是翘楚,经常从晚上7点第一场舞开始跳到12点最后一场舞结束,中间不休息。散会以后,我们常到对面小吃店吃一碗挂面,说明当时研究生生活也是很惬意的。林中不会跳舞,我慢慢训练,最后也可以跳三步四步了,直到林中怀孕后才不再参加舞会。此后,林中对跳舞的兴趣大减,我也不再涉足舞场。
1956年夏,林中考试以后,我陪她去逛颐和园。当时游人很少,我们中午到石舫上吃饭,专门点了昆明湖的鱼,一边吃鱼一边看石舫周围的风光。现在不要说在石舫上吃鱼,就连石舫都不开放了。
1957年林中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天津市司法检察干部学校做教员,讲授刑法课,我每次去天津看她时,也顺便帮助她备课,写讲稿,从这时起我们的笔墨生活便开始了。
1961年春,我承担撰写《中国国家与法权历史》古代部分的讲义,这时林中已调回北京工作,她有时间就帮我查找和核对资料,特别是帮我抄写讲义的定稿。林中写的一手好字,而且速度快,此后几十年的岁月,她一直为我抄写稿件,以致手指都有些变形。
改革开放以后,林中调入中国政法大学从事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史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中国法律思想史与中国法制史是姊妹科学,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互相补充,这样我和林中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共同合作,协调而不可分。
打倒“四人帮”以后,万象更新,法学教育迎来了迟到的春天。“文革”期间被中央明令解散的北京政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相继恢复。由于北京政法学院先于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复办,所以林中就以北京政法学院作为目标申请归队。北京政法学院接到林中的申请后,立即派出法理教研室负责人甘绩华与北京第三师范学校党委商谈调动事宜,很快便办妥了一切手续。林中被分配到北京政法学院法理教研室担任教员,随即便为本科生上课。虽然与法学教育工作中断了二十余年,但由于业务基础扎实,她能够胜任教学并受到同学们的欢迎。
林中归队以后,精神振奋,除努力教学外,也积极从事科研,不断发表文章。1979年4月7日于《北京日报》发表《民主必须法律化》。1980年于《法律史研究》发表《论孔子的行政法思想》。1981年6月于《学习与探索》杂志发表《论孙中山的法律思想》,此文受到转载。所以,1981年12月31日评定55名讲师时,林中列于首位。此后,林中由法理教研室转到法律思想史教研室,从事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教学研究工作,所发表的文章也多属于中国近代思想史领域。1983年6月于《学习与探索》发表《试论努尔哈赤的法律思想》。1986年2月于《学习与探索》发表《论康熙的法律思想》。1987年林中被评为中国法律思想史的副教授。1988年1月于《政法论坛》发表《中国近代政治史上重要的一课》。1990年9月7日于《法制日报》发表批评台湾当局的《有悖法理的民事诉讼原则》。1991年5月于《政法论坛》发表《中国古代法律文化论纲》。1992年1月25日于《法制日报》发表《在中西法律文化碰撞中的沈家本》。同年10月,出版专著《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史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1月于《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发表《“中国法律思想史”课程简介》(上、下)。1993年于“中国法律史国际学术研讨会”发表《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历史进程》。1994年被评为中国法律思想史教授。1995年于湖北省公安学校发表《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由来》。1997年被批准为离休干部。2006年撰写了《康雍乾时期反理学的思潮》。2008年于韩国的学术研讨会上发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在林中任职期间,由于她是1958年的老律师,因此也在教学之余从事律师辩护工作。她经常带着郭成伟同志前往河北、福建等地办理案件。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放弃了律师工作,全力协助我完成所承担的各种项目。所以,中年以后,林中的精力和心血大半都倾注在我所承担的课题当中。我常说,在我的学术成就中,有一半是林中的贡献。特别是我患眼疾以后,整理资料和誊写稿件(我们不会用电脑)的任务都落在林中肩上。我们多年来养成了一种习惯,每天早饭后便开始坐在一起工作,数十年如一日,乐此不疲。
林中归队后不久,中央筹备建立中国政法大学,取代北京政法学院。就在这时,我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中国法律史论》,当时法律出版社的社长李波人同志看到了这本书,便托编辑带话来要见一见我,我应约而至。他看到我后大吃一惊,说:我以为此书的作者一定是位老先生,没想到你还这么年轻!实际当时我已经51岁了。他在谈话中了解到我的学历和经历,便告诉我中央即将成立中国政法大学,其中包括研究生院,他主动推荐我去政法大学负责研究生院的工作。对此我表示感谢,但并没有最后答应,因为当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温继泽(延安时期从事文化教育的老同志),也约我谈过,要我去做常务副院长。这时人大党委书记张腾霄知道有些单位要调我去,也曾当面挽留。在这种情况下,我犹豫不定。林中坚决支持我去法大,她说:社科院研究生院学科门类多,你不一定领导得了,留在人大也不可能建立直属学校的法制史研究所,而且容易影响专业的研究,只有去法大担任研究生院的领导工作最为合适:第一,你熟悉法学专业,又亲自经历了研究生的教育和培养研究生的工作,有条件胜任这项工作;第二,只有在法大才能建立独立的法史研究所,而这是你的夙愿。经过林中的分析,我最后决定到政法大学去。实践证明林中的意见是正确的,毕竟法大能够展我所长。这件事说明林中的思虑比较缜密,而且敢于决断。
2004年,国家清史纂修委员会确定《法律志》为首批委托的六个项目之一,并召集各项目负责人开会,讨论大纲。这次会议由教育部主持。我在会上谈了根据清朝法律的实际状况,要改变二十四史中的《刑法志》的篇目名称,改为“法律志”,以符合清朝立法的实际状况,打破以刑为主的惯例。我的这个意见得到一致赞同,会议通过了我所拟定的大纲。在大纲中,除刑法外,扩展到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司法制度、律学与法学等各项内容。工作开展以后,我除请人编写民法、经济法、司法制度外,自己首先着手编写关外肇基时期的法制,我对这部分资料比较熟,但也需要整理一个长编,即大事记。较为麻烦的是,要用中华书局出版的《满文老档》取代辽宁大学历史系重译的《满文老档》。我认为,辽宁大学翻译的《满文老档》,文字较为粗放,符合满族当时的状况,而中华书局新译的《满文老档》,文字上多有修饰,反而失去了真实感。但由于统一适用中华书局的译稿,替换工作非常繁琐,林中用了很多时间才完成。
2004年于碧水云天家中书房共同治学
根据我的编写计划,民族立法部分也由我来撰写,这时我的左眼也患上了黄斑变性,不断地去医院治疗。看书已经很迟钝了。以致从《蒙古律例》起,清代的民族立法,都是林中帮我阅读、整理,陆续完成的。特别是《理藩院则例》,不知读过多少遍。最后总算完成了民族立法的撰写工作。
此外,我还撰写了行政立法,着力之处在则例上。现在看来,一个缺失就是清朝的监察法没有集中撰写,当时还没有认识到监察法的地位和重要性。
晚清时期,重要的立法活动首先是宪法性的立法,这部分由我自己编写,开始之前也由林中帮我做了晚清宪政活动的长编。由于这部分史实、史料都比较熟悉,写起来没有什么困难,只是最后的法学部分虽由我写好,但受到篇幅所限,被删掉了。以致晚清前有律学,晚清后期却没有法学了。
我们在2004年搬到碧水云天新居,书房很大,写字台前并排两把太师椅,每天早8时许,林中便端着两杯新茶,我们一齐落座,开始写作。虽云研究工作艰苦,但我们都真正感到苦中有乐,乐此不疲,至今回忆起来仍感时光难再,无尽的遗憾与追思。
林中中年以后受遗传因素影响,听力严重下降,而我的听力又极佳,我就成了她的耳朵。我从70岁开始双眼黄斑变性,视力极差,读书、查阅资料都需要林中帮助,她又成了我的眼睛。六十几年的学术生涯就是这样度过的。在我们两人的学术成果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所以熟悉我们的朋友都说我们是一对天生的绝配。
晚年共同治学一如往常
1965年7月27日是我和林中结婚十周年,当时物质供应已经不丰富。7月26日中午,林中进城买了一些肉食,晚间只是我们两人边吃边聊。次日中午,林中乘车到城里铁狮子胡同一号人民大学去找我,当时我正在“四清”工作队,我曾对她说我经常中午到东安市场喝一碗小豆粥,吃三两肉饼,很是可口,所以我约她一起去用午餐。当时一碗小豆甜粥一毛五,三两肉饼四毛五,物价真是便宜,而且东安市场游客很少,当时各个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埋头工作,没有人在非节假日逛街,吃过午餐我送林中上汽车回西郊。
1975年结婚二十周年的时候,林中做了很丰盛的一顿午餐,请她在二炮担任汽车兵的外甥瞿理堂和孩子们来共进午餐,孩子们都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请人来吃饭。他们始终也没有弄清楚这是他们父母二十周年结婚纪念日。
1985年结婚三十周年的时候,我们住在西三旗,附近有一个很好的饭馆,这天晚上我们两人到这家饭馆用餐,点了非常好的蒸鱼,算是简单的纪念吧。
1995年结婚四十周年纪念日,怎样纪念的我已经不记得了。
2005年是金婚,当时在美国,女婿沈钧提议到游轮上庆祝金婚,加上益宏一家,我们一共六人一起乘坐美国到墨西哥的游轮,在海上四天。游轮是两万吨级的,七层楼高,有泳池,有攀岩的假山,还有赌场,最难忘的是准备了各国的各式各样的餐点。我感到最新奇的就是从卧室的玄窗看到海豚跃出海面。结婚纪念日的晚餐点了蛋糕,还在游轮上拍了一张纪念照。回到北京以后,在校的学生又组织了一次庆祝会,当时已经搬到碧水云天了,在附近的名为春天的饭馆,定了七桌,学校的校长和几位副校长都来了,很是热闹。一个经常写诗的学生叫陈弘泰朗读了一首诗,诗并不精彩但烘托的气氛很好。散会时我领导大家唱了一首《敖包相会》,大家离开时都从一个大花篮上取下一支花朵,说沾点喜气,将来他们也能有金婚的纪念。
1955年4月订婚照和1955年7月27日结婚照
钻石婚婚宴
2015年是钻石婚了,由朱勇张罗钻石婚的庆典,所有的餐饮费用都由益宏承担,这天来的宾客百余人,共摆了十桌,我拿出珍藏的好酒,每桌一瓶,欢饮中间,博士生杨宗科唱了一曲秦腔,他女儿杨仪朗读了我写的古体诗,最后我上台表演了太极拳和八卦掌。这天益宏为她母亲买了一套非常漂亮的衣裙。林中容光焕发,笑容可掬。按习俗钻石婚是顶头了,再往上没有了,朱勇说七十年婚庆时就叫金钻石婚吧,可惜金钻石婚永远不能实现了。
2014年,孙媳妇生下了一个男孩,这样我们家就是四世同堂了,林中和我都想去看一看。屈指算来,从2008年我患眼疾以后,已经六年没有去美国了。办理签证时,正好美国同意中国人可以办旅游签证赴美,这样我们在2015年拿到了签证,开始准备行装和完成手边的一些工作。本来我们每年都要检查身体,但是因为忙于申请签证,准备各项工作,异常忙碌,所以两年(2014、2015)没有检查身体,而就在那时林中患上了肺癌。
2015年8月,益宏及我的七侄益民夫妇陪着我们一起去美国,为了照顾我们的身体,益宏为我们买了中国民航头等舱,价格奇贵,但服务一般。到了美国以后,很顺利地过了海关,益宏的儿子科林开车来机场接我们,差不多经过两个多小时就到家了,这是益宏刚买不久的新居。因为是晚上十点钟到达,盥洗后就都就寝了。早上起来我和林中到院子里,看到满院各种果树和月季花,非常漂亮,花园中间还养了一缸鱼,我们算了一下园中的果树,不下十余种,有的已经开花结果了。这个居住区是新开辟不久的高档住宅区,当时正在闹土狼,因为此地当年是土狼筑窝觅食之地,所以每天晚上我们在小区内散步,手中都提着一根棍子准备打土狼用。美国的居民区,尤其是高档居民区,很少有人出来,所以非常寂静,只有我们一家每天晚饭后出来散步。益宏知道我和她妈妈喜欢打乒乓球,特意开辟了一间乒乓球室,我和林中还有侄儿们每天上下午都打乒乓球,算得上是乐此不疲。
到了美国几天以后,儿子、儿媳、孙子、孙媳、曾孙还有大女儿夫妇都到益宏处团聚,拍了一张四世同堂的全家福照片。不久就是中秋节了,晚饭后六人坐在花园中,一边吃着水果月饼,一边闲谈。园中有一束灯光打在墙上,是圆形的,宛如一轮明月。
新居屋前
在美国住了将近八个月,这中间有趣的事就是逛花园。美国的花园同时也卖果树和各种花卉,我们经常买些花卉回来装饰花园。茶花最漂亮,但也最不好养。春天来临的时候,我们买了很多月季,有些品种是国内没有的,比如淡紫色的、淡蓝色的。除了收拾花园是一种乐趣之外,再就是到商店购物,尤其是在圣诞节过后,是大减价时期,益宏给她母亲买了一件长的羽绒大衣,为我买了一件短的羽绒大衣,据说在国内是很贵的。购物之余,到饭店吃饭也是一种快乐。我们经常去的是日本餐厅,吃过之后做了比较,感觉国内的饭店太贵了。有一次我们到华人开的饭店吃饭,的确做得好,但在美国饭后一定要付小费。
转瞬之间秋去冬来,圣诞节到了,益宏为了使我们快乐,买了一棵装饰了彩灯的圣诞树,两个灯饰的鹿和白熊,还有绕在窗前的一串彩灯。圣诞节期间,益宏女儿娜塔莉从华盛顿回家一起过圣诞节。圣诞节过后,春节就临近了,这是我们在美国过的第三个春节。春节前儿子特意赶来,同我们一起过节,还给他妈妈买了一件紫色的羊绒衫。林中亲自做了福建的江米灌肠,孩子们都特别喜欢吃。
四世同堂
2015年我们到小女儿益宏家享受四代同堂的天伦之乐时,按说可以轻松一阵子,但是多年养成的习惯,一天也不想空过,于是便商量写一本《法史钩沉话智库》的书。限于资料,本书除“法制兴则国势兴”为新著外,余则多为改写之作,但内容几经推敲较为精练,有些提法更为准确且有新意。写作过程中按照老规矩由我口述,林中笔录,然后琢磨形成初稿,发给北京博士生打印,他们再将打印稿寄回美国,由我加以修改成为定稿,发给出版社付印。当时的心情爽适、环境优雅,所以效率极高。没有想到的是,这本书竟然成为我们共同合作的绝响,也为我们从科学研究开始,又以科学研究了结的63年的学术生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人生如梦,冥冥中自有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