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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语言是搭配

无论是艺术性语言还是口语,无论是粗俗的语言还是文雅的语言,从语言性质上判断,没有好与坏、高与低。一篇文章、一段文字、一个句子,最大的功效是让阅读者在读的过程中有一种熨帖感,阅读者的心灵是贴着文字游走的。语言的搭配如果运用得体、协调,可以对写作对象的主体特征的表现更有力、更浓郁,同时也能加深写作者的感情色彩,引发阅读者强烈的情绪回应。

其一,意象搭配,形成“异样化”的审美感。

“绝对不使用任何无益于表现的词,即用纯意象或全意象。”这是西方象征主义大师庞德说过的一句话,今天用在我们的写作教学中也是一样有意义的。写作中意象的搭配形成的异样化审美形态是写出一篇好文章的关键因素。传统美学思想认为意象是构成美的载体,每一个人的审美就是在现实世界之外构建一个心灵图景式的意象世界,写作就是这样的一种构建,笔下的文章就是我们构建的美的世界。

首先,我们要明白的是,这里的意象搭配不是简单的词语搭配,我们不是造句,也不是做诗歌练习,而是写下一篇篇洋洋洒洒的文章,这里的意象可以是一些事例,也可以是一组人物,或者是一系列的情感感应。所以,我们不能够狭隘地去理解此处的意象搭配(叠加),而是要借助这样的一种写作思维,去达成写作中语言的效用。

所谓意象叠加,就是写作者在写作时将一个个单一的意象按照审美的规律,组成有机的且有时空距离的、有层次的画面,使其产生连贯、对比、烘托、暗示等作用,使本来干瘪的文章变得更加饱满,从而向阅读者展示多姿多彩的生活图景,传递深邃悠远的思想情感。因为情感的搭配是内合文脉的,不同的意象之间的搭配除了文字本身的力量和意味之外,还有文字内涵所散发出的意外之意。远的我们可以了解马致远的元曲《天净沙·秋思》,简单的几个意象,从单一的视角去看,除了语言本身的意义外,再无其他意义。但是搭配在一起,作者营造的苍凉孤寂之感一直蔓延了几百年。

写作中,一些生活意象、情感意象以及叠加的诸多意象,乍看起来彼此孤立,支离破碎,然而它们被写作者的情感逻辑或虚拟逻辑所勾连,因而这些貌似零碎的意象群便犹如草蛇灰线一般,隐约续联。这里,意象的组合具有很大的跳跃性,意象与意象之间留有大片的想象空间。这样写,也是为了让阅读者能调动自己的生活经验去进行合理的想象、联想,去进行填补和自由发挥,以便将这些简单纯粹的意象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完美的整体,又转化为一个全新的意境,进而使阅读者从中得到不同的艺术美感和思想启迪。

文章中意象的叠加显然不是靠它们之间表面的逻辑关联,也不是词语的随便堆砌,而是把有内在联系的一致性意味的意象组合叠加在一起,让语言重新焕发生命力,语言本身的意义陡然发生巨大的变化,用简单的语言来表达无限的深邃意味。写作者把可以入笔的生活场景中一系列具有内在关联的意象加以修饰,并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叠加重合,运用审美经验,展开审美联想,给阅读者留下辽阔的审美空间,这样文章在语言搭配中更加饱满。人的情感抒发有时光靠纯粹的语言是无法酣畅的,要精准地让语言的意味抵达阅读者的内心,把写作者一时的感触用语言表达出来,通过语言的搭配,也就是生活中意象的叠加,把生活中最丰富的感情和最深刻的感触表达出来。

香港作家黄河浪在《故乡的榕树》中这样写道:

我深深怀念在榕树下度过的愉快的夏夜。有人卷一条被单,睡在光滑的石板上;有人搬几块床板,一头搁着长凳,一头就搁在桥栏杆上,铺一张草席躺下。我喜欢跟大人们一起挤在那里睡,仰望头上黑黝黝的榕树的影子,在神秘而恬静的气氛中,用心灵与天上微笑的星星交流。要是有月亮的夜晚,如水的月华给山野披上一层透明的轻纱,将一切都变得不很真实,似梦境,似仙境。在睡意中,有嫦娥驾一片白云悄悄飞过,有桂花的清香自榕树枝头轻轻洒下来。而桥下的流水静静地唱着甜蜜的摇篮曲,催人在夜风温馨的抚摸中慢慢沉入梦乡……有时早上醒来,清露润湿了头发,感到凉飕飕的寒意,才发觉枕头不见了,探头往桥下一看,原来是掉到溪里,吸饱了水,胀鼓鼓的,搁浅在乱石滩上……

这里作者使用了叠加式意象组合表达了对故乡的思念之情,用了“故乡、故物、故人、故事”一组意象,使这样一篇文章像一张大网,把阅读者完全统摄其中了。如果作者只是单一任意地选择一些意象,这样的写作只会让阅读者在审美上显得支离破碎,因为意象的叠加也是有选择的,必须选择内在有关联的意象来凸显作者的思乡之情。

另外,文章中流过榕树旁的清澈的小溪,“黑黝黝的榕树的影子”“有月亮的夜晚”“如水的月华”“润湿的头发”,正是这些景物,把作者的童年时光再一次呈现在阅读者的眼前,这些生活场景是写作者的个体体验再现,让阅读者在不知不觉中慢慢沉浸在写作者的生活场景里了。

还有,语言搭配不是修饰,因为搭配的语言之中暗藏着隐喻性,这些组合排列的语言不是线性的呈现,而是一个变形的、复合多元的整体。

语言搭配是我们写作中的基本功,是写作意识伊始就应该有的。不是写作技巧,而是一种语言意识,让写作主体和写作对象融为一体,生成一种新的作品,文章在这里就成了阅读者的审美对象,阅读者会从作品中收获美的感受。

古诗词中这样因语言搭配而形成的意象叠加比比皆是,如“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的黄庭坚、“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的温庭筠;西方的现代诗歌中也有这样的场景,庞德在《地铁车站》中这样写道“人群中这些面孔幽灵一般地显现/湿漉漉的黑色枝条上的许多花瓣”。把幽灵般显现的面孔和湿漉漉的黑色枝条上的花瓣这两个意象叠加在一起既有静态之美,也有瞬间产生的动态美,而这一切都是语言搭配的功效。这些语言如果按照常态的搭配和规则去排列写作,给阅读者的阅读空间及阅读的想象空间就大大减弱了,文章的灵动、诗性也就荡然无存。

可悲的是,写作者在写作教学中虽也有这样的意象叠加意识,但在滚滚而来的样板鸡汤文的冲击下,写作教学已然变样,真正落实到写作教学中时,只有形似,而无神同。这些年,我们在考场作文、平时习作中已然见过很多这样的文章。诸如奶奶的“绿豆糕”、故乡的“青石板路”、爷爷的“桂花糕”、外公的“摇椅”、外婆的“葡萄架”等,一夜之间不知从哪里赶来,纷扰着写作这一亩方田,也蛊惑着所有写作者的心,因为它的“魔力”可以让毫无写作基础的人在一套完整的框架下短时间就炮制出一篇“意蕴深刻、韵味十足、极具文化感”的文章。快餐文化开挂的时代,我们还剩下什么?难道最后这一块心灵的净土也将失去?

意象的建构没有错,把这些意象作为写作中的具有一定意义的审美符号也没有错。问题在哪儿?写作可以借鉴,甚至在最初阶段模仿也是可行的,但切不可套作。遗憾的是,有些教学者是这样告诉学生的:首先,选择一个充满文化意味的意象来贯穿全文,选择一个人物,最好是自己的祖辈,这样有年代感,文章的主人公必须有“我”的存在;其次,选择一件事,这件事必须和之前选择的意象和谐搭配,事情也一定要在“我”和祖辈之间发生,祖辈最好是不和“我”住在一起,而是住在老家的;最后,要写祖辈为了做“我”喜欢吃的这些东西(意象),精心准备、制作,结束后要把选择的意象和祖辈的精神或者自己和祖辈之间的情感勾连于一体,还要尽量背一些鸡汤式的文字来充盈文章。

这一切做好,一篇文章就“炮制”出来了,而且还能得到很多人的认可,因为这样的语言刚好熨帖着阅读者文化荒芜的内心。语言对写作者甚为重要,但是琴瑟和谐是一种接受美学下的产物,阅读者错误的审美判断,也可能是写作者误入泥淖的一个重要因素。

其实很多时候,阅读者在开始阅读的时候是被文章的形式符号——语言所吸引的。但是语言和思维是并行的,没有语言的思维是一种死板的凝固,没有思维的语言是空洞无物的摆设。追求语言的形式美、意境美,还是要从语言核心出发,找出我们生活中、生命里最原始的语言。所以,一系列的意象文章徒有其表,玩的是一些语言文字游戏,千篇一律,千人一腔。写作者只有对语言的情韵有了感触,从生活中普通的物象身上找到自身情感的共鸣点,才能引发内心的个体体验,这样文字才能涂上个性化的色彩,是一种审美后的顿悟。

语言本身很朴素,就像落日,在黄昏时顺应着自然的规律,但是落日这一个文化审美符号,却蕴含着深刻的意味,开拓出广阔的审美空间,这一切都是语言搭配的力量,也是意象搭配使然。

其二,言语混搭,营造“陌生化”的审美感。

言语混搭的“陌生化”主要靠一种修辞手法获得,这种修辞手法就是比拟,因为这种手法可以给人化静为动的美感,让文章中的人拟物化,或者让文章中的物人格化。语言是一种传递信息的媒介,这是从信息论的角度去观察得到的结果。语言符号具有视觉效果,教学者一句话就相当于一个符号,是属于审美范畴的符号。写作者对客观事物的感知本就有先后,先感觉到的客观现实反映为话语中的语序时,往往居于后感觉到的之前。这是写作的关键之处,很多写作者喜欢直接把感知到的按先后顺序来描述,所以,笔下出来的语言文字死板且毫无生机。心理学表明,凡是新奇异常的事物都能引起人们审美的欲望,也就是让阅读者有阅读的兴趣。语言的搭配因为不同于阅读者的认知习惯,从而形成了一种“陌生化”的感觉,这样的感受强烈而又鲜明地刺激着阅读者的阅读习性,同时也考验着阅读者的阅读思维。

语言是人们交往沟通的一种产物,因而在交流上也具有语言的特质,这种特质就是在交往中积淀下来的习惯和固化。人们通过语言来表述感知到的万事万物,人们对“习惯化”的语言总是失去了新鲜感,语言搭配形成的“陌生化”感觉让阅读者有了阅读的兴趣,也有了阅读的探寻。所以,写作者在写作时,要把认知到的经验变成一种新奇的感受,用自己的语言表述出来,这种表述就是语言的搭配,通过这一写作手段感知到对象的“陌生化”,把它们从常态理解的状态变成新的感知对象,因为我们感觉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审美的过程。审美其实就是一种体验,在教学中,我们通常要求学生去观察、去留心生活中的事物,这样的要求本身没有错,但是审美不是认识。伽达默尔曾说过,生命就是在体验中所表现的东西。正常状态下的体验在阅读中能瞬间被阅读者习惯并会使阅读兴趣中断,而语言通过搭配后,这种新奇感会让阅读者有挖掘的冲动,这样,语言的魔力开始显现,写出的作品会让阅读者神往并享受。

写作就是一件艺术品的制作,有时,我们需要有意突破语言的固有约定,特别是在考场上,这种特殊的场域中的写作不同于日常写作。鉴于目前的考场作文的写作时间限制和阅卷的快速进展,我们的考场习作必须颠覆现存语言的固态结构,通过语言的搭配,有意唤醒阅读者的感知力。阅卷教师的眉眼已然就像生了老茧一样,我们的文章必须是一根细细的银针,只有刺激才会让其关注,所以我们要把人们熟悉的东西通过语言的搭配形成“陌生化”的语言体系,这种刻意错位搭配,能让作品在特定环境中显示出神奇的表达效果。这样的写作不是迎合,而是一种完成,更是一种技巧式的写作,因为考场习作也是写作的一种形态。

写作就是一种文学创作,无论是什么层面的写作。没有语言的变异就没有文学语言,这里的变异就是一种语言搭配,写作者通过语言搭配极大程度上给作品提供一种可读性和可感性,刺激阅读者的审美联想。“陌生”拓展了阅读者的想象力和思维空间,给我们“陌生”的感觉。

今天早上,我看见一些棕皮在院子里,正在被一位穿哈尼族服饰的老太太把它编成一张床垫。看得出来,这位脸孔黝黑的老人是大院里某家人的亲戚,不知道她从哪儿带来了几张棕皮,令我想起那些遥远的山地。

这段文字选自于坚作品《棕垫》。作为一名诗人,语言的搭配对于坚来说是司空见惯的,更是得心应手的。作者叙述一位编棕垫的老太太,没有按照常规的语言结构来写,在初次阅读过程中,扑面而来的就是诗人刻意为之地把棕皮摆在阅读者的面前,把我们的阅读兴趣陡然吸引过来,然后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位哈尼族的老太太。主要描写对象——“棕皮”“哈尼族老太太”直接通过语言的搭配先行而来,至于后面的描述,在常规的语言叙述中可以放在开头来写:“今天早上,我看见一位穿着哈尼族服饰的老太太正在编床垫,她可能是院子里某家人的亲戚……”这样的描写也是符合写作规律的,但是语言产生的那种冲击力和新奇感完全丧失。或许有人会说这是形式主义,与真实的写作无关,但是恰当适合的形式对于文章的抒情有时是有益的,因为语言的变化稳稳地压住了抒情的阵脚,语言的搭配让抒情完全摒弃了形式,于坚这段文字读来从容有序、张弛舒缓和谐。

我们再来读一段学生的文字:

一场大雨带来了秋的气息。秋风吹来,一阵凉爽,才发觉已是秋天了。结束了两天愉快的周末,我们迎来了开学第二周,忙碌而充实的一周正式开始。

文字虽然稚嫩,但是作者对语言搭配的使用却是信手拈来。她并没有按照先写秋天来了,再写秋风的顺序,而是纯属静态的组合式描写。单一且纷繁,朴素却精致,语言的搭配构成了一个宏大的写作背景,把时间、空间糅杂在一起叙述,清晰且有一定的层次之感。以上所表述的情况对阅读者来说最先映入眼帘的自然是视觉信息,因此,首先强烈感觉到的是“大雨、秋风”,其次才是“秋天、周末”。这样的语言搭配结构突出了阅读者的视觉感受,语言搭配形式与阅读者的思维模式是一致的。在“陌生化”的语言搭配中,作者无意间构造了一个不同的意义世界,这种语言结构使这篇文章有别于用于其他目的的话语系统。语言搭配所生产的意义经常是我们平时生活中个体经验所没有和欠缺的,这样的语言的效用就是最大化地将不同于平常的生活意义赋予日常现实,让阅读者在陌生化的状态下达到一种审美的愉悦。

所以,写作时我们要告诉每一位写作者,你们手中的笔是充满魔力的,这种魔力来自语言,你们要学会给自己熟悉的场景制造陌生的感受。 EwTNqoAVdLzUXwt4FZMffBUgzBsXfgv5QZVqPKDzrjKpEE/dXydRpxBNc8qAya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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