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秃鹰”们在沙漠环境找到的尸骨,在被交到停尸间后都会按照尸体的情况分配给法医病理学家或法医人类学家。法医人类学属于应用人类学,在学术定义上,为体质人类学 的延伸。
人,经历了千万年的进化,被视为精于适应环境的生物。体质人类学家深信人的身体会因为环境因素或压力而做出一些调整。在法医人类学领域中,法医人类学家会将体质人类学、考古学、文化人类学及其他学科的知识应用到法律层面。英文的法医人类学“forensic anthropology”中的“forensic”可以翻译为法证或法医,怎样翻译应视工作内容而定,是处理有关尸体、医学的材料,还是一般证物辨识等。而“forensic”这个词的词根来自拉丁文的“forum”(或是变化后的“forensis”),有法庭、法院的意思。换句话说,任何与“forensic”有关的科学,都是以呈现证物、证供到法庭、法院为目标。也就是说,事件背后的对与错及有罪无罪都一定不是重点,能够有效呈现最接近事实真相的线索及蛛丝马迹才是王道。
法医人类学其实到现在都依然算是一门比较年轻的学科。最早的法医人类学记载是来自南宋时期宋慈的《洗冤集录》(约公元13世纪)。这名中国法医学即鉴定学之父,在这本著作内详细记录了如何查案、详细验尸程序及推断死因的方法。在那个时代,他的观察力实在惊人!书中有些描述及步骤到今天依然有效。由于当时的办案人员不是全职的,而验尸的仵作及接生婆亦不被当时的官府相信,因此办案人员必须在验尸及解剖时,知道如何分辨意外及蓄意造成的死亡,以及如何分辨死时及死后创伤。
另外,宋慈亦详细记录了如何从尸体分辨男女及死亡时间,如下(已翻译为现代汉语)。
分辨男女
人共有365块骨头,与每年有365日对应。
男人的骨头较白,而女性的则较黑。这是由于女人在生小孩时流血,把骨头染色了。
颅骨,男性共有8块,从颈部到两边的耳朵,加上后脑的部分。脑后面有一横缝,而头部正中直下至发际还有一条直缝。而女人只有6块颅骨,一样有横缝,却没有直缝。
尾骨的形状就如猪的肾脏一样,在脊柱末端。男子尾骨与脊柱相连的地方凹陷,两边都有一个尖尖的突起,犹如菱角,周围共有9个孔。女子尾骨与脊柱相连的地方平直,周围有6个孔。(宋慈在此处描述的其实是骶骨。)
尸体腐化
尸体腐化会随着四季的变换有所改变。春天的时候,在尸体已经放了两三天的情况下,口腔里的软组织、鼻、肚、胸骨及胸口都会开始失去血色。十天后,就会有汁液从鼻孔及耳朵流出。
夏天的时候,尸体放置两天,脸、肚、肋骨及胸口的软组织就开始变色,三天后,尸体变灰并有汁液流出,尸虫出现。整个尸体鼓胀起来,皮肤开始有变化并有脱皮现象,水疱亦会出现。只需要四至五天,头发就会脱落。
在秋天,两三天后的尸体变化和春天时一样,软组织,特别是脸、肚、肋骨及胸口开始变色。四至五天后汁液从口鼻流出,整个尸体会肿胀起来,水疱出现。六至七天后,头发开始脱落。
冬天的时候,四至五日后尸体开始变成黄紫色。半个月后,才会出现春天时尸体放置两三天时的变化。如果尸体埋葬的地点是湿的,尸体在埋葬时又用垫子包裹,这个腐化过程会更慢。
在特别热的天气里,尸体的腐化会在死后一天立刻开始。尸体会失去血色,变灰甚至变成黑色,同时开始有恶臭传出。三到四天后,皮肤及软组织都开始腐烂,尸体肿胀,尸虫从鼻及口部出现,头发亦开始脱落。而在寒冷的季节,尸体五日的腐化程度才等于天气炎热时一天的腐化程度,半个月的腐化程度约等于天气炎热时三到四天的腐化程度。加上南北方的气候不同,山上的气温(寒冷及温暖程度)相对稳定,因此在这些情况下,必须要仔细考虑所有因素,并仔细检查尸体上的变化后才能下定论。
当然,一般尸体的腐化程序受不同环境因素影响。与现今技术比较,虽然宋慈所写的未必与今天的法医学完全吻合,但你不得不惊讶于他们那个年代的人对法医学的执着、观察度之高及细心的程度。他们已经会分析各种天气、气候对尸体造成的影响,特别是“昆虫活动”的情况。
同样,西方在20世纪40年代以前,法医人类学这一专业只限于解剖学家、手术医生及一些在博物馆和大学任教的体质人类学家研究。在这段时期,相关的研究很少,应用到案件中的机会亦很少。直到19世纪末,哈佛大学教授托马斯·德怀特(Thomas Dwight)多次发表有关用法医人类学推断性别及年龄的研究论文,因而被冠上“美国法医人类学之父”之名。随后,不同的研究及学者陆续出现。到今天,2008年出现了法医人类学的科学工作组织(Scientific Working Group for Forensic Anthropology,简称SWGANTH),为这个专业制定各种准则及指南,令这门科学研究在现今臻至成熟,同时不会与社会的现实情况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