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人很容易就忽略,在欧洲海上扩张如火如荼之际,伊斯兰世界也同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两股强有力的趋势在16世纪会合,加重了伊斯兰世界对欧洲安全的威胁,使伊斯兰文明在对外扩张方面丝毫不逊于西方在欧亚以外的“外围世界”的扩张。第一股趋势乃是伊斯兰国家变得更强大、内部更团结。随着火药彻底改变了作战方法,中亚游牧民的大规模入侵逐渐消失。第二股趋势乃是伊斯兰文明在扩张主义驱动下,深入东南欧、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地区、印度南部和东南亚。如果说西方因其大发现时代而变得更强大、更富裕,那么伊斯兰世界同样因其扩张时代而有相同的转变。
伊斯兰文明向西扩张的前锋,由奥斯曼帝国担任。奥斯曼人于1453年拿下君士坦丁堡,取得该地区的堂皇帝都,还有爱琴海、黑海海上贸易的控制权,自此彻底称霸南巴尔干半岛。奥斯曼人继续以君士坦丁堡(土耳其人称之为伊斯坦布尔)为都,直到帝国于1922年至1924年瓦解为止。1453年后的几十年里,“征服者”穆罕默德陆续将希腊南部(摩里亚,1458年)、塞尔维亚(1459年)、波斯尼亚(1463年)、阿尔巴尼亚(1479年)、黑塞哥维那(1483年)纳入奥斯曼人的直接统治。穆罕默德之后的几位奥斯曼统治者,将摩尔达维亚、瓦拉几亚(Wallachia,构成今罗马尼亚的大部地区)正式纳为附庸国(1504年),1520年攻下贝尔格莱德;苏莱曼大帝(Suleiman the Magnificent)当政时,将匈牙利纳入奥斯曼帝国北疆的保护国之列。从事后来看,直到1529年进攻维也纳受挫,奥斯曼人挺进中欧的那股似乎不可阻挡的攻势,才来到极限。哈布斯堡外交官吉塞林·德·布斯贝克(Ghiselin de Busbecq)亲眼见识了奥斯曼人的军事组织,对他而言,即使在16世纪60年代,情势仍极悲观。他认为,完全是因为伊朗转移了奥斯曼人的注意力,奥斯曼人才暂时没有继续在欧洲推进。“否则下场会是如何,还需怀疑?”
1450年后的80年里,奥斯曼人把他们在欧洲的版图扩大了一倍多。他们在非洲、亚洲攻城略地的战绩同样惊人。对安纳托利亚南部的掌控更为稳固之后,他们于1516年至1517年发动闪电战,消灭了以开罗为都城,统有埃及,麦地那、麦加两圣地以及肥沃新月大部地区的马穆鲁克帝国。
将伊朗的萨法维王朝统治者逐出安纳托利亚东部后,奥斯曼人到1534年已牢牢掌控巴格达,然后在16世纪40年代结束前牢牢掌控波斯湾。靠着位于苏伊士的海军基地,他们占领并支配也门。16世纪70年代时,从利比亚到摩洛哥,几乎整条北非海岸线都在他们掌控之下或遥奉奥斯曼帝国为宗主国。地中海西端的西班牙正在美洲开疆拓土时,奥斯曼人已打败难缠得多的对手,以更宏大的格局,打造出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将“整个东方的力量”(布斯贝克惊叹语)全掌握在手中。
在很大程度上,这些胜利可归功于奥斯曼人能维持大规模的常备军、
运用纪律严明的步兵团(被称为禁卫军)、高明的海军武力调度、
冷酷无情的外交手腕。奥斯曼人很幸运,在欧洲和非洲、亚洲所碰到的对手彼此不合,给了他们乘虚而入、各个击破的机会。在欧洲,他们善用不同王朝间的对抗和天主教、东正教间的敌对,替自己创造有利条件。而在亚洲、非洲,他们的两大伊斯兰对手,埃及的马穆鲁克王朝、伊朗的萨法维王朝,未能联合对付强敌,且马穆鲁克王朝对葡萄牙海上武力的不安,可能使马穆鲁克人在战略上更为瞻前顾后,优柔寡断。但奥斯曼人的帝国主义扩张,并非只倚赖武力和外交上善于审时度势的机会主义作风。对付西方的欧洲时,奥斯曼苏丹可以利用加齐(ghazi,征服异教徒并使其改信伊斯兰教的圣战)传统,鼓舞士气。他们的总目标看上去非常可能是恢复拜占庭帝国(既是他们的榜样,也是他们的敌人)全盛时期的版图。事实上,他们的拜占庭“传承”,驱策他们走上这样的路。一如这之前和之后其他主要的帝国主义者,奥斯曼人不知不觉受到帝国“逻辑”的驱策。欲威吓他们众多的附庸国和盟邦,欲防止敌对势力结盟,欲将已无法间接掌控的地方纳入直接统治,欲借由加强对战略路线和要塞的掌控来保护重要的农业区、商业区,就必须采取积极扩张策略。奥斯曼统治者对商业目标也非漠不关心。他们的海军进入红海和波斯湾,他们努力确保印度洋的海上霸权,其目的可能一如葡萄牙、西班牙及后来荷兰的海上扩张,乃是获取贸易网的利益。
这些方法和动机或许有助于解释奥斯曼的征服模式,但无法说明奥斯曼人为何能成功入主广大地区,也不能说明奥斯曼人的统治为何能维持得如此久。奥斯曼人能够称雄,有其未外显的成功之道,那就是谨慎调和伊斯兰的宗教、法律、文化体制与由统治精英超越民族畛域的治国之术所塑造的王朝式专制政体之间的差异,使它们并行不悖。共同的信仰,对伊斯兰教法的共同认可,有助于奥斯曼人的统治为肥沃新月和北非的人民所接受,而苏丹作为对抗基督教异教徒的伊斯兰捍卫者,可以顺理成章地要求穆斯林对其效忠。在奥斯曼人治下的欧洲,土耳其穆斯林和改信伊斯兰教的当地人,组成政治、行政上层的核心,成为奥斯曼人统治当地的最重要依靠。提倡同样价值观的共通伊斯兰上层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促使辽阔帝国内各地方、地区的精英效忠于帝国中央。奥斯曼人的过人之处,在于借由几种高明的创新,强化这种透过伊斯兰教获得的内部团结。在欧洲和小亚细亚施行的提马尔(timar)制度,让地方精英得以掌控乡村庄园的收入,而地方精英必须向奥斯曼政府提供军事或行政上的服务,作为回报。米勒特(millet)制度让非伊斯兰教的宗教族群享有某种自治权,借此使基督徒和犹太教徒和平共处,这些自治团体由教会领袖或宗教领袖治理,这些领袖则如君士坦丁堡的东正教牧首,由苏丹指派,被征服人民中最具影响力的人因此被牢牢绑在帝国体制上。奥斯曼人统治的特色,在于彻底执行律法和定期征税(有别于随意强征苛捐杂税),至少在“奥斯曼和平时期”的初期是如此。
对欧洲境内许多信仰基督教的奥斯曼子民而言,奥斯曼人的统治带来有秩序且稳定的帝国好处,一如后来让英国人得以博得广大印度小农效忠的帝国好处。奥斯曼人的帝都是个民族多元的国际性城市,外国人在此会受到合理对待。
奥斯曼体制真正的创新,乃是德夫舍梅(devshirme)制度。奥斯曼苏丹为防土耳其贵族在政治、军事领域势力独大,从基督教家庭强征男童(一年可能七八千名),集中培训,要他们改信伊斯兰教,长大后组成奴隶军队,作为制衡。这一制度,就叫德夫舍梅,沿用到进入17世纪许久后才废除。德夫舍梅的征募方式,抹除了前现代统治者所深深惧怕的亲族纽带和地方纽带。这制度为派驻帝国各地的禁卫军(2.5万人的常备军)提供了兵员,也为苏丹提供了办事员和官员,而苏丹最资深的顾问正是从中选出的。
奥斯曼帝国受过教育的上层统治阶级(askeri),其骨干分子培养自这制度,这些人看待事情时,从帝国的角度而非从地方、种族或宗教的角度出发,他们的首要效忠对象是王朝,而非某个地方。在布斯贝克眼中,奥斯曼帝国这种以才智、能力为依据来遴选精英的做法,使该帝国的精英远优于欧洲的精英。奥斯曼帝国的蓬勃活力,令当时的欧洲人惊讶、骇异,而奥斯曼体制则似乎是帝国里宗教与政治的巧妙综合体。布斯贝克在1560年感叹道:“在他们那边……人们肯吃苦、团结、有秩序、有纪律、节俭、战战兢兢。我们这边则是官家贫穷、私人豪奢、积弱不振、精神萎靡。”
但16世纪60年代常被视为奥斯曼帝国的巅峰时期,苏莱曼当政的时期(1520—1566年)则常被视作奥斯曼帝国日趋“落后”而国力急速衰退的起始阶段。许多主流说法把这段历史当作某种道德剧般来描述,把奥斯曼的“堕落”与现代初期欧洲的积极奋发相比较,把那“堕落”归因于在上位者领导无方、贪腐滋长、奥斯曼君主政体的制度性缺陷、内部叛乱、中央权威的削弱、商业和技术缺乏创新、政府没有采取能创造财富的政策。
对这一问题的充分探讨,得留待下一章进行,但这一衰落的论断,再怎么看都下得太早。没错,奥斯曼体制到16世纪中叶时已开始变化。奥斯曼人不再往欧洲扩张。他们的封建骑兵(sipahi)退位,换成“火药”部队。奥斯曼军力越来越倚赖提马尔制度,而越来越少倚赖税款包收人的税收。省级政府对税款包收人的管辖权似乎提升了,而中央对税款包收人的管辖权则减弱。17世纪德夫舍梅制的衰落(可能是土耳其精英阶层施压所致)和禁卫军确立为世袭阶级(设立禁卫军的本意是不想让军队成为世袭阶级),也可能削弱了15世纪所打造的专制政体。16世纪结束时安纳托利亚地区的宗教动乱和社会动乱,或许正象征着奥斯曼帝国陷入了“动乱时期”,与俄国拼命扩张后,在约略同时所发生的“动乱时期”一模一样。但这些改变所带来的影响,不应夸大。比较明智的看法,或许是将它们视为适应新稳定局势的表征,实施更复杂(且更耗成本)之地方治理方式的表征,造福地方豪强之经济增长模式出现的表征。
中央威权所谓的“衰落”,可能只是个假象。
一如大部分前现代的国家,奥斯曼帝国缺乏可借以严密管理其子民的手段,中央集权时期和权力下放地方时期在其历史上交替出现。该帝国在16世纪真正的成就,乃是为权力下放地方但内部惊人团结的奥斯曼“联邦”(版图从马格里布地区到波斯湾、从哈布斯堡王朝边界到萨法维王朝)打下基础。苏莱曼大帝和其之前几位统治者所真正遗留的东西,不是个专制国家,而是个由“奥斯曼化”精英统治的伊斯兰诸多社群所构成的网络型组织,那些精英享有地方自治权,但同时仍忠于并倚赖帝都君士坦丁堡所具有的权威、威信、合法性。在欧洲人眼中,奥斯曼“联邦”不像早期几位苏丹的侵略性独裁那么可怕,而后来的发展表明,奥斯曼“联邦”国祚惊人绵长。要到18世纪中叶,才有人怀疑它的存续。
如果说奥斯曼人未能对东南欧和地中海地区的基督教国家打一场决定性的胜仗,这至少有一部分原因在于他们和东方的伊朗萨法维王朝打了百年的战争,使他们没有资源再用兵于西方。伊斯兰世界这场百年战争,就相当于现代初期摧残欧洲许多地区的那些“宗教战争”。
以奥斯曼人的观点来看,这场战争,比往匈牙利或克罗地亚开疆拓土,远更攸关他们帝国的稳定。安纳托利亚东部和阿塞拜疆不稳定的边境,乃是位于奥斯曼帝国心脏地带的突厥化部落和支配伊朗高原许多地区的突厥化部落之间的来往通道。奥斯曼人在小亚细亚的统治,还有奥斯曼人在肥沃新月许多地方的支配地位,有赖于这不稳定地区的部落忠于他们。因此,面对萨法维势力兴起于土耳其人政治与文化所系的要地,奥斯曼苏丹反应如此激烈,也就几可说是不足为奇了。
萨法维帝国的创建者是伊斯玛仪一世(Ismail I),其父亲是一个什叶派好战教团的领袖。该教团以阿尔达比勒(Ardabil)为根据地,因成员戴着鲜明的红头巾,而有“红头巾军”(Qizilbash)之称。萨法维体制的最重要特色,乃是透过对奉行什叶派教义的宗教领袖一致效忠,结合成牢固的部落联盟。什叶派是伊朗高原上的伊斯兰教主流教派,
该派与在伊斯兰教里占多数的逊尼派(正统派)势如水火。哈里发政权在成立的头几年,因谁是穆罕默德合法继承人的问题,内部起了纷争,导致伊斯兰教分裂为什叶和逊尼两派。什叶派的很大一部分敌意来自该派伟大领袖侯赛因的殉教所引发的激愤。每年穆哈兰节(Muharram)时,什叶派会悼念遭逊尼派部队打败、杀害的侯赛因。什叶派有自己的学术传统和神学传统,有自己的圣城和朝觐中心(位于今伊拉克境内的纳杰夫、卡尔巴拉)。什叶派教义里,也有极类似基督教中基督将复活并为王一千年的观念,深信他们的领袖伊玛目(他们可向之祷告的对象)只是暂时隐遁,有朝一日终将返世,铲除邪恶,拨乱反正。他们还认为什叶派终将战胜,把正义不彰的逊尼派世界纳入统治。或许因为这些观念,什叶派在历史上向来不如逊尼派那么尊敬世俗统治者的权威,反倒把目光投向毛拉,即宗教导师。
伊斯玛仪的过人之处,在于向部落联盟(帖木儿死后伊朗西部常见的建国方式)施压,使其忠于自己和自己的继任者,认可自己作为教团领袖投身圣战。
靠这强大的精神武器,他获得惊人成就。1501年,他在伊朗西北部最大城大不里士自立为王。1510年时,他的军队已征服里海沿岸的阿塞拜疆、吉兰(Gilan)、马赞德兰(Mazanderan)三地,征服哈马丹(Hamadan)、伊斯法罕、亚兹德(Yazd)、基尔曼(Kirman)、法尔斯(Fars)和今伊拉克许多地方,以及向西远至迪亚巴克尔(Diarbekir)的安纳托利亚地区(今土耳其国土深处)。同一年,他还在呼罗珊(Khorasan)的梅尔夫(Merv)击败乌兹别克人,为日后萨法维帝国以其伊朗文化将今日阿富汗许多地区纳入版图打下基础。但四年后,在安纳托利亚东部的恰尔德兰(Caldiran)一役中,伊斯玛仪遭奥斯曼军队以优势火力彻底击败。此后一个世纪,萨法维王朝继续挑战奥斯曼人在安纳托利亚东部、高加索、伊拉克的统治(萨法维王朝在1508年至1534年间和1623年至1638年间两度统治巴格达),但事后的发展表明,兵败恰尔德兰乃是一转折点:萨法维王朝的权力中心被赶离安纳托利亚,被赶到伊朗高原。1530年,都城由难以防守的大不里士迁到加兹温(Kasvin),最后在1598年定于伊斯法罕。
萨法维王朝最初的统治基础,至此时已有大幅变化。在伊斯玛仪和其子塔赫玛斯普(Tahmasp)当政时,军力靠由土库曼部落征来的兵员支持,赖以治理越来越庞大之帝国的军队精英和行政精英,则由土库曼部落酋长“埃米尔”来担任。为让部落继续效忠于萨法维王朝,统治者一直将征服来的土地分封给各部落,作为拉拢的手段。这一政策的代价,就是过游牧生活而反对稳定之领土治理的部落,彼此间出现派系斗争,有时还会爆发公开冲突。但萨法维王朝第五任国王阿巴斯一世(Abbas I)于1587年即位后,政治出现革命性的改变。阿巴斯实行与奥斯曼的德夫舍梅制非常类似的策略,使自己摆脱倚赖突厥化部落支持的险境。他从格鲁吉亚和外高加索地区的基督徒群体中招募来库拉尔(qullar),组成军队和行政体系。库拉尔又名戈拉马尼(gholamani),是改信伊斯兰教的奴隶,对阿巴斯忠贞不贰。
到1629年他的统治结束时,萨法维王朝已有过半省份由库拉尔治理。阿巴斯还打造了一支由滑膛枪手(由伊朗人而非讲突厥语的人担任)与库拉尔骑兵、炮兵组成的皇家军队,经费则由直接治理的“哈萨人”(Khassa)省份(这样的省份越来越多)的税收支应。
阿巴斯政权刻意稀释萨法维精神里的旧突厥特色,越来越倚赖伊朗人,以及采纳波斯文化而非突厥文化的外来奴隶。以伊斯法罕为帝都,不惜斥巨资大兴土木,改造该城,由皇家赞助装饰工程,乃至伊斯法罕独特哲学学派的诞生,凡此种种,代表了一种新波斯上层文化的问世,而这文化将博得这个帝国(全盛时期版图从大不里士到1622年被阿巴斯征服的坎大哈)内多种民族之精英的共同尊敬和欣赏,并影响他们的思想和语言。
萨法维王朝重新一统“大伊朗”许多地区,使内部(相对)平静而有序,也有助于促成该王朝统治者所极力推动的商业复兴。萨法维王朝运用其日益增多的税收,改善贸易路线,建造供旅行队过夜的客栈。在阿巴斯治下,伊朗出口生丝的大宗贸易由王室垄断(以亚美尼亚商人为国王代理人),
伊斯法罕和姊妹城新焦勒法(New Julfa)成为繁荣的贸易中心。在17世纪结束前,两地有约两万名印度商人侨居。
1677年约翰·佛莱尔(John Fryer)因商务前往该地出差时(为免引人注目,他走在街上时一身波斯人打扮),发现有个布料市场,规模比伦敦著名的布莱克威尔馆(Blackwell Hall)还要大,他还发现四座天主教教堂。1598年,阿巴斯已准许奥古斯丁修道会修士建造一座教堂,甚至支应该教堂的装饰工程经费。
1622年,阿巴斯摧毁葡萄牙人在霍尔木兹的殖民地,以利其位于阿巴斯港的货物集散中心发展,他当政时强盛的国力由此可见一斑。萨法维王朝欲建造庞大农业帝国,在帝国内打造由国王掌控的繁荣商业,打造超越地域畛域的上层文化,但一如后面我们会看到的,因为未能完全制伏境内的突厥化部落,这个计划最后功败垂成,而这或许正反映了伊朗高原上定居农业和游牧生活两者间轻重失衡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但借由推行什叶派伊斯兰信仰,借由将该信仰定为“国教”,
借由将波斯语恢复为官方和上层文化的用语,萨法维王朝使其辽阔版图内的文化高度统一。萨法维王朝把统治与宗教统一及大众的虔诚挂钩,在这方面,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远远比不上,而这或许有助于说明为何萨法维王朝覆灭后所留下的领土,比其过去的奥斯曼对手所留下的还大。
奥斯曼帝国和萨法维伊朗,都是帖木儿从1380年至其死时的1405年间所打造的短命世界帝国的继承者。15世纪时帖木儿帝国已分崩离析,但该王朝在图朗(Turan,即中亚河中地区)的旧帝都撒马尔罕,仍是伊斯兰世界的文化重镇。图朗仍是有意往西、往南、往伊朗高原和近东或进入北印度平原建立帝国者的跳板。图朗的突厥化蒙古精英,具备高等的上层文化、宏大的君主政体构想,且掌控商业、外交网,乃是一念念不忘建立帝国的统治阶层。
但或许因为帖木儿王朝残余的统治力量,再无力保护图朗地区绿洲免遭大草原战士-游牧民攻击,1500年时,帖木儿王朝对其图朗心脏地区的掌控,已被乌兹别克人打破。落败的帖木儿王朝王公被逐出撒马尔罕,其中巴布尔(Babur)避难于喀布尔。
但帖木儿王朝建立宏图霸业的本能仍很强。1519年,巴布尔带着约1500人的军队,犹如亚洲的皮萨罗般,南行到北印度平原,以开辟新的帖木儿王国。他进入印度斯坦,不是以来自中亚大草原的掠夺性蛮族的形象出现,而是作为伊斯兰世界最先进、文化水平最高之社会的代表降临的。在德里附近的帕尼帕特之役(Battle of Panipat)中,巴布尔打败统治北印度的伊斯兰王朝(德里苏丹国的洛第王朝),自封为北印度之王。这场胜利得归功于他个人的英勇、用兵本事、中亚的作战武器优势和战术上的机动灵活。
但他能够成功入主北印度,也有赖于他所属的帖木儿家族的威望和他对北印度与中亚之间诸多贸易路线的掌控(印度最昂贵的出口品可能有一半通过那些路线运输)。
巴布尔本人欣喜于印度斯坦将带给他的财富,同时却以瞧不起落后殖民地的帝国心态,来看待当地缺乏文明生活便利设施的情况。他抵达亚格拉后,想建造一座体现伊斯兰天堂景象的“乐园”(char-bagh)——有流水和百花的伊朗式庭园——却嫌恶该地的丑陋。但工程还是开始了:“然后,在那丑陋而杂乱的印度,一块块庭园……以井然有序而对称的面貌出现……在每个狭长花坛里,有布置完美的玫瑰花和水仙花。”
巴布尔的真正意图,很有可能是利用北印度的资源,恢复帖木儿王朝在帖木儿帝都撒马尔罕的统治。因为他的早逝(值得注意的是,他的遗体按照其生前意思埋葬于喀布尔),还有其子胡马雍(Humayun)的政策,帖木儿王朝才转而专注于治理北印度。
巴布尔继位者即将统治的北印度世界,自11世纪起就已被突厥化穆斯林或阿富汗人出身的穆斯林战士精英掌控。他们以武力建立的苏丹国,包括德里、孟加拉、古吉拉特、德干(1500年时已分裂为五小国)、肯代什(Khandesh)、木尔坦(Multan)、克什米尔,在1500年时已瓜分掉印度次大陆许多地方。只有在梅瓦(Mewa,拉吉普特人在北印度所建的国家)和毗阇耶那伽罗(Vijayanagar)两地,还有印度教国家抵抗这股伊斯兰洪流。那些穆斯林殖民精英(ashraf),汲汲于巩固自己族群的完整。他们维持一个由神学家、讲道者、法官所组成的知识分子“权势集团”,以确保他们本身的文化不致被周遭广大的印度教信徒同化。
为确立他们无所不在的统治威权,他们建造清真寺、学院、圣陵、宏伟公共建筑,例如位于孟加拉小潘杜亚(Chhota Pandua)的宏伟宣礼塔。
在这些苏丹国里,他们的权力建立在以土地换取军事服务的半封建体制上,最根本上来讲,则靠印度教农民的剩余农产维系其政权,特别是在印度河-恒河平原上的北印度广大“肥沃新月”。
巴布尔“突袭”(如西班牙征服者从加勒比岛屿“突袭”美洲大陆)北印度所建立的霸业,一开始并不稳固。逃到东印度的德里统治者,靠舍尔沙(Sher Shah)的庇护重振声威。1539年至1540年,舍尔沙将胡马雍赶出印度。但舍尔沙死后,继位者未能建立团结的北印度帝国,帖木儿家族于1555年再度入主德里。帖木儿王朝之莫卧儿帝国的真正基础,则是在巴布尔之孙阿克巴在位时(1555—1605年)打下的。阿克巴连续扩张领土,到17世纪初时,除了遥远的南方,整个次大陆几乎都纳入他的版图。这并非一个过渡性的独裁政权,不是组建得快、解体同样快的掠夺性帝国。阿克巴利用帖木儿王朝的传统,建造了比先前任何穆斯林统治者在印度建立的都要宏大持久的帝国体制。
阿克巴帝国的核心,乃是由曼沙达尔(mansabdar)所组成的,这是个为帝国服务,但非世袭的庞大贵族集团。曼沙达尔意为持有帝国官阶者(其中大部分是中亚人或伊朗人),帝国内的埃米尔(高层文、武官员)由他们担任。
阿克巴分享给他们从土地征得的巨大收入,以回报他们的服务(并确保他们忠贞不贰)。阿克巴体制的高明之处,在于将归属札吉尔(jagir)的土地收入和对该札吉尔居民行使的行政治理权及司法权小心地分开。札吉尔是统治者授予军事精英阶层的小块领地,领受者被称作札吉尔达尔(jagirdar)。在这类小领地里,札吉尔达尔有权收取收入,但没有统治权,政治事务由帕德夏(padshah,即皇帝)所指派的官员全权处理。
借此,帝国中央防止了分权式封建制度的出现。阿克巴政府在各地普遍实施定期估量收入的新规定,借此确保札吉尔达尔所得的收入,大部分流入政府之手。有时,迫于政治上的权宜考虑,阿克巴的大臣不得不向地方上强大的土豪(地方势力盘根错节因而无法轻易拔除的土豪)让步,但他们能将国库收入制度(收取可能相当于农作物产量一半价值的现金)
一致施行于阿克巴的帝国全境。
这笔源源不绝的巨大收入,乃是莫卧儿帝国国力的真正基础。效法帖木儿帝都撒马尔罕开展的大型文化工程,军队的维持,靠的都是这巨大的收入。阿克巴遵循帖木儿的突厥化伊朗传统,把自己的形象打造为统治多民族子民的专制君主,而非穆斯林战士-国王。
他的官方家谱宣称他是帖木儿和成吉思汗两人的后代,
因此理当继承他们的“世界征服者”之位。莫卧儿的宫廷礼仪——特别是阿克巴每日出现在高台(jaroka)上的仪式(darshan)——特别着重于表现就连他最杰出、最富裕的子民都臣服于帕德夏的无上权威的形象。莫卧儿宫廷不遗余力地资助文学。它提倡研究穆斯林的“理性科学”,提倡写诗——诗是伊斯兰世界主要的文学形式。但莫卧儿宫廷文化在文学和艺术上,以伊朗或中亚为师。波斯语是官方用语和知识界的用语。莫卧儿诗人从伊朗(而非印度)的生活和景致中取得灵感,他们笔下的世界是远离“被征服者产生的不良影响”的世界。
阿克巴也和帖木儿一样,大兴土木,他在法特赫普尔西克里(Fatehpur Sikri)所建造但不久后废弃的帝都,就是其中最令人叹服的成果。阿克巴的政权超越民族、地域偏见,展现兼收并蓄的精神,彰显了作为文化辐辏之地,其来自中亚的影响。他甚至可能是通过帖木儿的撒马尔罕间接受到了中国科考制度的启发,才在16世纪70、80年代发起一次失败的尝试,以强化中央集权(导致1580年至1582年的大叛乱)的。
阿克巴令人称道之处,乃是摒弃将穆斯林信士社团乌玛和非穆斯林严格区分的传统伊斯兰做法。他在1579年废除吉兹亚税(jizya,对非穆斯林课征的人头税),有心宣扬一种兼采伊斯兰教、印度教教义的新宗教。
阿克巴帝国的富裕和魅力,反映了莫卧儿的经济规模和生产力。莫卧儿帝国人口在6000万至1亿之间,还有到处是肥沃冲积土的“肥沃新月”,其所掌控的经济体,比奥斯曼帝国和萨法维王朝更大、更富裕。
莫卧儿印度是贸易大国,输出大量食品、棉织品、烟草、靛蓝染料,特别是输出到其奥斯曼、伊朗、乌兹别克邻邦。印度商人维持着辽阔的贸易网,布哈拉(Bukhara)、伊斯法罕乃至莫斯科大公国统治下的阿斯特拉罕,都在这贸易网内。手工制造业(特别是纺织业)广布乡间各地,而据某些估计,印度制造业的最高产量,在现代初期,远超过欧洲。莫卧儿人的入主,促进了印度的国内外贸易。他们的税收体系很有效率,创造出大量的盈余,持有税收的特权阶级(曼沙达尔和札吉尔达尔)因而有钱购买奢侈品和制造品,有钱养大批随从。地区与地区间的贸易,因为莫卧儿人所打造的稳定社会,因为国内交通的便利与安全(这一点曾见于来印度的欧洲人笔下),降低了成本,因此更为容易。
事实上,莫卧儿统治者把中亚地区保护、促进贸易的传统带了进来(中亚地区统治者是丝路的守护者)。他们建造要塞和供旅队下榻的客栈,建造新镇,扩大古老的贸易重镇。当然,与伊斯兰世界的突厥化伊朗心脏地带、中国和西方三地的对手文明相比,莫卧儿印度在某些方面的确展露出“落后”或“殖民”特色。莫卧儿帝国的科技不如它们先进,缺乏工具的劣势则是靠印度工匠令人叹为观止的灵巧手艺弥补的。政府积极有为,但几无证据显示,那些收税的特权精英阶级,把个人财富用于提升农产量或改善其他行业的生产力。
或许,严酷而不稳定的环境不鼓励他们这么做。
但在阿克巴死时,几乎没有理由教人认为,莫卧儿国力的经济基础,不足以维持一庞大帝国和该帝国所代表的伊斯兰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