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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我的早年家园

我能清楚记得的第一个住所是一片广阔宜人的牧场,里面有一池清澈见底的湖水。湖岸上一些郁郁葱葱的树木朝湖面倾斜,深水区那边长着灯芯草和水仙花。从树篱一边望出去是一片耕作过的农田,从另一边望出去是主人家房子的大门,主人家就在路边上。牧场的小坡上是一片杉树林,在牧场低洼处,一条小溪沿着陡岸潺潺流淌。

小时候我吃妈妈的奶,因为我还不会吃草。白天我在妈妈身边撒欢儿,晚上依偎着妈妈睡觉。天热了我们经常站在池边的杉树荫下纳凉,天气转冷树林边有个温暖舒适的小棚子可以避寒。

我长大了,会吃草了,妈妈就经常日间下地干活,晚上才回家。

除我以外,牧场上还有六匹马驹,年纪都比我大,有的快赶上成年的大马那样高了。我总是和他们欢快地奔跑,绕着牧场一圈一圈地跑,直到精疲力竭。但有时我们也玩一些粗暴的游戏,我们不光爱跑也经常又咬又踢。

有一天,我们正混在一起乱踢一通,妈妈轻轻地把我叫到跟前叮嘱我:“希望你好好听我的话,住在附近的马都很好,但都是拉车的马,因此他们缺乏修养。你出身名门,又有良好的教养。你父亲在这一带是个大人物,你祖父曾两度在‘纽马克特’赛马比赛中拿到冠军,你祖母又是我所见过最温驯的马,我呢,想必你从未见过我咬人或踢人吧?我希望你长大成为一匹有风度的良马,小跑的时候脚蹄抬高,即使在嬉戏时也不准踢咬人。”

妈妈的叮咛我从未忘记。我认为她是一匹睿智的老马,主人很看重她。她的名字叫“公爵夫人”,可主人总是喊她“伙计”。

主人很温和善良,总是让我们吃好、住好,从来不骂我们,和我们讲话就像是对待自己的小孩子一样。因而我们都喜欢他,妈妈更是打心底里爱他。每当主人出现在大门口,妈妈就会咴儿咴儿叫着奔跑过去。主人会拍打、轻抚着妈妈,对她说:“老伙计,你那黑小子怎么样?”我的皮毛深黑,所以他管我叫“黑小子”。然后他会给我一块上好的面包,有时他会给妈妈带一根萝卜。其他马也会走向他,但我认为他是最爱我们的。赶集那天,总是妈妈拉着双轮轻便的马车载他去城里。

有一个耕田的男孩叫迪克,他有时从树篱跳进我家牧场来摘草莓吃。每当他吃饱了就会过来拿我们寻开心,他向我们扔石头、木棍,让我们飞奔。我们倒不太介意,跑开就好了,但有时会被石头击中砸伤。

有一天迪克又在恶作剧,没看到主人就在隔壁的农田里盯着他。主人一个箭步跳过树篱,抓住迪克的胳膊,狠狠打了他一个耳光。他又疼又吃惊,嗷嗷地号起来。我们跑近前来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坏小子!”主人骂道,“你敢撵马驹!这不是第一次、第二次,而是最后一次!滚!拿上你的钱走人!我的农场不留你!”之后我再没见过迪克。老丹尼尔呢,也就是照顾马的人,他和主人一样温和,所以我们真是走大运了。

猎杀

在我还不到两岁时发生了一件事,令我至今难忘。那是早春时节,夜里降了霜,早晨树林里和牧场上薄雾缭绕。我和别的小马驹正在田野的低洼处吃草,突然听见从远处传来犬吠的声音。那匹最大的马驹抬起头,竖起耳朵,仔细聆听,“是猎犬!”他一边喊,一边往牧场小坡飞奔,我们也跟了上去。到了那儿,我们便可以看到树篱外面广阔的田野。我的妈妈和主人的一匹老坐骑一直站在小坡上,他们似乎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妈妈说:“猎犬们在追一只野兔,如果他们朝这边跑过来,我们就会看到这场猎杀。”

话音刚落,猎犬们便俯冲进了旁边的那块麦苗地。我从来没有听过那样的叫喊声。吼、咆哮、哀号这样的字眼都不足以形容,那像是一种扯着嗓门儿发出的“哟!哟,嗷,嗷!哟!哟,嗷,嗷!”的声音。紧接着,一队骑马的人尾随他们而来,有的穿着绿色骑装,全都策马全速奔跑着。主人的老坐骑喷着鼻息热切地望着他们的背影。我们这些小马驹都想跟着一起跑,但是,转眼间,他们就跑进了田野低洼处。这时,他们好像站住了,猎犬也不叫了,一个个用鼻子嗅着地面,朝各个方向跑开。

那匹老马说:“他们闻不到气味了,这下,说不定兔子可以逃脱了。”

“哪只兔子?”我问。

“哦!我不确定,很可能是从咱家树林里跑出来的野兔。任何一只兔子,只要被猎犬和猎手们发现,都会成为他们捕杀的对象。”不久,那群猎狗又开始“哟!哟,嗷,嗷!”地叫起来,然后,他们向我们这边全速返回,径直冲向我家牧场边上那道悬在小溪陡岸上的树篱。

妈妈说:“马上就要看见那只野兔了!”就在这时,一只惊恐万状的野兔飞奔而过,没命地向我们这边的小树林逃窜。猎犬们紧追不舍,箭一般射出河岸,跃过溪流,带领着猎手们冲进牧场。七八个人纵马越过小溪,紧跟着那些猎犬。那只野兔本来想从树篱钻出去逃命,但是树篱太密了。于是,她迅速转弯,想夺路而逃,但已经来不及了。那群猎犬狂叫着扑倒了她。她发出一声惨叫,然后就毙命了。一名猎手骑马上前,用马鞭驱散了猎犬,要不然那群猎犬转眼工夫会把野兔撕成碎片。他拎起野兔那条被撕得血淋淋的腿,向同伴们展示战果,同伴们无不颔首称赞。

我被这一切吓呆了,竟然没有注意到小溪旁发生的事儿。而当我回过神来定睛一看时,那儿已是一幅凄惨的景象:两匹上等好马摔倒了,一匹在水里挣扎,另一匹在草地上呻吟。一名猎手正从水里爬起来,满身都是污泥,而另一名年轻的猎手却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他的脖子摔断了。”妈妈说。

“活该!”一匹小马驹接住话茬说道。

这话正说到我的心坎儿上了,可是妈妈却并不赞同。

“孩子,别那么说。”她说,“我活到这么大年纪,听得多,见得也多了,但是,我也一直想不通人们为什么如此痴迷于捕猎。他们不但经常自己受伤,而且还常常毁掉好马,糟蹋耕地,而这一切仅仅是为了一只野兔、一只狐狸或是一只驯鹿。这些东西完全可以通过别的方法轻而易举地获得,他们又何必这样劳民伤财呢?但我们毕竟只是马,马又怎么能理解人的想法呢?”

我们站在那儿,一边听着妈妈说话,一边看着周围。好多猎手已经走到那个年轻人旁边,不过,是我的主人第一个上前抱起他的,因为他始终都在密切关注发生的一切。那个年轻人的头向后耷拉着,两只胳膊软塌塌地垂下来。围过来的人们表情都很严肃,现场鸦雀无声。猎犬们似乎也看出情况不妙,一声不发。人们把他抬进我的主人家。后来,我听说他是乡绅的独子,名叫乔治·戈登,是一个高大英俊的小伙子,也是他们家的骄傲。

于是,人们骑马分头行动,请医生的请医生,找马医的找马医。无疑,还有人去戈登先生家报信,把他儿子出事的消息告诉他。马医邦德先生来了,他对那匹躺在草地上呻吟的黑马进行了通身检查,然后连连摇头。那匹黑马摔断了一条腿。随后,有人跑到我的主人家里拿了杆枪。不久,我们便听到一声刺耳的枪响和一声可怕的嘶叫。然后,那匹黑马就不再动弹了,一切都归于平静。

妈妈看起来心都碎了。她说她与那匹黑马相识很多年了,知道他名叫罗布·罗伊。他是一匹好马,没有任何恶习。从此以后,妈妈再也不愿意去到那片土地了。

几天后,我们听到教堂里传来久久的钟声,那钟声沉重而又缓慢。从大门望出去,我们看到一辆长长的奇怪的黑色四轮马车,上面盖着黑布,由几匹黑色大马拉着,后面跟着一辆又一辆的马车,全部都是黑色的。教堂的钟声依旧沉重而缓慢。马车拉着年轻的戈登去往墓地安葬。他永远不能再骑马了。至于人们是怎么安置罗布·罗伊的,我不得而知。但是,我知道这一切仅仅是为了一只野兔。

我的调教

我一天天变得英俊起来。我的皮毛很顺滑,又黑又亮。我有一只白蹄子,额头上还有一颗白星,漂亮极了。人们都觉得我很俊美。主人打算等我四岁了再把我卖掉。他说小男孩不用像大人一样干活,小马驹也不用像成年马一样干活。

我四岁那年,戈登先生来看我。他仔细地检查了我的眼睛、嘴巴和四条腿。接着,他让我走路、慢跑、快跑,让我一一进行展示。最后,他和颜悦色地对主人说道:“这匹马要好好调教一下,他一定会很出色的。”我的主人答应戈登先生他会亲自调教我,因为他舍不得让我受到惊吓或者受到伤害。他言出必行,第二天就着手调教了。

大家可能不知道什么是调教,不妨让我来描述一下吧。调教就是让马学会戴马鞍、笼头,学会驮大人、小孩,学会安安分分地走路,学会对主人言听计从。除此之外,他还得学会戴颈圈、牵鞍尾带、肚带,而且在戴上时他要站稳,然后被套上拉货车或双人轻便马车,这样,无论他是行走还是慢跑,都会拉动后面的马车一起前进。他走快还是走慢,得完全听凭车夫的意思。他绝不能看见什么东西就一惊一乍,也不能与别的马说话,不能踢或咬,不能随心所欲,就算他极其饥饿疲惫,也只能按照主人的意愿做事。不过,最糟糕的是,他一旦戴上马具,就既不能在高兴的时候跳跃,也不能在疲惫的时候躺下。大家明白所谓调教是怎样的一件事儿了吧。

当然,我过了很久才习惯戴上笼头,被人牵着在田间小路上规规矩矩地遛弯儿。可是,现在我又得戴嚼子和缰绳了。我的主人像往常一样给我喂些燕麦,哄了我好一阵子之后,把嚼子插进我嘴里,然后用缰绳牢牢拴住。这真是一件令人讨厌的事儿!那些从未含过嚼子的马绝对想象不到那种糟糕的滋味。一根像成人手指那么粗的既冰冷而又坚硬的铁棒,使劲插在我的上下牙床之间,压在舌头上,两端露在嘴角外面,然后由位于我头顶上、喉咙边、鼻子旁、下巴上的皮带紧紧捆绑。这样一来,我无论如何都甩不掉这个可恶的东西。多么令人讨厌啊!至少我讨厌它。不过,我知道妈妈外出时总是戴着它,而且生而为马,成年后就都得戴。所以,这样想,我就会宽慰一些,而且再想到美味的燕麦,主人的爱抚、夸赞和善待,我下定决心必须学会戴嚼子和缰绳。

接下来,我要学习戴马鞍了,这一项比较轻松。老丹尼尔托着我的头,我的主人轻轻地把马鞍放在我背上。随后,他一边和我聊天,一边轻轻地拍着我并把我的肚带系紧。接着,他给我喂燕麦,然后拉我随便走走。如此日复一日,直到我主动寻求燕麦和马鞍。一天早晨,主人终于骑到我背上,在牧场的嫩草地上遛了几圈。当然,那种感觉有些奇怪,但是我不得不说,能驮着主人,我很自豪。之后,他每天骑我一会儿,很快我也就适应了。

下一件令人讨厌的事是钉马掌。一开始,我同样感觉很痛苦。主人亲自领我去了铁匠铺,以确保我不受伤害,也不会被惊吓。铁匠一只一只抬起我的蹄子,托在手上为我剪掉一些硬趾。那并不疼,所以我用三只脚站稳,静静地等他修剪完毕。随后,他拿来一块蹄形的铁,扣在我蹄子上,用钉子钉牢。这样一来,我的四只脚既沉重又僵硬,但是,很快我便习惯了。

对我的调教进展得很迅速。主人紧接着训练我戴别的马具,我还有更多的新东西要戴。首先,我的脖子上要戴一个既僵硬又沉重的颈圈,笼头两侧贴着眼睛的地方要挂上两片大大的挡眼罩。可真不愧是挡眼罩,因为戴上它之后,我就看不到两边,而只能看到正前方。然后,我要领教的是有尾带的小马鞍,我讨厌尾带。所谓尾带,是指一根坚硬的皮带子,它正好兜在我的尾巴根下,把我那长长的尾巴撩起来,那种感觉和咬嚼子一样,糟糕透了。我难受极了,真想踢人。当然,我不能踢这样一位好主人。所以,我还是尽快适应了,然后像妈妈一样好好干活。

有一项训练我一定得提一提,因为我认为它让我受益匪浅。我的主人送我到附近的一个农场主那儿待了两个星期,他家的牧场有一边紧挨着铁路。牧场里有些绵羊和奶牛,我与他们共度了两周时光。

我永远忘不了第一次看到火车飞驰而过的情景。我正在铁路边上的篱笆旁静静地吃草,这时,我听到远处传来一阵怪响——咔嗒、咔嗒的疾驰声交织着噗噗的喷气声。我正纳闷这是哪里来的声音时,一辆长长的黑色火车急速驶过,等我回过神来它已经不见了。我转身拼命往牧场另一边跑去。然后,我站在那里,又吃惊又害怕地喘着粗气。一日之内,又有许多火车经过,有些跑得很慢。这些火车都在附近的车站停下来,有时它们停车前还发出嘎吱嘎吱的尖叫声。我被吓坏了,不过,奶牛们倒是泰然自若地吃着草,纵然黑怪物经过时噗噗地冒气,嘎吱嘎吱地尖叫,她们连头也不抬一下。

一连几天,我都不能踏实地吃草。但是,我慢慢发现这个大怪物从来不会跑到田野里来,也不会伤害我们,所以,我渐渐地对它没那么在意了。没过多久,我也能像绵羊和奶牛们一样,对经过的火车视而不见了。

打那以后,我见过许多马,他们一看到蒸汽机或听到它的声音就焦躁不安。每当此时,我打心眼儿里感激我家主人。正是他的考虑周全,才让我在火车站旁如同在马厩里一样泰然自若。

因此,如果有人想要驯服一匹幼马,就该遵循这样的方法。

主人经常把我和妈妈套在一起,因为妈妈很稳重,她能教会我怎样比别的新手马走得更好。她告诉我,马表现越好,得到的待遇就越好,所以,尽力做到令人满意通常是最明智的。接着,她话锋一转,说道:“但是,人性各有不同,有的人像我们的主人那样善良体贴,为这样的人效力,任何一匹马都会感到自豪。而有的人阴险残忍,他们根本不配拥有自己的马或狗。此外,还有一些愚蠢的人,他们虚荣、无知、冷漠,从来不用大脑思考。因为缺乏常识,他们用一匹马就毁掉一匹马。尽管他们不是故意的,但是他们会那样做。我希望你遇到好主人,但是,马从来不会知道谁来买他或骑他。对我们来说,那全凭机缘巧合。不过,我还是忠告你,不论在哪儿都要尽力而为,维护好自己的声誉。”

波特维克庄园

这段时间,我总是站在马厩里。我的皮毛每天都被刷得油光可鉴,像秃鼻乌鸦的翅膀一样。五月初的一天,戈登先生派人来接我,那人把我拉到门厅。我的主人说:“再见了,黑小子!好好表现,好好干!”我无法说出“再见”,就把鼻子放到他的手里。他温和地拍拍我,送我离开家园。接下来我在戈登先生家住了些年,我不妨讲讲那儿的事。

戈登先生的庄园在波特维克村的边上。它由一扇大铁门进入,门旁边是第一个门房,然后,沿着两侧长满参天古树的平坦马路一路小跑,走到另一扇门和第二个门房处,穿过这扇门,就到了房屋和花园。外面是他家的牧场以及古老的果园和马厩,那里可以容纳许多匹马,停放好多辆马车。但是我只描述分配给我的马厩。那儿非常宽敞,里面有四个上好的畜栏,还有一扇朝向院子敞开的外推窗,这使得整个马厩既舒适又通风。

第一个畜栏很大,呈正方形,后面有个木门可以关上。其他三个都是普通畜栏,尽管也不错,但没有第一个那么宽敞。第一个畜栏里面有个喂干草的矮架和一个喂谷物的矮槽。人们把这个叫“自由畜栏”,意思是里面住的马不用拴,可以自由自在、随心所欲地活动。能住上“自由畜栏”可是件了不得的大事。

马夫把我牵到这个上好的“自由畜栏”,里面干净、舒适又通风。这是我住过的最好的地方,它的围栏不太高,抬头刚好可以看到铁栏杆的外面。

马夫喂我美味的燕麦,还拍拍我,和我闲聊一会儿,然后才离开。

我吃完燕麦开始环顾四周,只见一匹敦实的小灰马站在隔壁畜栏里。他鬃毛浓密,尾巴粗大,模样俊俏,鼻子可爱。

我把下巴支在铁栏杆上,向隔壁小灰马打招呼:“你好!你叫什么名字?”

他尽可能绷紧缰绳转过身子,抬头回答道:“我叫美兰格,我长得还不错。有时我驮着那些年轻的小姐出去溜达,有时还会拉敞篷马车带女主人外出。她们很看中我,詹姆士也一样。你要住我隔壁吗?”

我说:“是的。”

他说:“那好。我希望你脾气不要太坏,我可不喜欢咬人的家伙住在隔壁。”

就在这时,住在美兰格另外一边畜栏的马探出头,向我们这边张望。只见她耳朵往后倒,眼神看上去很不耐烦。这是一匹高大的栗色母马,脖子颀长而美丽。她把目光转向我,说道:“这么说,是你把我赶出我的畜栏的。你这么个小子凭什么占领我原来的地盘?这可真奇怪啊。”

我说:“真抱歉!我并没有这样的意图,是带我来的那个人把我留在这儿,我一点也不知情。至于您叫我‘小子’,我澄清一下,我四岁了,已经长大了。我从未和任何公马或母马争吵过,我希望我们能够相处融洽。”

“那好吧,”她说,“我们相处看看。当然,我也不想和你这么个小东西吵架。”我没再说什么。

下午,那匹母马出去了,美兰格跟我说了她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美兰格说道,“姜蜇有咬人和踢人的坏习惯,所以人们管她叫‘姜蜇’。当初她住在‘自由畜栏’时,经常乱咬乱踢。有一天她咬了詹姆士的胳膊,都咬出了血,所以,尽管弗罗拉小姐和杰斯小姐喜欢我,但是她们都不敢到马厩里来。她们过去总带美食给我,比如一个苹果、一根胡萝卜或是一片面包什么的。但是自从姜蜇住这儿后,她们再也不敢进来了。我非常想念她们,希望你不要咬不要踢,她们也许会回来。”

我向他保证,除了青草、干草、谷物之外,我什么也不咬,也想象不到姜蜇咬人有什么乐趣。

美兰格说:“嗯!我倒不觉得她咬人是一种乐趣,我觉得只是一种坏习惯而已。她说没有一个人曾善待过她,咬了又何妨?当然,咬人是不好的,不过如果她说的话都是真的,她来这之前一定受到过严重的虐待。约翰尽心照料她,想让她高兴,詹姆士也一样。主人呢,只要马规规矩矩,他也从不会用鞭子。所以,我觉得她在这儿也许会改掉坏脾气。”美兰格一副充满智慧的样子说道,“你看,我活了十二年,见多识广,可以这么和你说,对于一匹马来说,十里八乡没有比这儿更好的去处了。约翰当马夫再合适不过,他来这儿已经十四年了。你也从没见过詹姆士这么善良的好男孩。所以,姜蜇没能继续待在‘自由畜栏’里,全是她自找的。”

良好开端

马车夫名叫约翰·曼利,他带着妻子和小孩住在马厩旁边的小屋里。

第二天早上,他把我拉到院子里,给我好好梳洗一番,让我的皮毛看起来既柔亮又顺滑。当我正要走进畜栏时,戈登先生来了,他对我的外表似乎挺满意。他对约翰说:“我本来打算今早试试这匹新马,但是我有别的事儿。你可以早饭后带他出去遛遛,沿着公共草地和乔木林那边过去,再顺着水磨坊和小河回来,这样就可以看出他的步伐好坏。”

约翰说:“好的。”早饭后,他来给我调试佩戴笼头。为了让我的脑袋感觉舒适,他在为我绑皮带时一丝不苟,不论是抽出来还是塞进去,都小心翼翼的。随后,他拿来马鞍,但是马鞍不够宽,放不到我背上。他马上发现问题,又去换了一个大小正合适的。他骑上我,开始慢走,随后疾走,接着小跑。当我们踏上公共草地时,他用鞭子轻轻抽我一下,我就开始奔跑,真是酣畅淋漓。

“嗬,嗬!”他让我停下,然后兴奋地说,“伙计!我想你会喜欢跟着猎狗捕猎的。”

我们穿过庄园往回走的时候,遇见了戈登先生和夫人在散步。他们停下脚步,约翰也跳下马。

“喂,约翰,马跑得怎么样?”

约翰回答:“先生,他简直是一流的!他行动时像鹿一样敏捷,精神也很好。只要勒勒缰绳,他就听话。在公共草地的尽头,一辆运货马车迎面过来,上面挂满了竹筐、毯子之类的东西,而他只是瞥一眼,然后便尽可能镇定自若地继续往前走了。要是换作一般的马,遇到这种情况可不会这么平静。有人在乔木林附近打兔子,一杆枪就在我们旁边走火。他只是稍稍停了一下,看一看,并没有吓得左右来回踱步。我都没有做别的,只是抓紧缰绳。我看,他小时候一定没被惊吓或者被虐待过。”

先生说:“太棒了!我明天就亲自体验一下。”

第二天,我被带去见主人。我时刻铭记妈妈和好心的老主人对我的叮咛,要严格按照主人的意愿去做事。我发现他是个不错的骑手,对马很体贴。当他骑着我回家时,戈登夫人站在大厅门口等他。

她问:“亲爱的,你觉得这匹马怎么样?”

他回答:“他完全像约翰所说的那样。我对他非常满意。给他取什么名字呢?”

“‘黑檀木’怎么样?他的皮毛像极了黑檀木。”

“不好,不要叫‘黑檀木’。”

“要不叫他‘黑雀’——你叔叔那匹老马的名字?”

“不行,他远比‘黑雀’英俊得多。”

“是啊,他的确是匹骏马,有一张如此甜美、和蔼的脸庞,还有一双如此漂亮、聪颖的眼睛。叫他‘黑骏马’怎么样?”

“‘黑骏马’!太好了!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名字。如果你喜欢,就叫他‘黑骏马’。”于是,我的名字就这样定了。

约翰走进马厩,告诉詹姆士,主人和夫人已经给我取了一个既好听又贴切的名字,而且寓意深远,远比马伦戈、佩加索斯或者阿布杜拉之类的名字好。他们说着大笑起来,詹姆士又说:“要不是怕谈及往事伤心,我倒想叫它罗布·罗伊,他俩实在太像了。”

约翰说:“你说得没错。难道你不知道,牧场主格雷家的‘公爵夫人’是他俩共同的妈妈吗?”

这是我第一次听说这件事。这么说上次打猎时,丧命的可怜的罗布·罗伊是我兄弟,我这才明白妈妈为什么会心碎了。马似乎没有亲人,至少他们被卖掉以后就互不相识了。

约翰似乎很为我骄傲。他经常梳洗我的鬃毛和尾巴,让它们看起来和女人的头发一样光滑。他还经常和我聊天,当然我听不懂,不过我对他的想法和意愿理解得越来越多。他十分温和善良,我越来越爱他。他好像对马的感觉理解得恰到好处,他清理我的皮毛时知道哪儿怕痛、哪儿怕痒。在为我刷头的时候,他将刷子小心翼翼地绕开我的眼睛,绝对不会让我感觉到任何不适。

那个叫詹姆士·霍华德的小马夫,也用自己的方式尽可能温和愉快地待我,所以我认为自己真是太幸福了。院子里还有一个帮忙的人,但是他不怎么管我和姜蜇的事。又过了几天,我和姜蜇一起拉着马车出去。我还担心她不好相处呢。可事实上,她表现很好,只是在我靠她太近时才会把耳朵向后翻。她干活很实诚,很卖力,我认为她是拉双驾马车最理想的搭档。我们开始爬山时,她不但没放慢脚步,反而把全部力量集中到颈圈上,使劲往上拉。我们两个干活时一样卖力,所以约翰时不时得拉紧缰绳,让我们放慢速度,很少需要催赶我们前进。他根本不需要用鞭子。我俩步调一致,小跑的时候我很容易就能跟上她的步伐,愉快极了。主人很喜欢我们配合默契,约翰也是。一起出去两三次之后,我们就亲密起来,这让我找到了家的感觉。

至于美兰格,他很快和我成为至交。他快乐、勇敢、温和,人人都喜欢他,尤其是杰斯小姐和弗罗拉小姐,她们经常骑着他逛果园,跟他和她们那只小狗弗里斯基一起玩耍嬉戏。

主人在别的马厩还养了两匹马。一匹叫贾斯汀,他是黑白杂色,矮壮敦实,作骑乘之用,或被用来拖拉行李。另一匹是棕色老猎马,名叫奥利弗爵士。老猎马已经过了干活的年纪,不过主人格外喜欢他,经常骑着他遛公园。他有时在庄园里干点轻便的活儿,或者驮着一位小姐同她父亲一起外出。因为他非常温驯,所以像美兰格一样,能得到孩子的信任。贾斯汀体格强壮、匀称,脾气很好,有时我和他在小牧场里会随便聊聊。不过,我们两个终究不可能像我和姜蜇一样亲密,毕竟我和姜蜇站在同一个马厩里。

自由

我在新家过得十分愉快,如果我说怀念过去的某个东西,你可千万别认为我对现状不满意。周围的所有人都很好,马厩透气敞亮,食料优质充足,我还有什么不知足呢?对,除了失去自由!在我出生后的三年半里,我从不缺自由。可现在,周而复始,年复一年,除了出去干活,我必须没日没夜地站在马厩里待着。干活的时候,我必须像成年老马一样步履稳健、默不作声。我的全身上下都是绑带,嘴里衔着嚼子,头上挂着眼罩。我不是抱怨,因为我知道本该如此。我只是想说,对于一匹血气方刚的壮年马,习惯了在一望无垠的田野、草原上撒欢儿奔跑、摇头摆尾,遇着朋友喷喷鼻息打个招呼——我说,如果一点自由都没有,也太煎熬了吧。有时,如果常规训练减少,我会感觉暴躁压抑。约翰遛我时,我实在按捺不住情绪,想跳、想踢、想跑,刚开始的时候,这种情况一定让约翰头疼不已,但他总是心平气和、不怒不嗔。“别急,别急,伙计,”他会说,“等会儿,随你怎么活蹦乱跳,让你玩过瘾。”一旦我们离开村庄,他会让我尽情奔跑。返回时我就元气满满,浑身轻松自在。血气旺的马,精力要是不能得到充分释放,人们就会误以为他脾气暴躁,而事实上,他只是在发泄。遇到这种情况,有的马倌对马拳打脚踢,但约翰不会;他清楚这只是血气旺而已。约翰和我交流自有一套,语气或轻或重,勒缰时紧时松。如果他较真、坚持,我会从他声音得知,这比什么都管用,因为我很喜欢他。

说实话,我们有时可以得到数小时自由,通常是在夏季的某个晴朗的礼拜天。这样的天气时,主人不需要我们拉车,走着去教堂都很近。去围场或果园溜达,是给我们最大的福利了:青草踩上去凉爽松软,空气闻起来清新甜美,自由自在的感觉真是令人心旷神怡——撒欢儿、打滚儿、享受美食、攀谈,在大栗树树荫下我们消磨着这份闲适。

姜蜇

有一天,我和姜蜇在树荫下乘凉,彼此聊了许多。她很想知道我的成长经历和调教过程,我向她和盘托出。“唉!”她说,“要是我有你那样的成长环境,我也许会和你一样脾气温和,可这再也不可能了。”

“怎么会呢?”我问。

她回答:“因为我的遭遇和你完全不同。从没有一个人善待过我,没有一匹马喜欢我,我也不屑于讨好他们。在我出生的地方,我刚断奶没多久就和妈妈分开,和一群小马驹住在一起。他们对我漠不关心,我也对他们不屑一顾。我没有遇到哪怕一个像你主人那样的人来爱惜我、安慰我、奖励我。我的马倌从没对我说过好听的话。我不是说他虐待我,而是说,除了在乎我们的饥饱和冷暖之外,他别的什么都不管。我家牧场里有条小路,过路的半大小子经常扔石头来驱赶我们。我倒没受过伤,不过有个不错的伙伴被砸伤了脸,你知道这会留下永久的伤疤啊。我们可以不理睬这些半大小子,只是他们的行为让我们更狂野,让我们打心里对人怀有敌意。在这广阔的牧场里我们玩得很开心,可以自由奔跑,可以纵情嬉闹,玩累了就在树荫下纳凉。

“可好景不长,不久调教开始了,我简直度日如年!几个壮汉来抓我,直到把我围堵在牧场一隅,其中一个壮汉一把抓住我前额的皮毛,另一壮汉扭住我的鼻子,我动不了,感觉要窒息了。这时又来一壮汉硬抓住我的下巴,掰开我的嘴,使劲把嚼子和缰绳装好;然后一个壮汉在前头拉缰绳拽我,一个在后头用鞭子抽打我,这就是我初次领教的‘人的善良’,说白了就是暴力。他们从不会让你明白他们要干什么。我出身高贵、血气方刚、桀骜不驯,我敢说我让他们很头疼。这都不算最坏的,接下来要面对的是日复一日的关禁闭,没有自由,这让我焦躁不安、垂头丧气,总想挣脱。你也知道,就算遇到一个像你家主人那样细致体贴的,调教的过程也很难熬,更别说我遇人不淑了。

“我本以为老主人瑞德先生会马上来救我,亲自调教我,可他竟然把所有艰巨的任务都推给他儿子和一个驯马老手,他只是偶尔来看看。瑞德的儿子是个高大威猛的壮汉,叫萨姆森,常常炫耀自己驯马从未失手。他没有一丝像他父亲一样的温厚,而是苛刻冷酷、说话严厉、眼神凶恶、双手粗硬。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他想耗尽我的傲气,把我调教成一匹沉默、自卑、顺从的‘行尸走肉’。没错,就是这样!他就想这样。”姜蜇气得直跺脚,似乎往事不堪回首。她接着说:“如果我没按照他的意思去做,他会怒火中烧,逼我拖着长长的缰绳,在驯马场里不停跑,一圈接着一圈,直到我筋疲力尽。我觉得他酒量很大,而且我确信他越喝酒,我就越倒霉。有一天,他变着法儿把我驯到疲惫不堪,当我卧倒时已经筋疲力尽了,我感到悲惨、愤怒、不公。第二天一大早他又来了,又逼我跑了很久。还没等我喘口气,他又拿来马鞍、笼头和一个新嚼子。我一点也不明白这是要干什么,他纵身骑到我背上。接下来,只要我惹怒他,他就用缰绳使劲打我。新嚼子扎得我钻心地痛,我猛地跳起来,他更生气了,开始用鞭子抽打我。我对他恨得咬牙切齿,便开始乱踢乱咬、暴跳如雷,与他展开激烈对抗。他久久贴坐在马鞍上,用鞭子、马刺残忍地惩罚我,这倒激起我所有的斗志,只要能逃跑,我无所顾忌。最终,经过一场惨烈的搏斗,我把他摔了个四脚朝天。只听他重重地跌到草地上,我头也不回迅速跑到田野的另一边,然后转头看到他缓慢地从地上爬起,走进马厩。我站在橡树下眺望,没人来抓我。我就这样等着,太阳炙热地烤着我,苍蝇嗡嗡地飞过来,吸吮着我肚皮上的血。我饿极了,因为我从早上就一直没进食,牧场上草木凋零,连一只鹅都喂不饱。我想卧倒休息,可拴马鞍的带子紧紧勒着我的肚皮,难受极了,我连一滴水也没的喝。太阳低沉,傍晚逼近时,我看着其他马驹归槽,心里想他们一定可以美餐一顿吧。

“终于,太阳落山时,我看到老主人拿着一个筛子出来了。他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绅士,就是在嘈杂环境里我也能听出他的声音:不高不低、浑厚清脆、充满善意。每当他发出命令,声音稳重而又坚定,不论是人还是马都会服从。他默默走过来,不时筛一下筛子里的燕麦,声音欢快而温和地对我说:‘来,姑娘,过来,走过来。’我没动,等他过来。他捧着燕麦喂我,我毫不犹豫地吃起来,他的声音驱散了我所有的恐惧。他站在我身旁,轻轻地拍打、抚摸我,看到我肚子两边的血凝块时,他似乎很愤怒:‘可怜的姑娘!亏待你了!’然后,他默默拉我回马厩,在门口正好碰见萨姆森。我两耳直竖,躁动不安。主人对萨姆森说:‘闪开,让路!瞧你白天对她做了什么!’他咆哮似的骂儿子是个邪恶的畜生,‘你听着,脾气坏的人很难驯出温和的马。萨姆森,你还差得远哪!’说完,他拉我走进畜栏,亲手解下马鞍和笼头,拴好我。然后叫人打来一桶热水,拿来一块海绵。

“他脱下衣服,让马倌端着水桶,用海绵耐心地为我擦洗伤口,他如此轻柔,我想他一定清楚我有多疼吧。‘哇哦!美人!站稳了。’他的声音似乎可以治愈伤口,我很享受这个过程。我嘴角的皮肉破了,干草的硬梗扎得没法吃。他认真检查后直摇头,让马倌去取麦麸粥,里边拌点饭,味道好极了,而且吃起来非常柔软、不伤嘴。我吃的时候,他一直站一旁,一边轻轻抚摸我,一边和马倌聊天。‘像这样心高气傲的马,如果不能用好的方法调教,它会一直和你对抗下去。’

“之后主人常来看我,当我的嘴伤愈合了,一个叫杰布的驯马师接手继续调教我,他沉稳持重,思虑周全,我很快与他配合默契起来。”

姜蜇的故事(续)

我和姜蜇在围场里第二次单独相处的时候,她给我讲了她早年的家园。

她说:“我被驯服后,一个马贩子买下我,让我和一匹栗色马搭档拉车。我们一起拉了几个星期的车之后,一位上流社会的绅士买走我们,带我们去了伦敦。我拉车时马贩子用缰绳指挥,这真是令人深恶痛绝。到了伦敦,主人和马车夫会把缰绳勒得更紧,只是为了让我们看上去更时髦。我们经常套车在公园和一些上流社会场合游弋。如果你从没佩戴过控缰,你根本想不到它有多可恶,我讲给你听。

“我喜欢向上甩头,然后高傲地仰着,但你想想,如果你甩起头,然后被迫一连几个小时这样仰着,一动不能动。一旦戴上控缰,头只能高不能低,脖子的酸痛让你忍无可忍。除此之外,我得戴两个异常锋利的嚼子,舌头和下巴频频受伤,嘴唇因不停摩擦而发炎,血混着白沫从嘴角溢出。最糟糕的是,我必须这样一连站上几个小时,等那些在酒池舞林里寻欢作乐的女主人。只要我稍不耐烦地跺跺脚,鞭子马上就会抽过来,那真要把我逼疯了。”

我问:“难道你的主人一点也不替你着想吗?”

“不会!”她回答,“他只在乎外表光鲜。我觉得他压根不懂马,他完全听信马车夫的,而马车夫告诉他我很易怒,不听话,应该进一步调教。这个马车夫根本不配做驯马人,因为每当我又累又惨地回到马棚,他非但没有温和地安抚我,反而打骂我。要是他能文明一点,我会尽力去忍受。我愿意干活,也乐意卖力,但是因为主人的怪癖,让我无辜忍受折磨,太荒谬了。他们有什么权利那样虐待我?除了嘴和脖子的疼痛,长时间勒紧缰绳让我呼吸困难,仰头站太久让我感觉要窒息,我变得更加暴躁不安、情绪失控。只要有人碰我,我就踢他咬他,马倌因此总是鞭打我。有一天,他们刚套上马车,用缰绳勒紧我的头时,我就开始拼命踢人、暴跳如雷。很快我甩掉了身上所有的马具,因此,我被赶出了那个地方。

“他们拉我去塔特萨尔马市去拍卖,他们当然不能保证我身上没有恶习,所以关于这方面,他们只字不提。我俊美的外表和矫健的步伐很快吸引一位先生为我喊价,最后,另一位马贩子买下我。他使用了不同的方法,试了很多嚼子,很快找到我的软肋,最后他选择不用控缰,我反而变得温驯起来。后来我被卖给一位乡绅,他这个人很好,和我相处融洽,但是他家老马倌走了,来了个新的。这家伙像萨姆森一样脾气暴躁、心狠手辣,讲话粗鲁急躁。如果他拉我,我没动,他会抄起手头的家伙,不论扫帚还是铁叉,照着我后大腿打。他干什么都很粗暴,我恨他。他想让我怕他,但我心高气傲,坚决不服从。有天他激怒了我,我咬了他,他狂怒起来,开始用鞭子猛烈地击打我的头。之后他再也没胆儿走进马棚,因为他知道,等待他的将会是一顿踢咬。我对主人很顺从,不过主人还是听了那家伙的话,又卖了我。 nZiVxYs0n/onHsJg5DKr4Ut4EoC6k+BnAavlzMeN9chVmiBmmkv7pV83Z1J0I3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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