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梨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请问你们是什么好东西吗,我为什么要把你们放在眼里?”
“你个不孝女!”沈诚左右找棍子,看样子又想打人。
“我儿,你还看不出来吗,这小蹄子平日里跟我们装孙子,现在一朝翻脸,就是这般冷血无情!”沈老太痛心地指责道。
“娘,我怎么会看不见,看她平时乖顺听话的跟小绵羊似的,没想到是头披着羊皮的狼,我真是瞎了眼了,养了一头白眼狼这么多年!”沈老爹也跟着痛骂道。
沈梨做了个呕吐的表情:“你?养我?别恶心我了好吗!”
沈梨不欲多纠缠,反正不管怎样,这两人都只会觉得是自己吃了亏,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再扯下去也是没有意义。
原主摊上这样奇葩的祖母和父亲简直就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还好这两人从来没花过一分好心思在原主身上,沈梨处理起来也没有负罪感。
她对沈淮道:“淮哥,我们回竹屋吧。”
沈淮:“好。”
有沈淮护着,沈老太和沈诚不敢动沈梨,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从后门离开。
沈诚声音满是恶意:“这个沈淮像是得了什么大病,脸白得跟纸一样,可能活不长。”
沈老太冷笑一声:“是个短命鬼更好,活该那小贱蹄子守一辈子寡!”
沈诚眼睛一亮:“对啊,这小子上无老下无小的,真要是个短命鬼,那他的……不就都是我们的吗?”
最后几个沈诚说得很小声。
沈老太嘶了一声,眼里凶光一闪:“这我倒是没想到,还是我儿聪明!”
想到沈梨手里还有六两多银子,沈诚心里就跟猫抓似的,眼里满是掩不住的贪婪和渴望,想他沈家往上两代也是有头有脸的家族,可惜败落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么多银子。
这么多钱,够他去赌坊和青楼潇洒好一阵了。
沈初的房子建在沈家的后面,穿过一片百米长的菜地,进到竹林里,就可以看到一座简朴的竹屋。
竹屋有三间房,卧室和书房紧挨着,左边有一条走廊连向厨房,厨房后面还有一个小茅厕。
春夏两季时竹林里会有野兽晃荡,所以竹屋周围还围了一圈竹墙,沈初不善打理,院子里跟外面没差,都是自由生长的竹子。
沈梨将沈淮扶到卧室的床上躺下,最后这几步沈淮已经走得相当艰难,外衫上有血迹从里面渗透出来,裤子也被血色浸染了。
“谢谢你刚才帮我。”沈梨道,“你先闭上眼睛休息会儿,我给你换药。”
“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不必言谢。”沈淮的声音没有在沈家时那么冷淡了,反而带着几分亲近。
沈梨抿了抿唇,心里轻叹,真正救你的人已经死了,现在这具壳子里已经换了一个人。
十天前,原主天微亮时去河边洗衣服,顺着上游蔓延下来丝丝血迹发现了一个男人。
男人当时浑身是血,伤得极重,意识昏迷,但还有口气在。
原主不知道该怎么办,便回来求助沈初,沈初辨认出男人穿的是大庆国士兵的服饰,是自己国家的人,当即把男人带回了家里,请村里的赤脚大夫来包扎伤口。
随后沈初上报了官府,官府派了大夫和官差过来查看核实,但因为男人伤得太重,不便挪动,便留在了沈初家里养伤。
沈初每日早出晚归,不得闲,期间都是原主在旁边悉心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