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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康扶贫在西部”
——宁夏模式

(一)实施背景

随着扶贫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我国政府和众多学者充分认识到健康扶贫在整个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深切关注贫困问题,多次到贫困地区实地考察,2019年4月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时强调,重点做好那些尚未脱贫或因病因伤返贫群众的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脱贫开发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并印发了《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聚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脚踏实地、凝心聚力,较好地解决了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少生病的问题,健康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见表2-1)。因病致贫贫困户脱贫后,如何防止因病返贫又成了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表2-1 2019年健康扶贫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续表

(二)“宁夏模式”的具体做法

“宁夏模式”标本兼顾,建立了长效健康扶贫机制,如图2-3所示。

图2-3 标本兼顾,建立长效健康扶贫机制

1.建立专门的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自治区政府成立专门的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其权责,主抓健康扶贫相关问题,将扶贫工作成效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提升了政府健康扶贫相关工作的效率,出台规章制度,为健康扶贫保驾护航。自治区相继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扶贫若干政策的意见》《健康扶贫行动2017—2020》《宁夏开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人精准医疗实施方案》等10多个政策文件,提供了完备的制度基础,健康扶贫的政策框架基本建立,为全面落实健康扶贫奠定了基础。

2.宣传健康生活方式,做好预防保健工作

成立医疗卫生专家组,构建卫生知识宣传委员会,对健康的生活方式进行宣传,开展“健康大讲堂”,引导居民形成健康的心理、正确的就医观,促使居民改善健康状况,使居民少得病甚至不得病。

3.收集数据,精准识别贫困人口信息

为了使贫困人口尽早参保,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针对参保存在壁垒、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能及时参保等问题,宁夏明确对此类情形的未参保人员按照“市县核实登记、自治区统一核定、市县点对点促保”流程,实时将新识别或核准身份信息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并对全区21个县区因病致(返)贫对象进行了全面的入户普查摸底,利用大数据采集信息线索,配合入户排查、体检等措施,确定人员相关信息。

4.宣传医保制度

建立医保宣传机制,确保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各地参保动员工作以“讲好医保故事,传好医保声音”为引领,不断创新信息宣传方式和手段,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使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内容生动化,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参保动员时,倾听百姓心声,紧盯“个人缴费增长较快”的舆论焦点,不仅讲清“个人缴多少”,而且讲清“国家补多少”,解读百姓疑点,让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理解吃透。

5.五大保险助推精准脱贫
(1)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指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现代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项目,由国家通过立法等手段强制执行,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并向法定范围内的参保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险制度安排。对农村成年特困人员,自治区财政补助45元、市县财政补助15元;对农村未成年特困人员,自治区财政补助10元。自治区财政对城乡特困人员的大额医疗保险补助60元。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缴费实行部分补(资)助,有效减轻了居民缴纳保费的负担。

(2)民政医疗救助

民政医疗救助的对象包含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因病致贫家庭患病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向贫困人员提供民政医疗救助采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门诊大病补助、住院补助和重特大疾病住院补助等方式。

补助标准为:救助对象患有重特大疾病,年住院总费用累计超过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在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支付部分、民政医疗救助部分和非医保药品价款后,对剩余费用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补助,每人每年救助一次,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8万元。剩余费用在3万~10万元,补助50%;剩余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上,补助60%。住院医疗补助实行单笔结算,不限定住院次数。救助对象住院治疗未达到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支付条件的,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支付部分和对医保药品价款后,由民政部门直接给予救助;达到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条件的,应当经大病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后,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支付部分和非医保药品价款后,由民政部门给予救助。

(3)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指当参保人因患大病而产生高额医疗费用时,在经过医保报销后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的保障。宁夏回族自治区大病保险起付线依据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加权平均数综合确定。大病保险的优惠政策起付线设定为3000元,补偿金额不设封顶线。8000~20000元补偿比例为51%,20001~50000元补偿比例为52%,50001~100000元补偿比例为54%,100001~200000元补偿比例为59%,200001~300000元补偿比例为62%,300001~400000元补偿比例为65%,400001~500000元补偿比例为68%,500001元以上补偿比例为73%。儿童心脏病等20多种特殊病种,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再提高2个百分点。医保不能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外的其他基础医疗产品和服务全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4)扶贫保

扶贫保主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伤残(含烧伤烫伤)、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由财政、扶贫安排的专项资金进行支付。将有既往病史的贫困户纳入保险公司承保和理赔的范围,具体理赔规则依据保险公司对既往病史客户的相关规定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费用,目录内报销70.00%,目录外报销50.00%,年度限额2万元/人。对以下特定疾病的贫困户,目录内报销100.00%,目录外报销50.00%,年度限额2万元/人。一是22~60周岁的妇女患有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原发性输卵管癌、原发性阴道癌、子宫肉瘤、乳腺癌7种特定疾病;二是患有白血病、肺部肿瘤(癌)、急性心肌梗死、终末期肾病、脑梗死脑出血、食道癌、胃癌、肝癌、结直肠癌、肝硬化(肝腹水)、脑肿瘤、膀胱肿瘤(癌)、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特定疾病。

(5)政府保障兜底医疗救助

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

6.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各乡镇医疗机构依据早已建立起来的居民信息档案,为建档立卡户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应管尽管”。为因病致(返)贫群体提供专业知识,一方面提供病后护理和防治的专业信息,另一方面提供财务知识上的帮扶。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与签约居民有效交流互动的平台,为因病致(返)贫人群提供及时有效的咨询服务,提升家庭医生服务水平。

7.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提升基层首诊服务水平

以盐池县为例,盐池县政府为全县农村户籍人口提供远程医疗挂号补助服务。需要看远程视频门诊的盐池县户籍农村人群,挂号费由县财政给予补助,每位就诊患者补助5元挂号费,让居民在家中就能享受到上级的诊疗服务,解决看病难、看病远等问题,进一步减轻贫困患者就医负担。

(2)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政府出资提供优惠政策,购买先进医疗设备,大力引进优秀医疗人才,从总体上提升医疗能力。首先,夯实医疗硬件基础。政府大力支持医疗设施建设,为兴办医院提供土地、贷款援助,提升医疗设施服务群众的能力,使每一个乡村都有有一定治疗能力的医院。其次,夯实医疗软件基础。为医护人员提供良好的环境,以吸引医疗人才,建立完善的社区服务网点,为医疗机构增编医务人员,选派优秀医务人员到县、乡镇卫生院坐诊、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业务水平;建立完善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使患者足不出户就可体验到优质的医疗服务。最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合作,与区内外多家医疗机构建立信息交流和人才联合培养机制,针对重难点问题,进行合作交流、共同处理。

(3)分级管理,集中救治

以乡镇为单位,将签约居民中因病致(返)贫的人群按照健康人群、高危人群、患病人群和疾病恢复期人群进行分类管理,提供有针对性的、防治结合、持续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将一次性能治愈的大病患者集中到市人民医院或自治区级三甲综合医院进行治疗,开展有针对性的疾病管理服务。

8.构建健康扶贫基金,推动健康扶贫可持续

2016年10月,自治区政府发动爱心企业捐款捐物,共同出资,构建卫生发展基金会。基金会的宗旨是集聚全区爱心力量,共同助力全区医疗扶贫工作,填补商业保险、社会保险空白区域,解决重大疾病补助力度不够等问题,及时为重大疾病患者及家庭送去温暖和爱心,与其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首先,基金会协助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建立了患者住院“四报销、四救助”体系,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家庭综合意外保险和民政救助、财政救助、慈善救助、卫生发展基金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患者医疗费用进行兜底保障,即经过各类报销、救助后,当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总费用的10%或当年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时,超出部分由卫生发展基金会和县财政各按50%给予救助,确保报销救助达到兜底目的。

其次,基金会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坚持量入为出、可持续的理念,基金投资组合在维持合理风险的基础上获取利润,既能维持基金会总体稳定运行,又能抽出盈余资金支持健康扶贫工作。卫生发展基金会成立以来,开展了一系列扶贫工作,树立了很好的榜样,获得了群众普遍认同和称赞。

(三)“宁夏模式”取得的成效

1.建立了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

在硬实力方面,以村为单位,建立了众多乡村医院,实现了乡镇卫生院、中医院全覆盖,形成了全方位、多覆盖、具有救助能力的医院体系。政府统一采购、统一配置必要的机器设备。促进药品、医疗设施等自由流动,提高了医疗市场流通水平。一些寻常疾病可以就近诊断、就近治疗。

在软实力方面,政府出资、提供优惠政策,选派优秀医疗人才去国家级医院交流学习,学成归来到县、乡镇卫生院坐诊、进行业务培训、向基层有能力的医疗人员传授医疗知识,提升基层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既可通过互联网进行学习,又可对一些疑难杂症组织网络专家会诊,形成了完善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从根本上提高了医疗救助能力。

2.提升了贫困人口的健康水平

成立专门的医疗知识专家小组,开展医疗健康知识讲堂,编写医疗知识手册,利用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使健康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促使百姓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贫困户就医频率,从而减少就医费用。据统计,仅以盐池县为例,因病致贫人口由2016年底的3078户7992人下降至2018年的195户463人,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2.3%,个人大病医疗费用直接降低70%以上,有效减轻了贫困户家庭的负担,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

3.建立了完善的保险制度体系

宁夏建立健全了“四报销、四救助”体系,一些疾病报销比例达到90%~95%,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成本大幅度降低。

以盐池县为例,盐池县政府联合当地的人寿保险公司从实际出发量身定做包括村级互助成员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多种保险,并为全县所有农户打造“2+X”个性化“扶贫保”。到2017年,盐池县政府在精准扶贫保险的基础上提升质量、扩大保险范围,实现“全民医保”,将除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外的所有农村户籍人口纳入盐池县健康扶贫工程之中,以保险的手段全方位保护盐池县广大群众的利益。

4.建立了可持续发展的健康扶贫体系

宁夏健康扶贫力度之大、规模之广、耗资之多国内少见,其资金除了国家、自治区和县级按照政策规定的各种报销渠道外,与其成立专项医疗扶贫基金密不可分,政府和当地保险部门在自治区范围内率先成立首家“卫生发展基金会”,既缓解政府财政用于医疗扶贫造成的压力,又对因疾病造成的致贫返贫群众起兜底保障作用,为健康扶贫工作保驾护航。

案例1:健康扶贫给因病致(返)贫家庭带来新希望

盐池县儿童王某某,2016年前不幸查出患有嗜血综合征。由于当时当地医疗条件落后,无法进行有效救治,于是父母携子奔波于北京各大医院,仅2016年就花费20万元。原本生活较为富裕的家庭在巨额医疗费用的压力下,迅速致贫。随着盐池县积极开展“健康扶贫”工作,2016年底王某某家庭被纳入了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名单,享受到了扶贫制度带来的福利。截至2017年底,王某某总共花费27万余元,通过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补充医疗、健康扶贫基金补助等制度,最终患者家庭仅支付了5000多元,真正兑现了“使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年度累计住院医疗费用不超过5000元”的政策规定。 XBoOY0JaYAcWiAmMXO57brBw4PbpRIZHbSQ3Nk3qKVLZ7oIG0PEA/vLGB1Lkv+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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